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现代言情>被标记的金丝雀>第八十一章 你被那个人看见了么

白鹿睁开眼时,只觉得头重脚轻,胃里抽疼。这才想起昨天中午之后就再没吃过东西。

在床上笨拙地翻了个身,一只手正好搭在秦冕枕头上。男人的位置已经冷了,白鹿在脑袋边摸了半天才想起手机还落在储物柜里。

他恍惚着打开衣柜,随手抓出件衬衫,穿身上了才发现不是自己的号。

白鹿肩膀太窄,撑不起秦冕的尺码。衬衫下摆偏长,正好遮住内裤,衬得一双白腿纤细修长。他愣愣盯着镜中的自己,一低头,抓着衣领狠狠***上面的气味。

偌大一面墙的衣柜,两人的衣服不分你我,都挂在其中。

住进来的第一周,男人就大方腾空半个柜子给他。尽管白鹿东西不多,连四分之一的空间都用不到。

明明次卧的衣柜全部空着,秦冕根本没必要专程将订做的礼服收走。尽管不会常穿,可每一件单列出来都比白鹿的几件咸菜精贵不晓得多少倍。

他总有一种鸠占鹊巢的错觉,一个月过去都没彻底习惯这种陌生又奢侈的感觉。

其间也不是没跟秦冕提过。

有一回性是结束,趁气氛绝佳,白鹿随口就说可以把自己的东西放在隔壁。

不料秦冕却不同意,一句话拒绝,“你以后都是跟我睡的,东西就应该放在这里。”

当时乍听还不觉得,如今一回味,白鹿反而会脸红。

他磨蹭半天才重新穿好衣服,刚走下楼梯就看见桌上热腾腾的饭菜。

白鹿一惊,险些被最后两步台阶绊倒。

雨兮団兑  何亦刚好从厨房出来,“白先生上午好,我听见你起床的动静就把饭菜重新热了,不晓得你现在有没有胃口。”他难得脱了西装,竟然穿着件围裙。

白鹿硬是半天没回过神来,以为自己还在梦中,“何……何先生?”

“菜是秦总让方姨做的。白先生太瘦了,又总不按时吃饭,我猜秦总也很担心。”他朝白鹿晃了晃手里的饭瓢,“我现在可以盛饭了吗?”

白鹿这才后知后觉,难怪这两天总能在家里吃到可口的热菜,原来是秦冕提前吩咐过。

他盯着何亦这身穿戴,频频走神,“何先生今天是打算一天都在这里?”

何亦笑笑,“当然不是,我在这里怕会打扰白先生休息。如果今天不打算出门,等你吃了饭我就离开。如果出门,请务必让我接送你。”

“那怎么好意思,今天……”话没说完,白鹿就觉得一阵晕眩。他强撑着走下楼梯,扶着脑袋坐到桌前,刚坐下,何亦就靠过来。

他搁了饭瓢,换来半杯温水,将几颗药片一起放在白鹿手边,“这些药饭后再吃效果会比较好。”

白鹿一愣,抬头看他,“这是什么?”

“退烧药。秦总早上留意到白先生有些低烧,他很担心你,所以才让我留下来。”

“……”原来是这样,他刚起床时就觉得头晕,还以为是最近某项活动太频繁,身体终于吃不消了。

也许是何亦在一旁看着的缘故,白鹿吃了两口就放下筷子,“我今天不会出门,何先生早点回去吧。”

“好。”何亦微微俯身,临走时又从包里掏出个盒子,“秦总说白先生的手机丢了,我不晓得你喜欢哪个牌子,姑且就照着之前的型号买了个一模一样的。”

“……”

接着,又递过来一张卡,“手机卡是临时的,等白先生病好了可以出门再换一张。”

