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耽美小说>两盏江湖【完结番外】>第274章 263. 夫妻

  温旻终是换上了一身樱草色的淡黄女装,是马面百褶裙配银丝小绣袄。

  他肩平腰直,习武的身材流畅紧致,如雕如塑,是天生的衣服架子。肤色又如羊脂玉般白皙,趁着什么颜色的衣裳都能亮三分。

  这裙子也买得宽大。甫一上他的身,只如嫦娥落地,飞天降世,缥缥缈缈的仙子一般。

  可一看温旻的脸,却不行。

  他的容貌虽然画一般好看,却仍是个美男子的潇洒模样。长大后棱角愈发分明,即便穿成这般,只是平添风流,却不像个姑娘。负手抿唇往晚霞里一站,简直是仙人动凡心,穿了女装来勾引小娘子。却哪有半分小娘子的娇滴滴?

  这样出去,是要被人怀疑的。

  金不戮还因为小旻打算瞒着自己穿女装而生气呢。

  大马金刀地叉腿坐着。端详温旻半晌,嫌弃道:“腿合拢。”

  温旻本就是并着腿站的,没法再合拢了。但听了“白兄”所言,还是笑着将两腿再往一起靠靠。

  他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何对眼前这人有百分的耐心与包容。

  可能因“白兄”是他的救命恩人吧。

  无奈得紧。仙鹤终究是仙鹤,装鹌鹑是要露馅儿的。温旻即便夹起尾巴也是个一肚子春秋的小豹子模样,始终装不成鹌鹑。站在秋风和晚霞中,纵然身着女子裙装却依旧俊美帅气。

  金不戮望着这样的小旻,突然就想起他穿衣脱衣的模样,更想到两人的耳鬓厮磨的时光,甚至想到了温旻身体的炽热触感。心头不由怦怦地跳起来,脸上也跟着发热。

  他戴着白丁头套,脸色变不了。但是眼神闪闪烁烁,骗不了人。

  温旻看了不由好笑:“怎么,兄弟女装太美,打动白兄了?”

  金不戮没好气道:“闭嘴!”

  左看温旻也不像个姑娘,右看也不似个女人。光是把金不戮一人看得脸红心跳有什么用?

  乔装计划完全失败。

  温旻也知道自己装得不像个姑娘。对着铜镜照了照,叹气:“兄弟觉得这个法子不太行。”

  金不戮帮他找了个理由:“那是因为你太高了,肩膀也宽。独自出去容易被人看出马脚。你过来,试试和我站一起。”

  金不戮戴着白丁的头套,是个大小眼招风耳的丑小子。温旻却如若明珠皓月。

  可即便这样,俩人往一起一站,铜镜中还是……十分鲜明。

  温旻肩宽颈长、眉目舒朗,一股子英气。

  白丁虽丑,站在温旻身边却平添了三分柔和。

  更别提金不戮还比温旻矮着半头,肩膀也窄了两寸,就连头脸也小了一圈。站他身边简直小鸟依人。

  温旻一看两人这样,哈哈哈地笑了:“白兄,不然我们另辟蹊径?你穿女装,我扮做你的护卫。我俩好生乔装,定不会诱人怀疑。”

  金不戮气道:“闭嘴!说你穿女装便是你,和我有什么相干?”

  气了一会儿,又生一计。对温旻道:“身子矮些,头靠我肩膀上。”

  温旻十分警惕:“干嘛?”

  金不戮道:“扮夫妻——你扮做我夫人,靠着我,再雇辆马车往里一坐。别人便看不出来你身材高挑了。”

  “不!”温旻立刻站远,大摆其手,“不行不行。”

  金不戮气极:“怎么了?又不占你便宜!”

