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穿越重生>穿成懒汉村村长>第34章 包治百病的红糖

王大伟好奇的打量起那手摇石磨。无论是在剧组,还是在甜杆儿村, 他所见的榨甘蔗汁的设备都不是这样的。

甜杆儿村好歹也是曾靠榨甘蔗汁晾晒石蜜致富的, 不少人家还存留着当年的装备(懒得丢掉), 王大伟家后院也放着一个,倒是和他在剧组时见过的相似。

这手摇石磨看起来倒是很方便,就是一次榨出来的汁太少了, 效率低速度慢。

“这位大爷?您是要点菜还是……?”那伙计见王大伟也不点菜,就围着一个榨汁的石磨转悠, 心里不禁泛起了嘀咕。这别是同行来偷师的吧?不过他们这普普通通的二荤铺, 有什么可偷师的?

“哦哦,”王大伟回过神来,也有些不好意思, “你刚才说什么?羊羔肉配柘浆……”既然是推荐菜,不如尝尝看。

他话没说完, 却被宋给打断了:“不必要那些, 来个溜肥肠, 一份坛子肉便够了。”说着扯了扯王大伟的衣裳。

王大伟挑了挑眉, 倒也没别的意见,本来就是为了哄宋开心的:“就按他说的吧, 再另来两碗米饭。”

小伙计暗暗撇了撇嘴,这汉子倒是个疼夫郎舍得花钱的,却是个耙耳朵。这夫郎也忒精打细算, 点的两样都是性价比非常高的二荤铺经典菜色。

那坛子肉十来块才十八文钱, 溜肥肠更是只要十文的低档肉菜。这一餐下来三十文钱便够了, 米饭吃完了还能添。

这一桌能赚的着实有限。这般想着,小伙计不禁又看了宋一眼。

宋却早已在桌边坐下,悄声和王大伟说话:“……你才借了银钱给壮山大叔他们,还不省着点儿花?再说了,谁会来二荤铺吃羊羔肉那种精细菜,要吃羊羔肉人家都上饭庄去了。不过是学了做法,拿些羊里脊、磨档肉来糊弄你这样没见识的冤大头罢了。”

小伙计脚下一顿,这才知道是遇上内行老饕了。

王大伟显然也发现了小伙计脚步的停顿。想来这伙计听到了宋的话,却没有反驳,那便是实情了。不禁笑道:“你知道的还挺多。”

“那是,”宋骄傲的挺起小胸脯:“在吃这件事上,没人比我更在行了。方才我点的那两样,你别看都是普通的猪肉、下水做的菜,却是二荤铺的特色,最保险菜色。就算这家铺子没来过不知手艺高低,也必然不会难吃。”

“我以为你不会喜欢大肠。”王大伟道,在现代也有很多人无法接受大肠,总觉得有怪味道。按理说宋一个娇贵的富家哥儿,也该有所讲究。

“嗨,世人都以羊肉为上猪肉为下,贵族也以吃羊肉为主,好像羊肉真的就比猪肉美味了似的。”宋说起吃的,嘴角便勾起一丝笑意:“食物便是食物,哪分什么高低贵贱呢?即便是下水,只要手艺好,一样好吃。美食是不分贵贱的。”

“我家里虽然有些家底,但我哥哥为人极是吝啬,总是嫌我在吃食上花费过多。”他言语中仿佛在抱怨兄长,语气和表情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甚至还带着几分自豪:“我哥哥为了省钱,苦练手艺,如今做饭不但非常好吃,还能把很多便宜的材料做出非常美味的饭菜来。我有时都觉得难以置信,他明明只放了一丁点儿油,怎么做出来的菜却那么香?……”

这是王大伟第一次听宋主动提起他的家里。

之前宋吃了县令的亏,总是担心家世暴露被人算计,被抢占为妾什么的。对自己也多有防备,后来虽然袒露身世,也是形势所迫的无奈之举,自然不会祥说了。

到了这一刻才仿佛真正对他敞开心扉,把他当做朋友了一般。

……当然,也可能是被美食的香味儿冲昏了头脑。

铺子里没人,不多时伙计便把他们点的饭食端了上来。溜肥肠是现做的,坛子肉则是一早就做好,一直煨在灶上,早已经炖得香浓软糯,肉烂不腻。

“二位尝尝,我们家的坛子肉不是鲁菜做法,而是桂阳郡传来的辣酱肉做法。相传三国时期,赵子龙将军都爱吃得很哩!”

