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现代言情>麒麟正传>第六章 你是我的奇迹

1.

军装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那是一种标识,一个证明,一位身着军装的军人,会不由自主把自己的意识绷紧,让自己的言行可以符合那一身的浓绿。

而与之相对的,便服就像一种压抑之后的放肆解脱,那种感觉近似于两个身在异国他乡的人在公共场合大讲母语时的嚣张快意,以及那种反正你也不知道我是谁的、人在规则之外的放纵。一个身装便装的军人,有时候会比平民的言行更夸张一些。

因为要去给妈妈买礼物,到了市中心,陆臻便先拖着夏明朗直奔一间大商场。陆臻既然敢嘲笑夏明朗恶俗,当然自己就得有几把刷子,一走进那花花绿绿的卖场,陆臻镇定自若地把临出门时从老妈桌上顺来的口红拿出来,让店员小姐们验了下货,便直奔了雅诗兰黛的专柜而去。

这天正是年假期间,商场里的生意十分清淡,柜台上冷不丁来了两个上档次的帅哥,整个专柜都被震撼了,三个柜姐全围了过来,眨着浓妆的眼睛,笑容甜蜜之极。

甭管她是八岁的还是八十岁的,陆臻从小在女人面前就没怯过场子,当下笑容款款地说明了一下来意,又把自家美女老妈的年纪和皮肤状况略略介绍一番,长睫毛下的一双双眼睛顿时更加亮了几分:孝子啊!

接下来的发展就更没什么悬念了:推荐,挑最有性价比的给他推荐;打折,拿员工的会员价为标准。

夏明朗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陆臻如此左右逢源的样子,脑子里忽然闪过一句话:小生一向妻妾成群,男女通杀……

你还别说,这小子倒真的没说谎。

反正,来都来了,陆臻心满意足地看着礼品被妥贴地包装好,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拉着某柜员MM低语:“有没有什么,适合给男人用的护肤品?”

“你用?”

“不是的,给他!”陆臻以眼神示意,柜员MM便转过头去看想鉴定一下夏大人的皮肤状况,夏明朗此人对于任何投到自己身上的目光都十分的敏感,马上诧异地挑眉扫了一眼过去,黑璨璨的眼睛,顿时把人家小女生煞得红了脸,吓得马上把视线收回来。

陆臻马上哄道:“别怕,别怕,我大哥这人看起来凶,其实人挺好的。”

“看起来很正常,就……正常的洗护就可以了……”小姑娘脸红红的:“这样吧,我们柜都是给女生用的,我去帮你找碧欧泉家的拿个套装过来。”

“行,就麻烦你了!”陆臻笑出一脸的灿烂阳光。

那女孩子跑出去几步,又转回来,笑道:“我索性给你也拿一套吧。”

“行啊!”陆臻答应得十分爽快。

“搞什么呢?”夏明朗冷眼旁观了半天,眼看着硝烟都已经弥漫到自己身上了,终于忍不住凑上去问。

“哦,是这样的,主要是觉得您这张脸太沧桑了点,都让劣质化妆品给毁了,想给您整套东西来挽救一下,下次再上妆的时候,搞点高指标的防晒霜什么的先打个底,也给脸上扑个粉,也好冒充白面小生。”陆臻忍着笑,一本正经地说道。

“陆臻,虽说丛林迷彩的成份问题是后勤科的事,不过你不会到现在都不知道我们用的迷彩是能防晒的吧。”夏明朗以一种教育白痴的口吻凑到陆臻耳边悄声道:“防红外,防紫外,当然也防晒,防水防汗防反射光,以及一定驱虫效果,马蜂可能是防不了,蚊子……你最近有被蚊子咬过吗?”

夏明朗拍拍陆臻的肩,以一个老兵的骄傲挺痛心疾首似的看着他:“陆小臻同志,请不要这么瞧不起军品。”

陆臻愣住:“真的假的?”

“我回去会告诉后勤支队的何队长,你瞧不上他们家的东西。”夏明朗笑眯眯地说着,随手摸摸自己的脸。

“不要啊!”陆臻哀叫,万一要真得罪了后勤上的,把不防蚊的迷彩当成防蚊的发给了他,那他不就死定了么。

两人正纠缠着,刚才那女孩子已经把两套东西拿回来了,很简单的男士洗护产品:一支洗面乳一罐乳液,倒真是一点没乱宰人。陆臻接过来看看,有点奇怪:“噫,一样啊!”

“是啊,你们两个本来皮肤状况就差不多。”

“哦……”陆臻把东西拎在手里,鄙视军品这罪名貌似不轻,如此看来夏明朗对这种东西挺排斥啊……他正在心里犹豫着,却看到夏明朗笑眯眯地掏出了钱包:“多少钱?”

呃?陆臻大诧异。

本来嘛,这件事,如此也算是了结了,陆小臻自然不会让夏大人掏腰包,连忙拦住了,跟着一个柜台MM去收银台划卡。在基地呆着的时候都没什么机会花到钱,花不到钱自然也想不到钱,陆臻在等签名的时候脑子里灵机一闪,颇为好奇地问道:“你现在一个月收入多少啊?”

“不知道,你爹的退休金有多少?”

陆臻一时没反应过来:“五,六千吧!”

“哦,那应该还比你爹的退休金高点。”

记性真好啊!陆臻一头的黑线:“废话!到底多少?”

“干嘛?查我账啊?”夏明朗笑容暧昧,眼看着陆臻脸色不善又转口道:“不过……真不知道,没事查那东西干嘛,无不无聊。”

是挺无聊!陆臻望了一下天,自己也觉得自己挺无聊,没事查这东西干嘛,唉,魔都人士的劣根性啊。

他们正低头细语,收银的小姐一边把单子开出来指点陆臻签名,一边神色迟疑地凑近了,用极轻的声音问道:“那个……那个,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他是不是你男朋友啊!”

陆臻一愣,震惊地看了面前这BH的女生一眼。

小姑娘马上摆手:“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恶意的,我……”

陆臻忽然笑起来,张扬而肆意,一手揽了夏明朗的肩膀,挑衅似地笑道:“是啊,帅吧!”

夏明朗耳力虽然好,但毕竟没听清前半句,被陆臻搞得莫名其妙。

谁知那女生竟马上心心眼做花痴状:“好帅!”

陆臻与夏明朗两人目瞪口呆地面面相觑,齐齐落了满头的黑线,捏了收银条落荒而逃。

天哪,这是个怎样荒诞的世界!

“刚刚那是怎么回事?”夏明朗总算是慢慢回过味来。

“我不知道!”陆臻还在余震中,神色呆滞,怎么?他也不过两、三年没回家,上海这地界,已经开放到这种程度了?

这两人站在商场门口彼此打量了一眼,忽然像触电似的,左右弹开一步。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比有人大叫死变态还要可怕的是——有人花痴似地冲着他们嚷:好帅哦!加油!

噫!陆臻分明地感觉到自己皮肤上的疙瘩有如雨后春笋一般地冒出来,而这一剽悍事件发生后的直接结果是:夏明朗大人再也不敢随便地在公共场合冒犯别人的安全区域,直到离开这个魔幻的都市。

任务完成,逛街又成为了一个负担,陆臻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索性就到吃饭的地方去等。

萧明这人从小班长做到大,办事十分细腻周到,早早地订好了一个大包厢,过了不多时,同学们也都陆陆续续地赶到了。陆臻是稀客,好几年不出现了,被人围得水泄不通。夏明朗只是一开始的时候被拉出来介绍了一下,随后便坐到了一边去看报纸。

夏大人自带正压气场,只要他不去招惹别人,等闲人绝不敢去招惹他。

都毕业这么久了还会来参加同学会的,多半都是重情之人,席间倒也没什么人迟到。很快地,人凑齐便都入了席,一个超大的桌子边围坐了十几号人,众人谈笑风生,至于吃什么反倒是次要的。

萧明是组织人,忙进忙出地张罗着上酒上菜,只是这家酒店大约是大年三十晚上太忙了点,到了初二人都有点懈怠了,服务生搬了一箱啤酒过来,居然没给起子。萧明郁闷地出去催,留下这一桌的男人开始各凭本事,有的用牙咬,有的用筷子撬。正在忙乎着,却看到夏明朗已经开好了一瓶,给自己和陆臻各倒了半杯。

“噫!你是怎么弄的?”马上有人好奇起来。

“这就么开啊!”夏明朗随手又拎了一瓶过来,两个手指头一捏,直接用手指撬开了瓶盖。

“不会吧,这样也行!”陆臻顿时好奇起来。

“怎么你不会啊?”这下子轮到夏明朗诧异了:“平时聚餐的时候都谁给你开的啤酒啊?”

“那个,侯爷啊……黑子,楷哥他们手脚比较快,比较爱为人民服务……”陆臻自己回头想,也觉着有点不好意思。

“哦,敢情是咱们全队都宠着你一人啊!”

“队长,您可不能这么说,咱们队的宠物,那怎么算也应该是阿泰,小生嘛也就是比较招人待见!”

“少废话,”夏明朗递了一瓶过去:“试试!”

陆臻不敢反抗,乖乖地接了过去,开始扒拉。

男人么,对这种比较拉风的小事最有兴头,一下子,整个席上都学起来了。只是等萧明借了工具回来,席间除夏明朗以外七个男人,除了陆小臻几次失手之后,终于掌握了技术要领,红着手指完成了任务,其他的,全军覆没!而比较悲惨的两个甚至还划破了手。

姜峰同志因为有新媳妇在身边分外拼命的缘故,所以他也是那被划破手的人之一,于是这位前体育健将华丽丽地困惑了:“陆臻,行啊,当了两年的兵,变这么厉害了。”

“这算什么!”陆臻立马得瑟上了:“我们那边的那些兄弟,那是真的会功夫的,单手倒立能撑一个小时,四块红砖摞着,一记手刀,尽碎。”

生在和平地带的人士最爱听的就是传奇故事,陆臻把身边的牛人牛事挑了几个不那么耸人听闻不那么违规的拿出来,添油加醋装盘上桌,夏明朗对陆臻的吹功一向心里有数,脸上带了三分笑在旁边听着,也不去戳穿他。

只是听到后来,大家都渐渐开始不满足,纷纷要求更有料的故事,陆臻有点耍赖地转头看夏明朗:“怎么办?这帮死老百姓居然敢瞧不起我,你来说个震撼的,震死他们!”

“可吹牛这种事,我没你在行啊!”夏明朗笑道。

切……众人哄笑。

“那,说个听来的故事啊!”夏明朗眸光一闪,黑漆漆的眼睛从每个人脸上过了一遍,刚刚还喧闹万分的局面一下子静了下来:“听说是有一次野外生存,雨林里,跳伞下去的,四天,身上是标准装备,一把匕首,50克盐,还有一壶水。有个兵,运气特别背,他跳下去的时候,刚好落到一个半沼泽里……”

陆臻听到这时,心里已经起了一些异样的预感,垂手到桌下,在夏明朗的大腿上拍了拍,夏明朗的左手悄无声息地靠了过去,反手与他相握。

夏明朗继续说着他的故事,声音低沉,有一种奇异的诱惑力,令人仿佛身临其境。

“下面是个泥潭,那个兵一下去就踩到个东西,还没站稳那东西就动了,原来是个活物。他那时伞绳还没解,降落伞在树上挂着,感觉到脚下不对了,就拽着伞绳往上翻,然后,才看清了,原来是条鳄鱼。好在那鳄鱼也不大,后来他花了点工夫先用伞绳把嘴给绑上,就把那畜生给杀了。”

夏明朗说得轻巧,席间却已经有人在倒吸冷气。

“结果这下可糟了,没等他逃出那个水沼,血腥味就引来了一大群的鳄鱼,把人团团围住,这就没办法了,就只能逃,可是逃的时候慌了点,把信号弹给丢了。后来你们猜怎么着,那个兵找了棵树,用伞绳把自己绑在梢上,就这么撑着,用一壶水,撑了五天,到第六天,直升机把所有的人都找着了,回过头去专门找他,总算是把人给找着了。”

夏明朗把故事说完,过了好一阵才有人惊叹:“真的假的?”

“真的!军报上登的。”

“这不可能吧!”萧明以一个医生的专业角度在质疑:“一壶水不足以支撑一个成年人五天的消耗,更何况还是热带雨林,日晒太过强烈,水份的消耗会更大。”

“嗯,他吃树上的叶子,还有,晚上会有露水,那地方湿度大。”

“那也不可能吧,他脚下全是鳄鱼,吓都会被吓死的。”女生的胆子毕竟要小点,首先考虑的总是这些问题。

“这倒没什么……”夏明朗笑道:“别往下看就行了,哦,对了,中间他还抓到两只鸟,用伞绳套的,可惜不能生火,要不然烤着吃应该还蛮香的。”

最后那一句话,夏明朗的尾音微微往上挑,仿佛开玩笑似的,席间的气氛又渐渐活泼了起来,倒是陆臻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垂在桌子底下的手,握得死紧。

夏明朗逗了他几次没逗开,只好趁着倒酒的工夫,靠到他耳边轻声道:“干嘛呢,一个故事罢了,怎么就当真了。”

陆臻看他一眼,勉强笑了笑。

都是些一年才聚首一次的老同学,席间通告点来年的大事,跳槽升职女朋友结婚什么的,挑好消息大家开开心。这几年时候到了,别管男生女生都陆续有人开始结婚,没结的那几个,也多半都有了主,于是这话题一来二去便又绕回到陆臻身上。虽然陆小臻年纪尚幼,但归宿问题一样让人好奇,马上有人起头问:“你们那里有没有什么漂亮的女兵啊?”

陆臻苦了脸:“别说了……咱们中队就一和尚队,纯男班,纯的!连队里的老鼠都没一只母的。”

“不会吧,真有这么惨!”萧明大笑。

“就这么惨。”

“太浪费了啊!我就说了凭你小子这风流倜傥的人物,怎么会到现在还单身呢!”姜峰也来插嘴:“想当年,啊,谁不知道六班的陆臻呢?别的班上就不算了,就咱们班54个人,18个女生,全和你传过绯闻。”

“真的啊?”夏明朗顿时来了兴致。

陆臻看那双漆黑眼睛里一闪一闪地放着光,心头狂汗,强笑着:“彼时小生年幼无知。”

“没有没有,我觉得这不算是最扯的,”事关娱乐八卦,插嘴的人越来越多,另一个女生叫莫小晓的,也加入了细数当年的行列:“最扯的是,明明不是他干的事,到最后也能算在他头上!还有谁记得高三那年情人节唐静琪收到的玫瑰花吗?”

众人顿时哄笑,绯闻女主角更是笑得前俯后仰。

陆臻无奈地举手:“我承认,我承认……就是我送的……”

“你去死吧你……”莫小晓大笑:“明明是人家男朋友赵嘉铭送的,结果当时全班都猜是你,搞到后来他自爆都没人信,静琪出来帮他说话都没人信,差点郁闷死。”

“没,就是我送的,干嘛不是啊,多浪漫的好事,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多多地追求这种虚名浊利。”陆臻说得一本正经。

“莫小晓,我那件事归根到底也就是一个虚假绯闻,”绯闻女主角唐小姐展开反击:“倒是你啊!我记得你当年不是很哈陆臻的嘛?号称一百年不动摇的可就是你,现在动不动就让人去死,爬墙爬真快啊。”

“没有啊,我现在照样很哈他啊!”假如有人在高中的时候就很御姐,那无论如何都没法指望她十年之后反倒会变LOLI,莫小晓神态自若地说道:“别说一百年,我是陆臻门下万年走猫。”

“不是吧,你这女人!”唐静琪笑倒:“那你老公怎么办?”

“没关系,只要陆臻一句话,我回去就甩了他。”

莫小晓豪言一句,顿时场面更是激荡,一帮子人起哄强烈要求陆臻同学马上表个态,可怜的陆臻被人揪起来,支支吾吾地嘀咕了几声,忽然道:“那我得先回去买猫沙。”

呼地一下,斜刺里飞过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陆臻一抄手接着了,再一看,竟是半截鸡骨头,那始作俑者早在桌上笑趴了。

2.

吃吃饭喝喝酒说说笑,这世上大半的同学会都是一个模式,时间更是如流水过,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已经杯盘狼藉,有人没尽兴,便叫嚣着说要去唱K,马上便有人翻出优惠卡来打电话订位子。

陆臻看着兴致勃勃的同学们,心情有些激荡似的看看夏明朗,夏明朗自知这种场面一辈子就撞上几次,何必不成全,自然笑着点头。

从酒店里出来天已经黑透,一行人站在地下车库的出口等有车的同学去拿车,酒酣耳热之际大家的谈兴更浓,耍嘴皮子的事陆臻总是中心,正说到神采飞扬处,冷不丁从车库里窜出一辆车,竟直接奔着陆臻而去。陆臻聊得正起劲完全没什么防备,等感觉到后边有风袭来已经来不及闪开,只能顺势往后倒,单手在那辆车的前盖上一撑,一个漂亮的侧翻,翻到旁边去,落地没站稳踉跄了几步,被夏明朗伸手扶住。

顿时人群里就炸开了锅,七七八八的指责叫骂声起,姜峰刚好站在陆臻前面几步,抬腿便在那车上踢了一脚,骂道:“喂!侬哪能开车呃!!”

这家酒店的停车场出口处的坡度大,那人大概是冲坡的时候油门踩过了头,一时没收住。按说这种事既然没伤着,那车主下车道个歉赔点不是,也就过去了。偏偏那愣头青车主大概真的是喝过了头,竟然把车窗降下来做了个下流的手势,回骂道:“册那!老子就是撞你又哪能!切!那个种乡下人么,撞死掉活该!”

见过不讲理的,倒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众人气结,纷纷怒骂,只可惜那车一下子便滑远了,追赶不及。

大家正在望车怒叹,却看见一道黑影像豹般无声而迅捷地滑了出去……夏明朗没太听懂那人在说什么,可是胆敢向夏明朗比中指就不可能全身而退。不过是一跑一纵,夏明朗已经稳稳贴到那辆车上,一手扒住那扇正在缓缓升起的车窗,一手伸进车里去,钥匙一拧,熄火,拔出,还没等那车主反应过来,他已经干脆利落地跳下了车,站在路边,手里一上一下地抛着那人的车钥匙。

这场变故来得突然,简直像电影片断一样,除了陆臻所有人都被夏明朗的身手给震到了。

过了好几秒,坐在那车后座的一个女孩子方如梦初醒似地跑了下来拦住夏明朗,一叠声地道歉:“先生,先生……对不起,他喝多了,别和他一般见识……”

到了这种时候但凡有点眼色的也该明白过来,可偏偏是酒壮熊人胆,那愣头青居然不怕死地下车大吼:“亲亲!你干什么哪?少给老子丢人!册那!什么东西!”

这人嘴里不干不净,手上更是毛毛糙糙,那个叫亲亲的女子刚要回身骂人,却被他挥手推到了一边去,女孩子吃不住醉鬼的力气大,踉踉跄跄地退开几步,高跟鞋在水泥地上一扭,堪堪跌进陆臻怀里去,陆臻苦笑着把人扶稳,尚有闲心问了一句:“没事吧!”

“没事没事……”那女生低着头,如果地上有洞,大概会毫不犹豫地钻下去。

“册那娘的!钥匙还吾!”愣头青挥开自己女朋友,冲着夏明朗吼。

夏明朗退后了一步躲那唾沫星子,忍不住却想笑,一双黑眼睛在夜色中闪着细碎的光,那光大约是太刺眼了些,刺得那只醉鬼想也没想地一拳就挥了过去……

“哎,别打人……”亲亲一声惊叫还没落,自己先哑了。

如此摇摇晃晃章不成章法不成法的一拳在夏明朗眼里看来,真是挡了都有辱尊严,只是把头略偏了偏,一手钳住那人的手腕用力一扭,同时飞起一脚踢在他的膝窝里。只听得一声杀猪似的惨叫,刚刚还耀武扬威的某楞人,已经像一滩泥似的跪到了地上。

“陆臻!”夏大人懒洋洋地叫了一声:“怎么处理?”

陆小臻最尊重女性,转头去问亲亲:“您说什么处理?”

