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疯批首辅入赘了>第164章 不会还对他提亲耿耿于怀吧?
    大家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只今天一天的预定量,就排到了半个月后。

    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下,“苏氏丝绸”这四个字,很快就传遍了大街小巷。

    不出七天的功夫,苏氏丝绸的名号就彻底在江水县打响。

    这是江水县有史以来发家最快的一家店铺。

    开店第一天上午,货品就被一扫而空;

    开店第二天,订单就排到了半个月后;

    开店第三天,由于是特惠价的最后一天,订单量再次翻倍;

    开店第四天,哪怕没有特惠,来预约的人依旧如过江之鲫。

    因其它质量好,工艺佳,且每日限量供应,一丝难求,江水县的达官贵人们纷纷开始以穿苏氏丝绸为荣。

    重要的宴会上,要是不穿件苏氏丝绸的衣裳,都不好意思赴宴。

    苏氏丝绸只用了短短几日的功夫,就创造了江水县的一大神话。

    这其中当然有销售手段的功劳,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苏氏丝绸的绸子质量好,其丝质、色泽、手感,都远超同行的水准。

    苏梓桑和苏子明每天忙得团团转,尤其是苏子明,经常要盘账盘到很晚,经常来不及回家。

    苏梓桑作为一个合格的老板,当然不会放过这种收买人心的大好机会,大手一挥,直接在县城租了个两进的小院,有三个房间,还附带厨房和小院。

    苏子明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她自己住的地方都没这儿一半好呢。

    他都没进去,就扒着门边儿往后退,“不行,这我不能要,我还是来回跑吧,也不麻烦。”

    苏梓桑好笑,“你不嫌麻烦,我还嫌麻烦呢,你回去了,我想查个账都难。”

    “那也不能租这么大啊!”他看着都心疼,这得多贵啊!

    苏梓桑笑了笑,“你是做账房的,我账上一天入多少钱你还不清楚吗?不用给我省钱。”

    这点小钱,她还是完全出得起的。

    “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啊!我一个人住不了这么大的地方。”

    苏子明还是不同意,他一个人哪儿住得了三间房?这不纯纯浪费吗?

    “谁说让你一个人住了?”

    苏梓桑说着便把苏老二推了出去,“我二哥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还没好全,不敢回去见我爹,就先跟你了。至于剩下的那间房……

    你就先空着,如果需要请佣人,也省的到时候没地儿住。”

    苏老二一脸懵逼地被推到苏子明跟前,“桑桑,你这是要赶我走吗?”

    他还没吃够宋榆做的饭呢。

    苏梓桑翻了个白眼,“把你的表情收一收,阿榆来这儿是念书的,不是给你做饭吃的。”

    苏老二委屈地摸了摸鼻子,“又不多我一双筷子。”

    苏梓桑心说:“确实不多你一双筷子,但我只租了一个房间,你在这儿睡,我就只能睡店里了。”

    睡店里本也没什么,店后边有个里间,除了放库存,本来就还可以供休息。

    但她这几天没回去住,就眼见着宋榆眼底的青灰一天比一天重,看着怪让人心疼的。

    估摸着是她没回去住,他这几天都没睡好。

    但这话她是绝对不可能说给苏老二这个老六听的,更何况现在苏子明还站在旁边呢,她就更不好意思说出口了。

    于是便反驳他说:“你那是一双筷子的事儿吗?”

    自己什么胃口自己心里没点儿数?

    苏子明给轻轻踹了他一脚,“你也是,桑桑住的地方那么小,你都好意思蹭?搞得她都只能睡店里了,她一个女孩子,多不安全呐。”

    说着烦躁地揉了揉头发,“算了算了,你就跟我住这儿吧。”

    苏老二没眼力见儿,他得有。

    人家小夫妻新婚才多久?就让他们分居?

    这事儿也就苏老二这个老六干得出来。

    他就认点儿倒霉,让苏老二搬过来住吧。

    转念一想,又觉得白白得了这么大的小院,分明是自己赚大了才对。

    要是这都算是倒霉,那麻烦给他多来点儿。

    原本苏老二是计划着第二天一早再搬的,这样至少他还能再蹭一顿晚饭。

    但宋榆放学回来后听说了这事儿,当即表示:

    “二哥,你身上还有伤,就不要搬东西了。新屋在哪儿?我马上帮你把东西送过去。”

    苏老二有些疑惑地眨眨眼,“不是,我刚刚说的意思是,我明天……”

    不等他说完,宋榆就抢答道:“不麻烦!”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

    宋榆拍了拍苏老二的肩膀,“你放心,我马上就帮你搬。”

    他好像看不到苏老二脸上的哀怨似的,边说边挽起袖子帮忙收拾东西。

    苏老二:“……”

    就这么着急撵他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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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也没必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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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家终究是容不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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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作为这个家曾经的一份子,有件事,无论如何他都还是要争取一下的。

    苏老二吸了吸鼻子,问宋榆:“走之前,我能留下来吃顿饭吗?”

    宋榆愣了愣,随即展开了笑容,“所以你刚刚想说的就是这个?”

    苏老二翻了个白眼,“不然你以为呢?”

    宋榆难得对他笑得春风满面,“二哥什么时候想过来吃饭都可以,提前打个招呼,我多煮点儿饭。”

    只要不留宿,吃顿饭算什么。

    看他答应的这么爽快,苏老二砸吧砸吧嘴,“得寸进尺”地问:“那我以后天天来也可以吗?”

    “没问题!”

    “加上子明哥呢?”

    宋榆立即警惕了起来,“他过来干什么?”

    “我去他那儿住,不太好意思吃独食。”

    宋榆扬了扬眉,“所以你刚刚说要搬个心新住处,是要搬去他那儿?”

    这个苏子明,倒是比他有眼力见儿多了。

    “对啊,还是他让我过去的呢。”苏老二说着突然想起了什么,“你该不会还对他向桑桑提亲的事儿耿耿于怀吧?”

    宋榆没说话,只危险地眯了眯眼睛。

    苏老二赶紧闭上了嘴,再敢多说一句,别说长期饭票,今晚在这顿都保不住了。

    只敢在心里小声腹诽了一句:“真记仇。”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