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齐贤闻言,终于停了下来,难以置信地盯着莫莲,反复确认是莫莲在叫他。

  如果不是声音正好从他怀里传出来,他压根不敢相信,叫他名字的是完全不会说中文的莫莲。

  虽然发音有点奇怪,但是齐贤到了国外,什么样奇怪的发音没有听过?

  严格来说,莫莲的发音已经很贴切了,没有拿腔拿调的感觉。

  齐贤把他放下来,扶他站稳,试探性地问道:“莫莲,你把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莫莲不出声了,推搡着齐贤让他赶紧开门,自己要快点进去用暖风机暖手。

  齐贤开门进去,突然想起了什么,拿出自己买回来的自热火锅,在莫莲的面前晃了晃,故作神秘地说道:“快猜猜这是什么?”

  莫莲根本不理他。

  他自讨没趣,拆了包装,把火锅泡了,然后看着盒子上升起的“袅袅炊烟”,撑着脑袋坐在莫莲对面,不甘心地继续问:“刚才那句,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好不好?”

  他目光热切地盯着莫莲,莫莲一点反应没有,闷头也在看着盒子冒气,因为太饿了,他在吃小零食垫肚子。

  齐贤一看他不理不睬的样子,干脆拿出杀手锏,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一个小游戏,在莫莲面前晃了晃,吸引他的目光。

  莫莲果真被他的手机吸引住了,嘴里塞满了东西,边嚼嚼目光边追着齐贤的手机移动。

  齐贤噗嗤笑了出来,他觉得莫莲这副样子实在是可爱极了,活像一只嘴里塞满栗子的松鼠,连目光都是那么憨憨的。

  察觉到齐贤是在戏弄他,莫莲连咳了两声,瞪了他一眼算是警告。

  为了让莫莲了解怎么样才能拿到自己手里这台手机的使用权,齐贤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重复着自己的名字:“齐,贤。”

  莫莲也不是傻的,飞快明白了他的意思,略一皱眉,感觉自己被当成了猫耍。

  可是他最终难以抵挡手机的诱惑,还是学着他的发音,说道:“齐贤。”

  有齐贤亲自发音纠正,莫莲这次说的特别像,但是齐贤眼珠子一转,又提高了要求,继续教莫莲念他的名字:“阿—贤—”

  莫莲这把就真的迷惑了,可想想齐贤手里的手机,他还是叹了口气,乖乖重复道:“阿贤。”

  齐贤满意极了,把手机塞到他手里,“以后就这么叫我吧,整天连姓带名的,多生分啊?你说是不是?——莲?”

  莫莲沉迷游戏,一声不吭,权当没听到齐贤说的话,就算是听到了,也听不懂。

  齐贤叹了一口气,也不多奢求,撇下他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齐贤先给李博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找到莫莲了,然后去网购重新买一个追踪器,这次一定要买一个让莫莲发现不了的追踪器。

  齐贤浏览了一会,看上了一款伪装成戒指的追踪器,立刻买下寄去了他的收藏室。

  他不喜欢戒指上那个假石头,非要装一个真的。

  笑话,假宝石怎么配得上他的真公主?

  晚上,齐贤造访了莫莲的卧室,假装是要给他送牛奶,其实是检查他是不是深夜还在玩手机。

  令他意外的是,莫莲正拿着筷子练习夹弹珠。

  因为齐贤突然敲门,他吓了一跳,手里好不容易夹起来的弹珠落在了地上。

  齐贤被他瞪了一眼,什么都不敢说,把牛奶放在桌子上,放轻脚步出去了。

  他果然还在对今天的事耿耿于怀吗?齐贤关上门,靠在门框上,心中惭愧不已。

  我今天就不该对他这么凶的。

  他睡之前,犹豫了一会儿,从抽屉里拿出了那个牛皮笔记本,翻到一处空白页。

  距离上一次写日记已经过了很久了,因为实在是没什么话可说,即便是有也坚持不下来。

  齐贤写上了今天的日期和天气,才动笔简略地写了几句正文,叙述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带莫莲去检查,把莫莲弄丢了又找了回来,吃到了一直想吃的火锅,第一次听到莫莲喊自己的名字,总之他这一天喜远大于忧。

  没人能从他愉悦的字里行间看出他这一整天有多疲惫,甚至在大冬天出了一身热汗。

  就算是写日记,他也习惯报喜不报忧。

  写完这短短几行,他把笔和本子塞了回去,扯上被子,闷头睡了。

  这里是埃及一处不大不小的贵族居所,看上去和普通富商人的房子并无太多不同。

  唯一不太一样的是房外种植着许多沙漠里不常见的绿色植物,而房内的花园,更是有着埃及平民一辈子都见不到的花草树木。

  居所里的仆人并不多,却能顾及到这里的每一处,把居所上下打理得井然有序的。

  每个人都各司其职,这也得益于他们不平凡的主人——太阳之国的叉提,普拉美斯。

  而此刻这些平日里总会嫌活不够干的仆人们,此刻竟然不由自主地全部聚在一个房间外,伸头往里面张望。

  年轻的继承人正对着自己所爱公主的一头秀发束手无策,他刚才明明已经决绝地拿出了剪刀,摆好了姿势,可是当他真正面对着卡莫西斯披散下来的长发时,竟然一下子不知道从哪里剪起。