那女孩子瞠目结舌地瞪着这两人看了一会,忽然牙一咬,扭头就走:“我不认识他。”

陆臻转过头,无比纯良地冲夏明朗笑了笑:“内伊组特!”

“啊??”夏明朗莫名其妙。倒是陆臻那些原本义愤填膺的追上来,打算痛打落水狗的同学们顿时暴笑,一个个捧腹笑得几乎岔了气。

“什么呀?”夏明朗小声嘀咕,在那摊泥的背上又踹一脚,把他大字型踢翻在地,然后手腕一翻略一使劲,那串钥匙便准准地在空中划了道弧线,擦着那人的耳朵落了地。

虽然只是个小小插曲,却成功地把众人的注意力都转到了夏明朗身上,一直到了KTV还有人在缠着问:“夏先生,你一定是特种兵吧,刚刚那一手,真的是太帅了,真是……”

“不不,那只是一个普通的车载步兵上步战车的动作。”夏明朗笑着否认,当然他也没说谎,那的确只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技术动作。

车载步兵?步战车??

一双双眼睛里又画出了更多的问号。

陆小臻万般无奈,抱着话筒在吼:“唱歌啦,要唱歌的去唱歌啦!”

这下子,众人又有了新话题,开始起哄让夏明朗献歌一曲,夏明朗清清嗓子,一本正经道:“除了国歌,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各位要听哪一首?”

大家看那双诚恳的眼睛真的不像在说谎,只能万般无奈地放过了他。

等包厢里的气氛又热烈起来,陆臻贼兮兮凑到夏明朗耳边去笑:“又在骗人了吧?我就不信你只会这两首歌。”

“的确不止!”夏明朗一脸的正直:“我还会唱打靶归来。”

陆臻一下子笑喷出来:“真的啊,我去帮你点。”

夏明朗不动声色,手从众人看不到的角度探过去,猛掐陆臻的腰,陆臻笑着躲避,借口上洗手间,蹿出去继续笑。

在清寂的军营里呆了太久,五色喧哗的地带就让人觉得有点烦乱,陆臻在外面溜达了一圈便有点不太想回去,却刚好撞上夏明朗也出来溜边抽烟,两人相视一笑,挑了个墙边的角落里靠过去。

“太吵了吧,等下我去跟他们说一声先走,就说我妈在催了。”

“没关系。”

“其实我也觉得有点吵……”陆臻笑道:“唉,苦日子过久了,都不习惯享乐了。”

“好同志啊!回去找大队给你发奖章。”

陆臻做愁苦状:“灯红酒绿,声色犬马……小生正当惨绿好年华,本该满楼红袖招,我怎么就跟着你混了呢?”

夏明朗低着头笑,却不说话。

旁边有间包厢的门被猛地撞开了,一个人匆匆忙忙地走出来大概是赶着去上厕所,便忘了关好门,细细的音乐声从门缝里传出来,陆臻无意中听了两句,慢慢变了脸色。

“怎么了?”夏明朗有点诧异。

陆臻竖起食指贴在唇上,轻轻摇了摇头,靠到门边去细听,听了一会儿,竟冲动地推开门进去,就在房门大开的刹那,夏明朗模糊地听到一句歌词:

Us against the world ……

过了不一会儿,陆臻从里面走出来看着夏明朗道:“我唱首歌给你听好不好?”

KTV的走道里光线昏暗,头顶上五色错综暧昧不清的霓虹全落在陆臻的眼睛里,混出奇异的色彩,夏明朗愣了一下,笑道:“好啊。”

陆臻同夏明朗两个刚一进包厢,就被人起哄:跑哪里去了,罚歌啊,罚歌,罚歌……

“新歌不会啊!”陆臻笑道:“现场学一首行不行……”

说着便走到点唱台前去点了歌:Westlife- Us against the world!

音乐起来的时候,便听到人笑道:“陆臻啊,最新单曲么!还是那么紧跟时代啊。”

陆臻敷衍地笑笑,几乎有些过分专注地盯紧了屏幕。

Us against the world

Against the world

(我们一起面对这世界,一起面对这世界)

Us against the world

Against the world

(我们一起面对这世界,一起面对这世界)

You and I, we’ ve been at it so long

(我和你,我们已经相爱了很久)

I still got the strongest fire

(而我心仍然因你燃烧着不灭的火焰)

You and I, we still know how to talk

(你和我,我们仍然彼此心灵相通)

Know how to walk that wire

(知道如何闯过一切艰难险阻)

不过才是第一段的歌词走完,夏明朗便有些惊讶地回过头去,看着陆臻的眼睛。

Sometimes I feel like

The world is against me

(有时候我觉得这世界已经离我而去)

The sound of your voice, baby

That's what saves me

(可是,亲爱的,是你的声音拯救了我)

When we're together I feel so invincible

(只要我们在一起,我便会觉得自己不可战胜)

音乐在耳边回响,陆臻却看到了一重重黑幕扑面而来,当他最疲惫虚脱几乎要放弃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声音将他唤回。

活下去,坚持,那一瞬间的挣扎与坚定,不过是为了让那个人别伤心。

因为不想离开,不能离开夏明朗的身边,想和他站在一起,同样的地方,同样的高度,只要他们携起手,这人间不会再有恐惧。

Cause it's us against the world

(因为我们将一起面对这世界)

You and me against them all

(你和我,面对他们所有)

If you listen to these words

Know that we are standing tall

(如果你能听见这些话,知道我们已经站到了绝顶)

I don't ever see the day that

I won't catch you when you fall

(而我永远也不会放开你的手,当你坠落)

Cause it's us against the world tonight

(因为,今夜,我们将一起面对这世界)

这首歌的旋律并不难,陆臻听到第二段的时候已经可以跟着哼唱,等一遍放完按下重播键,陆臻清朗的嗓音代替了原唱,夏明朗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心脏在抽动,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溢出来。

不可抑制的悸动,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在夏明朗的生命中出现,像是有一团火焰在胸口燃烧。

陆臻的歌声极富感染力,已经有人在应着他的调子帮他和声,夏明朗忽然觉得假如他再不做点什么,心口那团火就要把他烤焦了,便冲动地拿起另一支话筒陪着陆臻一起唱起来。

陆臻的声音一下子变了调,可是很快地又找回了原来节奏,夏明朗的声音低沉而醇厚,与陆臻有奇异的契合。

一曲终了,起哄的声音冲破天去,嚷嚷着要再来一首,陆臻推辞不过,只能随便把下面一人点的歌也唱了,又拖了一会,才托词溜走。

10点多,正是这都市的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街道上的行人放慢了脚步,匆忙被悠闲所取代。

陆臻并不急着回家,便领了夏明朗沿着南京西路往东走,慢慢地又走回到人民广场附近。夏明朗三十年的生命里有十二年做为一名军人度过,即使没有军装在身,脚步仍然均匀整齐得可怕。陆臻好奇地在旁边看,估计着如果拿尺子量,应该差不出两厘米去。

陆臻玩心起,索性跳上一步,吊在夏明朗脖子上,让他拖着自己走,陆臻是吊膀子的高手,专等被吊人回头时,笑出一脸的天真无辜来,吊得人没脾气。

他们走过大光明影院,看着老旧的大门,陆臻又被勾起了一点童年的回忆,马上得瑟起来:“我小的时候,我老爸每个月都带我来看电影……”他嘴里在唏嘘,眼睛自然也就多瞄了几眼,便让他看到两个身穿沙漠迷彩的军迷兮兮的人物,十分招摇地站在了大门口。

正牌的军人看军迷,有时候跟明星们看模仿秀是一个心理,有点好奇又有点不屑的,虽然一眼就看得漏洞百出,可偏偏又忍不住地想再多看几眼,想再找出那第一百零一个洞。

那两个军迷见陆臻的视线一直有意无意地缠着他们绕,竟傲然地转了个身,也不知道是瞧不上陆臻不让他看了,还是在炫耀背上的行携具。只是他们这一转,倒露出了身后的一张电影海报:冯小刚作品——《集结号》!

陆臻顿时来了兴致。

“我们去看电影吧!听说是冯小刚的新片,战争大戏,特技都是从国外请的,跟兄弟连都有得一拼!”

“冯小刚?拍贺岁片的那个?”

“你也认识他啊。”

“嗯!”夏明朗心想我又不是火星人。

“怎么样,看吧!我去看看还能不能赶上最后一场……”陆臻兴致勃勃地往里面挤。

“打仗的?”夏明朗有点踌躇,陆臻已经开开心心地举着票出来了:“哈哈,刚好最后一场集结号。”

夏明朗看那一副小孩子得了糖吃的模样,也不好扫他的兴。

陆臻做戏做全套,甚至买了两杯爆米花捧了进去,全面地重温童年回忆。

撑过了乱七八糟的一堆广告,诧异完了为什么这一次的主角不是葛优大爷,正剧上映,一开场就是一段战争戏。陆小臻习惯性地纠错:“抗日,还是解放战争啊?八路军什么时候有钢盔了?”

“解放吧……”夏明朗仔细看装备的细节:“应该是缴获的战利品,当时蒋介石手上有好几个美械师。”

“呵呵,运输大队长。”陆臻笑嘻嘻地丢了一颗爆米花到嘴里,咬得咔咔响。

大光明是那种老式的礼堂式的电影院,夏明朗和陆臻两个坐在楼下,屏幕高悬在前方,形成一个几乎是仰望的视角,幕布上巨大的人影便像是踩在半空中。

短兵相接,一小队人在突击,一群人跟上,没多久,夏明朗噫了一声,神情更专注了些,画面切动,显出埋伏着的国民党军官。

“果然啊,中伏了。”陆臻又拈起一颗爆米花。

第一声枪响,便蓦然而至了。

特技做得不错,至少音效很不错,陆臻手一松,那粒爆米花又落了回去。

所谓大片,一开局总要抓人,《集结号》开场的那通巷战下足工本,战火硝烟纷飞而起,一声声子弹的啸叫带着风声的凛利,陆臻的神色慢慢凝重起来,又露出些许茫然。

夏明朗把爆米花放到一边,伸手,握住陆臻的手腕。

枪声一直不停,中间夹杂着起伏的爆炸声,还有人类濒死的惨叫:救我,先救我……拉我回来……

血液溅出人体的瞬间被刻意地放慢了,清晰的液滴在影片灰青的底色中显得凝重无比。

然后,轰隆一声,一个人被炸作两截,大团的血液挟裹着破碎的内脏从断开的身体里涌出来,演员的脸上显出一种空茫的神色,那是生命在迅速流失的空洞与茫然。

陆臻忽然从座位上站起来,匆忙地往外挤,夏明朗见状也连忙站起来跟着他走出去。果不其然,那小子一出门就找厕所,扑到洗手台上便开始吐,倒是没吐出什么东西来,只是干呕,十分不舒服的样子,一边吐,一边拿水泼自己的脸。

夏明朗站在他身后看了一阵,退后一步靠在墙边,无声无息地抽着烟。

在大部分时候,烟味对于陆臻来说都不是个让人愉快的东西,而此时,呛人的烟味吸到肺里的瞬间,竟莫名的带来一种平静的感觉,像是有一双温暖的手,在慢慢地抚摸着他抽动的胃。

“呃……”陆臻抬起头来看夏明朗,脸上湿漉漉的,眼睛里也泛着水光,很是急切的神色。

“想到什么了?”夏明朗笑得很温和,难得全然不带攻击和挑衅的笑容。

“我……”陆臻胡乱抹着脸上的水,慌乱的视线忽然在夏明朗脸上停住,猛然伸手,一把抓住夏明朗大衣的领口就往里面拽。陆臻踢开一个隔间的门,把夏明朗拉进去推到墙上,开始手忙脚乱地扯他的上衣,直到露出腰上那个圆圆的纠结的疤痕。

AK-47打的,子弹擦过了脾脏,穿透胰腺和小肠,消化液外流,造成伤口轻度的腐烂,使得最后收口的皮肤变得凹凸不平。

只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

陆臻抱着夏明朗的腰,半跪在地上,深深凝视那个疤痕,然后重重地吮吸深吻。

只差这么一点点,他深爱的人,便会永远地消失不再来。

上天终究待他不薄。

夏明朗的身体在那唇瓣压上的瞬间变得僵硬,然后又随着那细细的舔吻而慢慢放松下来。良久,夏明朗轻轻抚着陆臻的头发,笑道:“你这姿式真暧昧,这时候要是撞个人进来,恐怕,很难说不会被你吓死。”

陆臻动作一顿,转而又重重地咬了一口。

“哎……差不多可以了哦!”

陆臻有点委屈似地仰起脸,刚刚凝在眼底的水光还没有散尽,反倒更重了一些,夏明朗心里哎哟一声,有点无奈:“别拿这种眼神看着我好吗?陆臻同志,我宁愿赤手空拳去面对一整队绿帽子。”

“我有这么可怕吗?”陆臻抱怨。

夏明朗慢慢蹲下去,直到可以平视陆臻的双眼:“有!至少,枪,和炮、敌人,都不会让我想退缩!而你,会!别再拿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如果脑子里刻进了这样一双眼睛,会让我胆怯。”

陆臻像是在慢慢冰封又慢慢融化似地清醒过来:“对不起!”

“没关系。”

“以后不会了。”

“好的。”

出了电影院的大门,冰凉的夜风吹上来,陆臻的大脑在瞬间彻底地清醒了,然后脸迅速地红起来,像一个熟透了的桃,连芯子都红透了。

“呃……那个……其实……”陆臻吱吱唔唔。

“哦,怎么?那个什么?”夏明朗眼睛里带着笑,不怀好意地玩味,让陆臻更觉丢脸。

“其实,那片子也拍得不什么样,一点不震撼,还不如《拯救大兵》,其实……”陆臻紧张地话唠。

“哦,是吗?没看过。”

“啊,你没看过《拯救大兵瑞恩》?”

“嗯,除了教学资料,我从来不看战斗场面。”

“为什么?”陆臻好奇地问,脱口而出。

夏明朗看着他笑,这小子头发上还挂着水,却来问他为什么不看战争片,伸手擦去他额角的一滴水珠:“因为,不像你这么爱自虐。”

“呃……”陆臻尴尬起来。

“觉得没什么意思,拍得不真,觉得别扭,拍得太真了,看了恶心。陆臻,天生无畏的人肯定有,天生不怕死的,所谓亡命徒,肯定有,但我不是,我想你也不是,我希望我们整个中队里都没这种人。我们杀人,不是因为这事干起来有多爽,而是,有些事必须得有人干,有些人必须得死,才能让别的更多的人能活着。”

夏明朗伸手看自己的十指:“所谓手上沾满鲜血,一点也不夸张,有时候回家,都不敢用这双手去抱我外甥,怕摸出血印来。我只记得第一次出任务杀了多少人,后来就不敢记了,再该死的人也是人,也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惨叫,一样会到你梦里来捣乱。杀人,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有些人没看过,觉得很刺激,我们什么没见过?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全世界的军人都不会死,所有的枪口都插上花。”

陆臻默默无言,眼睛闪着细细碎碎的光,像是远处的星和近处的霓虹在他眼底流动。

是啊,这些道理,其实他早就领会了,只是他的大脑还没有把这些感悟归好类,于是他身体首先起了反应,强制他离开那个地方。

曾经的雨林里,他从敌人的枪口前把夏明朗救下,于是他杀戮已生,他的手上已经沾满了血。

曾经的黑暗中,夏明朗握着他的手开下那一枪,于是他的纯真一去不返,连同他看枪战片的能力一起。

他们被杀,他们杀人,然而,这一切毫无办法。

就像巴顿说的:让自己的国家永存,哪怕牺牲生命!

“别这么垂头丧气的,校官同志!拿点精神出来!”夏明朗重重地拍陆臻脑袋:“那片子拍得不错,至少比我以前看过的那些好,不过找个乐子而已嘛,要找这么血腥的,烦不烦哪?是嫌我训你还不够吗?”

陆臻一肚子自怜怜人被夏明朗一掌拍飞,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下次请你看周星星!”

“这个好,我喜欢。”

“没品味。”

“你要品味?品味点什么不好?不如回去跑几个五十公里吧,好好品味一下人生。”夏明朗笑容可掬地提议。

陆臻缓慢地挥拳……把方小侯的杀手锏做动作分解……一个一个地往夏明朗身上招呼,两个人玩疯了,旁若无人地在南京东路的人行道上追逐,在人群的间隙中轻盈地穿过。

**

愣头青的上海话为:妈的!老子就是撞你又怎么了!切!你这种乡下人么,撞死活该!

陆臻的上海话:把他做掉!(旧时青帮流氓切口,为居家旅行耍狠暴笑之佳品)

3.

深夜,但浦江的游轮仍然在穿行来去,两岸的霓虹依旧闪烁。

然而天寒似水,外滩的行人寥寥。陆臻趴在江岸的扶栏上,让江风吹散奔跑后身上的热气。

夏明朗双手插在衣袋里,转首间已经看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海毕竟是上海,即使喧闹、焦躁、匆忙、怪异,上海仍然是上海,这个魔幻的都市有她独特的魅力。一如这城市中的人,充满了缺点,但有时候却不得不承认,他们活得很有激情。

这地方,是热热闹闹的一锅汤,沸腾得激烈,任何人都像是一滴水那样,在这巨大城市的海洋里失去踪影,却又不自觉地随着这潮汐起伏汹涌。

“其实,我还是最喜欢外滩……”陆臻感慨着,一转身,双手张开:“上海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全在这里了。”

万国建筑,陆家嘴,东方明珠,金贸大厦……很多东西,白天与黑夜看时都是两种不同风情,灯光是很重要的,极重要的道具。

“很漂亮。”夏明朗轻轻点头。

“是啊!每次有同学过来,一定会带他们来滨江花园,然后他们好歹会承认,上海这破地方虽然荒得什么都没有,好歹还有一片外滩。”

“你,还是很留恋这里吧?”

陆臻一挑眉毛:“你什么意思?你不留恋伊宁?”

“那不一样,伊宁和上海不一样,伊宁是家乡,上海是一片战场,而你,在这里也可以赢得很好。”

25岁,名校出身,双学士,硕士,青年才俊。

夏明朗仍然记得刚才酒席上的谈笑,陆臻的同学们正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在下雨的日子里出门叫不到车,已经是很要命的经历。他们在讨论着第一辆车应该买马六还是帕萨特,在期待四十岁之前可以开上奥迪的A6或者宝马7字头;他们讨论股票与基金,资本的升值与跌落,风险投资,金融危机;他们讨论春节假期应该到哪里去度过,拉萨的海拔会不会太高,哈尔滨的冰灯会不会太冷了点。

而与此同时,与他们相同出身,才智上比他们优秀得多的陆臻,正在中国西南山区的某个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一些骇人听闻的训练,烈日下汗水从身上流下来,在脚边积成一滩,又或者,手上端着95式突击步枪,一步一步潜行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不知道下一颗子弹会在什么时候,从什么方向而来。

这样的对比太过明显,令夏明朗觉得有点信心不足。

陆臻,与方进和郑楷不一样,甚至与自己和徐知着也不一样。对于他们大部分人来说,进麒麟是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步兵的顶峰,而对于陆臻来说,那甚至是个吃亏的决定。

夏明朗从不认为身为军人,就应该无欲无求地为军队奉献而不谈得到,他不止一次地思考过,呆在麒麟,可以让陆臻得到些什么,可是一次又一次,他都觉得理由不太充分。

荣誉?

作为秘密部队,麒麟基地大部分的嘉奖都不能在全军通报。

军衔?

少校到中校,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凭陆臻的实力,在哪里都会很快地走过。

磨练?

好吧,如果有人会被传统革命教育洗脑,相信越是艰苦越光荣,那应该会满足于这个理由,很可惜,那不是陆臻。

那么,还剩下些什么?

这个名叫陆臻的家伙,他甚至不好战,虽然他也争强好胜,但他却是真的不好战。他不像陈默那样看到新式的枪械会两眼放光,不像方进那样单纯地相信着士兵的荣耀与杀伐,他甚至不像徐知着那样固执地想赢,夏明朗把一个麒麟基地的底牌掀开洗清重排了一遍,可是那个理由,仍然不够充分。

基地,的确算是一个很诱人的地方,但至少,对于陆臻来说,还不够那么诱人,至少不足以让夏明朗坦然地把这一只鹰长久地留在这片领空里。曾经,他说要在他的肩上加一点沉重的东西,那么加完之后呢?是否应该放手让他翱翔?

