搜罗小说>现代言情>被标记的金丝雀>第二十一章 他对白鹿的身体,是有欲望的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多月,剧院门口的窗玻璃已经贴满纯白的七角雪花。

今夜有新剧首映,开场时间八点半,不到六点的等候大厅已经连衽成帷。

秦冕作为投资方之一,和几个融资人一同坐在VIP室里聊编剧聊票房。导演带着两个主演热情接待,今日是收果第一天,仅从网上放票半分钟就被抢光的势态来看,至少这出新作的宣传足够到位。

秦冕的心思早不在这里,他撸开袖口瞥了眼时间,便起身告辞众人,“我还有约,你们慢聊。”

他并未离开剧场,只是换了个看得见大门的地方,站着。

现在是晚上时间八点整,大部分观众已经检票入场。秦冕站在窗边给自己点上支烟,不难看出他揣着心事。

还有三十分钟,那人尚未出现。

烟气翻滚入喉再缓缓吐出来时,秦冕情不自禁又想起那个做了一半的梦。

梦里的男人清瘦纤细,穿着宽松的病号服坐在飘窗上,他抱着枕头哼着断断续续的调。男人看见自己,猝然一笑,眉间生花。他问他,‘秦先生,师兄什么时候回来啊?’秦冕没有回答,反而将人推倒在窗台上。男人有一张与白鹿极其相似的脸,他被秦冕的举动吓坏,拼命挣扎。秦冕却兴奋难抑,无奈梦中使力半天都解不开男人的衣扣。他露出的一小片身体上,狰狞的青紫色一点点扩大,他似乎在哭,说他好痛。秦冕充耳不闻只伸手探向那人身下。

这个场景出现在秦冕强制白鹿住院后的某一天,慢波状态醒来的他竟然亢奋难平。梦里的男人越挣扎,他越兴奋。

秦冕意识到,他对白鹿的身体,是有欲望的。

喉咙口的燥热感并不该在这个季节所有。原来自诩能看透一切的聪明人,也会逃不过一张合口味的姣好皮囊。

一枚五百面值的日元硬币竖在桌上转成一颗陀螺。

白鹿一眨不眨,神情专注,等着欢快旋转的硬币停下来。

JK还在身边的时候,他总嘲笑白鹿遇事不果断,像女人。

JK曾说,“我教你呀,做不出选择的时候,就扔硬币,让老天替你选。”

上周从季昀别墅出来,除了那份烫手的合同,秦冕还给白鹿一张戏票,时间正好是一周后的今天。

秦先生说,“给你一周时间考虑,要是想清楚了来首映找我。人来了就当你欣然接受;若不来,就是你拒绝了,合同扔了吧,我以后也再不会打搅你。”

合同和门票还安然躺在书桌抽屉的最下层,磨蹭了一周时间白鹿仍旧拿不定主意。也许是秦冕话里决绝不留退路,他又犹豫了。

几个月来秦冕对自己态度的软化,说不心动都是假的。之前他可以不奢望与秦冕遇见,可如今两人遇到了,有了交集,自己却无法坦诚告诉那人他有多耀眼,他于他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曾是他生命里最后的光,如今靠近光与远离光一样,都让人欲罢不能。

那就让老天来选吧,白鹿心想。

转速越来越慢,眼看硬币就要倒下,白鹿深吸一口气,紧紧憋在嘴里。

不明真相的高扬嚼着口香糖,伸手一把就夺走将倒未倒的硬币,捏在手里扔了两扔,“哥,你还信这个啊。别转了,我都看晕了。你纠结什么啊,不如告诉我,我替你拿主意好不好?”

白鹿见‘老天的选择’突然没了,一龇牙,狠狠瞪他一眼,扑上来势要抢回硬币,“臭小子你快还给我!”

厚脸皮高扬眼睛笑成一个弯儿,捏着硬币的右手举得老高。他不比白鹿矮,稍稍一踮脚,白鹿几乎够不着。

“哥你别乱摸我胸,唉唉唉,你把我发型摸坏了!”

硬的不行只能来更硬,白鹿推开他站定不动,下巴抬高两度,柔软的眉目突然锋利,“硬币送你,半年的零花钱就是它,半年之内可别再问我要一分钱。”

闻言至此,高扬立马慌了,“唉卧槽,哥我错了!”点头哈腰,双手捧着宝玉似的,将五百日元完币归鹿。

白鹿骄傲拿回硬币,又瞪他一眼,鼻子出气,“不是约好跟朋友去看电影么,怎么还不走?”

