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我早在他身上放了追踪器,就是为了防止我去上班的时候他跑出去走丢了。不过追踪器的说明书我放在了公司,我还得回去拿。”齐贤说完,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可是我老爹是绝对不准我打个卡就走人的,这一去可能得五点才能下班。”

  李博听了也挠了挠头:“我下午也有事,老师让我去替他应个酬,本来等会儿就要和你请假的。”

  齐贤想了想,也没办法,只有硬着头皮等到五点下班再去找莫莲了。

  两人就地分了手,齐贤自己开车去了公司。

  今天的工作倒是比较清闲,可他实在是坐不住,隔两分钟就回头望一眼时钟,直到董事长齐先生远远咳嗽了一声,他才稳住了一会。

  他把说明书从抽屉里拿出来,下载软件按照流程设置好了,果然显示出了莫莲所在的位置。

  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一动不动,看来是坐在那里了。这个地方离他们刚才吃饭的那家店不远,莫莲走过去也不奇怪。

  千万不要乱跑,待在那里就行了。

  目前为止事情还在他的掌控范围之内。

  齐贤在心里默默祈祷了一下,并再次偷偷回头望了一眼时钟,还有半个小时就下班了。

  正当他揉揉脸准备继续捱的时候,他家老爹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着急下班,公司还有很多事没做。”

  齐贤听了立刻急眼了,拍了拍桌子表示自己可以立刻赶工,“快快快我现在解决了,着急!”

  董事长也少见他这么着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除非约会,否则必须加班。”

  齐贤眼珠子一转,立刻来了主意,顺着他的话说:“对对对,就是约会,不瞒您说,那‘姑娘’又年轻又漂亮,眼睛这么大,鼻梁这么挺,头发这么长还乌黑乌黑的,小脸水灵灵的嫩得很,睫毛跟羽扇似的。而且啊,‘她’有这么高,瞧瞧,都快赶上我了,要是我俩成了,以后孩子基因肯定特别好,特别像您。”

  “去你丫的,哪有孙子像爷的”齐先生听他这么说,一下就掉进了他铺好的陷阱,刚压下去的抱孙子欲望又浮了上来,嘴角控制不住地上翘,仿佛已经抱上了。

  他说话语气软和多了,加班更是不提了,但是硬是没准齐贤早退。

  行,只要按时下班就行了。

  齐贤再次祈祷道:“莫莲,你可千万别跑啊!”

  五点钟刚到,齐贤拿着手机头也不回地走了,同事回头看了一眼时钟,一秒不多,正好五点整。

  他们纷纷露出意料之中的表情,同时又有那么一丝羡慕和嫉妒。

  齐贤全然不理会别人怎么想,他这次是真的有要事。

  当然,是个人层面上的“要事”。

  “怎么半天没动静?按理说不应该一直在同一个地方傻坐那么久吧?”齐贤看着手机里的定位嘟囔道。

  定位上显示的地点在广场上,可已经半个小时都没有移动过了,他不免起了点疑心。

  莫莲应该不是一个喜欢在同一个地方坐上很久的人吧?

  除了晒太阳的时候会入定。

  齐贤真想快点赶到广场,他担心晚一步莫莲就走了。

  可惜欲速则不达,他着急的时候,一切都仿佛要与他作对,有红绿灯的地方就一定会出现红灯,没有红绿灯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拄着拐杖走路慢腾腾的老太太。

  就算是平日里畅通无阻的路上,也会有两层的红色巴士挡路,让他的速度必须和巴士一样慢。

  到了附近连停车位都没给他找到,加上本身广场离公司就不算近,这样一来,他下车时已经六点多了。

  明明坐在车上,一步也没动,齐贤却感觉自己有点气喘吁吁,像刚跑完一百米一样。

  六点的广场正是游客离开之时,人们纷纷聚集在车站等待公共汽车,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吃饭。

  连在广场上吹小号卖艺的人都收了摊子要走人,等待投喂的白鸽也吃饱打算要归巢了,喷水池的水流都仿佛弱了几分。

  他四处环望,想要找到莫莲的身影,可惜一无所获。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追踪器确实显示他在这个位置,但是齐贤却没找到他。

  齐贤围绕着广场走了一圈又一圈,甚至抓了几个人来问,可是谁都没有留意到有一个长发的青年在这里呆过。

  他徒劳地在水边走来走去,捏着眉心,感到有些焦虑。

  糟了,出大事了。

  他开始怀疑,追踪器到底还在不在莫莲的身上了,他有种预感,莫莲已经把它丢掉了,即使他可能并不知道那个东西是追踪器。

  印证他的怀疑一样,突然,水里的一个物体从他的余光里一晃而过,反射了一瞬太阳的余晖。

  他倒着走回去,趴在池边往下看,果然在喷水池的底部发现了那枚追踪器。

  水池虽然不深,但他还是不可能下水去把它捞上来的,这实在是太没有公德心了。

  他就当是往喷水池里投了一枚许愿的硬币吧。

  莫莲难道是知道这个东西的用处,才把他丢掉了?他不想回来了吗?

  这不应该,这东西表面伪装得极好,莫莲一个古代人怎么可能看得出来。

  丢什么不好,偏偏把这个最关键的东西给丢了?

  想不到连他的底牌也失效了,难道这次和莫莲赌气,他注定要输吗?