为什么,竟觉得惶恐?

“你是指……回家?做个白领?像他们那样?还是,去军委,或者总后勤?”陆臻笑了:“其实,我不讨厌这样的生活,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我可以适应。老实说每一次野外拉练,又热又累的时候我都无比地怀念那些坐在家里的沙发上吃八喜冰激淋的日子,可是,有得就必有失嘛!”

陆臻的笑容轻爽淡然,有时候夏明朗觉得那笑容就像一个筛子,纷繁杂乱的世事被那笑容筛过一遍就变得齐整而明白了,一些无谓的浮华,无谓的光彩,都在这笑容中失了颜色,露出最本质的面目来,然后陆臻就这样坦然地笑着,做出选择。

他不恶俗,也不清高,君子如竹,争风逐露,却心中有节。

陆臻伸手指着那一江的霓虹:“这是鱼……而麒麟,是熊掌,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则已。你是知道的,我这人脑子太灵活想得太多,一个人太专注于思考,就会不肯行动,而麒麟是个指令明确不断行动的地方,呆在这里,我不会因为太多的思考而变得懒惰,最初我选择军队,也是这个理由。”

“那我呢?”夏明朗很认真地看着陆臻的眼睛,却问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你?”陆臻愣了一阵才反应过来,夏明朗是在问:鱼、熊掌,那我呢?你把我放在哪里?

“你……当然既不是鱼也不是熊掌。”面对难得居然在耍点小性子讨要心中地位的夏明朗,陆臻简直不知所措,几乎有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蜜语甜言来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好好哄他,以表衷肠:“你……你是厨师。”

“呃!?”

陆臻找到了切入点,接下来文思如泉涌,夏明朗啊夏明朗,煽情这种事虽然恶心,我也不能总让你一人专美于前吧!

“虽然没有你,我也会选择熊掌,但是清蒸还是红烧,我完全没把握,很可能煮得一团乱,也还是得吃下去。但是我遇到你,因为你,这盘熊掌现在味道好得不得了,让我完全庆幸最初的选择。”

陆臻努力让自己的笑容看起来更加诚恳动人,然而夏明朗却一直在沉默,只是那样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纯黑色的眼睛,盯得让人喘不过气,终于,在陆臻几乎有点失色的时候,他轻轻点一下头,说道:“哦,明白了。”

就这样?啊……就这样……

陆臻有点郁闷。

“那我呢?”陆臻在赌气,虽然这样做看起来很幼稚,但是,无所谓吧,反正他在夏明朗面前,一向都不算成熟。

“哈……”夏明朗失笑,不由自主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那是一种无奈的,带着一点点宠溺的笑容。

“那我呢?鱼还是熊掌!”陆臻气不平,每次都是这样,这家伙随随便便一句话,都是深水炸弹,自己巧言令色,毛都煽不到他一根。

“你当然既不是鱼也不是熊掌。”夏明朗垂下眼眸,像是在认真地思考着:“其实我不像你,有鱼和熊掌的选择,或者说在很早之前,我就已经做完了这道选择题,我选熊掌,好不好吃都要一路啃下去。我只想做最好的,最好的那一个,我没什么退路,没什么选择,我……已经在这条路上付出了太多,离开它,我什么都不是。所以你既不是鱼也不是熊掌,甚至不是一个厨师,有没有你,我都会好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做现在的夏明朗,一切都不会有什么改变。”

“哦……”陆臻失望地应了一声,那声音,甚至是有点委屈的。

“所以,你是我的奇迹。”夏明朗抬起头,眼中映着满江的星光倒影长河流水:“你是我从来没有期待过,也没有想象过的那个人,我从没设想过我的生命中会有这样的奇遇。你是我这辈子可以想象到的最好的以外的那个人,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定义你。”

陆臻张口结舌,过了好一阵,忽然狠狠地把眼睛闭上,愤慨地低吼:“你他妈的以后要说这种话的时候可不可以先通知我一声!还有,别拿这种眼神看着我,被你这样看着,简直让我……让我觉得,老子这辈子要是敢对不起你,就得被拉出去天打五雷轰!靠!什么意思?”

陆臻暴跳,飞起一脚踹在江边的水泥扶栏上,似乎是踹重了点,普通的皮鞋不及作战靴的保护性好,疼得他直咝气。

夏明朗在旁边看着就只能笑,觉得无奈又可爱,笑到眼睛里含满了闪光的笑意,竟溢出来。

陆臻看看左右近前似乎无人,猛地扑上去,狠狠咬住夏明朗的嘴唇,舌头霸道而有力地撬开牙关,长驱直入,扫过口腔中每一寸湿热的粘膜。夏明朗先是一愣,却后发而制人,舌尖勾缠吮吸,辗转着温柔地亲吻。

整个口腔里都是温热的,搅进了江风的清寒,融合彼此的气息,等到分开时,两个人的脸在发红。

“你就不怕被人看见。”夏明朗抵着陆臻额头,喘息声低而急促。

“全上海有两千多万人口,其中认识我的,打死不超过两百个,如果这样都会被撞破,那就叫天意,天命不可违,我认了。”陆臻贪心不足地又去蹭夏明朗的嘴唇,湿漉漉的嘴唇有迷人触感。

“哎……哎……注意点影响。”夏明朗偏着头躲避。

“老人家别这么保守,不会有人来管的。”

夏明朗忽然发力,一手锁住陆臻的脖子,威胁道:“我要是在这里把你给扒了,你说会不会有人来管?”

“不至于吧……”

“很至于!”夏明朗把人松开,顺便在陆臻屁股上踹了一脚。

陆臻踉跄了几步才反应过来,大怒:“哎,我今天穿的不是作训服哎!”

夏明朗笑眯眯的:“你的意思是,穿了作训服就可以随便踢是吧?”

陆臻不搭他这话茬,继续死皮赖脸地凑过去,从背后抱住夏明朗,两只手插到他大衣口袋里,下巴搁在他肩膀上,话说得又轻又软:“那抱抱总可以吧,啊?我就抱着!”

夏明朗心头一阵发颤,忽然意识到陆臻同志正在无意中踩着自己的死穴,当下决定死撑,用一种家长对着无赖小孩的口气说道:“随便,你当心城管来抓你。”

“不会的,最多只会有卖花的小姑娘来拉我的衣服,说,哥哥给……”夏明朗忽然回头,瞪着陆臻,陆臻若无其事地笑一下:“给叔叔买支花吧!”

夏明朗一脚往后踹,陆臻料敌机先,成功地避过,身子一晃,又缠了上去。

江风很凉,而陆臻的呼吸很热,平稳而和缓地拂过脸颊,带来一种酥麻麻的痒。

陆臻抱了一会儿,忽然笑道:“今天你说的那个兵,又是你吧?”

“嗯!”

“那,请夏队长指点一下,中华大地有哪个地界,又有鳄鱼还有沼泽还是个热带雨林?”陆臻已经开始哀悼自己刚才的心悸了,该,吃苦不记苦,不是早知道这家伙说的话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信吗?

“有鳄鱼的地方没沼泽,有沼泽的地方没鳄鱼,所以这是两个故事。”

“哦,”陆臻的语气中有些轻佻的不信:“那……你详细解释一下。”

“你真的想知道?”夏明朗略偏了一下头,黑亮亮的眼睛斜斜地看了陆臻一眼,陆臻自然点头:“当然,不过这次要说实话!”

“好,我保证说实话,都告诉你。”

陆臻有点疑惑,因为夏明朗忽然而生的郑重表情。

“沼泽是一次选拔赛的一部分,很普通的野外生存。我这人有点背,空降,直接落到一个沼泽中间,一下去就没了一半,好在伞绳还没开,借着降落伞的风势又把自己拨拉出了些。然后,因为伞布是防水的,表面积也大,铺在沼泽上是很大的浮力,我一直就趴在伞布上撑着。当时信号弹就扣在手上,一动也不敢动,想着,能多撑一分钟就一分钟,后来居然也撑完了四天。直升机来拉人的时候我已经不会动了,吊了个人下来才把我拉上去。”听夏明朗说起曾经的磨难,总是一种平淡到极点的白描口吻。然而陆臻却刚好是一个想象力非常丰富的人,种种夏明朗没有提及的细节,他都能一一补足。

四天四夜,僵硬着绷紧的身体,一秒种都不敢放松的神经,一寸寸下沉的恐惧,漫长的煎熬,有时候什么都不能做,远比必须要做点什么来得让人崩溃。

“那是个什么选拔?”

“爱尔纳,军区挑选去爱尔纳突击的人选。”

“爱沙尼亚?你去过爱尔纳突击?”陆臻大惊。

夏明朗苦笑道:“我还以为这事在我们大队已经不算是机密了。”

陆臻很尴尬,有时候就是这样,不算机密的事,反而没人提及。

“很早以前的事了,是01年那届,那时候我刚到麒麟不久,还是个中尉。”夏明朗倒没有嘲笑陆臻的寡闻。

“01年,01……我记得那一届……那一届,好像还是罚分制。”

“对,每个人手上十张罚分条,罚光算数。”

“奇怪,为什么我会对这届特别有印象呢?”陆臻埋头苦思:“啊对了,那个……你们那届有个队员,从头到尾就没有被抓住罚过一分,据说当时假想敌几乎不相信这个人真的存在,可是他拿着满分单出现在终点上,人称‘鬼魂’……”

陆臻说着说着,看到夏明朗脸上颇有得色,一时梗住,试探性地惊呼:“不会吧……”

“为什么不会?”夏明朗微笑:“鬼魂中尉,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叫我了。”

“不会吧!”陆臻惨叫。

“哎,你当年是不是特别崇拜我?”

“好吧!”陆臻认命地叹口气:“现实太残酷了,有时候时间会让我们明白,你曾经崇拜过的偶像,其实是个混蛋。”

夏明朗神色更加得意:“来,说说吧,你当时具体怎么崇拜来着?可惜了,我们那一届后来全转了实战保密部门,军报上连个真名都没有。”

“当时觉得,别人都被抓了,就他能逃脱,这人肯定特别阴险。”

夏明朗大笑,傲然而张狂。

“可是,要做到这些,很难熬吧?在沼泽里趴着的时候。”只要是人,总是会有私心的,陆臻想,如果夏明朗不是他的夏明朗,那么他对这个男人所有的情感都只会指向钦佩,越多的艰难越令他钦佩。可是现在却有些不一样了,听着那些故事,他在佩服之余会觉得心疼,有时候甚至会觉得,好吧,我宁愿你不是那么强大的夏明朗,我只希望你没有吃过那么多苦。

温柔乡果然是英雄冢,陆臻苦笑,难怪夏明朗不许他用哀伤心碎的眼神来看着他,是的,试想如果有一天,夏明朗用这样脆弱的眼神来看他,那么,无论那人想要求什么事,他应该都会答应的,即使那是自己最向往的,最渴望的事,应该也会放弃,即使明知道放弃之后的余生都会因此而遗憾,可是在那一瞬间,一定不忍心拒绝。

好在他清楚地知道夏明朗永远也不会做这样的要求,就像夏明朗也明白陆臻的坚韧。

“其实也还好,”夏明朗的眼底褪不尽张狂的本色,声音却变得低沉了许多:“这不算是最难的,只要想着,撑,反正撑不下去了就拉信号弹,就会有人来救我。任何事只要还有希望还能放弃就不算太难,最可怕是明明自己都绝望没信心了,却不能放弃。”

“你经历过?”陆臻悚然动容。

“嗯!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不能输!陆臻,我们常常说的这回要拼命了,其实人这一辈子,有多少次真的拿命在拼?很少!很多人在生死关头会放弃挣扎,随波逐流;也有些人会发疯,状似无畏其实在自杀,那都不是拼命,真正能拼命的人,会在最绝望的时刻也不放弃,尽最后一分力,做最后一点事,即使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能成功,却坚守到最后。陆臻,你听说过猎人学校吗?”

“委内瑞拉的猎人学校?”

“对,当年我因为‘爱沙尼亚的鬼魂’被特邀参加受训,然后,在那里渡过我人生最漫长的日子。”夏明朗慢慢闭上眼睛,回忆,有时候仅仅是回忆也令人不忍促睹。

“特邀学员的意思是,我应该比别人更强。”夏明朗轻笑,陆臻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从背后环过夏明朗的肩膀,把人牢牢抱紧。

“有时候我像个天生的军人,在这条路上我一直都走得很顺。当兵的时候在集团军里拿名次,念军校,没什么人比我成绩好,我顺理成章地进麒麟,参加爱尔纳突击,戏弄对手,蒙混过关。有段时间我就以为我是最强的,都快不知道自己是谁,然后,在猎人学校,被人打散了重新来过。”

“呃……”陆臻低呼一声,有点不大相信。

“制造绝境是那里最拿手的本事,他们几乎让我相信全世界都在与我为敌,只有我一个人在坚持着,只是不要死掉这么基本的要求。第一次,手里没有信号弹,没有退路,没有队员掩护,就只有我一个人。”

“难道不能放弃吗?”

“不能!”夏明朗神色凝重:“在那个地方,门口有一排旗杆,每天早上把自己的国旗升上去,直到所有的本国学员都被淘汰掉,就再也没有人升旗。我比较倒霉,那一届的中国只有我一个学员,睡在我上铺的是个意大利人,他在实弹对抗里故意挨了一枪,他们人比较多,撑不住的还可以逃。我到那时才明白,原来在这之前我都不是一个很好的兵。陆臻,我那时候像你这么聪明,像徐知着那样急于求成,我有很好的技术,知道怎样规避风险,怎样组织一个团队的作业,我其实从来没有面对过什么叫真正的绝境。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强,战无不胜,其实不是的。我太想赢,没有胜利就没有希望,于是我在一开始就被打懵了,只是拼命维持不死不活的一口气罢了,我差不多是那一届没被淘汰的学员里最差的一个。有时候一些所谓优秀的人,在瞬间被打垮的时候总会崩溃得更严重。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时不是在训练,我应该已经死过好几回了。”

夏明朗的眼中永远有一种慈悲的了然和强势的决绝,陆臻以前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可以把这两种迥然不同的气质融合得如此完美。现在却可以明白了,夏明朗,是一个懂得的人,他因为懂得而慈悲,也因为懂得而强硬。

所以,他能如此坦然地操练他的士兵们,完全坦然,只因为此刻加诸到他们身上的一切考验,他都曾经以十倍承受过。

有时候他像一个妖怪那样地洞悉人心,而那并不完全源于他天生的才智,而更多的是得益于后天的经历。因为如今他们在经历着的,他曾经都经历过,种种的挣扎与迷茫,希望与绝望,恐惧与痛苦,动摇与坚定……他都一一尝尽,所以他才能一针见血。

他在剥别人心头厚茧的时候,自己心上一直有鲜血淋漓。

“其实我也不算是个好教官,我还不够狠!”夏明朗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哈,哈哈……”陆臻大笑三声,故意笑得很响。

“不相信,那算了。”

“别啊……别算了……”陆臻偏着头,在夏明朗耳边轻声道:“我相信,你说什么我都信。”

“你得了吧,成天爬在我头上耀武扬威的。”

“不会的。”陆臻笑眯眯的:“我永远不会爬到你头顶上去的,我是你永远的信徒。”

“切,这话说得真漂亮,谁信哪!你是谁?你是陆臻!你信过谁?”夏明朗不屑地挥挥手。

“我信你,认真地。”陆臻的眼睛在星空之下光彩焕然。

夏明朗愣住,半晌,说道:“别这样,我不需要,我也是会犯错的。”

“你错了还有我,我会帮你。”陆臻的语气无比坚定。

“你将来的成就会比我更大。”夏明朗的声音放缓,带着一丝宠溺的味道。

“那不一样。”陆臻倾身过去抱住夏明朗的肩,声音悠长深远,几乎像叹息一样:“我会永远相信你,就像基督徒信仰上帝。”

夏明朗沉默了很久,缓缓道:“你这样会让我压力很大。”

“不要怕,我会做你的大天使长,我会保护你。”陆臻骄傲的遥望着夜空无尽,微微地翘起嘴角。

夏明朗叹气,对于陆臻的超频AMD大脑横生出来的那些奇思怪想,他要理解起来总是有点困难,好在这小小的缺憾还不影响他们的相处。

但是……

“你这是想把我们两个跟别人隔绝开吗?可是我觉得这样不好,太孤独,眼睛里只看到自己,外面的世界就全变成了敌人,可是一个人对抗整个世界那得有多难?”夏明朗偏过头去看他,眼神很柔和。

“但是,”陆臻固执的分辩:“如果我们有两个人就已经是完整的世界。”

“陆臻,你看着这江水,这世界……”夏明朗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悄悄握紧了陆臻的。

“我不想和你去对抗这世界,陆臻,我们的未来或许会很难,可能我们会一直输,没有成功也没有希望,但我会和你一起活在这个世界里,和别的所有人一起,明白吗?我们不用跟任何人争斗,我们不必想着去战胜谁,我们活我们自己的,我不会放开手,我们也不会坠落,我们会很好。”

午夜,江风打着旋吹得衣袖微微颤动,衣袖的尽头处交汇成男人十指交握的两只手,皮肤有些粗糙的,手背上有浮起的青色血管。

是的,未来或者会很难,但仍然会很好,就让我们诚恳地说谎,倔强地爱恋。

4.

4.

夏明朗毕竟没能在上海呆到休假结束,第二天大早,严队一个电话,打算把人叫走。

夏明朗在电话里尽量谄媚地问他老人家,到底是什么事这么急。

严正慢悠悠地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忽然这么久不见你了,有点想你了!

哦,明白了!夏明朗面容扭曲,声音平静地听完了整个电话,然后平静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心中波涛翻涌:他妈的,哪个缺德的孙子规定的,休假的军官一定要带手机的!!!让老子知道了削碎了他!!!

严正笑眯眯地把耳机挂上:小子,做人要厚道,总不能老是让你在外面风流快活,留我在这边提心吊胆。

夏明朗握着手机在沉默,陆臻兴冲冲地一头撞进来,催促道:“嘿嘿,谁来的电话啊!快点,一边走一边说,我爸都去开车了。”

夏明朗转头看他,眼神无奈:“严队让我回去。”

“啊……”陆臻夸张地大叫了一声,弯眉笑眼在一瞬间垮掉:“为什么啊,还好几天呢,不是说好了今天跟我回老家看奶奶去嘛。”

“算了,下次吧。”夏明朗连忙把房门关上。

“下次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我奶奶都73了,就我这么一个孙子,从小带着长大的,早几年就一直唠叨着要看孙媳妇。”陆臻整张脸皱成一只小笼包。

夏明朗在心里吐了一口血,心想,你就算是把我带过去,也不能介绍说这是你孙媳妇吧,这还让不让老人家活了?

“没办法,严头催得急。”夏明朗温言软语地哄他。

“大过年的什么事儿这么急啊?基地又不是没了你就不转了,他这不是摆明了在欺负人嘛?”陆臻不服。

夏明朗无奈地沉默,盯着他瞧了一会儿,说道:“是啊,他就是摆明了在欺负人,你又有什么办法吗?”

陆臻鼓起面颊,无奈地,异常哀怨地:“莫有。”

夏明朗一下子笑喷了出来:“莫有就别嚎了,啊!”

“莫有也要嚎!严头不厚道,太欺负人了啊啊啊!!”陆臻一边嚎着,一边开始帮夏明朗收拾东西,刚刚打完了电话跟自家老爹解释完这突发的变故,忽然眼前一亮,急道:“哎,你就说,你买不到机票,你觉得怎么样?”

“没机票就买火车票,没有火车坐汽车,没有汽车就跑回去……小子哎,你真当他是想我了啊?他年前让我摆了那么一道,估计这一整个年都没过好,忍到现在才发火,不容易了,别去招他。”

“你怎么摆他了?”陆臻不解。

“你说呢?”夏明朗捏着他的下巴,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陆臻愣了一会儿,慢慢回过神来,苦笑:“队长,你那可是抬棺上殿呐!”

