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历史军事>三国:陛下何故造反>第497章 陈冤令
  当董默得知张威之事的时候已是四月,这个消息原本只应该是一件小事,但是他却对董默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打击。

  他当然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贪污腐败的事情将无可避免。

  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只是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便有人因为贪污腐败,而逼得他麾下的学子以命搏杀。

  董默的心底暗自后悔,悔恨自己没有及时对世家的贿赂举动生出警觉,也没有及时的制定相关政策。

  张威在长安大学苦学六年,董默对他不是很了解,但是却也依稀记得,长安大学之中有这么一个勤奋的少年。

  在抿了抿嘴唇之后,他令人将张威的故事铭文长安大学西门的墙上。

  想了想之后,同时也将凉州牺牲的武科学子同样铭刻在了墙上。

  他要让这些长安大学的武科学子们知晓,长安大学学子的身份,不单单意味着荣耀与前程,同样也意味着责任与牺牲。

  虽然张威的举动并不可取,某种程度上属于枉法,但是他的牺牲却令人动容,引发了无数武科学子的共鸣。

  一夜之后,不知有多少武科学子将他们视为榜样,纷纷在心底立誓,将来毕业之后,必将以先辈为榜样,为国尽忠,为民请命。

  在为他们扬名之后,董默却是不想张威的事情再次发生。

  就是董默再次命人传来了陈忌与贾诩两位谋士。

  在见到董默之时,贾诩面色有些凝重,因为他已经猜到了董默找他前来的目的。

  陈忌的面色有些苍白,似乎是因为换季的缘故感染了风寒。

  在见到董默的时候,他便直接开口向董默请罪道:“臣奉命执掌暗卫,替君侯监察天下,却没想到竟然漏了王庐这样的贪官,至使张威牺牲性命,臣有失察之罪!”

  董默看了一眼跪倒在地上的陈忌,见他面色苍白的模样,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随即开口说道:“失察之处尽在本侯,此事与子云何干!”

  话音落下之时,便向着贾诩开口问道:“不知先生以为,该当如何杜绝这一类的事情再行发生?”

  伴随着他的话音落下,贾诩沉默了片刻之后,没有再继续明哲保身,而是直接开口说道:“暗卫的情报网虽然足够广泛,但要想监察整个天下终归还需要一段时间。

  不过这一件事情也给臣下提了一个醒。

  像是长安大学出身的张县尉,在遇到上官贪污受贿之时,依旧没有上报的意识,而是直接选择凭借个人的勇武擅自搏杀官吏。

  更何况是那些普普通通的百姓,当他们受到迫害,遇到冤假错案之时,最大问题也同样是不知如何申冤。

  地方官吏在地方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几乎没有人可以在地方上制衡,所以方才使得他们肆无忌惮。

  我们或许应该另想一个办法,再给百姓们一个申冤的途径。”

  董默闻言之后脑海中第一时间想起了后世的法院,但是很快他便摇了摇头。

  目前大汉的律法并不完善,再加上国情的影响,真正懂得法制的人并不多。

  要想在每一个县城都铺设法院,那至少需要十年以上的布局与安排。

  现如今事到临头,益州,并州的那些世家可不会给董默十年的机会。

  如果当真要以十年为计划去解决一个问题,途中又不知该有多少张威一样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故而董默必须得在短时间内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他便开始沉思了起来。

  董默想过赋予暗卫先斩后奏,惩处贪官污吏的权力。

  但是董默又不想培养出第二个锦衣卫之类的机构,最终遭殃的不单单是官吏,恐怕百姓依旧会因此而受到迫害。

  于是他向着贾诩开口问道:“不知先生可有什么良策?”

  贾诩皱了皱眉头,随后继续开口说道:“向地方派遣御史,时刻监督官吏所做所为如何?”

  当初为了能够将地方的官吏剔除一部分,从而给进士们腾出位置,所以董默设立了御史这一职位,安排了一部分人巡查地方,剔除和惩处了一部分不合格的官吏。

  御史的职权很大,上至太守,下至县吏,都有斩首惩处的权利。

  但是也正是因为他享有的权力过大,所以在经历了一次御史巡察之后,朝中弹劾御史的奏牍就没有断过。

  虽然这些奏牍并不能够起到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是也反映出了朝臣对御史的态度。

  并且御史这个官职如果长时间设立,不单单会引发朝臣不满,同样也会让地方官吏惶恐难安。

  毕竟谁也不喜欢自己的头上时刻悬着一把剑,悬着一把可以名正言顺把自己处决,都不需要经过朝廷审核的剑。

  贾诩在询问之声出口的时候,董默便微微摇了摇头说道:“上一次御史巡查,已经给地方官吏造成了不小的恐慌,若是长时间设置御史,恐怕会让朝廷官吏如芒在背,没日的恐怕便是如何杜绝犯错,又哪里还会有心思为百姓请命!

  况且御史的权力过大,如果被他人收买,更加遗祸无穷。”

  就在他否定的御史之时,脑海之中的灵光却是突然一闪。

  “等等,御史的权力过大,却不代表御史这个职位没有意义。

  如果将生杀予夺的权力剔除,只是赋予御史调查,取证,上谏的权利又该如何?”

  董默起身在原地来回踱步许久,随即开口向着贾诩问道:“先生,若是专门设立一个单独的衙门与官吏,其名为陈冤司。

  在当地并没有审查之权,但是却可以直接将百姓不服判决的案件,亦或者是将百姓举证官吏的证据上传至州郡,而后由州郡派遣专人复查和审核案件。

  你看如此安排可曾妥当?”

  地方官吏之所以能够只手遮天,根本原因便是在于古代的信息流通不便。

  地方百姓除了服役之外,恐怕到死都不见得能够离开自己生活的村庄与县城。

  但如果设立了陈冤司,便相当于是借助官方的力量来制衡官方,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主公,那又该如何来保证陈冤司不与当地的贪官污吏同流合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