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玄幻奇幻>快穿之任务为王>第453章 英雄救美的猎户炮灰(2)
  最后,他们想出一个办法。

  那就是将村里的年轻男女分开,由女人一一认领自家男人,没有人认领的,直接就砍了脑袋。

  毕竟吴洛是年轻男子,而这个时代的男子成亲早,这年纪的村民基本上都成亲了。

  这方法不说绝对精确,但多少还是有点主意。

  不得不说,这个操作是有些杀人诛心的。

  选自家男人,保住一家的顶梁柱,还是选那些避难的兵士,为家里,乃至整个家族搏一个大前程。

  这是个问题。

  原主离群居住,与村民们关系淡淡,在他的认知中,这根本不需要想啊,哪个女人不选择自己的亲人呢。

  他对谁当皇帝也不感兴趣,就是想要过好自己的日子,所以也较少关注其他人的想法。

  当他看到一个妇女流着泪,选走了一个兵士的时候,他的内心是无比震惊的。

  这是什么想法?家中的顶梁柱不保下来,保下一个来村里养伤的士兵?

  他难以理解。

  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那家的男人竟然没有反驳,他吓得脸色惨白,却保持了沉默。

  都这么伟大的吗?

  原主搞不懂,不过他倒也不是很慌张。

  毕竟他对妻子很好,银钱都交予她打理,更是从来没让她干过粗活,两人从来都是相敬如宾,没有闹过红脸。

  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放弃。

  在婉月走出人群的那一刻,他甚至觉得自己立刻就会得到救赎,但事实上,他却眼睁睁地看着她走向另一人。看書喇

  正是那队兵士中最不起眼的病弱青年。

  【他是我的丈夫!】

  婉月略带颤抖的声音回响在原主耳畔,让他瞬间失去了自己的信仰。

  “你——”

  他站出来想要指责,却立刻被官府的人拉了出去。

  “这位是你们庄里的人吗?”

  那些人问。

  众人都沉默了,没有人为他辩解。

  “我,”

  原主想要反驳,抬起头却看到婉月泪流满面的脸。他心中一阵刺痛,想说的话立刻卡在了喉咙里。

  他自然也是知道,自己的反驳带来什么,无非是连同婉月都会死罢了。

  于是,他沉默了。

  结果就是,他死了。

  当时的他是心甘情愿赴死的,但死后他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不过是一本古代争霸权谋小说罢了。

  他所谓的妻子婉月本名李婉儿,就是这本书的女主,前朝太傅之独女,她没有兄弟,其父母也早就在五年前的京城大乱中死去。

  而被她所救下那位不起眼的病弱青年不是别人,正是吴王的小儿子吴洛,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主。

  吴洛身子不算好,但他从小才名在外,是京城有名的大才子,也是无数姑娘的梦中情人,恰好李婉儿就是其中之一。

  她原本深居简出,对村里的事情并不关注,但被抓到现场之后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位曾经的京城才子,几乎是没有犹豫,她就下定决心要救下他。

  而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

  陈家庄没人认领的男人脑袋砍了一地,但那支兵士队伍却被保了下来,临走时,他们再次许诺会为众人记功,保证不让大家的血白流。

  与吴洛相认的李婉儿自然也是要跟着走了,她与吴洛后葬了原主的无头尸身,李婉儿更是在他的墓碑前大哭一场。

  她感念他于危难之中的救助和收留,但也表示,对他没有什么感觉,并且希望他来世安好。

  后面的故事,自然就跟原主没有关系了。

  吴洛在李婉儿的帮助下,发展自己的势力,在吴王战死之后,斗败了自己的两个哥哥,成为了新的吴王。

  李婉儿在这过程中也帮了很大的忙,最神奇的就是原主所赠送的那兽牙挂坠,她意外发现那吊坠每月十五都会沁出一滴液体,而那液体却又极强的治疗作用。

  无论是多么严重的伤,只要喝了掺杂那种液体的药物,就能顺利痊愈。

  新吴王争霸天下,无数次刀尖舔血,身受重伤,都是被她救了下来。

  两人的感情也是因这一次次的救命之恩更加深厚,她被视为福星,极受重视。

  剧情的最后,当然是男主在乱世中打下了一片天下,登基为帝,立李婉儿为后。

  那时候原主坟头草都已经一人高了。

  当然,男女主也没有忘记他,还给他封了一个忠义侯的虚爵,荒废已久的坟墓被再次修理如新,舍命救主的故事广受传言。

  只是他无子无女,这些东西都是享受不到了。

  原主的灵魂一直没有离开,看到这一切,他是越想越气。

  凭什么?!

  自己付出一切,甚至包括生命,最终只是成全了别人的幸福?明明自己的理想就是打打猎,过过日子而已。

  他觉得自己就是不该救那李婉儿,结果她却是谎话连篇,连真名都没有告诉他。

  这让他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傻子。

  尤其是在得知,吴洛偶尔生气李婉儿与他这段故事时,她总是信誓旦旦地说对他毫无感情,只是当时权宜之计。

  这让他气炸了,怨气难以纾解。

  所以,他用灵魂作为交换,请来了长青。

  他的愿望是,不参合男女主的事情,做一个好猎人。

  看完剧情,长青叹了一口气。

  原主就是个前期纯纯工具人了,救女主于危难,然后再男女主相遇的那一刻,完美下线,腾出位置。

  花了钱财,送了性命,结果是连手都没碰一下,可算是亏大了。

  “看来是对女主完全失望了,所以才有这样的愿望。”

  长青摸着胸口挂着的狼牙吊坠,喃喃自语。

  好在,这也不难。

  反正他也没有乱世做英雄的欲望,过过小日子才是正道。

  如今自己靠山而居,距离陈家庄都还有一段距离呢,自在的很。

  “宿主,你打算怎么办?”

  系统跳了出来,浮在空中。

  “先回去干饭。”

  长青站了起来,走到早已凉透的野猪旁边,取下钢叉,然后弯腰将野猪扛起来,稳稳当当朝着山下走去。

  不错!

  长青忍不住赞一句,原主时常打猎,一身肌肉十分结实,扛起近两百斤的猎物走山路,丝毫不感到累。

  此时天色将晚,太阳已经完全沉了下去,一道身影扛着猎物稳步穿行于林家,微风吹过带起淡淡的血腥味,惊得鸟兽逃窜。

  那道身影便是长青了,他遵循记忆步履轻快,但到家之时天也是完全黑了。

  吱呀!

  虚掩着的大门被撞开,长青扛着着野猪微微弯腰,走进了院子。

  随着嗵的一声闷响,野猪的重量撞击到地面,他才直起腰长长呼出一口浊气。

  这是连两间的木头搭建房子,旁边还有一个偏屋用作厨房,外围用石头围起了一个小院子,还打了水井,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看得出原主是一个比较会生活的人。

  呼!

  总算到家了。

  扛着重物走了这么久山路,还真饿了。

  长青直接走进厨房,点燃油灯,割下一大块肉就着大米闷了一大锅,然后在灶台边吃了个肚圆。

  “唔,总算是舒服了。”

  长青摸着有些凸起的肚子躺在床上,叹了一身。

  天黑,不好干活,他只是将野猪再度放了放血,就直接躺了下来。

  穿过来的节点还算早,距离遇到女主还有大半年,长青心里一点都不着急。

  先把日子过舒服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