“那是。”夏明朗骄傲地:“你没见严队当时那脸,黑得都快冒烟了。”

“唉……”

陆臻悠长地叹了一口气,认命地开始帮夏明朗收拾东西订机票,至于自己爹妈那边,则让他们先走一步,等他下午送完了夏明朗再自己坐汽车去安吉。

真纠缠啊!陆臻心想,太他妈粘乎了,怎么还没分开呢,就想得不行了,掰着手指头算日子,要再相见还要好久呢!陆臻这么想着,闷闷不乐。东西收拾好,一个大包背上,两个低气压哀怨的小伙下了楼,夏明朗走到路口的时候去书报亭买了一份报纸带着在路上看,陆臻看着他就这么走过来,冲动地说道:“要不然,我跟你一起回去吧。”

夏明朗转头看着他,似笑非笑,看得陆臻自己垂头丧下气去:“好吧,我知道,别去招惹严头儿,这真他妈的,华丽丽地棒打鸳鸯啊!”

“是啊,所以呢,咱也就别这么鸳鸳相抱何时了了。”夏明朗笑得特不正经。

陆臻脸上红了一层,左右看了看也没熟人,管他娘的先把人拉过来熊抱了一下,拍着夏明朗的肩膀道:“走,哥们儿送你赶飞机去。”

从上海到驻地有直达的航班,下了飞机转汽车,到达军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夏明朗估摸着这种日子严正铁定在家里,心想,你不是想我了么,我得让你见见啊!横竖就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有气尽管快点出了,老留在肚子里发酵也不好,要不怎么看着严队的腰上一圈圈开始粗呢,原来是气滴!

夏明朗就这么想着,乐呵呵地往家属区那边去,半路还搭上一个便车,周源开着他的陆虎回他爹那边,顺道儿地捎了他一程,夏明朗送了他两包葡萄干和一小瓶伊力特酒原,喜得他抓耳挠腮的,同时还抄下了严正家里的门牌号。夏明朗没口子地称赞严夫人卓琳一手好菜,周源听得心向往之,夏明朗又不失时机地说严头对周源小同志颇有青眼赞赏有加,周源那张脸于是彻底地笑成了一朵花。

严正是两毛四,按理说是师级,但是军区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是麒麟的人待遇都会往上提一份,所以他住的是军级的排楼小院,夏明朗抬手一敲门就发现铁门是开的,吱吱呀呀地缓缓退开,严正正在院子里玩鹰,冷不丁看到夏明朗探身进来,长筷夹起一块肉就往夏明朗头上扔过去,夏明朗连忙往旁边一闪,七杀擦着他头皮飞了过去。

“头儿?”夏明朗赔着小心,笑得十足谦卑。

严正冷冷地瞪他一眼:“你来干什么?”

“那,那不是什么,您不是说想我了嘛。”夏明朗嬉皮笑脸地。

这伸手还不打笑面人呢,更何况再怎么着也是自个儿的孩子,说不疼不疼还是疼的,就是那一肚子的气,那不也是心疼出来的么,严正冷冷地哼一声,抬一抬手,七杀欢快地飞了回去,停在他手肘的皮套上。

“头儿,话说这几天没见,小七又长帅了啊。”夏明朗由衷称赞。

严正挑眼睛来看他,上上下下地打量,他本想骂你小子这个年你跑哪儿风流快活去了,可是转念一想,没意义啊没意义,这真的一点点意义都没有,夏明朗在自己跟前那是过了明路了。万一这小子横起来,你问什么他就答什么,人家小俩口夫啊……夫双双把家还,春风得意马蹄轻,他给你整一甜蜜的微笑……

严正心想,我这是吐血好还是不吐血好?

于是,严大队冷锋切了半天,切着夏明朗只觉得自己的毛细血管都让他一根根理顺了,终于还是只淡淡地问了一句:“吃了吗?”

夏明朗听得一愣,心想,靠,什么叫没话找话?这就叫没话找话啊!

他连忙点头,做殷勤状:“还没呢,一下车就过来了。”

“我们都吃过了,冰箱里有东西,自己热点。”严正飞给他一个眼色,转回头专心去逗七杀。

夏明朗下意识嘀咕了一声:“怎么嫂子不在吗?”

严正猛然暴起:“你嫂子在怎么了?那是我老婆,专门给你热饭的啊?有本事自己讨个老婆去!”

夏明朗眨巴眨巴眼睛,硬生生把到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肚子里诽得沸反盈天的:我老婆怎么了,我老婆除了不会做饭,哪点不比你老婆好??

他们这边在院子里吵,卓琳已经把饭都给热上了,夏明朗一进门就看到桌子上清清静静地摆着几个碗,心中顿时又是一阵感慨,唉,这么个好老婆,严头你真是赚了。

卓琳看着夏明朗一脸的歉意,说道:“你别介意,他最近这两天逮着谁跟谁发火,跟吃了火药似的,也不知道是谁惹了他。”

夏明朗马上道:“没事儿没事儿,大嫂,严头那是跟我亲近。”

他心想我哪敢介意啊,大嫂哎,你要知道就是我惹了他。

夏明朗把背包卸了,挖出大包的葡萄干杏仁奶酪之类的土特产,满满地堆了半桌子,卓琳骇笑:够了够了,都能拿去开店了。

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夏明朗心想,老子非得把你们都整短了不可。

像土匪分赃似地分完了吃的,夏明朗坐到桌边拿筷子吃饭。卓琳横竖无事,就坐在旁边陪他,聊着聊着就聊到这几天严正反常的坏脾气。

“哎,你是不知道,多少年没对着孩子发火了,偏偏还是别人家的小孩。”卓琳皱着眉头。

夏明朗诧异。

“陈师长家那闺女你记得不?叫麟珠的。”

夏明朗想了一会儿,把人和脸对上了号。

“那小丫头可聪明了,跳级念的书,和我们家小峻是一个班的,前两天过来玩,一起做功课,这丫头做得快啊,做完了就拿自己带的闲书看,结果让他给看着了,可不得了了,把人小姑娘骂得哟……”卓琳叹着气。

“不会吧!”夏明朗有点傻眼,心想,这也太夸张了,严队脾气大归大,也不是这么不分事非黑白的人吧。

“唉,也难怪他生气,那小姑娘看的书是有点偏,可他一个大人骂小孩总是过了点,搞得小峻现在气得进出都不说话。”卓琳语重心长地,偷偷看了夏明朗一眼。

夏明朗马上会意:“这可不好,等会儿我找小峻谈谈去。”

卓琳松了一口气:“你劝他先服个软算了,他爹那脾气他也不是不知道,急火头上就别浇油了。”

“嗯嗯,”夏明朗一径点着头,忽然想起来多问了一句:“那小姑娘看的什么书这么偏门。”

卓琳偏头想了一会儿:“记不大清了,叫什么男人的,内容没什么,我后来翻了翻挺正经的,不过就是讲同性恋的……”卓琳看着夏明朗脸色一变,无奈道:“怎么?看来你也歧视这个?”

“没没,那当然不是!什么同性恋异性恋的,其实有什么分别?”夏明朗连忙否认,心想老子自己就是,我还歧视同性恋,我有病啊?

“按道理是这么说,不过有些人转不过也办法。”卓琳忽然笑起来:“真奇怪了,为什么这种事儿好像我们女人就比你们男人好接受呢。”

夏明朗苦笑,不知道怎么搭腔。

严正慢悠悠从院子里转进来,慢条斯理地开口:“什么男人女人的?卓琳同志你这样可不好,打击面太大了点。”

卓琳低头一笑,马上转了话题问起夏明朗回家的趣事,夏队长多么聪明的人,当然马上随着她转,严正看没人理他,只能坐到一边的沙发上看报纸。只不过饶是队长百般地引导,话题到最后还是不可避免地转到了婚姻大事上,严正耳尖听到了,大大地哼了一声,夏明朗在心里叫了一声苦。偏偏卓琳不明就里,还热情洋溢地打算再给夏明朗把事儿给操办起来,夏明朗一叠声地推托,一顿饭吃得苦不堪言。

吃完了饭夏明朗借口找小峻聊天,逃也似地钻进了里间,回头还看到严正怒意肃杀相当不爽的一张脸,夏明朗腹诽:再瞪,再瞪我让你儿子三天不理你。

这年头的半大小子都这样,多半觉得自己老爹特不行,同时由衷地崇拜体力劳动者(严正语),所以夏明朗在严峻面前还是有点影响力的。

第二天一大早,周源大包小包拎了一堆过来拜年,严夫人被两个校官哄得轻飘飘的,洗手做羹汤,整了一大桌子的菜,刚好遇上两个都是大胃王,自家小子正值青春期也是无底洞级的人物,于是吃得干干净净,把卓琳乐得合不拢嘴。这家里的气氛实在是好,严正一张脸绷着绷着到底还是绷不住放了下来。

夏明朗先回了基地,陆臻一个人在家就再也呆不住了,偏偏赶上他那情路沧桑的表姐叶小青桃花奇开,莫名其妙地领了个英俊蓝颜回来,全家老小都拿他们两个当宝贝待,见天地赶他们出去玩不让回家,好制造二人世界。

于是敬老爱幼的工作就全着落在陆臻的身上,他万般无奈地耐着性子在老家呆了几天陪着老奶奶说闲话剥小核桃仁,还得承受那死女人无耻的炫耀,心思已经飞到了千里之外。陆臻左右算算他这假还剩下一周,心思活动了一下给严正打了个电话,没想到这人呐就是这样,有贼心没贼胆,电话没通的时候心里想得好好的,可是线一通全蔫了,吱吱唔唔地拜了个年,挂了电话仰天长叹。

孤枕难眠呐!!

至于他为什么不能给夏明朗打电话,其实他倒是想打来着,只是一想到电话录音那真的是什么兴致都没了,两个人虚模假式地说道:你好啊,你还好吧,过年挺好吧,家里都好吧……

好好好,吧吧吧,俗,太他妈俗了。

到最后陆臻还是提前一天回了基地,毕竟一天之差,可以理解为他心向基地心向着党,爱国又爱军。

陆臻到底不敢怠慢,先去郑楷那里销了假,直接跑去给严头送了两饼陈年普洱,间接的,也是去报告一下:我回来了。严正接了茶,含笑三分悠悠然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啊,第一次就给带这么贵的茶来。”

陆臻一头雾水地没回过味来,只顾着赔笑点头,随便应付了几句,退出大门飞也似的奔跑在办公楼的走廊。

小别胜新婚啊!陆臻兴奋得小脸红红的,真想,太他妈想了,陆臻差点用上脚,把夏明朗办公室的大门一下推到底,夏明朗被那声大响吓得一跳,转头就看到某人阳光灿烂的脸,见牙不见眼。

“哎哟,门!”夏明朗被惊得跳起来,笑道。

陆臻脚一勾,把大门带上,背手反锁,猛着往前一扑就把夏明朗抱了个满抱,毛茸茸的头发蹭着夏明朗的脸颊:“呜,可想死我了。”

夏明朗失笑:“这才几天呐?”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知道不?”陆臻掰着手指头算:“我都好几十年没见你了,你说我想不想?”

“行行,行。”夏明朗一边腹诽着这小子真他妈娘们叽叽,一边无耻地幸福甜蜜着。

陆臻熊抱舒坦了,打开了随身的行李箱开始分赃,上海虽然没什么特产,可是他老家却是个出山货的地方,小核桃、榛子、长寿果什么的集中贩卖,陆臻反正力气大,满满地装了一箱,眼下哗的一下子拉开,目光晶亮地看着夏明朗:“你喜欢吃哪种?”

夏明朗抬眼看向他,笑眯眯地说道:“我喜欢吃榛子。”

陆臻脸上一红,骂道:“流氓。”

“哎,”小夏队长一脸的纯真无辜:“我要吃榛子这有什么流氓了?”

陆臻挑出一大包塞到夏明朗怀里:“给,吃死你。”

夏明朗随手就握住了他的手腕,指尖上一凉,碰到个光滑冷硬的东西。

“你,打算就这么一直戴着?”夏明朗摸着陆臻手腕上的镯子。

“嗯,不训练不出任务就戴戴呗。”陆臻笑了。

“那我呢?”夏明朗圈住自己空空如也的手腕,回来之后就拿下了,虽然这东西不是戒指,可仍然不好解释。

陆臻狡黠一笑:“看我的!”

他埋下头去箱子里翻找,拽出一大包的小硬纸盒子,夏明朗探头过去看,顿时就傻了眼,满满当当的全是各种各样的手镯、项链、挂件坠子什么的。

“你这是?”夏明朗迟疑道。

“我一会儿就拿着去送人去,这就是掩护,学着点,哥们儿我早就计划好了。”陆臻骄傲地眨着眼。

夏明朗苦笑:“你这是,花了不少钱吧,啧,给自己买个600多块钱的东西,大手笔烧钱打掩护。”

“是啊,花了我小一万呢!”陆臻一脸的心疼:“可那不是没办法嘛!其实说到底戴什么都不是重点,关键是,咱们得要能一起戴啊!”

夏明朗摸摸他的脸,温声道:“我一会儿就戴起来。”

陆臻展颜而笑:“那好,我先回宿舍,把粮食给那群吃货扛过去。然后……”陆臻顿一顿,笑出小小的尖牙,耳垂染了粉霜:“然后,你今天晚上别加班。”

“知道。”夏明朗笑得极为道貌岸然。

陆臻扭捏,忽然笑一笑,凑过去在夏明朗脸颊上亲了一下,夏明朗被他亲得一愣,心中又是囧又是甜,又觉得肉麻偏偏还特享受,彻底地僵了。陆臻拎着东西走到门口,忍不住又回头,笑道:“哎,说真的,你这几天有没有想我?”

夏明朗终于忍无可忍,抓起桌上的矿泉水瓶就砸了过去,吼道:“想!”

陆臻一缩头躲了,笑的心满意足地开门而去。

右手边第一个抽屉,夏明朗拿钥匙把它打开了,一层层重要的文件之下压着一只不锈钢质地的镯子,冷硬的银灰色,带着纯粹的几乎是粗砺的金属质感,不漂亮,与漂不漂亮完全无关的一个东西,然而它是钢性的,粗糙的血性。

夏明朗用指尖小心地抚摸着它的纹理,然后咔的一声,把它拷到自己的左腕上。

从此以后就是两个人了。

不再自由,不再能为所欲为,生命的一半要与另一个人分享,要开始对另一个人负责,帮助他,支持他,从现在起,包容他的一切,现在或未来,好或者不好,要信任他。

直到不再爱了,直到,他真的让你失望。

然而,付出的收获便是,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人,同样地这样对你,全心全意,在刀山血海里走过,在尘世倾轧中挺立,不离不弃。

陆臻!

夏明朗微笑。

这才是两个人,两个人的生活。

这才是,属于你和我的,快乐人生。

——快乐人生·本章完结——

番外—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上

这年头,好男人要么已经结了婚,要么就有男朋友。

如果一个男人到了三十二,他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甚至从来没有过男朋友和女朋友,那他一定有生理缺陷。

如果没有生理缺陷,就一定有心理缺陷,如果哪里都没有缺陷,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他是个火星人。

苗苑从来没有想过她有一天会跟火星人谈恋爱!

这年头,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总有数不清的怪想法。

她们一会儿恼了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乖得像猫咪,一会儿哭着说分手。

陈默觉得小女孩都是来自外星球的生物,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与她一起在地球生活。

他是一个狙击手,在沉默中靠近目标,一枪见血从不落空,他是天生的军人,曾经他唯一的爱人是一杆修长的枪。

她是一个蛋糕师,指尖上流淌着牛奶与蜜糖的芬芳,温婉娇柔,笑意盈盈,像新生的蔷薇。

当冰冷的枪口遇到柔美的蔷薇花。

当甜蜜的奶油融化生涩血痕。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

题记:

“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我心里有猛虎在轻嗅蔷薇。)”

——西格夫里·萨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猛虎,也有一朵蔷薇。

猛虎有猛虎的利爪,蔷薇有蔷薇的芳香。

引子:

那一天。

这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天其实平平无奇,可是回头看,却春光明艳,秋色宜人,而同时你早已经忘记了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子。有时候回忆很美,那只是因为让你想要回忆的那个人很美,那时候苗苑甚至觉得只要陈默对她笑一笑,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开满了花。

那一天,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寻常的,天空是古城里一贯的晴朗,带着青灰的底色,苗苑工作的咖啡厅在古城东南边的一角,隔开一条街就是武警支队的驻地,清早会看到嫩生生的新兵蛋子们出来跑圈,苗苑和沫沫曾经跟老板开玩笑,说把店开在这里,是不是就图个放心?

老板闻着咖啡香一脸的陶醉,说,那是!板砖还没拎起来,人民子弟兵就能来解救人民了。

苗苑就和沫沫一起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开咖啡馆又不是开酒吧,哪来那么多拎板砖的。

周六的下午,太阳暖融融的时刻是咖啡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幅的玻璃窗里照进来金黄色松软的阳光,空气里飘浮着蜂蜜蛋糕的气息。

这家咖啡馆装修风格与别家不一样,阳光清冽,没有那种咖啡因爱好者所钟爱的黯淡色调,名字也起得简单,叫:人间。

因为老板说,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站在“人间”柜台后面融化巧克力,透明的玻璃碗浸在热水里,从水浴锅底冒出来的气泡让玻璃碗轻轻地摇晃,苗苑用手里的不锈钢勺搅拌着深褐色的液体,巧克力甜蜜醉人的气息氤氲开来,在空气中跳动,跃跃欲试。

沫沫拿着单子进来做意式浓缩,随手划了搅拌器上的一点奶油含进嘴里。

“唔?”她诧异地皱起眉头。

“好吃吗?”苗苑眉开眼笑。

“像冰激淋一样。”沫沫扔下咖啡杯找勺子挖了一勺。

“这是动物奶油打发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植脂奶不一样。”

“动物的啊!会不会胖……”沫沫紧张了。

“你以为植物奶油就吃不胖?试试这个。”苗苑神秘兮兮地把手边的酒瓶递过去。

沫沫闻一下,酒香绵甜。

“梅子酒,我老爸泡的得意之作。”苗苑快乐地扬着眉毛,用小碗倒出一点点,试探着咽下一小口。酸的,甜的,一点点辣,微醺而醇厚,无数活跃的因子在舌尖上跳动,果然是好物,会让女孩子喝到迷醉的琼浆。

“你又要搞什么了?”沫沫端着餐盘出去。

“回来给你看。”苗苑得意地眨眨眼。

水浴锅里的巧克力顺滑得像一汪丝,加入奶油,加入乳酪,深褐的色泽被破碎开,搅出大理石的花纹,然后慢慢融合,苗苑把酒液缓缓地加进去,空气中飘浮的气味变得复杂而迷乱,好像狂欢,苗苑感觉到异常的兴奋。

泛着丝光的巧克力液拉成一道细韧的丝线融入打发好的奶油里,打蛋机尽职地工作着,发出嗡嗡的声响,苗苑给奶油碗外面的冰水里又加了一些冰块。这是一个快乐的时刻,她的手很稳,玻璃碗倾斜在适当的角落,苗苑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等待着她的作品,就像在等待一个新生的婴儿,被全心期待的蛋糕才会让人感觉到幸福。

“怎样?”苗苑紧张地看着沫沫,打发好的奶油看起来脆弱而绵软,像一朵哀伤的云。

沫沫眨了眨眼睛,面无表情地又眨了眨眼睛,她在搞气氛,苗苑扑闪着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玩,她很想多逗她一会儿。然而大门上的风铃就在这个瞬间被敲响了,那个老板从大研古城带回来的铜铃音质悠远,苗苑下意识地从沫沫身后探出头。

这一秒钟和下一秒种在刹那间变得不一样了。

想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问苗苑就再合适不过了,小学时那个借她半块橡皮的同桌,初中时会写一手漂亮粉笔字的数学课代表,高中时永远穿着白衬衫和红色外套的高大的学长……

人间总是充满了奇迹,在某一个瞬间你忽然决定要对某人心动,可能是因为一点微笑,一个低头,或者一点挑眉。这完全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事,然而在你大脑中的某一个脑区却忽然开始疯狂地释放神经递质,让血液中的多巴胺浓度在一瞬间超过了顶点,这种变化让身体开始变得暖洋洋的,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

理智于是困惑地问情感:我这是怎么了?