  卡莫西斯偏了偏头,示意他开始,普拉美斯呼吸一滞,动作更加僵硬。

  卡莫西斯长发如同泼墨,更像一块毫无瑕疵的玉石,在长期保养之下简直完美得像件艺术品。

  或许是在埃及鲜少能看到这样美丽的长发,普拉美斯根本不忍心下手去破坏它。

  要他去剪断卡莫西斯的头发,就像让他去摔碎一块价值连城的玉石。

  “动手吧,不然我就考虑用别的方式让头发落下来。”卡莫西斯淡淡地说,仿佛头发不是长在他的头顶一样残酷。

  普拉美斯咽了一口口水,闭上眼睛,心想长痛不如短痛,狠下心来,一伸手剪掉了一大半,仅留下过肩长度的黑发。

  他让人把地上落的发丝扫去了,自己偷偷留了一缕,收进一个小布包里贴身放着,没让卡莫西斯看到。

  卡莫西斯对这个长度还是不太满意,他一心想剃掉所有头发,和正常男子一样留一个清爽的光头,然后戴假发。

  可是剪刀在普拉美斯手里,一刀下去,剪到多少不剪了,都看他心情。

  普拉美斯像那些专门给人剃头理发的理发匠一样,仔细地修剪着莫莲的发尾,与之前一剪刀过去完全相反,他一点一点地剪下去,生怕弄疼了卡莫西斯。

  他修剪完以后,卡莫西斯推开他站起来,短发确实比长发要轻松洒脱了不少,但是他还是因为普拉美斯没能帮他剪成光头而耿耿于怀。

  “好了,天色已经晚了,等我明天从法老那里回来,就陪你上街去挑选几顶合适的假发。”普拉美斯将剪刀锁回去,拍拍卡莫西斯的肩膀让他跟自己回房间睡觉。

  卡莫西斯躲开他的手,冷漠的说:“大可不必,我以后不出门,所以用不上假发。”

  他觉得自己压根就不应该出去,以免见到认识的人,尴尬不说,把他带回来的人可就得遭殃了。

  普拉美斯没他那么多顾忌:“我帮你伪造一个新身份,今后你就是我手下中的一员,法老众多祭司中的一位。”

  “噗嗤。”卡莫西斯讥讽地笑出声来,他的声音清亮悦耳,听得普拉美斯一愣,“我为什么要进神庙?还是以你手下的名义?难道对你来说,我每天和一个贤惠的妻子一样,待在家里处理琐事,然后站在门口期期艾艾地等你回家,夜里放低身段迎合你的喜好,这样不是更和你心意吗?我们之间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你想要什么直说,何必假惺惺地戏弄我?”

  普拉美斯闻言相当无奈,甚至有点委屈,卡莫西斯怎么能这样误解他呢?他根本不是这样的人好吧?

  他拉住卡莫西斯的手臂,不让他转身走人。“我知道你在说气话,你怎么可能乐意做这些事呢?你和那些人不一样,别这么说你自己。”

  卡莫西斯没有急着挣开他的手,而且转过头去,正色着对他说:“不,你对我的了解从一开始就错了。我非但没有不乐意,反而会为此感到高兴。我讨厌透了官场和后宫中的尔虞我诈,对我来说,所有人都忘了我的名字,每天待在院子里,和为数不多的人来往,不用担心谁会害我,偶尔还能出去走走,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享受。”

  卡莫西斯将自己的手抽回来,揉着手腕,继续说:“我瞒着你也没有意义,就实话说了吧,我恨透了法老,因为他都从来不愿将目光往我和母亲身上多放一眼,对他来说,母亲是为他生育继承人的工具,而我只不过是联姻的工具。女人在他眼里就像个物品一样,他只愿意多看看王兄,只因为王兄是他的继承人。”

  他的目光平和,叙述着自己早已明白的残酷事实:“我们所有人不过都是他的棋子,到了合适的时候,下出来攫取最大的利益。我本来是要嫁给王兄的,不过法老从你身上看到了价值,认为你比王兄更有用,才把我嫁给了你。就算换了一个人,不是你或不是我,他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普拉美斯听了他的话,想反驳什么,又不知道该从哪里反驳起。

  一下子,他没有抓到卡莫西斯这一席话的重点,也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安慰一下卡莫西斯——虽然看他的样子,完全不需要别人来安慰他,这些事情已经影响了他太久,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在他说出恨这个字的时候,甚至并没有任何表情。

  “我讨厌法老,所以不愿意在他执政时为他贡献一丝一毫的力,更别说整日闭门不出,书写歌颂他的文字。”

  他的眼神黯淡了一瞬,“况且,在神庙里工作,总会撞见王兄的。我实在是无颜见他与母亲”

  他眼尾发红,闭上了眼睛,轻轻叹了一口气。

  普拉美斯将他抱进自己的怀里,揉着他的眉眼,不让他皱紧眉头。

  或许只有情绪动摇的时候,卡莫西斯才会愿意安安静静地被他抱在怀里。

  只抱了一会儿,他便推开普拉美斯,转过身,急促地说自己要回房休息了。

  借着转身,他飞快抹去了眼角的泪光。

  普拉美斯感觉自己想说什么,可话到了嘴边,看着卡莫西斯有些落寞的身影,他又不知道该不该问。

  “卡莫西斯。”普拉美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住了他,卡莫西斯回过头,目光询问他还有什么事。

  “既然你那么讨厌法老,那你讨厌我吗?”他小心翼翼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