  输的人要做什么?道歉吗?

  好吧,好吧,他愿意道歉,可他倒是希望莫莲能立刻出现在他面前,好给他道歉的机会。

  齐贤现在才开始反省自己了,他中午对待莫莲的态度实在是不太好,莫莲本来就对这个世界警惕极了,本身又性格多疑,不太好相处,但凡一激,转头走人一点都不奇怪。

  该死,他当初应该换位思考一下的。

  说到底,他为什么要把情绪撒在莫莲身上呢?莫莲身上找不到长生不死的秘密,也没有复生的办法,难道这是他的错吗?

  对于苏生,他比齐贤更加不知所措。

  齐贤心里突然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失落感,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从何而来,为何而来。

  究竟是出于对自己态度不良的愧疚,还是别的什么不能说的原因。

  齐贤认为莫莲是极其重要的,这不全然是因为他把让林莞莲复生的希望寄托在了莫莲身上,还因为莫莲某种程度上,是那么的神似林莞莲。

  喜好,外表,甚至不经意间的肢体动作,都让齐贤一瞬间为之诧异。

  他坚信有些事情并非偶然。

  他已经失去了林莞莲,这无计于补,但他绝不能再丢掉莫莲。

  哪怕他自己不愿意说出口,但他已经完全把莫莲当成了林莞莲。

  他总是错误地把情感投入到莫莲的身上,连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

  他头脑一热,就不由自主地想为莫莲做些什么,想讨好他,迎合他,赞美他。

  这样的感情理应是不该出现的,可它偏偏就出现了,这还能说明什么呢?

  因为他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生气,因为那些不同之处而恼怒,因为他的谨慎而无可奈何,因为他的性格安静而不悦。

  在冥冥之中,齐贤已经往莫莲身上投入了太多的耐心和关注,这远超对一个陌生人所该投入的。

  他总是下意识的把一切都为莫莲安排好,包括教他用筷子,让他学汉语,陪他适应这个残酷的世界,甚至把他也策划入了自己的回国企划中。

  其实大可不必,莫莲是拍卖品,而他是买主,哪怕莫莲是个人,也只要把他安排在一个住的地方,找个人送上一日三餐就够了,其它的举动纯属多余。

  正是因为莫莲像林莞莲,他才会弥足珍惜,因为相同之处而感到喜悦,因为不同之处而失望,变得如此喜怒无常。

  齐贤离开了广场,漫无目的的漫步在街头,他望着头顶这逐渐亮起的一盏盏霓虹灯,若有所思。

  街上飘来了饭店炒菜的味道,醇厚的黄油和煎香的培根的香味卷进他的脑海里,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刚来伦敦那段日子。

  因为一口不纯正的英文,他很少说话,不到迫不得已甚至不愿意开口,更别说会主动与他人攀谈了。

  正在这时候,他在学校组织的一次宴会上,认识了林莞莲。

  她是一个古灵精怪又有点活泼淘气的女孩,她的长相明明很端庄,可是性格却是那么的俏皮可爱。

  她明明长的很高,却喜欢极了矮姑娘的裙子,无论穿什么衣服,头发上总会有一枚蓝色的蝴蝶结发卡或丝带。

  反差间一下子吸引了齐贤的注意。

  她是一个特别主动的姑娘,总是能第一时间解决他的苦恼,往往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让他拨开云雾见太阳。

  她带着他走遍伦敦的每一个有趣的角落,喂过广场的鸽子也摸过巷尾的猫,在伦敦眼上许过愿望,在大笨钟下发过誓言。

  他们一起坐在教堂里,虔诚地向上帝祈祷,愿爱情如天空一般宽广无边,如河水一样流淌不息。

  可是,没有什么痛苦可以比得上阴阳两隔,一辆醉驾的车,毁去了他的一切。

  林莞莲已经走了许久了,他却怎么也摆脱不掉她带来的那些影响。

  如今他遇到了莫莲。

  他长着一张和林莞莲有三分相似的脸,十分相似的背影,即使他只在齐贤的身边待了几日,但如果非要齐贤拿他和自己接触过的那些女人做个比较,那必然是好上很多的。

  莫莲不会图他的钱财,不会图他的名利,甚至连和他做个朋友都觉得可有可无,毕竟眼前的名利和钱财跟他当初所拥有的比起来,简直少得可怜。

  他心情好了就如同猫一般乖巧,可以勉为其难让人摸一把,心情不好便傲慢得像金钱豹,谁来就咬谁。他喜欢的时候不会明说,厌恶的时候溢于言表。

  齐贤在他身边时,很轻松就能猜出他真实的心情,并且也完全不用把自己伪装起来。这种状态让他觉得很舒服。

  和莫莲住在一起的时候,不用像和陌生人一样虚与委蛇,莫莲没打算在他这里维持什么形象,他本身的性格就是如此。

  而齐贤更不会在自己家里和别人装什么绅士,两个人都相当的自我,却完全没有产生过多的摩擦和碰撞。

  ——很像他当初的莞莲生活在一起的时候。

  莫莲让他重拾了经营一个家的感觉,从带他回家那天开始,他就再也不是一个人苟且度日

  不能再丢了,绝对,绝对不能把他弄丢了。齐贤暗暗在心中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