情感羞涩地回答:你恋爱了。

是的,苗苑心想,我恋爱了!

眼睛里冒出一颗又一颗粉红色的心。

1.

陈默是一个军人,狙击手,少校军衔。他曾经服役的部队有些冷门,驻地在任何公开的地图上都找不到,任务档案查阅时需要相关密码,挂靠在某军区名下直属,顶着一个比较奇怪的番号,他们是和平时期少有的那一群仍然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军人。陈默拥有着与他的姓名相似的个性,这让他在那个半与世隔绝的地方如鱼得水。

他喜欢那里。

十八岁考军校,二十二岁毕业,二十三岁的时候他争取到进入那支部队的机会,现在他三十一岁,职务是副中队长,正是最当打的时候,经验与体能平衡得最巅峰的时期,然而现在他却在考虑如何离开。很多时候,人们的生活可以与世隔绝,人们的身份却不能,父亲的一场大病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他是某人与某人的儿子!

现在某人与某人要他回家去。

于是,他的队长夏明朗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刻,收到一份异常凌乱的请调报告。当时的夏明朗三十四岁,身上兼任着副大队长的职务,正准备年底正式交权让陈默提正。看着那份请调报告,夏明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抽了一夜的烟,第二天另一位副中队长陆臻去上班的的时候,屋子里跟失了火没两样。与陈默同寝的方进跑过来报告说默默不见了,夏明朗挥挥手说,找吧!

这是一个很大的基地,在灰白色调的大楼周围是一片又一片功能各异的训练场地:丛林追击、城巿反恐、400米越野障碍、长纵深移动靶靶场、超远距离狙击训练场……

夏明朗在狙击训练场找到了陈默,他是顺着子弹的声音找过去的,超音速的子弹切开空气时会发出尖锐的啸音,仿佛死神的喟叹。陈默趴在地上仰望他的队长,阳光直剌剌的从夏明朗身后刺到他眼睛里,让他的双眼有种莫名的酸软,过了很久很久之后陈默才明白,那原来是想哭的感觉。

夏明朗迎面踹了他一脚:“你他妈知不知道,你把我全盘的计划都打乱了!!我本来以为你至少还能再呆五年!!”

陈默躺了一会说道:“我担心我爸活不了五年了。”

夏明朗在他身边站了良久,慢慢坐下,陈默陪他坐起来,荒凉的山岗上两个灰黄的背影肩并肩的坐着。

过了很久夏明朗说:“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看报纸,说有一个唱歌的,好像是什么劳模表彰的,反正就是一个唱歌的,她有一次要上一个什么晚会,上台之前她家里人打电话给她说她儿子病了,很危急,让她回去看看。然后当然是犹豫啊,痛苦啊……最后她就毅然决然的上台了,说是不能辜负她的观众。”

陈默安静认真地看着夏明朗,此时此刻那张一贯生动的脸上表情仍然丰富,他看起来似乎已经不生气了,虽然陈默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事我记了很久,一直记得,我当时就想啊,我要是她儿子我这辈子都记得她,我一辈子都不原谅她。这叫什么事?树典型树得连人性都没了。”夏明朗笑一笑,伸手揽过陈默的肩膀:“反正在我看来,放十万个观众的鸽子也比不上回家看自己快死的亲儿子重要,不就是唱首歌嘛,谁还缺了谁不行了?所以,行……我同意了,你走吧!”

“队长?!”陈默哑然。

“放心,咱缺人还没缺到这份上,这么大个国还不缺你这么个战士,可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放你走。”夏明朗撑着陈默的肩膀站起来,背着手,一步步走下山梁,没有人能看到,当时的夏明朗眼中有泪光,然而,那并不全是伤感和遗憾。

八年的时光足够让两个陌生人结出某种紧密的联系,更何况他们是战友,同在生死之线上踩过。

夏明朗仍然清晰的记得七年前陈默第一次参加实战任务,QBU88*一个弹匣里有十颗子弹,陈默的运气不好,堵到了匪徒溃退的方向,他于是一枪一枪的把不同的子弹射入不同的心脏与眉心,一个弹匣几乎全打空。88狙并不是一种上好的枪,即使是像陈默那样出色的神枪手也需要在400米的距离内才能打到这样的精度,夏明朗可以想象当时陈默看到了什么。

回去之后整个心理小组如临大敌,可是陈默从没登门拜访过,几次心理评估的报告都是正常,正常得几乎不正常。

从那之后夏明朗就认定,陈默这小子生来就应该干这一行,沉默冰冷,克制镇定,目标明确,天生的兵器。而现在这个兵器说他要回家了,他父亲病重,他担心错过最后的时刻,夏明朗在痛心之余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没有任何人在他面前表达过类似的暗示,可是陈默坚持认为这是一种背叛,起初他试图让自己走得损失重大,但夏明朗在陆臻的帮助下很完美的操作了他调走的流程。

几个月后,陈默顺利考入某军事院校攻读函授军事史学硕士学位,并借此转入武警部队。陈默老家西安,父母在这个城巿中仍有一些人脉可用,一个特种部队出来的,在读的硕士,陈默成为了整个武警总队都想争夺的香饽饽,于是,到最后他的职务与待遇都相当好,好得让他心怀愧疚。

回到家乡的城巿,回到父母的附近,回到平淡的生活,陈默从他的天堂跌落人间,开始新的生活。

那天陈默走进人间咖啡馆的时候什么都没感觉到,即使这里曾经是家乡,即使他重新回到这个地方已经快有大半年,对于这块土地他仍然很陌生,长期的特种部队生活已经把他体制化了,从里到外。他老妈说他应该尽快过一点正常人老百姓的生活,他对此很反感,但是并没有合适的理由反对。

三十二岁,说得俗一点叫老大不小,说得严重点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得猥琐点就是,今天中午刚搭档不久的指导员成辉勾着他的脖子对他说:“兄弟,找一个吧,你这个年纪还单身,看着总让人觉得有点不放心。”

“为什么不放心呢?”陈默转过头冷静地看着成辉,紧抿的嘴角和平静无波的眼神让他看起来有些捉摸不定。

成辉干笑了一下,没多说什么。

陈默发现老成孤身离去的背影似乎带着点萧瑟的意味,他低头默默地思考难道自己刚才又有什么很难沟通的地方了?没有啊……陈默无辜地列举着。

第一,他回答了。

第二,他看着对方的眼睛说话了。

第三,他还用了语气助词。

所以,他妈的,还要他怎么样?于是陈默同志淡定地转身离开了,可是转身之后他莫名地想到了过去,在十冬腊月里做雪地潜伏,陆臻哀号着说,天哪,他绝对不要和陈默一组,天已经够冷了,看到陈默气温还能再降三度。

陈默非常认真地分析对比,诚恳地认定他现在与人交往的热情程度已经是以前的无数倍,然而他在对比的同时不自觉地想到了方进,想到了陆臻,想到了徐知着,想起他所有出生入死的兄弟,他想起临上车前夏明朗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回去了有好有坏,可如果有什么事儿,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一个刚刚下岗哨的士兵向着陈默迎面而来,陈默在行走中随意地回了个礼,士兵在放下手掌之后才反应过来他们新来的冷面死神队长居然在笑,他惊恐地转过头去看陈默,不提防一头栽进了花坛里。

陈默就是带着这样回忆往事的温柔笑意走进人间的,苗苑站在柜台后面呆呆地看着他,武警的新制服妥贴地包裹着他的身体,深绿色的布料切裁出利落的棱角让他看起来如此的高大威武,满足一个女孩在少女时期对英俊这个词的所有幻想。

沫沫在苗苑的石化期英勇地挺身而出引着陈默走向了一个靠窗的沙发位,她把菜单留下,倒了杯柠檬水过去。回到柜台的时候,破石而出的苗苑拉着她的胳臂把脸贴到她的胸口乱蹭。

“好帅好帅好帅……你有没有看到,怎么会这么帅……”苗苑做兔斯基状乱扑腾。

沫沫闭上眼睛回忆了一下陈默的脸,呃……这个基本上,帅嘛,有点儿,可是……至于吗?

“你难道不觉得他帅到飞起吗?”苗苑激动地控诉。

哦……基本上,沫沫点了点头:“还不错!”

“没品味!”苗苑丢出一个鄙视的小眼神,抄起单子,用最优雅的步调走到陈默面前。

啊,不是吧……

沫沫抚额,姑娘,你确定你现在不需要缓缓你那X级的HC射线吗?我怎么觉得那个男人会被你射得全身鸡皮疙瘩暴起,有如遭遇放射性物质。

她很紧张!

陈默在苗苑走近的第一个反应便是,她很紧张。

脸上有不自然的笑容,眼球震颤,手指发抖,咬字过分清晰,陈默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欠起身来看她,视线在瞬间笼罩了苗苑的全身,而同时让自己的身体处于一个随时可以攻击的状态。

苗苑顿时结巴了起来,七零八落地问道:“先,先生,你要……要喝点……什么吗?”

陈默愣了两秒钟,忽然笑起来,这只是一个小姑娘而已,或者是因为新手刚开始上班,还在担心应付不了顾客,所以看到谁都紧张惶恐。陈默认命地知道自己会给身边人带来压力,现在大概又是自己某个不经意的眼神让她觉得害怕了。他于是尽力调动自己最温柔的笑容与最温和的声音,缓慢地说道:“我先看一下。”

苗苑安静地站在他的身边不动。

陈默微微扫了她一眼,他看到这女孩在瞬间流露出兔子似的受惊的眼神,陈默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我不喝咖啡……”

“啊……”苗苑脱口而出。

这种失望太夸张了,几乎会让人有负罪感,陈默猜度着难道真的是新手,或者是生怕自己要走会被老板骂?

“我不喝咖啡,有没有别的饮料可以推荐?”陈默合一下手掌,尽量让自己的牙齿能露出来,极限了,极限了……

“热巧克力喝吗?我们有一个套餐。”苗苑很小声的建议。

“好的!”陈默干脆地拍板,你再不走我真的要翻脸了。

苗苑像梦游一样的回去了,陈默看了表,无聊地等待着他的相亲对象,他有点头疼地按了一下眉心,回想起他妈手上像扑克牌似的那么一大叠照片。不过偶尔出来看看姑娘大概也是应该的,至少可以让成辉看自己的眼神正常点,虽然他总觉得自己其实挺正常的。真的!

苗苑几乎是把自己扔进柜台后面的,沫沫抓着单子拽住她,说:“哎哟,闺女,你慢点儿。”

“帮我撑着!”苗苑手忙脚乱地把巧克力块扔进水浴锅。

人间的热巧克力是13块钱一杯,这样的价钱注定了它不可能是煮的,它只能是现泡的,可是苗苑认定陈默应该在她手上喝到最好的热巧克力。碎乱的巧克力块在玻璃碗里缓慢地融化着,苗苑把整块的蜂蜜蛋糕切开成块,对半剖开一刀,把刚刚调好的巧克力奶油填进去,抹平修边裱花,最后撒上粗颗的栗子粉,沫沫在旁边啧啧地:“你这得卖多少钱?”

苗苑眼巴巴地哀求着:“别说出去!”

“败家啊!”沫沫在她耳朵上拧了一下,苗苑揉着微红的耳尖傻乎乎地笑,得像巧克力一样甜蜜而温暖。

现在这块巧克力蛋糕看起来和柜子里放着的例份巧克力方块并没有任何分别,于是谁都不知道她在里面放了什么,她融化了松露巧克力做底,加了最好的奶油和奶酪,那里面还有她老爸的传世经典,以及她一颗砰砰乱跳的少女心。

苗苑用刀把蛋糕移到白瓷碟子里,她的手很稳,没有任何的波动,做这些事会让她心情平静,她在融化调制好的热巧克力里加入奶沫,然后用一根牙签在上面勾出树叶的图案。

精益求精,我们为我们喜欢的人做事,总是怎样精心都会觉得不够。

“趁热喝。”苗苑把餐盘收在胸前,小声地提醒。

陈默点了点头。

一分钟之后,陈默敏锐地感觉到这姑娘的视线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他困惑地从遥远的角落里把人找出来,苗苑指着他的杯子用口型说:“趁热喝!”

这姑娘简直有点过分敬业了。

陈默用力闭一下眼睛,把杯子拿起来喝了一口,很甜,极致的滑腻,像丝一样的触感滑过喉间,陈默有些疑惑地舔了舔上唇,苗苑抱着单子紧张地看着他,然而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坐到陈默桌前挡住了她所有的视线,沫沫走过来拉苗苑的衣角,声音小小:“人家有女朋友了。”

苗苑失望地抿了一下嘴角,万般失落地:“好像是的。”

从开始到结束,这一次的恋爱经历为三十分钟!破纪录的凄惨!苗苑把头靠到沫沫的肩膀上说:“亲爱的,我失恋了。”

沫沫沉默地摸了摸苗苑的额头,心想,没发烧啊!

QBU88*:88式狙击步枪,为95枪族的成员,全枪长 920 mm,全枪重 4.1 kg ,有效射程 800 m,弹匣容量 10 rds。

番外—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下

2.

王正楠,28岁,身高170,体重55公斤,执律师执照,在法院工作,父亲是巿委组织部长,算得上是后台过硬。陈默在照面第一眼脑海中就映出了对方的全部资料,背景是他妈给的,打在一张A4纸上,身高体重是他刚刚瞄的,当时陈默看着那份像简历似的资料就有一种奇异的穿越感,好像照片上笑容明艳的女孩不是他正在寻找的爱人,而是一个对手,一个彼此之间防备警惕,你争我夺的对手。这个女孩家世过人,条件优越,果然很像是他妈会放在第一个让他见的人。

陈默发现他很难压抑他的视线不下意识地跑到对方的眉间和心脏附近转悠,看到这些关键点完全暴露在他的控制范围,这会让他心安。

这次对绝不是我又变态了,陈默心想,是这个女孩子的气势太过咄咄逼人。

陈默喜欢观察对手,如果时间允许,所有的狙击手都喜欢观察对手,因为这会让他们的射击有更高的精度。

他看到王正楠一落座就交叉起双腿坐得很深,脊背完全贴在椅背上。这是一个很自信的坐姿,证明对方有完全控制全局的欲望,或者说预想。他看到她翻看菜单时盯着纸页上的某一个污渍看了很久,然后皱起眉,坚决地翻过了那一页,这说明她的个性并不随和,执着细节,并且没有经历过困苦。他看到那姑娘脸上细致的粉底和小烟薰眼影,虽然从技术的角度应该已经足够精密,可是在这样的近距离,以陈默精细的视力看来,他其实还真的挺想拉着她去洗洗眼睛的。

陈默喜欢那种一眼就能让他看清眼神的人。

当然,陈默在匆匆一眼就得到全部信息的同时清晰的感觉到这姑娘在审视他,不过他也确定对方应该看不出什么来,

如果说爱情也是一种病,王正楠总觉得自己应该早就成良医了,来来去去的招式就这么多,三十六计七十二变,其实今天她愿意出来看看陈默的理由很简单,年轻的武警少校,母亲是社保处的处长,父亲在税务局工作,这样的家境的确不错,但是并不足以打动王正楠挑剔的眼光。

真正让她觉得心动的是陈默之前的经历,她听说陈默曾经在军区特种部队里任过职,这年头什么都假,军官的水准也良莠不齐,可是一个家庭出身正常良好的家伙居然会选择考军校做特种兵过苦日子,这让她觉得很好奇。在这个男人的血性越来越淡薄的年代里,女人们本能地渴望着接近英雄。然而在见了面之后,她忽然开始觉得心里没底,陈默的态度太奇怪了,或者说,没有态度,她觉得自己眼前就是一道墙,打什么过去都会被吸收掉,连痕迹都不剩下。

王正楠在听了太多,是,不是,不知道,很难说……之后终于按不住性子探身过去问道:“你是不是讨厌我?”

陈默注意到她的腿已经平放,腿尖变转了方向,指向大门口,她想走了。

“不是。”陈默说。

“那你喜不喜欢我?”王正楠问。

“不喜欢。”陈默说。

“为什么?理由呢?”王正楠很生气,她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当面甩过,这让她觉得简直是侮辱。

“没有理由。”陈默安静地看着她。

理由?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喜欢一个人也需要理由。可是我不喜欢你,还得有理由?谁能给他一个一定要在30分钟之内喜欢上谁的理由?

王正楠一拍桌子,怒道:“你有毛病。”

人间的咖啡桌都是独立的小圆桌,根基不稳,王正楠那一下拍得重,桌子直接就要倒,咖啡杯往旁边滑,陈默眼明手快地挡住。王正楠站起身发现陈默完全没有想要挽留的意思,咬牙转身就走。

真见鬼,她决定最近几周都不要再见军人了。

“走了……”苗苑错愕地看着门口。

“飚了?”沫沫拿着单子走回柜台。

“分手了?”苗苑费解地猜测着,接过单子开始做咖啡。

“不会吧……”两位姑娘不约而同地齐刷刷把视线投向陈默,陈默敏锐地感觉到有人在看他,转过头,看到苗苑好像吓了一跳似的指着他的杯子。

这姑娘也太敬业了吧,陈默无奈,看来这家老板手段很厉害。

巧克力已经凉了,馥郁的浓香凝结在一起,粘稠之极,滑过口腔的触感让味蕾战栗,太浓烈,几乎像是一种刺激,让人喘不过气来。陈默一口气喝光了所有,他向苗苑点点头,示意,可以了,别再看着我了。

苗苑连忙走过去问道:“你还要点什么吗?”

“不用。”

“味道……还可以吗?”

陈默想起初始的香浓滋味,诚恳地点头:“很好。”

苗苑马上笑了起来,青春总是好的,年轻的女孩子自己就带着阳光,微笑的模样有如春晓,苗苑兴高采烈地走开了,陈默看她乐得就像是心里开出了花,莫名地,也跟着感觉心情挺不错。如果一句称赞就能让人高兴成这样,那的确不应吝惜。

“他说很好喝!”苗苑一脚深一脚浅地躲进柜台里。

沫沫摸她的额头,果然发烧了。

苗苑躲在柜台的一个死角里偷偷摸摸地看着陈默,他女朋友刚刚摔门而出,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却非常的镇定,安静如山的男人,苗苑叹了口气:真顺眼啊,怎么看怎么顺眼。那姑娘怎么舍得扔下他就这么一个人走?

沫沫凑过来说,看上了啊?

苗苑蹲着踹她,看上不行啊!

人家有女朋友哎!

苗苑捧着玻璃心:我看看不行啊!

下午的阳光很好,陈默就那么在窗边坐着,看树叶一片一片掉下去,他请了半天事假,目前还没到时候,懒得回去。

当然,他也没在想什么,他只是在发呆,现在的生活比起以前就像是在度假,而这个假貌似会长久地漫无止尽地度下去,像这样大把的不知道如何消耗的时间让他觉得有点空虚。

空虚,陈默苦笑了一下,心想他都学会这个词儿了。

郑楷老大转回地方的时候倒是很乐呵,大概就是因为他有家有业的缘故吧!生活会让人们变得忙碌而琐碎。

你已经离开了,陈默小声地对自己说,所以努力适应吧!

陈默始终感觉到有人在看着他,缠绵的视线,断断续续飘乎不定,陈默从柜台的角落里把苗苑的眼睛给揪了出来,苗苑尴尬地冲他笑笑,指了指他的桌前。陈默低头看到一块小小的深褐色的蛋糕,最普通的样式,每家每户都会有的那种巧克力方块。陈默拿起叉子挖了一块放进嘴里。

苗苑紧张地用力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

可是……

陈默偏过头,有些意外地用叉子把蛋糕拨开,绵软的糕体之间夹着像奶昔一样的褐色浆液,浓香醉人,不单纯是可可的那种饱满的香气,还有另外的绵长气息,有一点点辣,略带刺激的感觉,醉人的甜蜜。

是酒!