高扬挠挠后脑勺,声音软得近乎讨好,“看电影的地点离你工作地方很近,朋友开车来接我,我就想着能把你一块儿捎过去。”

“……”若是今晚还去会所,秦冕那头自然是回绝了,白鹿来不及多想高扬哪儿来的会开车的朋友,就被他按着肩膀推进卧室。

高扬见白鹿还穿着休闲连帽衫,便殷勤地替他取来公关标配三件套,“哥,你赶紧换衣服,我估摸着朋友车快到了,别让人等着急了。”

“……”白鹿盯着怀里被高扬强塞的燕尾服西装,心中忐忑,难道这就是上天的选择?

八点三十,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

秦冕终于失去耐心,他将第三根烟头杵灭在票面上,连同被对折到最小的油质门票一同扔进垃圾桶。兴许是太久没等过一个人,秦冕承认,这半个小时的体验并不美好,过程中甚至有些轻度焦虑,让人无所适从。

他讨厌所有不擅长的东西。

而他对白鹿的感觉,就是极少数的,他不擅长之一。

他不会来了,秦冕心想。

那就自己进去看吧,他决定。

秦冕转身,精贵的软底小牛皮在空旷的大理石地砖上落下空响,哒哒声一声,两声,三声。

“秦先生。”熟悉的声音,带着空阔回音,突兀在身后响起。

秦冕回头,白鹿正好小跑到他跟前,喘着气,“对不起,我好像迟到了。”

他衬衫的袖口卷到手肘下一点,还一本正经穿着西裤和皮鞋,燕尾服外套就搭在手臂上。白鹿的脸很红,鼻尖细小的汗珠肉眼可见,蓬松的刘海被风吹成中分竖在脑门上,有些滑稽。

那声听起来十分诚意的‘对不起’,几乎瞬间抚平秦冕胸口未名的郁懑。

“你……”他本想说‘你怎么才来’,可注视着白鹿的眼睛,话到嘴边却变成,“穿成这样你不冷?”秦冕又皱眉,“你原本还打算去会所?”

白鹿诚实地点点头,“是啊。不过……”跑得太急,他仍在喘气。

秦冕面无表情等他说下去。

好在这张冷脸白鹿也不是第一次看,他努力调顺呼吸,“我不太满意合同的内容,可是……可是今天,我的确是想见秦先生的。”

秦冕的语气柔和下来,“为什么想见我?”

白鹿捋了捋额前刘海,静静注视着同样注视着自己的男人。

剧院里的音乐响起来,隔着厚重墙壁仍然听得真切,想必台上帷幕的花穗已经拉开。

秦冕以为他破天荒要说什么好话,不料对方突然又换上那副无懈可击的精致笑容。白鹿的眼神分明深情,勾人心魄,可语气却轻佻欠揍,他说,“因为我缺钱呀,没有人跟钱过不去吧。”

观众席上如雷掌声响起来,主角已经站在独束聚光灯下接受赞美和期待。

“进去吧。”秦冕说。既然白鹿肯来,至于什么原因,他姑且都愿意接受。

白鹿犹疑着跟上他,“可是门票……我好像弄丢了。”出门匆忙,戏票和合同至今还无辜躺在抽屉里。

一声鼻息,秦冕轻哂,“那个座位可不便宜,你就是转手卖了我也理解。”

白鹿并不解释,只贪婪盯着男人生动的侧脸,“对啊,票被我卖了。所以我该怎么进去啊,秦先生?”油滑得像跟男人撒娇的口吻。

秦冕回头看他,让人读不出情绪,“我的票也丢了,好在我这张脸就是门票。”

白鹿感慨一声,心中了然,“没想到秦先生平时也看这些。”

“我以为你会喜欢。”秦冕拒绝检票员的好意,亲自替白鹿拉开剧场偏门,“不约在这里,难道直接去我家?”

“……”

电影散场时商场正好响起当日停业的背景音乐。时间不算晚,于是大伙商量着要不要去哪里吃个夜宵。

高扬本想问问白鹿什么时候下班,若是时间合适自己就等他一起回家。手机已经掏出来,还没来得及拒绝众人提议就被胖子勾上肩膀,“高扬你肯定去的吧,算你一个啊,要不干脆就上回那家烧烤?”

高扬抖虱子似的把一大坨肥肉从身上抖下去,瞠目道,“干嘛呢干嘛呢,我老婆旁边看着呢!”

小冉挽着另一个女孩,回头笑笑,“哥你别欺负他,高扬跟我们一块儿去吧?”