室内暖气开足,白鹿单穿衬衫都不觉得冷。窗玻璃内侧氤氲腾起一层水雾,似是而非照出一张表情寡淡的脸。

他立在窗边,将水雾抹开两掌,亲眼目送何亦发动车子。直到黑色轿车彻底消失在视野,才松了口气,将窗帘拢上。

他本就是个受得了罪却享不来福的人。被人伺候着,比伺候人都还觉得累。

何亦一走,白鹿也准备出门。

他快速拾掇好自己,临走之前再三犹豫,还是拆了盒子装上卡,把何亦给的手机揣在兜里。

自从高扬得知秦蔚痛失白鹿的消息后,连续几天心神不宁。

他不明白秦蔚为何不肯开口对方是谁,只能替这个用情至深的男人忿忿不平。本想借由商量留学的事情跟白鹿探探口风,可真正见到人后,憋了一肚子的话反而一句都说不出口。

尽管只分别半月,他明显感觉白鹿的状态不一样了。

怎么形容好呢。

像一棵坏了千年的病树,一夜之间突然开了花。

他能清楚地看见,终于有光,落进白鹿眼里。

直到两人说完留学的正事,高扬仍旧没敢提秦蔚的名字,只红着眼睛张开肩膀,如往常一样,把白鹿抱进怀里。

这一年时间,他长高不少,已经比白鹿高出半个脑袋。虽然性格大大咧咧,却也很少见人就抱。

兴许同是没有父母的小孩,他对白鹿的感情,一直很难用自己有限的词汇去表达。

由于年纪偏小,这几年里很多事情,全是白鹿替他兜着,就算是亲兄弟也不一定能做到这个程度。

白鹿骨子里就不习惯与人亲密,他拍拍高扬后背,“好了好了,放开我了。不怕被女朋友看见啊?”

高扬不满地努努嘴,“听说拥抱可以传递能量,哥你别动,我正在用念力给你力量。”

白鹿被他逗笑,“什么力量,热传递么?”

“哎呀你认真一点!”

这个男人明明单薄得不像话,高扬错觉单手就能抱起他。

白鹿曾经历的那些事情,如今正在面对的事情,他在打算什么,在计划什么,高扬一无所知,可又模模糊糊看得出个轮廓。

那些东西一定都不轻松,因为白鹿本就是个不会轻易皱眉的人。真不晓得是什么样的千钧,才会压得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喘不过气。

“那就换个认真一点的问题。”白鹿开始回忆,“去年期末考试你错的第三道题,沉舟侧畔千帆过,下一句是什么?”

“……”高扬简直都怀疑白鹿的情趣是不是全部长在那张脸上了,“哥,我们现在能不能不谈那些虚的。”

“那什么东西是实的?”

“比如你啊。”高扬终于放开他,“你今天的脸色比之前好看多了,真的!就像是病树前头万木春!”

见白鹿一愣,他接着又说,“你一直在跑,现在终于肯停下来休息了……就像是终于有人可以留住你一样。”尽管他并不清楚对方是谁。

曾跟白鹿同住的那些晚上,白鹿有时会在梦中叫一个名字,是同一个人,却是高扬不认识的。

白鹿竟被他说得有些脸红,不自在地扭捏起来,“臭小子,上周月考的成绩是不是还没有拿给我看?”

离开学校,白鹿本想打车去拿落在洗浴中心的手机。可一想起何亦上午说的那些话,犹豫半天还是留了个心眼。

他决定手机暂时不拿了,先去找大钰说辞职的事情。

上回白鹿请假一请就是半年,大钰那时就知道他做不久了,也不为难,反而替他高兴。

“我早就晓得留不住你,不过没想到你跟着我一做就是三年。”临走时大钰将一个U盘递给他,“我猜这半年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好事?你今天的状态比之前任何时候看起来都好!”

白鹿一顿,这话已是今天第二回 听见。他抿着嘴唇,“这是什么啊?”

“你的照片啊,三年以来一共两百七十二张,我全部都替你存着。”大钰说起照片时连声音都在笑,像宝贝似的,“当初就觉得留你在我这儿太委屈了,还问过你为什么要做我的模特儿。你还记得吗?”

白鹿点点头,“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你说你没有多想,第一个就遇到我了。”她语气有些骄傲,仿佛金子是在自己手上才发光的,“后来你还问我这些照片是不是会被很多陌生人看见,你说你也有一个想被他看见的人。”

“是……是么?”

“对啊!”大钰眼神恳恳,“小鹿,三年了,你被那个人看见了么?”

何亦离开公寓就直接回了公司。

趁午休吃饭时跟秦冕汇报白鹿去学校找高扬的事情,等下午开会完又捡空说他去了网拍的地方。

家里的小鸟是不可能乖乖呆在笼子里的,秦冕一早就知道。离开时便多嘱咐一句,“这段时间你不要来公司了,把人看好。这两天可以远程定位,过两天他肯定不会再用你给的手机。不必所有地点都跟我汇报,若是发现奇怪的地方再跟我说。”

“好的秦总。”末了,何亦也提醒他,“方先生下周回国,您当初好像承诺过,等他毕业那天,您会亲自去机场接他。”

刚一进门,秦冕就听见楼上‘乒铃乓啷’几声巨响,是硬物落在瓷砖上的声音。

“白鹿?”他叫他没见回应,脱着外套就上楼找人。

卧室门开着,秦冕直接推门进去,见厕所灯也亮着,“你在做什么?”