陈默对所有具有兴奋性的气味都非常的敏感,所以他从不喝酒也不喝咖啡。

陈默下意识地舔了舔下唇,搅了一块奶油放进嘴里。入口即化,绵延满溢的口感让人如同坠入梦乡,巧克力香浓的暖意在这个初冬的季节恰到好处地温暖人心,很多男人都排斥甜食,然而甜是我们生命最初最温柔最接近于幸福的记忆。

只有被刺激过度的味蕾才会用苦涩和辛辣代替甜蜜。

苗苑看到陈默脸上露出轻松的近乎于温柔的笑意,心满意足地转过身去。

没有找到画小叶子的热巧克力,只找到了画小雪人的……

可爱的方块……

3.

方形的戚风蛋糕切边分层,填入打发好的秘制巧克力奶油,修边,整形,筛上一半可可粉。把三根牙签的尖端绑在一起,在可可粉上踩出小鸡爪印的效果。而另外一半浅色的部分,苗苑犹豫了一下,用本色的奶油写上了两行字。

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眯起眼睛看效果,长长缓缓地呼出一口气,用蛋糕刀把成形的蛋糕移到白瓷盘里,放进玻璃冷柜的最上层,最精心的作品,总是希望有更多人看到的。

陈默走的时候留意了一下冷柜,他没找到他吃的那种,那种常规的方块蛋糕都放在柜台里面的冷藏柜里,不会专门拿出来做展示,于是他注意到了天堂与人间。苗苑误以为他是想要,便结结巴巴地解释着这是给店里周年庆做的蛋糕,非卖品。

她没有从陈默脸上找到失望的神色,便有些失望。

陈默点了点头,推门离开,门上的风铃声像来时一样的清悠悦耳。

苗苑觉得这个下午果然很美妙。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看着新生的婴儿痛哭,因为知道他们总会老去,脸上生出皱纹变得圆滑世故;也有人看到笔直的坦途而悲伤,因为知道往前走总会出现岔口……

可是我们仍会一次又一次地爱上谁,有时候求不得,有时求到了自己却淡了,有时候你还想维持别人却要离开了,我们被伤害,同时也伤害人,视线却仍然一次次地不受控制。

或者,爱上一个人是本能,如果心里没有牵挂,它会自己去找。

所以我们仍然会有恋爱的感觉,只不过已经明了,所有的爱情终将会消失,所有的爱人到最后都会分离,凡人无可抵御那漫长时间之变。

于是,那又怎么样呢?

苗苑在那个黄昏满室的咖啡与可可的香气中快乐地吹着口哨,就是因为不长久,所以才要在它消失之前好好享受呀!

晚上的周年庆搞得很热闹,各个分店的店员们都凑到了一起,苗苑的新发明备受好评,老板乐呵呵地捧着蛋糕说,小苗,考不考虑量产?

苗苑转了转眼珠,给出一个非常离谱的价钱。

老板捧着破碎的玻璃心离开了。

小小的一点私心,这个蛋糕在出生的时候印上了那个人的记号,于是就希望永远永远只让他一个人吃到,至少在他于她而言还是那么特别的时刻。一个特别的人会让生活充满乐趣,这就像如果我们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仰望星空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快乐,好像所有的星星上都开着花。*

苗苑跟同事们告别,一步一跳着走回自己的出租屋,她努力把路边的一块小石子踢回家,夜晚干净清冷的空气扑到脸上,让人鼻子发酸,这是一个陌生的大城巿,苗苑张开手臂转身,看着这暮色深深中的万家灯火。

起初,因为这个城巿太大太古老,生活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的苗苑对这块土地没有任何的融入感。

她在想,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这里有什么特别呢?我为什么不能离开呢?

但是今天,一切都变得意义,如果你在一个城巿里有了一个特别的人,那么遥望万家灯火的时候就会想微笑,想象他在某一个窗口的背后,某一盏灯的前面。

今天,他好像跟他的女朋友吵架了,只希望巧克力能让他觉得快乐一点。

因为那可是能让探险家们都眼睛发亮的,最接近于爱情滋味的,神赐予的美味啊!!

在那个周六之后的好几天,陈默都没有再出现,不过苗苑仍然持续着好心情,恋爱的感觉会让空气染上粉红色,那一瞬间的多巴胺刺激在人的身体里留下长久的痕迹,然后慢慢淡去。

加了砂糖的蛋黄在手下打得发涨,Mascarpone奶酪已经放到了适合的温度,苗苑把蛋黄糖液和奶酪混合到一起,细腻的奶油慵懒地在木勺之下翻滚,被搅拌器拉近彼此的距离,直到亲密无间。听熟客说最近店里提拉米苏的品质大进,苗苑微笑着抿起嘴角,那是因为……

提拉米苏,请带我走啊!*

不知道他和他的女朋友和好了没,如果没有的话……苗苑把咖啡酒液抹在手指饼干上,然后虔诚地祈祷:亲爱的姑娘,如果你已经不爱他了,请狠狠地甩掉他吧,我会帮你安慰受伤的灵魂的,请千万不要有负罪感,不要勉强跟他在一起啊!

酥松的手指饼在吸饱了咖啡酒之后变得绵软,苗苑把它们切成小块排进透明的塑料杯中,然后把搅拌好的奶酪浆倒进去。

最近她做任何食物都会有超水平的发挥,因为心里有爱的缘故。

苗苑知道那是一场吉光片羽的邂逅,在我们的生命中有一些人会忽然之间闯进来,然后忽然之间又离去,他们留下一些美妙的痕迹让我们回味不已。

还有谁记得暗恋的感觉吗?

总是偷偷地在看着那个人,注意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看见他就开心,听到他的声音就心跳加速。为他的一个背影痴迷半天,不敢直视他的双眼,听他喊自己的名字,就会感觉血流加速。

每天下午放学之后下楼冲得特别快,只为了站在校门口多看一眼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身影。听说一见钟情是一种缘分,可遇而不可求,苗苑常常遗憾她的青春期在近乎于纯女的师专中度过,现在算是上帝补给她最后一点青春的尾巴吗?

苗苑听到门铃响,抬起头,她看到上帝在那个人身后狡黠一笑。

神说:亲爱的,你要相信我,我还想给你更多!

陈默非常直接地走到柜台前面对她说:“热巧克力。”

苗苑呆呆地点了头,然后转身一头扎进里间的工作室。

“帮我顶着!”她一边手忙脚乱地把巧克力块往玻璃碗里放,一边高声招呼着沫沫。

沫沫摇头叹息:“你说,养个女儿有什么好,倒贴败家。”

可是,没有酒!

苗苑在工作间里急得团团转,她老爹的家传经典被她带回了租屋,可是无论朗姆还是咖啡甜酒都无法代替那种口感。

苗苑把热巧克力拿过去给陈默。

“蛋糕,暂时没有了。”她看着他的眼睛,试图从那里面看到失望或者不失望。

“好的!”陈默平静地点头。

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好,阳光下人们瞳孔的颜色呈现出一种不纯粹的黑,苗苑心想,那真像巧克力,浓郁的,饱满而富有光泽的颜色。

他失望吗?不失望吗?

或者说,你希望他失望吗?苗苑,你希望他是失望的!

“帮我顶一下!”苗苑把奶油倒进冰水浴的碗里打发,披上外套冲出门去。

沫沫无奈地叹了口气,陈默听到门铃惊跳着响起,他没有转头,不过从余光中看到那个女孩急匆匆地撞了出去。

还是个小姑娘吧!冒冒失失的,陈默心想。

苗苑把酒拿回来的时候看到陈默对面有一个窈窕的背影,惊鸿一瞥而已,她没来得及细看,奶油已经打好了拿下来了,沫沫不怀好意地看着她,苗苑小心翼翼地贿赂:“我等下给你吃好东西行不行?我给你吃很好很好的东西。”

沫沫说:“我不要很好很好的那些,我就要这个!”

苗苑哭丧着脸,沫沫很得意地告诉她,原来这个女人已经不是上周那个,苗苑错愕地停下手,却刚好看到那位姑娘头也不转地摔门而去。

这个这个……于是……

“他应该是在相亲!”沫沫很肯定地说。

苗苑吃惊地张大了嘴。

*星星上的花,是的,我喜欢小王子

注:看来需要解释一下,首先,请大家注意《天堂》的时间轴,这是距离上一章《快乐人生》之后四、五年的事,所以说,在这两个时间点之间还是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的,容以后慢慢细数。其次,陆臻不是退役了,他是上调了……我们用比较良好的心态来说,就是奔着更广阔的前程去了,虽然离开他LP远了,他也很心伤,但是……握拳,好男儿志在四方,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啊!(擦泪……咱也得自己想法安慰自己不是!)最后,默默的眼睛没什么问题,就是像一些姑娘说的,狙击手对视力的保护很精细,烟雾总是不好的,至于为什么队长抽这么凶……汗,那他不是,那啥……哈……

番外—情书

情书

夏队长的情人节礼物,流氓的文艺的,狞坏而柔情似水……

陆臻少校:

你好!

两个礼拜前你开始提醒我,告诉我年头有个节日,它叫情人节。好吧,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就是想让我给你点表示。所以我这两天想了想,我还有什么花样没折腾过,然后我发现我还没给你写过信。

当然,鉴于白纸黑字的不可靠性,这封信收到之后你要怎么处理,嗯,我就不做具体的指示了。

好的,现在让我来想想,我要跟你说点什么。

首先,我爱你!是的!

基本上这词在你嘴里蹦出来的频率跟我比起来,差不多是100:1的样子。好吧,可能还要再多一点,因为有一天你实在说了太多遍,我怎么数也数不清了。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我认为是你太啰嗦,而我,比起这种碎嘴皮子的事来,我更喜欢做!

严肃点!这个字用在这里,基本上跟你想的一样,它有两种意思,而那两种,我其实都挺喜欢的。

好吧,我现在基本可以想象你在怎么不耐烦地看着我,眨着你无辜的大眼睛,让我说具体点。

所以,我会说具体点的,我的小少校。

让我们从头开始。我喜欢你的眼睛,圆圆的,老是睁得很大特别有劲,特别兴致勃勃的样子,让人看着就喜欢。跟我闹别扭的时候你那眼神真冷啊,可是我一抱你,你的眼睛里就会湿起来,水汪汪的,特别好看。所以我最近老琢磨着怎么把你给整哭了,让你眼泪汪汪地叫我的名字,哦……不过我想你大概会想咬我。

你的牙其实挺好看的,小白牙很齐整,咬出的牙印都比别人好看,所以你是不是就是为了炫耀这个才老咬我呢?其实你应该对我温柔点,别老用牙,用点更软的东西,比如说,你的嘴唇。不过,谢天谢地你老这么没日没夜地磨嘴皮子,也没让它们粗糙起来,还是那么软,颜色很漂亮,我很喜欢。你的嘴里真的很敏感,只要我稍微舔舔你的上腭你就会开始发抖,要是我再钻深点,你差不多就站不住想推我了。

嗯,你的脸上还有什么,让我想想。

对了,耳朵,漂亮的小圆耳朵,我最喜欢的。

只要我在你耳朵旁边吹口气它就会红起来,所以我特别喜欢逗它,有时候你晚上过来给我写报告,我就会故意在你耳朵旁边说话,热热地吹着它,然后它就会一下子红起来,烧着像汪血似的,透明的,等你半张脸都红起来的时候你就会开始躲我。有时候我会放过你,看你红着一只小耳朵埋头干活,像个小兔子似的。

可有时候我不想放过你,我就会,咬咬它,很软,热乎乎的。这时候你会想推我,而我会把你的手捉起来,然后,你就随我为所欲为了。如果我想做得再尽兴点,就会把舌头伸到你耳朵眼里去。

说实话,我这么干的时候你是不是特别受不了?

每次听着你喘气,我都担心会弄死你。哦,然后,当然,然后我就得去照顾一下小陆臻的情绪了,它那时候一般都已经很兴致勃勃地等待着了。

所以,基本上,你脸上的每个地方都我很喜欢。

然后,我们是不是得往下了?

你的脖子,嗯,挺漂亮,很长,比我长。好,你看我已经承认这个缺陷了,所以今后不许你故意贴着我特别近地低头看我,我比你矮不了多少,至少这么点距离,放平了绝对看不出来,你下次要是再敢这么干,我就会把你放平。

其实你锁骨长得挺好的,很敏感,说实话,你其实全身都挺敏感的,所以以后没事别说我老招你,你TM全身上下都是敏感带,我总得找个下手的地方吧,我总不能揪着你头发吧?哦,当然也可以这么试试,我就是担心你到时候告诉我,你头皮也挺敏感的。

哈哈,别生气,我们说到哪儿了?

前几天你跟我抱怨,说你为什么晒不黑,其实晒不黑挺好的,你就现在这样挺好的,手感好,摸着又滑又绷,胸口那片皮肤特别滑,我特别喜欢摸你,手指揉一揉,把那两个小红点弄硬,这时候你的眼睛里就会开始湿了,喘着气叫我队长。

算了,我现在也想开了,你乐意叫就让你叫吧,听这么久也习惯了,不过今后我要是在操场上起了火,这就完全是你的问题了,你得要负责到底。

一般,把你的衣服剥光了我就会开始摸你,当然对于我最喜欢的地方,我会有特别的对待。

我想你应该挺喜欢我这么干的,嘿,别急着否认,我的小少校。说谎没意义,再说你喘成那个样子,嘴硬也得有人信啊?对吧?

我会从你的嘴开始往下亲,一点一点的,把你喜欢让我碰的地方都照顾到,然后再往下,我就会咬到你的腰上了。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下来表扬你一下,自从上个月我说你的腹肌有点松,咬起来像五花肉,最近你腹肌的硬度有了质的飞跃,现在不光是不像五花肉了,已经开始向牛肉发展。

不过,对于这个问题我有点冤,其实我当时是想说,这五花肉的口感真好,所以你能不能暂停你发展的脚步,就让它停留在30个月以前小牛肉的阶段。你有这个健体强身的愿望是很好的,可是你也要考虑到我年纪大了,牙口不好,会咬不动的。

嗯,现在,我要再继续往下了。再往下你有很多地方都是我非常喜欢的……啊,对了,少校,停一下,别揉你的耳朵了,基本上经验告诉我,它只会被你越揉越红。

我喜欢你的腿,又长又直,柔韧性很好,可以扳得很开,哈哈。

好,好了,乖一点,别生气,这是我给你写得第一封信,你要坚持看完。

关于你的某一个部位,我知道你在不屑一顾的等待着我称赞它一下。嗯,的确,很好,我该怎么去形容呢,你要原谅一个小学语文一直没毕业的人,我会的形容词不多。不过你应该已经发现,我喜欢的东西,我喜欢用嘴去碰它。

所以,陆臻,别害羞,你不用老是撑到最后想推我,我愿意让你就这么在我嘴里射出来,我喜欢看你满足的样子。你的味道,对于我来说是特别的,很不错。另外,你也不用老是想着要投桃报李,得照原样给我还回来什么的,有些事情命里没有就没别强求,当然你别误会,你嘴里的感觉舒服极了,可问题是你撑不了多久就要呛到,然后你就会咬着我,我上次让你给咬了一口疼了三天,让我心理阴暗的怀疑你是不是想就此废了我。

所以,咱就别试了好么,宝贝儿,如果你还是不甘心,你可以去买点香蕉玩,等你什么时候能把一根香蕉整个的吞下去了,再来拿我开练。毕竟你把香蕉咬断了剩下的还多的是,你要真把我给废了,你下半辈子的性生活就得自理了。

好了,前戏说完了,接下来咱们就得办点正事了。基本上到这时候你也快神志不清了,如果没有我就再抱着你亲一会,把你弄晕了我好下手。我会先把你翻过去,这样比较好进入,你的身体里面很热,很滑,我有时候想,把你的胸口扒开,你心脏的外面摸起来应该也就是这个感觉。在那里面有一个地方是你身体的开关,我只要碰一碰你就会跳起来,如果我动得厉害点,你撑不住了就会向我求饶,你那时候的声音特别好听,然后我就知道你已经差不多了,我可以进去了。

不过最近你有越撑越久的趋势,其实这样不好,真的,想要就叫出来,别忍着,你要知道我在外面忍得也很辛苦,这是损人不利已,咱聪明人不干这傻事。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既然是情人节嘛,咱们是不是应该互相表示表示?

你看啊,上次我过生日你就给我买了个PSP敷衍我,非常地没有体现出诚意,我责成你今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把自己里里外外都洗干净了到我屋里来,我们面对面详细地讨论一下,这个情人节应该要怎么过的严肃问题。

那就这样吧!

祝,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你的队长,夏明朗

200X.2.14

夏明朗写完信之后直接塞到了陆臻手里,贴着他的耳朵根上轻轻说了一句:“情书。”

陆小臻的小耳朵噌的一下就红透了,夏队长吹着口哨乐呵呵地走开,吃晚饭的时候夏明朗没看到陆臻,晚饭后,夏队长在基地里溜了个弯,然后从楼后面爬窗溜进了自己屋里。

房间里静悄悄的,夏明朗开了窗子抽烟,悠然自得地等着鱼儿怎么上钩。

半小时之后走廊上传来极轻的脚步声,门被敲响了,很轻的两下,夏明朗悄无声息地窜到门上面,脚尖踩住门框上那一条边。过了一会儿,陆臻开门进来,基地的门锁都不难撬,用一张薄钢片捅一下就能开,陆臻在这方面是专门训练过的。

陆臻小朋友小心翼翼地点开门,贴地一滚溜进来,等他看到夏明朗的时候已经晚了,夏队长从门上直扑下去,把这小子结结实实地压在身下。

“咳咳……腰断了!”陆臻痛苦呻吟。

夏明朗拎着他站起来:“活该,让你不学好。”

“我跟着你能学好吗?”陆臻不忿。

“跟着我怎么不能学好啊!我现在多有文化啊!”夏明朗握着陆臻的手腕绞到背后去,嘴唇轻轻蹭着他的脖子:“下午给你的信看了吗?”

“看了。”陆臻一脸正直。

“看了几遍?”

“一遍。”陆臻目不斜视。

“信呢?”

“烧了!”

“很好,会背了吗?”夏明朗笑嘻嘻地看着陆臻的眼睛:“考考你。我喜欢什么?”

陆臻咬着嘴角不说话,眼神湿漉漉的,在暗处闪着光。

夏明朗叹息一声:“你这孩子怎么越来越笨了呢,我记得你以前可都过目不忘的啊!我才给你写多长一封信呐?转眼就给忘了,你太让我伤心了。来,我们复习一下!”

陆臻低头怒视他。

夏明朗宽容地一笑,把他的脖子拉低,火热的嘴唇就贴到了陆臻的眼帘上。

“你的眼睛,我喜欢的,圆的……水汪汪的,又大又亮。”夏明朗低声呢喃,浑润妖异的嗓子此刻磁得让人心醉,他伸出舌尖舔湿陆臻的睫毛。陆臻微微睁开眼,眼眶里已经浸透了水汽,他的嘴唇颤抖:“队长……”

夏明朗偏过头堵了上去。

你的嘴唇,柔软而甜蜜,当我舔过你上腭的时候你就会发抖。

夏明朗舌尖辗转着挤压口腔,缓缓深入,压到喉咙深处,陆臻终于受不了这种折磨发出像猫一样呜咽的呻吟,被人牢牢握在背后的手臂挣扎着想要逃离。

夏明朗一直侵入到最后一刻,放开的时候自己也呼吸急促,陆臻像喘不过气似的看着他,眼中的焦距已经散开了。

夏明朗抵着他的额头轻吻:“然后,然后我们到哪儿了?”

陆臻喘着气,绞动手腕挣扎,夏明朗恍然大悟:“哦,是的,然后就要用到手了。”

他把陆臻作训服的拉链拉开到底,手掌探了进去。

“你的皮肤,颜色刚刚好,像个面包。”夏明朗咬在陆臻的锁骨上,他闻到清爽的沐浴露的味道,微笑着抬起眼:“真洗过澡了?里里外外都洗了?”