  温旻正色:“白兄为我着想,帮我乔装,兄弟还不知好歹的么?怎会误会你占我便宜。但我心里已经有阿辽了,断然不能再和其他人如此亲热。即便为了救命也不行。”

  他望着远方,眼神都粉红了:“你不知道,我家阿辽有一肚子的小性儿。若我不小心同别的姑娘多待一会儿,他便要生好大的气,好几次差点不要我了呢。”

  还笑起来了:“他嘟嘴生气的模样呀,特别可爱。简直是个气包子,比小河豚还要鼓鼓的,想让人上去咬两口。”

  明明是在控诉金不戮吃醋,可言辞分明是在回忆二人的甜蜜。说到最后,温旻眼中光彩闪耀,全是喜乐光芒,似乎被蜜浸过。

  吃醋说明在意。

  金不戮自小便吃他的醋,那自然是从小便喜欢他了。

  小时候,温旻只是机敏地明白有些事不能做,做了阿辽会不开心。长大后一想,原来阿辽对自己早已是情根深种。

  自己所爱之人,恰恰也喜欢自己,从小到大从未变心。这是何等的幸福?

  温旻聊起他家阿辽就没完没了,只当“白丁”是个不会乱说话的自己人。

  可金不戮在一旁早听得脸都熟了。分辩也不是,狡辩也不行,只能打断:“思够春了没?!再说你家阿辽,让他来护送你啊!”

  “那不行。”温旻振振有词,“我早已拿定主意,这辈子都护着他。哪能让阿辽有一丁点儿担心?”

  这句没给金不戮噎死。

  搞得他一个人憋在当地,也不知该做个什么反应。呼哧呼哧地气了半晌,从包袱里翻了翻,翻出一套胭脂水粉。

  白丁头套制作不良,缺乏活人血色。金不戮每天都要给脸上淡淡扫一层胭脂,才不至于像从棺材里爬出来的。

  他今天买了女装,暗暗觉得温旻可能用得到,便将胭脂水粉一并塞进包里。现在还真的用上了。

  金不戮用胭脂为温旻乔装。唇色润点红、眉眼晕点桃花妆、两腮来点醉酒晕……

  他虽不善此道,但毕竟有着工匠家传的灵巧双手。街上姑娘们是怎么画的,只消一看便明白了。

  无奈温旻的脸实在太完美,自带红润唇色,眼角眉梢天生桃花气。给他这么一画,还浓了。好像非要给西施添胡子。

  金不戮看笑了,赶忙停了手,用帕子就着水帮他擦。

  他贴近温旻的脸,认真地擦拭胭脂痕迹。温旻也专注地看着他。两人近在咫尺,呼吸交缠。只此一刻,突然有种永恒之感。

  金不戮要醉了。

  温旻却目光澄澈清明,越来越亮。突然道:“白兄,你是易容的,对不对。”

  几乎是旱地响巨雷,金不戮的手仍然如提线木偶般动着,指头却已全僵了。

  他尽量装作不以为然,冷静地反驳:“什么胡说八道。”

  温旻一把握住他的手腕,凑近了端详他的脸。

  金不戮被看得毛骨悚然,只觉小旻的两道目光比昼月斩还要锋利。躲闪道:“有完没完?!刚说金不戮不喜欢你和别人亲近,现在便来调戏我?!”

  温旻认真看了“白丁”一会儿,下了判断:“我早觉得你身上有种淡淡香气,似乎是脂粉,却不明白从何而来。现在看来,就是这盒胭脂了——这胭脂不是新买的,用掉了一些。若非你自己一直在用,难道是从哪家姑娘的闺房里顺来的?!”

  金不戮心头狂跳,躲闪着眼神干涩反驳:“胡说八道。”

  温旻两道锐利目光持续地审视:“你为什么要涂胭脂?难道你的脸需要掩饰?你有何特征需要掩饰?是不是因为脸上戴着东西,所以缺乏血色?!”

  只想了片刻便恍然大悟:“是了,孤山派的人善于易容。吕剑吾不就曾易容为平安治的一等勇士张绍成么?还曾易容为我宗尔朱长老!”

  又试探着问:“白兄,平安治的仇先生是不是令师?他是顾白大侠易容装扮的么?”

  说着说着,眼神中渐渐晕上疑惑和震撼,似乎被自己的想法惊到了:“若你真是假扮的……那你本来的身份是谁?为什么不敢以真面目示人?难道,难道你和我本就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