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三竿,宁嘉徵方才缓缓地掀开了眼帘。

  百子帐猝然扎入眼帘,利落地刺破了他的美梦,其上的孩童仿佛全数活了过来,将他团团围住,叽叽喳喳地嘲笑他的愚蠢。

  他放目四顾,果不其然,周遭满是喜庆的大红。

  是啊,这世间本就有九天玄宗,本就有奚清川,而爹爹已于三年前,被奚清川害死了。

  成为废人,遭奚清川囚禁后,他曾一度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整日自欺欺人地为自己描绘阖家团圆,羽化成仙的美景,状若疯癫。

  时日一长,他终是认清了自欺欺人无异于画饼充饥,遂想方设法地修炼。

  奈何他这副肉身内丹缺失,筋脉尽损,孱弱不堪,任凭他如何努力皆如泥牛入海。

  他不肯轻易放弃,可惜直至成亲前夜,都未见成效。

  所幸穷奇救他脱离了苦海,作为报答,他与穷奇一夜春.宵。

  一念及此,一阵酸疼直击他的脑髓,他低低地吸了口气,回首望向穷奇,含笑道:“西洲,多谢你。”

  穷奇依然是凶兽模样,一身皮毛油光发亮,白日瞧来较夜里更加威风凛凛。

  穷奇不明所以:“谢吾做什么?”

  宁嘉徵答道:“谢你从奚清川手中救了我,谢你为我清洗,为我穿衣。”

  “不客气。”穷奇肃然道,“委身于吾,你是否后悔?”

  宁嘉徵毫不犹豫地道:“我从不为自己所做的决定而后悔,此次亦然,更何况我与你一般觉得不差。”

  倘使他不曾沦为阶下囚,大抵不会愿意委身于穷奇。

  但假设终归只是假设,他业已委身于穷奇。

  见宁嘉徵神色坚定,穷奇松了口气。

  “你不是会吃人的上古凶兽么?何以对我关怀备至?莫不是……”宁嘉徵将自己的鼻尖抵上了穷奇湿润乌黑的鼻尖,“莫不是心悦于我?”

  穷奇认真地道:“吾确是会吃人的上古凶兽。吾尚且不懂何为心悦,无法断言自己是否心悦于你。你已同吾交过尾,吾自当尽量待你好一些。”

  “既是如此。”宁嘉徵双目发亮,摩拳擦掌,“劳烦西洲快些躺好。”

  穷奇料想这宁嘉徵又要吸他的肚皮了,故四脚朝天地躺下。

  四块粉粉嫩嫩的肉垫颇为惹眼,宁嘉徵毫不客气地轮流把玩。

  穷奇困惑地道:“肉垫有何可把玩的?”

  宁嘉徵捏了一下肉垫,痴迷得口不择言:“这肉垫的颜色、质地、形状都堪称完美,即使教我把玩一生,我都不会腻味。”

  穷奇惊诧地道:“一生?你想与吾共度一生?”

  若能与这宁嘉徵共度一生,好像没什么不好的。

  他正如是思忖着,却是听得宁嘉徵道:“这乃是夸张的修辞手法。”

  “原来如此。”他平静地道。

  不与这宁嘉徵共度一生,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不过他兴许再也遇不到如宁嘉徵这般特别的凡人了。

  足足一盏茶后,宁嘉徵方才松开肉垫,转而揉起了穷奇的毛耳朵。

  从上至下,每一根毛毛他都不会放过。

  猛吸了一口毛肚皮后,他不可避免地瞧见了尾巴。

  这尾巴曾他的要求之下,代替手指,在红烛摇曳中……

  他霎时面红耳赤,昨夜的自己委实太过大胆了。

  穷奇发觉宁嘉徵正盯着他的尾巴,便用尾巴球抚了抚宁嘉徵的面颊。

  这一举动可谓是火上浇油,一时间,宁嘉徵的面孔几乎能滴出血来。

  宁嘉徵一把扣住了穷奇的尾巴:“不许乱动。”

  穷奇打量着宁嘉徵道:“你难不成想起昨日之事了?”