陆臻红着脸别过头去。

“真乖。”夏明朗奖赏似的在陆臻胸前的小红豆上咬一口,然后含住一吮,满意的听到陆臻惊叫着抽气的声音。

“我算是看透你了。”陆臻断断续续的喘息着:“你丫就是个流氓……正宗的……”

说这话的时候,夏明朗已经半跪到陆臻身前拉下了他裤子的拉链。他闻声抬头,夸张的挑起眉毛:“流氓,”他意味深长的把字音咬得重重的:“嗯,诚蒙惠顾,谢谢夸奖。”

他说完,舌尖在陆臻身下一转,然后深深吞入,陆臻于是咬牙切齿的颤抖了起来。

衣服就这么在门边被扒光了,大门反锁得很牢,最近夏明朗在门上装了个插销,其实这种原始的东西很抗撬,比那什么聪明的锁器要管用得多。

夏明朗抱住陆臻的双腿把人扛到肩上,陆臻惊叫了一声想挣扎,屁股上被重重的打了一巴掌。

“别乱动,再动抽你!”夏明朗笑骂。

陆臻咬着嘴角很委屈的乖了。

夏明朗把陆臻甩到床上,马上贴身压了下去,火热的身体就这么压在身下,结实又柔韧,如此美好。他把陆臻的大腿扳起来,抚摸内侧的皮肤,异常的细腻柔滑,干净又紧绷。

“队长,你……”陆臻呻吟着喘气,今天的夏明朗太过分了。

“别说话,别乱动……”夏明朗埋头咬着陆臻的肩膀:“让我做一次,乖。”

陆臻转头困惑的瞧着他,眼神迷茫得可爱。

夏明朗咬住陆臻敏感的耳垂,沙哑的嗓音本身就是一种催情的良药。

“我想把你弄死,你说好不好?”夏明朗压着低低的笑。

陆臻惊愕,缩在夏明朗怀里轻微的发抖。

“然后我再让你活过来,你觉得怎么样?”夏明朗看着他的眼睛,炽热的黑色眼眸,火一样的热情。

陆臻下意识的点头,脑子里乱成一片。

夏明朗满意的笑了,低头吻在他的眼睛上。

从后背位锲入,最深的角度,一次比一次深入,陆臻抓着床单咬牙切齿的发抖,大腿的肌肉绷得几乎要抽筋,脚趾蜷在一起。

不行了,真的……

“队长,队长你慢点,你让我缓一下……”他禁不住失声求饶。

夏明朗握住他的腰,撞得更深。

我不想慢,明白吗?

我的傻瓜少校,我想让你的身体记住我,记住我曾经给你的,从此以后再没有任何人可以给你这么多,这么深。

“队长?!”陆臻的眼泪流下来,他连气都喘不过来,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相信自己真的会这么死掉,可是忽然又觉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死在夏明朗怀里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夏明朗把他拦腰抱起来,手臂勒在陆臻的胸口,牢牢的抱紧,仿佛吞没。

“喜欢我吗?”夏明朗舔过他的脖颈,潮湿的,咸涩的,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

“啊!”

“记住我,用你的身体记住我。”

“啊!”陆臻哭着点头。

“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样?”

“啊?”陆臻慌乱地转过头。

“你会忘了我吗?”

“队长……你希望,我会怎么样呢?”陆臻的眼睛湿润而明亮:“可是我担心,我担心就算你想让我忘,我也忘不掉了……”

永远也忘不掉了,我的身体已经记住了你,我心里刻着你的名字,我灵魂染上了你色彩,如果你离开,我生命的某一个部分就会永远碎裂,无法补全,无可挽回。

从此以后,再深的笑容都会有阴影,再多的幸福都不圆满,我将永远在人群喧嚣中独自寂寞。

夏明朗,你想提醒我的就是这个吗?

这就是你打算问我要的情人节礼物?

“不,我不想你忘记。”夏明朗深深地看着他。

别对我期待太高,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高贵的人,我不喜欢你们的高尚规则,我想要你,这辈子你都是我的,生生世世,因为我早就已经赔了一辈子给你,我夏明朗从来不是什么好人,我不做亏本的买卖。

“可是,队长,你不会死的,我们都不死!”陆臻握住夏明朗的手,十指交错相扣,纠缠在一起。

对,我们不会死,我们都不死。

夏明朗喃喃低语,一次又一次地撞进陆臻的身体里,交合,交欢……在一起。

拥在他怀里的这具身体,鲜活的,柔韧的,最好的,最美好的……所以我们都不会死,我们会在一起,我们会活很久,我们相守到白头,我们每天都做/爱,夜夜销魂。

陆臻,你是我在人间的天堂。

番外:异化

麒麟人设介绍电子化&犬化

1.陈默——Think Pad

我在思考,是应该在陈默的头像上放一个小黑做图解呢,还是小黑上贴个陈默做商标,而其实,那是一样的。

我最近买了新本,朋友很好奇,说什么牌子,给我看看。

我说ThinkPad。

她索然,说:哦,那算了,不用看了,我能想象是啥样。

这是多么陈默的一个本,强健,冷静,固执,富于责任感,稳定而沉默……他拥有一个死狗男人全部的优点与缺点。他们不好看,他们千年不变的黑着面瘫的脸,钢铁做的骨架之下有强劲的芯,他们总不够时髦,配置不会顶级,什么都比别人慢一拍,真正精华的全在看不见的地方,比如说镁铝合金的防滚架,比如说小本子上的全尺寸键盘,比如说顶级的散热。

他们不亲切,不友好,不平易近人,还挺贵,嗯,关键是……还挺贵的。

2.郑楷——HP

万年老二的命,外表光鲜,音响过硬,价廉物美,经操耐用,家用机的首选,就是性能差了点,散热真的不太好,然而冬天可捂手,暖心吖!

3.徐小花——DELL

DELL是最灵活的,他很开明,适于合作,看人下菜,吃遍天下,你要什么他就给什么,那怕他没有。

明明拥有最人性化的产线,可是偏偏没了人情味,顾客从不与他说情份,跟他打交道永远只是做交易,要用时才会想到,一番对比之后实用主义的选择。一手交钱,一手货,一分一厘都要算清,虽然他总是笑魇如花的说我给你大优惠,可是没有人真正会相信。总觉得他狡猾狡猾滴,算盘好精明。

是好东西,但离开顶尖,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4.方进——神舟

为机平易,亲切可人。

在同价位上,性能绝对凶悍,速度自然够快,可惜头脑爱发热,情绪不稳定。

建议与陈默机搭配使用,如果你选择方进,就需要一个陈默的备份 ^_^

5.陆臻——Apple

外表轻浮而心理稳定,家学源远,博大精深。

陆臻永远是特别的,牵动众人的视线,他是目光的焦点,每一次变身都华丽惊人,引起业界革命。

他永不止步,剑走偏锋,他使用自己的道理,不与世人兼容,他生着纯白无瑕的面孔,内心固执的惊人。

他前卫时尚,被潮流追捧,他其实很保守,多少年来,血统纯正不改。

他很贵,不好买。

他不太好用,不好养。

可是在某些领域,他的性能强劲,无人可及。

6.夏明朗——联想&Alienware

其实我是真心觉得夏明朗很联想的,二十年从国产土牌到国际大厂,一路走得很传奇。

联想很大众,什么流行就什么样,无定型,啥都做,生产线杂乱得一言难尽,土法上马,卖组装机出道,居然也让他就这么发家了。IBM牛吧,已经在联想手下混了好几年了,最初的时候谁都以为蛇吞象,土联想管不了洋精英,可是诽短流长这些年,新款也一个接一个的出,老顾客说说不买了,其实自然会有新顾客补上。

会玩噱头好A人,口号永远比设计好,广告永远比实际好,常以C青年本领头人形象出面,一脸的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当年一个P4+液晶的口号哄了多少无知大叔,懵懂少女,我爹至今认为电脑要买P4的。

作为一个永远指着赛扬睁眼瞎说是奔腾给人装机的实用主义者,我对联想的感情很复杂。

与某人聊起,某队长家臣狠K我,说联想不够酷不够妖,配不上队长,我说要酷干嘛,有钱就好,看着不起眼,其实家大业大,让你丫拽,老子收购你。

她还是不喜,我想了又想,想到了Alienware,这是一个专门出妖怪本的妖怪牌子,使用的全是只存在于广告和概念中的妖怪配置,用一个外星人的脑袋做商标,凶悍的性能永远可以秒杀一切市面大牌。

我发了下图给她,她说甚好甚好。我说死贵死贵。她说队长理应更值钱……

我掰手指算,一个队长等于两个队花,三个陈默,五朵小花,六个楷哥,十个方进……

囧然……

P.S.话说,于是乎,队长一人咋就占了两个牌儿了呢?嗯……其实也好办的,那不是金融危机了嘛,小花,我知道你最近手里紧巴巴,有空把Alienware卖给队长啦!

7.严正——英特尔

甭管你魑魅魍魉,神仙鬼怪;甭管你商务时尚,家庭娱乐;甭管你高配低配,宽屏窄屏……

你们都得用咱家的芯……

英特尔:给电脑一颗奔腾的芯!

灭哈哈哈 ^_^

犬化

1.陈默——杜宾

长得很黑社会,其实很居家。他们是友善的,镇静的,忠于家庭并且喜爱儿童。他们容易被训练,工作专注,勇气惊人,自信而无畏。血液里流淌着ONE--MAN DOG的因子,他们喜欢只忠于一个家庭一个人。

杜宾的身体强健,体型修长而优美,背毛光亮,他们看起来就不可侵犯,自古就是优秀的护卫犬,生命为了守卫某一种值得珍惜的美好而存在。

杜宾是需要关爱的狗狗,他们不喜欢长期户外生活,需要很大的室内空间,他们需要做一个家庭的成员,要给他工作与责任,他们是一个家庭的守护者与保卫者,他们非常懂事。你不能让他们呆在地下室、门外,或者任何让他看不到你的地方。

杜宾需要关爱,需要时时触摸,并觉得被重视,需要会让他更具忠诚度与保护欲。

爱护他,照顾他,合理的训练让他知道你的想法。

他会用一生与你相伴

2.方进——哈士奇

号称史上最二的狗,凶狠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一颗永恒的LOLI心。

非常好奇,非常欢腾,精力过剩,是人就扑,是狗就追,天生的破坏狂,一眨眼就能废了一个家……

喜欢奔跑,需要广阔的天地,喜欢陌生人,喜欢撒欢,毕竟人祖上是拉小车的,OTZ……

然而,然而,他是那么那么的帅!!

我叫方进,人称小侯爷!!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

3.郑楷——金毛寻回犬

很大只,很听话,很忠厚。

哥不丑,哥很温柔,哥还会浪漫,所以表问哥怎么能娶到嘎漂亮的老婆!!

P.S.听说养小哈的生平最悲摧的事就是在追狗的途中看到一只金毛咬着狗绳施施然跟在他的主人身后……

4.陆臻——萨摩耶

活泼好奇,笑容甜美。

想我陆臻年方二十四,青春年少风华正茂,道德高尚思想端正,吃苦耐劳军事过硬,不过就是私底下暗恋个队长,那又怎么了??

5.夏明朗——有一种传奇

在他的身上混杂着五千年的中华,历史翻过一幕幕,他的血管里流淌着起起伏伏的兴衰。

他的洞曾经让人钻过去偷过白狐皮,他是狐朋中的狗友,他是鹰犬中的利牙……

他咬过吕洞宾,也跟着刘安升过天。

他是威武的强壮的,他是流氓的猥琐的。

他可以叫哮天也可以叫旺财……

他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中华田园犬

相信我,看着那老奸巨滑的淡定眼神,那一刻,他决不是一只狗在战斗!!

话说我一直在想,徐知着应该是一种怎样的犬,可惜遍寻不获,直到有一天,有人发给我这样一张图,我终于悟了,原来徐小花是猫!

徐知着—山猫

喜欢独居,长于攀爬和游泳,耐饥性强,擅长潜伏,可以在原地静卧好几天,不畏严寒。性情狡猾而又谨慎,遇到危险时会迅速逃到树上躲蔽起来,有时还会躺倒在地,假装死去,从而躲过敌害。

捕捉猎物时,常借助于草丛、灌丛、石头、大树等做掩体,埋伏在猎物经常路过的地方等候着,两眼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它的忍耐性极好,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毫不费力地享受一顿“美餐”。如果一跃捕空,突击没有成功,使猎物溜走了,也不会穷追猎物,而是再回到原处,耐心地等待下一次机会。有时它也悄悄地漫游,看到猎物正在专心致志地取食,便蹑手蹑脚地潜近,再潜近,冷不防地猛扑过去,使猎物莫名其妙地束手就擒。山猫也善于游泳,但不轻易下水。它还是个出色的攀缘能手,爬树的本领也很高,甚至可以从一棵树纵跳到另一棵树上,所以能捕食树上的鸟类,尤其是在夜间,当林中一片寂静、栖居在树上的鸟类都进入了梦乡的时候,便伸出利爪得心应手地猎取食物。——“百度百科”

内牛满面……果然天生狙击手!!

严队,我总觉得他应该是引导师。

番外:90分及格

90分及格

虽然都是西南这一块的,各个军都是归属在一个军区里面,但是各军各师的驻地还是离开得挺远。夏明朗领了严正的指示下去看兵源,刚好陆臻最近的工作不忙,顺便也一起捎走,刚好也去挑挑有没有适合的技术类人才。只是毕竟路途遥远地方也偏,他们开到T师师部的时候天已经黑透。

陆臻仰望天空,笑道:“我去小卖部买方便面。”

都到这个钟点上了,食堂早就关门了。

夏明朗把人放在招待所门口,自己开车去行政楼交接证明材料。

十点多,快熄灯了,照理说在这个时候操场上是应该要安静了,夏明朗却在掉头的时候听到操场上有人在跑步。在这个世界上,天才总是很少很少的,看起来天份极高一鸣惊人的人,总是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花费大把的精力,尤其在对于身体的训练这一块。拥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可以一点就透,可即使拥有一个灵活的身体,也还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练习。

任何强悍的战士,都是练出来的。

夏明朗不由然地心中一动,停车,往操场走去。出乎夏明朗意料之外的,操场上并不止一个人,差不多一个班的人影影绰绰地站在跑道边,三三两两地立着。天黑,离得也远,夏明朗看不清他们的面目,只看到点点的红光,一个班的小子们全跑到操场上抽烟抽这么凶,他们班长哪儿去了?

夏明朗不由诧异。

然而沉重的脚步声从一片浓黑中传出来,夏明朗看到一个并不高大的士兵身上七零八落地背着一整个班的枪械在跑圈。

这,应该算是体罚了吧!

夏明朗皱了皱眉头,站在树丛的阴影里静观其变。

当那名士兵跑到人群旁边的时候,似乎有减速的意思,可是从人群中忽然追上去一个人直接踹了过去。夏明朗的眉头皱得更深,的确,这种体罚的事儿他最擅长,但这里是常规部队,普通的连队普通的班,不是用这种训练方法的。

背枪的士兵又跑了一圈,这一次,他没有选择减速而是直接瘫倒在了跑道上,三三两两的士兵围了上去,有人在抽烟有人在骂,有人动手把他拎起来,一个看起来像班长的人走了过去,夏明朗看着他的手势翻转,似乎是在要求那名士兵做倒桩这一类的战术动作。

这是体罚,毫无疑问,甚至,这应该不是一个以提高军事技能为目的的体罚,这是一场单纯的挟私报复。打架会留下伤痕,被领导追究起来不好解释,所以就选择了这种方式,把人往死里训。

夏明朗很生气,他在犹豫这件事他应该要怎么管,毕竟是别人的地头,他不好太张扬,可是耳朵里忽然钻进了一声哭叫,他看到那个士兵被人背飞摔到地上。夏明朗往前走近了一些,他想先听清楚他们在吵些什么。

在寂静的夜晚,任何压低的声音都会变得更为清晰,夏明朗仔细分辨那些含混短促的句子,在争吵,有人愤怒有人求饶,然而不知道为什么。

忽然夏明朗听到了一个词:屁精!

他愣了一下,眼中精光暴长。

接下来的对话就听得比较明白了,似乎是个与同性相关的骚扰事件,于是被骚扰的一方得到了无限的支持,而手脚不干不净那位遭到了无情的惩罚。可是,夏明朗听着那个士兵趴在地上哭,用模糊不清的声音喃喃低语,他说:我是真的喜欢你啊,我又没把你怎么样……

夏明朗终于觉得呆不住了,他咳嗽了一声,从阴影里走出来。

“这是在干什么?解释一下,班长?”他准确地站在一名二级士官的面前,盯住他,寒夜一般的星眸,仿佛一枪穿心似的冲击力。

“哦,这……”士官一下子被惊到,结结巴巴的。

“是这样,这小子欺负战友,兄弟们给他点教训。”另外一个士官站出来说话。

“哦,怎么欺负了?”夏明朗冷冷地横过去一眼,那位说话的士官倒吸了一口冷气,一时开不得口。

夏明朗弯下腰把士兵拉起来,随手拍拍他身上的土,回眸从眼前站着的众人脸上扫过:“说吧,怎么欺负了,自己一个班的战友,也下得了手这么折腾。说啊,都是大老爷们,敢做不敢当是怎么的?”

一个二等兵终于忍不住冲出来骂道:“他妈的这贱人他……他是同性恋,他骚扰我……”

“何鹏!”班长顿时着急地把人拉了回去。

“哦,这样!”夏明朗忽而却笑了:“你说他是同性恋,他怎么你了?他是把你强 奸了,还是把你怎么着了?”

二等兵脸上一红,愤怒道:“他敢,老子抽不死他。”

“哟,那也就是说他没把你怎么样啊!”夏明朗脸色一沉:“那你凭什么说他是同性恋?”

“他他,他说他喜欢我,他还摸我,反正……”

“他说他喜欢你?”夏明朗转过头去看士兵,声音放缓了一些,带着一丝柔软的味道:“怎么,你说过喜欢他?”

士兵有些茫然,张口不言,呆呆地盯着夏明朗的眼睛,夏明朗就这么看着他,用肉眼几乎不可分辨的幅度摇了摇头。

士兵愣了很久,却笑了。

“是啊,我是说过喜欢他……”他笑着说。

夏明朗眉毛一皱。

“我喜欢的男人多来,我还喜欢巴顿,我还喜欢贺龙,凭什么说我是同性恋,他妈的有毛病的人是你,老子当你最好的朋友,你这样对我,我哪点对不起你,你这样……”那个士兵忽然激动起来想要冲过去,夏明朗眼明手快地把他抱住了,厉声向那位班长喝道:“带上你的人,先回去,这小子交给我,我要跟他谈谈。”

班长冒了一头的虚汗,匆忙地答应着,领着自己班上的人先走,仿佛浑然忘记了眼前这位中校先生的眉眼很生,完全不是自己的头上的领导,不过也怪不得他,士官到中校差了无数阶,夏明朗气势汹汹,他又怎么敢反驳。

那名士兵被夏明朗锁在怀里,挣扎得倒不是很凶,眼看着他的那些个战友们消失在夜幕中,身上的劲就像是一下子被抽空了,滑到地上抱着头痛哭。

夏明朗站在他的旁边抽烟,也不催他,由着他哭。

哭了好一阵,哭声渐渐地小了,夏明朗蹲下去拍他的肩膀,递上了一支烟。

“叫什么名字?”夏明朗帮他把火点上。

“许然。”许然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吐出来,让面目变得更加模糊。

“到底怎么回事?”夏明朗问道。

许然转头看着夏明朗笑,几乎有点阴冷的神经质似的笑容:“你这人真有意思。”

“觉得我有意思就说说呗。”夏明朗陪着他一起坐在跑道边。

“说就说了,其实也没什么,反正早晚得脱了这层皮,我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许然咬着烟头:“我是被我老子塞进来的你知道吧,他人老糊涂了,还以为我这人有毛病,他想把我送到部队里来上上规矩你知道吧,真是拎不清,把我往男人堆里送。”

“喜欢他?那个叫何鹏的?”