胖子是小冉表哥,大他们两岁,在本地念大专。

“成吧,一块儿去。”女朋友已经发话,高扬索性打消等白鹿下班的念头,站进深夜养膘党的队伍。

胖子开车,高扬牵着小冉坐在后排。胖子装模作样开了天窗,嘻嘻哈哈跟大家科普装逼和兜风的区别,尽管自己兜了这么多年也还没兜到个潜在对象。

高扬一路盯着窗外,在路过剧院门口时,他惊讶地瞪大眼睛。

首先注意到的是停靠在对街,一辆黑色的高档轿车,车身独特的流线型几乎瞬间锁住人眼球。视线再稍稍平移就能看见后车门侧站着的男人,漂亮的侧脸简直同白鹿无二。他刚俯身坐进去,另一个男人也跟着上车。虽然前后只几秒钟时间,高扬还是看清楚了,那人穿着的正是那身熟悉的燕尾服西装。

不多犹豫,他掏出手机拨通白鹿的电话。

“高扬?”

“哥,你在哪里?”

“……”那边愣了愣,很快又说,“我在工作,怎么了?”

“哦……那,你下班了吗?要不要一起回去?”

“还没有,你先回去吧,不用等我。”

“哦……那你早点回家啊。”

“嗯。”

高扬还没挂上电话,就听见胖子嚎一嗓子,“卧槽什么情况?我裤子都脱了高扬你说你要回家?”

高扬懒得解释,只垂头盯着手机若有所思。身边的小冉一脸疑惑,捏了捏他手心,“你哥怎么了?”

高扬喃喃,“没什么,就是突然……突然有种现场抓包的感觉……”

白鹿竟然瞒着他和陌生的男人……约会!

一年多以前,奶奶骨灰回家的那天晚上,他和白鹿第一次坐下来一起喝酒,那也是白鹿头一回开口说自己的事情。

高扬和白鹿,原本是这世界没有交集的两个陌生人,因为白鹿恰好租了自家闲置的阁楼而认识。

那时候的白鹿消瘦过度,俨然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他苍白的皮肉似乎永远无法填满空阔的蔽体衣衫,羸弱得像是一阵风就能轻松带走似的。

如何贴切形容好呢?

类似于一种极致的病态美。

爷爷奶奶心疼他,在粗略了解白鹿难处后坚持不收那几百块一月的便宜房租。说他既然是个大学生,若是有空可以帮着看看高扬的功课。

真诚是一种可以跨越任何阻碍的沟通。白鹿将将走完人生最低谷的黑夜,这种被人仔细珍重的好意,是如何都无法轻易拒绝的。

高扬从爷爷口中得知,白鹿同自已一样,父母早不在世上。如今又因某种原因辍学,赶着提前进了社会。也许是准备不足,混得并不容易。

他那时候还念初中,白鹿虽然年长,却比自己更内向安静。两人认识几星期后才有过正式交流。高扬第一声叫他哥哥时,白鹿明显惊慌,但他还是笑了,露出一脸好猜的青涩,像是从心底接受这个弟弟。

高扬曾问他想不想家。白鹿模糊其词,只温柔拍着他脑袋说,这里就是我的家啊。

直到奶奶骨灰回家那天,白鹿才第一次主动说起过去的事情。虽然不尽周全,一到关键的地方又总是言所不详。他的故事像雾里看花,始终神秘。

即便如今,高扬知道的东西也十分有限。每个人都有无法改变的过去,再亲近的人也会彼此保留。

白鹿老家在南方一个小县城边上,他提过一次,高扬早忘了名字。

辍学以后吃过很多苦,可具体是什么,他总是搪塞说自己记不清楚,都过去了。

白鹿谈过两段感情,一个是大学室友,另一个是个有头有脸的大老板。再问详细的,当事人只笑而不语,反倒侃他怎么跟个女人一样八卦。

白鹿身边还有一个“失而复得”叫秦蔚的学长,他对白鹿好得要命,多数时候连高扬都羡慕不已。

在会所工作后,白鹿又重新租了房子,高扬理解他的工作性质也知道他素来洁身自好。

所以当他看见白鹿轻易上了陌生男人的车时,还是忍不住惊讶。高扬第一反应是:那个英俊的男人会不会就是与他谈过感情的大老板?

那他该是狠心辜负过他。

白鹿当年消瘦易折的模样无论多少次回想起来,高扬都忍不住皱眉,他根本不相信爱他的人能在那种情况下抛弃他。

当初他舍得对白鹿不闻不问,如今白鹿变好了,他是不是又忍不住回来找他?

高扬不自觉噘了噘嘴,他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