他这么一说,也勾起了王大伟的好奇心来。这坛子肉表面上看起来和毛氏红烧肉、东坡肉也没什么两样,都是方块肉切得麻将大小,放在坛子(瓦罐?)里面,不知道吃起来有什么区别?

宋矜持的夹了一块,咬了一小口:“还不错,有五六分相似了。”他说着顺手给王大伟也夹了一块儿,嘴里却道:“不过这桂阳坛子肉的传说听听便罢了,当不得真。”

王大伟一口吃下去,却觉得十分美味,并不比现代某些私房菜馆做得差。现代很多餐厅比起口味来,更像是卖服务水平,且就口味来说,也是繁复的佐料味道占了大便宜。

古人没有手机可玩电视可看,便有更多时间可以用来琢磨厨艺。在佐料匮乏的前提下能做出这样的味道,已经十分不容易了。

何况价格也不贵。

小伙计却不大服气:“你怎么知道?你又没在子龙将军身边待过,怎知他不爱吃?”

“子龙将军爱吃什么我不知道,但那传言是说,当地百姓用方元五爪辣椒做了坛子肉赠予将军……可三国时期哪里来的辣椒?这辣椒还是二十多年前才被发现可以食用的,传到桂阳郡代替茱萸更是近十几年的事情。”宋谈起吃来,便整个人都不一样了,透着一股神气劲儿:“要我说,东西好吃就是了,何必非要按个故事在上头?”

小伙计听了这话,抓了抓脑袋,也觉得宋说的对,便不好意思的笑着溜了。

王大伟却笑道:“你爱吃便罢了,连材料的由来也要刨根知底。还真把吃当做一门学问来做了。”

“那倒也不全是。”宋被他说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别的我也不是都很清楚的,只是这辣椒,最早还是我爹发现可以用来做菜的……之前虽然也流入中土,却只被当做盆景植株用来观赏。”

王大伟一愣,脑子里有什么飞快的闪过了。

三国时期确实没有辣椒,辣椒是在明朝才传入中国,包括红薯、玉米、土豆等物。

而这些东西在王大伟穿越过来的这个世界,都是存在的。王大伟昨晚还吃了土豆烧肉。而之前宋说过,这些粮食的发现者与推广者是

“大夫,大夫求求你了,就把红糖赊给我吧,我媳妇等着红糖救命啊!”

王大伟猛然被哭喊声打断了思路。他回过头去,只见一个衣衫寒酸的汉子用力拍着对面医馆的木板门,被两个学徒架着扔出去仍在不停挣扎扭动。

医馆门口站着一个花白胡子的老者。因着那汉子的哭嚎声,引来不少人的围观。连王大伟和宋也站在了二荤铺的门口,看起了对面医馆的热闹。

古代娱乐项目太少了,有个热闹可以看,相当于现代看一场电影了,还不要钱。

那老者被看得面皮紧了一紧,尴尬的咳了两声:“都说了红糖与你媳妇药不对症。红糖价贵,一斤便要五两银子,我又怎能随意赊于你!”