  “嗯。”宁嘉徵坦诚地道。

  昨夜的宁嘉徵举手投足间尽显青涩,却主动得过分,如今想来显然蕴含着自暴自弃的意味。

  穷奇未曾被囚禁过三年,全然想象不出三年不得自由的滋味。

  他探舌舔了舔宁嘉徵发红的额头:“是吾思虑不周,初初见你,便要求你委身,你若实在不愿意,从今往后不再同吾交.尾便是。”

  宁嘉徵心知穷奇误会了,赶忙解释道:“我当真觉得不差,并非曲意逢迎。”

  见穷奇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尾巴,他半捂住脸道:“现下你这尾巴明明干净清爽,我却恍然觉得你这么一摇定会滴坠纷纷。”

  穷奇咧着嘴巴笑道:“嘉徵莫非食髓知味了?”

  宁嘉徵并不否认,面色红得更厉害了些。

  作为一头雄性凶兽,穷奇自是喜不自胜。

  他又自吹自擂地道:“吾初次与人交.尾,便能使人食髓知味,吾果真是天纵英才。”

  “嗯,你确是天纵英才。”宁嘉徵揉了揉穷奇毛茸茸的大脑袋,便下了喜榻。

  奚清川被他拖到了外间,不知眼下如何了?

  他堪堪站定,双足突地战栗不止,甚至有……

  穷奇见状,抬爪扶住了宁嘉徵,接着致歉道:“对不住。”

  宁嘉徵瞥了眼自己的足踝,抚过自己早已恢复了平坦的肚子道:“无妨。”

  言罢,他拨开穷奇的右前爪,又将穷奇的脑袋转到后头,方才脱下亵裤,将自己收拾妥当,期间,他再再想起穷奇的尾巴,不禁心如擂鼓。

  为了驯服他,奚清川逼他日日做女子打扮,这新房柜里的衣衫不是为奚清川所有,就是奚清川为他做的女装。

  他无甚可穿,便穿上了自己从穷奇身上剥下来的玄衣。

  面盆里有水,他就着水洗净了面上残存的铅华,后又挽了个发髻,继而从窗外折了根枯枝来,充作发簪。

  他已有三年不曾做男子打扮,将铜镜中的自己瞧了又瞧,顿时感慨万千。

  少时,他推门而出,只见奚清川躺于血泊当中,右手正抓着红烛,可想而知,奚清川不及拔.出红烛,便被穷奇定住了。

  奚清川失血过多,神志昏沉,听闻动静,才转了转眼珠子。

  来者并非他所盼望的韩玉,而是将他残害至此的宁嘉徵。

  韩玉日日都会来向他请安,今日迟迟不来,必定是因为昨夜乃是他的洞房花烛夜,生怕打扰了他。

  宁嘉徵居高临下地盯着奚清川,嗤笑道:“奚宗主身在此处,十之八.九听不见我与夫君的动静,能出得这样多,是这红烛的功劳吧?奚宗主当真是饥不择食。”

  奚清川一面恨不得将宁嘉徵剥皮抽筋,打入无间地狱,一面又觉得宁嘉徵与那穷奇苟合了一夜后,眼角眉梢尽是惑人风情,须得由他好生操.弄一番,方能去死。

  显而易见,要将宁嘉徵变作女子,毋庸胭脂水粉、金钗罗裙、三从四德,只需多多浇灌。

  他太过心慈手软,才未早些临幸宁嘉徵,致使穷奇钻了空子,更是害得自己落得如此田地。

  宁嘉徵不喜奚清川看他的眼神,当即将其一双眼睛踩在脚下。

  奚清川反抗不得,咒骂不了,任其宰割,他正劝“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居然听见宁嘉徵道:“奚宗主不是数度逼我当众抚慰自己么?想必奚宗主定是个中高手,让晚生见识见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