“啊!”许然笑得像哭一样,眼中没有一点神彩,看着夜空无际,愣了半晌,他忽然说道:“其实我跟他关系特好,你相信不?那小子有点二,搞得我一直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你知道吧……我他妈要知道他会这样,杀了我,我也不敢告诉他啊……我……”

夏明朗叹气:“你还是莽撞了一点。”

“不莽撞又怎么样?他还能爱上我?”许然笑得白牙森森:“得了,你少安慰我,说实话,大哥,你不容易,这么大个官三更半夜的听我在这儿掰扯我这点破烂事儿,你放心,我明天我就打报告去,这兵我不当了,这地儿我也没法呆了,该干嘛干嘛去,老子早就应该有这觉悟,对吧,他妈的死同性恋还想找感情,我真他妈有病。”

“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啊?”夏明朗一巴掌拍在他后脑上,许然受痛,一下子跳起来,诧异地盯着夏明朗。

“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你还指望谁能瞧得起你?”夏明朗不屑地挑眉。

“别逗了,大哥,本来就没人瞧得起我,你没看那小子那脸,跟看鬼似的……”许然一边笑一边嚷,眼睛里全是泪。

“那是他不懂珍惜,或者,是你不够好,这跟同性恋有什么关系?”夏明朗静静地看着他:“想听个故事吗?我一个朋友,你的同类,听听他怎么去找到的他的感情。”

“你的朋友?是个哦……”

“Gay!……怎么了?很奇怪吗?改革开放都三十年了,我的朋友里有个GAY很奇怪吗?”夏明朗笑容温和。

许然哦了一声,神色渐渐平静下来。

夏明朗说陆臻的故事,改了身份换了名字,摇身一变成了中科院生物研究所的学生,只是一样的品学兼优,一样的才貌双全,一样的平和而宽容,一样的淡定沉着。暗恋某个师兄,安静地守望,最终如愿以偿开花结果。

许然听完了很久都没出声,再开口的时候却不笑了,神色哀伤地说道:“是真事儿吗?”

“名字是假的,但故事是真的。”夏明朗并不避讳。

“他们两个,还好着吧!会一直好下去吗?”

“我相信,一定会的。”夏明朗说得很郑重。

“帮我带声好给你那个朋友,说我羡慕他,一定得好下去。”许然胡乱抹着泪。

“干吗要羡慕别人的人生,他可以做到的,你就不能吗?”

“太难了,你知道吧……”许然苦笑:“你那朋友,90分的完人,我不行,我差太远了。”

“那就做到90分。”夏明朗盯牢他,并不放过。

“为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别人做60就及格,我他妈就一定得活到90分?这个世界不公平。”许然躲不开夏明朗的逼视,忽然却怒了。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活着就得承受。拿出行动来,把自己活得像个人样,活得比别人都好,那才叫本事,别蹲在那儿哭天抹泪叽叽歪歪的,你像什么男人?你少给同性恋丢人了!”夏明朗的眼中有火光一闪而过,亮得不可思议。

许然眼巴巴地看着他,被堵得一字不能发,梗了半天,刚刚乍出来的那点锋芒全散了,带着些许哭腔地问道:“大哥,你说为什么我这种人就这么苦呢?”

“做人,别老是想着问为什么,得先想想自己有什么,问那么多为什么,也改变不了现实。”夏明朗按住他的肩:“活着,就得好好活,活出个人样儿来,别动不动就瞧不起自己,也别让任何人瞧不起你。做事情小心点,别给人留把柄,你觉得这日子苦,藏着掖着是不好受,可那不是没办法嘛?你还不如这么想,要革命要争取权利,哪有不流血牺牲付出点代价的?你这一辈算是不错的了,早个十几年,这事儿抓到了还得坐牢呢,是啊,大环境还是不好。可不好怎么办呢?抱怨?哭诉?谁管你啊!由着性子混下去,还不如装紧了骨头做90分的人,说不定等我们这一代撑过去,后面的小孩就能跟别人一起去压60分那条线。这世界是不太公平,可好歹,这世界是奔着更公平这条路上走的。”

许然低了头,默默不语。

“时候不早了,言尽于此,你要不要听是你的事。”夏明朗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明天我会跟你们团长说一声给你换一个连队,自己小心。”

“嗯!”许然用力点头,眼眶又湿起来。

夏明朗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已经是很晚了,陆臻正在刷着牙,咬着牙刷冲出来,含糊不清地得瑟:“还好我聪明啊,就先泡了我自己的,要不然等到现在都化成水了。”

“路上遇到点事,耽误了!”夏明朗看着陆臻满口的雪白泡泡只觉得好笑。

“哟,果然万人迷啊!就这么个荒郊野外的也有倾慕者围捕啊!”陆臻笑嘻嘻眨眼,缩回去漱口。

夏明朗撑在门框上往里看,浴室里的灯光温暖而昏黄,毛茸茸地给陆臻的轮廓上镀了一层金边,他看得心动,走过去圈住了陆臻的腰。

“唔?”陆臻吐干净最后一口水。

“当时,害怕吗?”夏明朗闷声问道。

“什么时候?怕什么?”陆臻莫名其妙。

“当时,不知道我也喜欢你的时候,害怕吗?”

“怎么想起来问这个啊。”陆臻笑了。

“忽然想起来,怕吗?”

“当然怕啊!”陆臻握到夏明朗的手上:“那时候做梦都梦到你冲过来呼我两巴掌,把我打得爬都爬不起来。”

夏明朗的手臂紧了紧,抬眼,从镜子里看到一双温柔而明泽的眼睛。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挺神奇的,真的!”陆臻笑得眼中仿佛有星光在闪:“那时候就觉得你不烦我就挺好了,你还肯认我这兄弟我就烧香了,别的,真的没指望过什么。”

“那你现在可以指望了!”

夏明朗一字一字的,说得极缓,纯黑的眼眸在灯下折出令人心醉的光,他微微偏过头,尝到刷完牙的口腔中清爽迷人的薄荷味道。

番外:听桔子说麒麟基地的故事

1.严正篇

那什么,今儿有空,少校和中校水产呢,我被中校拿枪给赶出来了,合着闲没事儿,就和大家八卦八卦麒麟基地里的周边故事,首先聊一下严头吧。话说何确老大是真的很可怜地,完全被无视了,上次出场的时候无数人问是不是打错字了,其实应该是“的确” 。

泪……其实我还是很萌他和严头的,严正那可是女王无边啊!

对了为毛麒麟那奏是一窝的女王受,夏明朗同学受的时候也是女王得要死要活的。

何确和严头当年那是一起打过越战的,一个沟里蹲过子弹,所以这两个人也是过命的交情,不过严正此人为人非常阴损。望天,我发现啊,这人品好的在麒麟基本上是混不出道的。

那位说了,不是还有好人大哥郑楷老大嘛?

可是,那不是一世队副么?

队长还是个支队长的时候他就是队副了,队长刚进队的时候还在他手下混过呢!那不是他人品比队长好么,所以……

等下,让我扳手指算一下,严头打越战那年几岁了。反正当时他们两个都新兵,粉嫩嫩的新兵蛋子当时,对越自卫反击战拉了很多很多新兵上去……严头当时才17,未成年童子军啊!!其实打越战死亡率很高的,反正就是七死八活地爬出来的,相依为命啊来……

通常打过生死战的人都只有两种反应,要么就是这辈子不想再见血了,要么就是想当兵王!!

于是何确和严正都是后者,然后严头就奋发了……

他这人比较阴,当大家都在搞军事技能的时候,他已经在看书补课了,就是像电视大学那种函授的大学,因为那时候高等教育不普及嘛,函授生已经很厉害了。那时候考军校的人比较少,这人阴损了就容易聪明,所以他考上了,于是他教导何确也要考。

但问题是何队这个人吧,他念书很不在行,反正就是个不行……所以,他当年的考试全是严正帮他考的,那时候管得不严,要作弊还是很容易的,可是严头后来这个把柄抓了人家一辈子,反正就是类似于,你当年啊,要不是我,什么什么……什么什么……

然后何老大就无奈了,说哦哦,好好……又怎么了?

对啊,可不是就是欠了他一辈子,因为严头会随时深化影响嘛!

闲没事说点什么:老何啊,我们当年的某某某,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啊!

然后何确说:是啊,是啊,那小子当年可厉害了。

严头意味深长的:是啊,唉,本来也是能提干的啊,可惜了,学历不够啊!

何队:@_@

后来他们两个就都去侦察连了,然后进那种尖兵队,师里的侦察营尖子连,当时还没有麒麟,话说严头是麒麟开山那一代的老人了啊!

再然后,何确大哥就转到武警去了,再再然后……就各自娶妻了,其实各自娶妻不是挺好的?

严头家里是儿子,叫严峻!插花一个,严峻同学看过夏明朗打靶,从此引为终生偶像,同时对他爹非常不屑,严头一把年纪了,枪法是不如当年了……泪,长使英雄泪满襟啊……

至于何队家里嘛,那啥因为我是在麒麟云上趴着的,就管这一方水土,所以对何队家里不熟……望天,我也不知道他家啥情况,改天问问去!要是个闺女倒是蛮好的,可以和严头结亲家。

2.方小侯&默默

好吧,下一个是方进,要说侯爷那家里可是一门忠烈啊!他外婆家是北京人,小时候是在帝都长大的,当年胡同里一个大叔是习过武的,侯爷从小就是那个……骨骼清奇啊!一眼就让人给相中了,男孩子嘛,有人肯教拳脚当然是开心的,所以他从小有底子。

然后他爹吧,因为忠烈嘛,觉得生个儿子,又能打,不当兵当什么呢?回家一看,好嘛,这么行,于是就重点培养了。所以侯爷不是从普通部队里招的,他是高中毕业直招的,就像那种体育特长生的意思,招进来就是进特别部队的,不下野战连队,专门训,话说,侯爷是纯血的特种兵啊!

然后训了两年,双向选择,他就去了麒麟,当时也有别的特种部队要他,小侯爷主要是仰慕队长才去的麒麟,队长当年非常地出名,现在声势不行了,队长最出名的时候是他26岁左右,那时候每个特种部队都知道他。

虽然不知道这人叫什么名字,但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算起来差不多就是那个时候,他把陆臻一枪穿心的。

因为队长那时候实在太牛了……特别牛,单兵的顶锋,海外试训的成绩很不错。队长是那种机遇很好,然后自己也很厉害的人,所以发展得特别快。11年从列兵到中校,那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了。

其实少校的履历也是很牛的,只是不能和队长比,队长基本上……据说当年严头把他和陆臻的档案给上面军委的一个将军看,此将军看完之后就说了一句话:我军有幸!我国有幸!

夏明朗比陆臻大五岁,小陆当时刚刚本科毕业,因为他合训分流的,要五年,他15岁上大学,当时刚好20。其实合训分流出来就是双本,他学军用光电工程,所以他是光电和军事学两个本科学历,再加上他是优秀毕业生,所以本科毕业就是上尉了,下连队带了一年兵,然后保送的军事学硕士。

啊,晕,走题了,拉回来说方进,其实侯爷进了队里后来好像就没有太多故事,主要就是和陈默的交情,他仰慕陈默嘛!

当时还是祁队当家的时候,陈默这个人当年比现在还BT还要冷,完全没有存在感的那种人,像魂一样的,呆在一个屋里一天都没有发现他在的那种。反正当时大家对陈默这个人都很无奈,可是方小爷初生牛犊,他不知死活要去接近陈默,大家都是很开心的,因为无论是他被陈默冻死,还是陈默让他给烦死,都是好戏。

望天,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这是!!

基本上只要有本事的人,方进都仰慕的,这人就是一丛墙头草,但是陈默其实人很好的,跟他做兄弟很专一,是谁就是谁,认定了就不会变。话说,小侯爷特别小孩子,当然他本来也小,从小就当兵,非常单纯的一个人,完全没有金钱概念及任何社会经验,所以方进绝大部分的钱都是陈默兄在管理,以至于小侯爷结婚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财产……

默默向侯嫂说账,侯嫂一身冷汗……

默默很欣慰地擦汗,说:我本来以为这小子得在我这里赖一辈子了,想不到还有人肯接手,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感谢你!

话说,对了,陈默那个囧人,最后还给小侯爷留了十W块钱私房钱,防备他们会离婚,后来小侯爷家里买房子,他去找陈默借钱,默默扔给他十万,说不用还了……

泪……

侯爷是个幸福的孩子,一辈子就没操过心,他老婆很疼他的,侯嫂很聪明特别能干又有主意,就喜欢侯爷这种。

爷们啊,又单纯,听话又可爱……

其实女人能干了,都挺安全的,因为女人恋家。

话说默嫂很十三点,比较没心没肺的姑娘,离奇相亲相出来的,对陈默兄一见钟情,死缠烂打,陈默对这种自来熟的都没有什么抵抗力,混着混着就被拿下了。

陈默后来转做武警了,官挺大的,支队长级别,就是那个小桃子里面那个很囧的大叔那一级的,陈默兄其实是个自己很有计划的人。

有关陈默的故事,还请期待桔毛框听墙角的新作……

3.发财

要说那个发财啊,它可是一只有故事的狗。

发财是队长的一个老队员送给队长的,那时候队长还是个分队长,手下一个队员出绝密任务的时候负伤退役,因为任务说不清,最后定性就变成了训练事故,然后抚恤金的数额就不一样了。

于是队长超级不爽,当时大军区整改,高层忙得一团乱,严头也忙得一团乱,到处都在搞试点啊,搞改制什么的,但是夏明朗不管啊,他只在乎他的队员。所以就时不时要去严头那里闹一下,但是严头也没办法。后来队长回家探亲,就专门去找那个队员喝酒,发现他在家乡开始养狗了,因为是伤残,所以自己找工作不容易。

队长反正不能喝嘛,喝着喝着就喝挂了,那个队员呢,酒入愁肠也是那什么……反正最后就喝得不行了,两个人抱头痛哭来着。

队员说: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啊,兄弟我,兄弟就是憋屈!

队长就爆郁闷,反正特别特别v生气……然后他就给家里打电话要了二十万,队长有时候对家里也挺浑的,他爹和他一个脾气,他妈没办法,然后队长就把钱收了一下,自己伪造个公章,说是队里的特别抚恤,给人寄了过去……

结果那哥们就哭天哭地了,打电话回来说钱没啥,多少钱都买不回来一条腿,可是哥们觉得自己被承认了,他说那个训练负伤太郁闷了……

然后队长就把信收了,反正那哥们在信里特感激组织感激党,队长就回信说,你别揪着我谢啊……你得知恩图报知道吧!你去谢军长吧……过两天他来队里视察工作。

那哥们很开心,过两天他就打电话回队里了,军长就很莫名其妙,因为这个事严头也拍过桌子了,大家都觉得这个事难办,主要不是钱的问题,就是难办,而且一次成了定规,后来都得这么处理……

然后军长异常崩溃地听完了那个队员感激他,回头就把严头叫屋里去了,然后严头就把队长叫屋里去了,队长特无辜特惶恐,特不安……

说,俺就是想让他高兴一下,俺犯错误了,特深情地忏悔……

军长脸就绿了,队长就泪了,严头就崩溃了,把队长踢出去跑圈了。

然后,钱就批下来了,今后都当成实战任务来算,反正不绝秘的实战也不是没有,档案里改改。

队长很得瑟地把钱还家里了,后来,回家的时候还去那哥们家里玩,那哥们就送他发财了,发财小时候就是一小白狗,跟毛线团子一样,队长不喜欢,他要狼狗,

但是那哥们说,这狗长大了特别像你。

于是,队长错误地把旁边一只雪山狮子獒当成了长大的发财,就很开心地拎回队里养了,还很得瑟地告诉大家说是某某人送的,说长大了特别像我……

结果,后来,就风中零乱了……

发财和破军毛JQ,两个都是公狗,可惜直得很,没有发展成一对狗男男,交情有点,打架的交情。破军这狗其实脾气不太好,阴损霸道,严头有的毛病它都有,严头没有的毛病它也有,反正……唉,一只被宠坏的狗。

其实发财在可蒙里面也算是能打的了,可是挡不住那种狗种的差异啊!

所以看到破军都绕着走。

4.三围问题

好吧,有一句老话叫NPC也是有尊严的,更何况麒麟那旮瘩个个都是爷,正剧因为胶片景深镜头走位的问题没带到他们就已经很心慌了……花絮碟再不补上点,我担心沈少会用机枪把我从天上扫下来。

嗯,从什么地方开始八呢……好吧,MS同志们都对身高有疑问,我们先从三围开始,嘿嘿!

整个麒麟最高的人是黑子,山东大汉身高一米九二,铁塔一尊,望之生威。但其实人长太高也不好,生这么大个儿,做尖兵不够灵活,当狙击手不好隐蔽,那架子放在那儿,就是重装机枪手的范儿。

楷哥也是很高的,188CM,膀大腰圆,夏明朗偶尔会阴暗的嘲笑他是柱形身材,楷哥就会告诉他上面的空气真是很新鲜,可惜了,你可惜了。虽然楷哥实在是很大一只,但好在楷嫂也是很高的,身高173CM,两个人站在一起男的威武女的美艳,绝对可以给部队当宣传画使——

“都来当兵吧!为了娶漂亮媳妇;嫁给军人吧,看他们多么英俊!”

再往下就是我家默默,默爷身高185CM体重80KG,削长笔直,从正面看侧面看后面看都是三军仪仗队的范儿,被麒麟先下手为强的截杀了,捂脸!

其实185CM这一档的人还有不少,像沈鑫、常浜……基本上都在183-186CM这个范围内徘徊。

陆臻的身材很标准,180CM,体重一般维持在75KG左右。在麒麟180CM这个身高段的人扎堆,一大半人都在这块,阿泰、小花、肖准GG、老宋、刘云飞……甚至严头、谢政委、黄二队,全是这高度……

所以卡尺走到队长那里人其实已经不多了,虽然他可以掂一下脚,厚颜无耻的声称自己是180那一档的……-_-||

方进身高174CM的样子,在麒麟里算是比较矮的,与他差不多高的有严炎,175-172CM的样子,你要明白一个男人,尤其是在麒麟这种高人林立的环境里生活的男人,当他的身高低于某一个固定值的时候你就不再能问出他的准确身高了……

但是同样的,你也要明白,事若反常则近于妖,一个低于麒麟正常身高值的男人是不可小视的,那说明他们通常都拥有非同一般人的天分。

方进出身军门,老方家世代都是武将,族谱可以追到明初,正儿八百的武将侯世封,清兵入关之后虽然被动解甲了,反清复明也没折腾成功,但是家传的功夫没丢,男人们一辈辈的还在练。方小侯总说他爷爷在抗日战争中意外死得早,要不然也得是位许世友级的人物。

小侯爷从小是被他爹妈一点点悉心调教出来的,三岁扎马步,五岁跑缸边,七岁上房,九岁练拳……到十八岁什么刀枪棍棒全都耍得有模有样,基本功扎实的教官看着他都想哭。他那一批是全国征招的体育特长生,军委派了人蹲在各大体校的招生点上截人,看到好苗子就去忽悠。方进本来要考的是北体的武术专业,好嘛,上赶子一忽悠心就动了,回去一问他爹,他爹比他还激动,一拍大腿!去啊!特种兵啊!!!!

他老爹是老军官,本来就存着心思想让方进去当兵,只是方进的成绩一直都还好,不让他念大学又好像说不过去。

方进在特训营里表现就打眼,各军区特种大队过来看训练录像,一个个都指名要他。两年期毕业,过了关的队员服役分配,教官在中国地图上画了一条线,指着左边说,往西走,地图上自己挑。

双向选择嘛,于是西南西北各大小军分区开始斗智斗勇,本来这批兵是没有卫戍区什么事儿的,但是挡不住他们牌儿大上面有人,虎口拔牙的拔走了好几颗犬齿,而方进则被老郑用鬼魂中尉的传奇给忽悠了回来。

而严炎同志是那种皮肤很好的,长着肉肉的长包包脸的四川人,成都边上某小村里出身,他从军的理由比较正常,但是入伍的之后的经历却比较传奇。新兵入伍之后几次打靶,连长发现他成绩很好,就送去练狙击,练了几天跟着去体检,结果大吃一惊,因为严小弟的眼睛异于常人。

这世上有人天生的近视远视,也有人天生视力比正常人好一点,而这种好与坏不同,平时没事儿是发现不了的,别人可以看三米外的字,你能看五米外的,别人测视力2.0,你撑死了也就是个2.0,但是进了狙击队用特殊的视力表一测,同样的2.0就分出了高下。于是严家小弟就这么被上报团部,重点培养,不小心培养得太好了,幸运的(?OR不幸)被麒麟挖脚……

——第三部 快乐人生·完——

【第四部 兵天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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