白鹿手里拿着剪刀,他站在镜子前盯着不知何时回家的男人,“我……我想剪个头发。”

秦冕走到白鹿跟前,伸手捋了捋他刘海,“是有点长了,应该剪一剪。”可说着话时就从白鹿手里拿走剪刀,“自己剪,不怕剪坏了?”

“刘海长得太快,每次都去店里剪好麻烦的。”

秦冕皱眉,并不把剪刀还他,“以后不要自己剪。”他不喜欢白鹿用这些锋利的东西,那人的精明不晓得用到哪里去了,生活方面总是心浮气粗,指不准一个不小心又在身上留下伤口。

秦冕将人拢进怀里,有意无意撩他的头发,“我还记得当年你短发的样子,要不这回剪一个短发试试?”

白鹿当即摇头,仰着脸看他,“不喜欢短发,很奇怪的。”

秦冕知道他安全感缺失,头发于他,是一种心理保护。也不强求,顺着毛撸,“那就等你想剪的时候再说。”他低头吻他额头,“在我眼里,你什么样子都好看。”

白鹿刚一脸红,男人的手背就落在他脸上,“白天没好好休息吗,怎么还没有退烧。”

“……”白鹿这才想起自己外面跑了一天,没按时吃药,眼下骗不过去只得坦白,“出门了一趟,不小心给忘了。”

“去哪里了?”

白鹿一一交代。

果然,男人听完就不高兴了,“你还在拍那种东西?”

白鹿没说自己已经不干,反而好声跟他争取,“会所的工作都丢掉了,不做点别的,连零花钱都没有啦。”

秦冕当然不吃他这套,“先把身体养好,不去找乔晏的时候就在家里好好呆着,呆一天我给一天的钱。病养好了,算是绩效。愿意剪头发了,算年底分红。”

“……”白鹿头一次听人把‘包养’说得如此清新脱俗,没忍住笑了,“秦先生这么惯着我,我会被你惯坏的。”

“坏就坏吧。”男人揽着白鹿肩膀,将人拐回卧室,“最好坏得只有我能压得住你。”

白鹿踮起脚与他索吻,秦冕就低头认真回应。

两人自然地相拥着倒在床上。白鹿本以为这回又成功以色诱转开话题,不料都亲出反应了,对方突然停下来。

秦冕以指腹摩挲他下巴,“为什么当初要拍这种东西,不赚钱还浪费时间。”

白鹿撩拨不成被扫了兴,声音怏怏,“这是离开师兄后找的第一份工作,那时没那么多想法。”他一只手还放在男人裤裆上,摸也不是,脱也不是,又不想收回来,卡在中间,进退两难。

“就这样还能做三年?”秦冕伸手下去抓到白鹿不安分的手,包在手里,语气毫无变化,“若非真心喜欢站在镜头面前,坚持三年不容易吧。你要是喜欢这些,明天我找个人来,天天在家里拍你。”

“……”白鹿哭笑不得,“我才没那么自恋……可能是因为我曾经追过星?”

“追星?”

“嗯。”白鹿复又牵起男人的手,自然枕在脸下,“曾有个人,他非常耀眼。不是模特儿也不是明星,可好多杂志的封面偏偏都是他,那人耀眼得像天上的星星。”

秦冕见他眼睛放光,静静听他说下去。

“我那时就想,这个人轻松就站在别人一生无法企及的高度,被动地如星子闪烁,被动地被无数不知名不知脸的陌生人仰望爱慕。他们对他的赞美和惊叹再多再多,他都一句不能听到,似乎所有美好形容的全部求和都无法概括他。”白鹿叹气,“怎么会有人能这么好呢?”

大概是白鹿的描述太深情,语气又露骨,听得秦冕微微皱眉,“他那么好跟你拍这个有什么关系?”

“所以我也想试试啊,被陌生的人以某种形式留意到,运气好还能被他们喜欢。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你是想活得离那个人更近一点?”

白鹿点点头,声音甜得腻人,“那当然啊……可惜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画虎不成反类犬……不要脸地说,我当初还真的幻想过,若是我的照片以某种形式也能被那个人看见,他的视线会为我多停留两秒钟么?”

秦冕口气溜酸,“那现在呢,那个人他看见了吗?”

“没有吧,我连封面都没有上过。他每天那么忙,哪里有机会看见呢。不过已经不重要了……”白鹿收起花痴的嘴角,伸手将男人环住,一闭眼,就亲上去,“毕竟他的人,我好像都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