那汉子犹自不肯死心,哭道:“我不信,那说书先生明明讲了,红糖是天竺国传来的好东西,可以治百病,于妇人崩中更是有奇效……”

“听了几日说书,便以为自己是大夫了?况且红糖虽是治妇人病有奇效,你媳妇却不是一般的妇人崩中,而是难产啊!”老大夫气得吹胡子瞪眼。他固然有私心,不舍得将如此贵重的红糖赊给那汉子,怕对方还不起。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药不对症,吃了也八成救不会来,倒让那汉子落个人财两空。

那汉子却早已听不进去这些。或者他心里也清楚,却不愿意面对现实,只寄希望于说书先生口中的“灵丹妙药”。

宋眉头微蹙,一边吃瓜一边发出了弹幕的声音:“红糖虽然是天竺国传过来的稀罕物不假,但也不至于贵成这副样子?我朝陛下也喜爱红糖,每年都会固定向天竺国购买。但卖到一两银子一斤也是顶天了,怎会五两银子一斤?”

他这话虽是对王大伟说的,但因镇上道路狭窄,医馆与二荤铺相隔也不过三四米,有不少人都听到了,于是看向老者的目光便渐渐变了味儿。

这是一条引战弹幕啊!

那老大夫气急败坏:“你这小夫郎懂什么?红糖价格贵或不贵,也得买得到才行!从天竺国运来的红糖就那么些,宫里和贵族们就先分走一多半。剩下的也多分散在京城附近,我们医馆弄来这二斤红糖当镇馆之宝,你可知费了多少功夫?”

这话倒是不假。人离乡贱,物离乡贵。不说是天竺国传来的稀罕物,就是普通的京城特产,传到偏远的妙竹州来,价格也要翻个几倍。民间甜食有麦芽糖,红糖又不是生活必需品,往来商队做这个买卖的也不多。

物以稀为贵,这医馆自然就往高叫价了。原也是想一点一点卖给那些富户的,谁知今日有个穷汉子的媳妇难产,又听说了他们医馆里有“包治百病”的红糖,说什么都要赊。

宋此刻也回过味儿来,脸上一红:“是我想岔了……我家在毓秀州,便是一两银子一斤,方才便脱口而出了。”

老大夫翻了个白眼,呛声道:“你要到京城去,五百文钱还能买一斤呢!”

他们在这里就红糖的价格进行了一番探讨,王大伟想的却是另一件事:红糖能治血崩??

虽然听着老大夫的意思,难产中的血崩并不能治……但普通的血崩,这老大夫显然是认为可以治的。

???红糖这么神奇吗?王大伟一脸懵逼。

在现代,红糖至多是治一治经期腹痛,疗效还如薛定谔的猫一般。怎么到了古代,就从“保健品”一跃成为灵丹妙药了,难道和现代的红糖不是同一种?

也不对啊……就按古代来说吧,《红楼梦》里王熙凤也有血崩之症,她作为贾府的管家大奶奶,要多少钱多少好东西没有,况且清朝时期中国已经自主掌握了蔗糖的制法,并不是稀罕的东西了,也没见她喝点红糖就治好啊?

王大伟按下心中的疑惑,走到那痛哭的汉子旁边:“你媳妇现在如何了?”

那汉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老大夫叹了口气:“我也不是那狠心肠的人……是真的药不对症,赊给你也多半是人财两空。”

这基本就是判了那产妇的死刑了。

不过古代女子生产,没有麻药、剖腹产、侧切等一系列操作和止血手段,确实是九死一生。连康熙皇帝的发妻,母仪天下的皇后难产都救不回来,更别提这些没有御医和顶尖药品的普通人家了。

多耽误一刻,产妇就更危险一分。人命关天,王大伟已然动了恻隐之心,也不多犹豫,道:“我……懂得些医术,知道个方子,也许可以一试,但不保证成功。”

无论如何这是两条人命。看不见便罢了,既然碰上了……王大伟做不到坐视不理。

那汉子十分惊喜,他也知道自己媳妇怕是没救了,此刻有一丝希望,就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了:“您放心,救过来您就是我们家的恩人,救不回来……也是命!”

王大伟以为周围人会质疑他会医术这件事,却没想到,因着之前宋张口就报出了毓秀州红糖的价格,看热闹的人很容易就接受了他会医术这个设定。

除了宋。

他是最清楚,王大伟是不会医术的否者古氏也不会让王大伟带“小傻子”到医馆来看病,自己在家治不好吗?

王大伟偷偷捏了捏他的手,示意以后再说,转身进了医馆。

那老大夫跟在他后面进了医馆,好心劝道:“后生,你可别托大,这妇人生孩子本就是鬼门关走一遭的事儿。要是真救不会来,谁知道她家里人会怎样?”

他行医多年,见过不少没救回来人,家属翻脸的事儿。

要是没有灵泉,王大伟也不敢夸这个海口。但既然有这个金手指……不尽人事,王大伟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多谢您了。我还是想试试。”

老大夫叹了口气,也不再劝了。谁最初学医,不是存了悬壶济世的心呢?

王大伟买了一份四物汤,又随手指了几样清热去火的便宜药材,看得老大夫云里雾里的,完全想不出这是怎样一个方子好几味药都是相冲的,还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王大伟带着药材随着那汉子回了他家里,一个老妇人正坐在门口抹眼泪,见了那汉子便道:“石柱你可回来了……那产婆都要走了……你赶紧进去,和喜娘最后说两句话吧。”

张石柱一个健步冲上前:“娘,我带了大夫回来!喜娘有救了!”

老妇人睁着浑浊的眼看向张石柱身后的王大伟和宋。古人讲,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这两个年纪轻轻的人真的能治好媳妇?自己儿子不是被骗了吧?

王大伟却没有给她乱想的时间,自顾自的走近堂屋拿起杯子,假借茶壶的遮掩灌了一杯灵泉进去:“先给产妇喝点儿水吧,我上后头煎药去。”

老妇人一拍大腿:“哪里还喝得下?喜娘现在睁眼都困难了……既然是大夫,不如进去看看吧,这药我来煎便好。”

王大伟闹了个大红脸:“这……这我如何进得?”他又不是真正的大夫。

倒是张石柱,现在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王大伟身上,咬了咬道:“大夫怎么说就怎么做吧,我进屋喂喜娘喝水,娘你带小大夫上厨房煎药去!”

他劈手拿过杯子就进了屋,顺带把准备走的稳婆也给强行留在了家里。

王大伟则进了厨房煎药。这一家人虽然住在镇上,日子过得却并不怎么样,家中远不如吴高树那个吴家庄的村长富裕。想来王大伟救回了产妇,也收不到什么丰厚的报酬。

但王大伟心里另有成算。

他看中的是张石柱小浆镇原住民的身份……如果能顺利救下产妇和孩子,以恩人的身份,也许可以让张石柱代替他们,送出那封宋的家书。

王大伟是个热心的,愿意回馈社会的好人,但这和他挟恩以望报,并不冲突。

王大伟没什么煎药的能力,他也并不指望一副普普通通的四物汤能帮产妇止血。只是将四物汤的药材泡在灵泉当中,稍微煮开就让老妇人给产妇端去。

剩下几位清热去火的药材,是打算打包带回家,糊弄古氏等人的。

老妇人看着清可见底的药:“……”

儿子从哪儿找来的蒙古大夫?

然而就是这样看起来哪儿哪儿不靠谱的蒙古大夫,几碗“清水”灌下去,儿媳妇竟然真的渐渐好转了!

事实上,王大伟的灵泉只能起到恢复产妇自身健康和止血的作用,并没有催产的效果。所以喜娘仍然得十分艰难的靠自己把孩子生下来,只是喝了那几碗跟白水差不离的“药”,她早已透支的力气竟然慢慢恢复了,再不是那副眼睛都睁不开的模样。

连接生的稳婆都直叹神奇!

加上血也止住了,没有失血过多危及生命的危险。经过了两个时辰的努力,产房终于传来了婴儿的啼哭。

烧了一下午火的宋,和添了一下午水的王大伟,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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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520快乐呀,今天的更新特意写了5200个字嘻嘻嘻嘻

文内关于红糖的设定,采用唐朝太宗派人去印度学习制糖之前的情况。

关于糖的大部分资料来自季羡林《糖史》

因为蠢作者的作息混乱,最近的更新暂时改为21:00:01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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