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首辅夫人手握灵泉空间拽翻了>第71章 请出我的笔来
  第七十一章

  庄子毅看看怒气冲冲的关晓曦,听到她说的话,扬了扬眉。

  看样子小姐是要好好练字了。有她这个决心就好。

  可是,刚放下的心还不到两息时间,就看关晓曦把桌面上的所有毛笔和墨全都放到一边去:

  “初月,初月!”

  关晓曦上课的时候,初月一般都在外院玩,比如王小英这几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小姑娘,大家一起绣个鞋垫或是绣帕子之类的。

  听到小姐的呼叫,忙把手上的活放下,快速跑到书房问道:

  “小姐,你学完了么?”

  话问完才发现这书房里的气氛好像有些不太好。

  初月奔跑的动作都一下子停下来,乖巧的站在一边。

  “初月,你去给我找两根完整的鹅毛来。要那种硬的翅膀上的毛,越大越好。”

  呃……

  “啊?小姐要鹅毛做什么?”

  “问什么问,我叫你去找就去找。”

  这是关晓曦第一次冲着初月发火,初月脸色一白,刚下跪下认错,看到了小姐瞪着的眼神,马上知道,自己要是跪下去,那又得罪加一等了。

  因为小姐说过,不是她叫跪的,谁也别跪她。

  “是,奴婢马上去找。”

  初月转身出去了,这要找到鹅毛还是不容易,这庄子里原本就没养鹅,不过鸭子还是有的。

  初月找了一圈,鸭子毛都没有,这下有点急了。回后院去也东看看西看看,倒是看到了鸡毛掸子,但上面没有小姐要的那种硬的毛。

  看着初月这边跑那边的在找东西一样,月娘问道:

  “初月,你是在找什么呢?”

  “月姨,小姐突然要我找两根很粗的鹅毛,还要鹅翅上的那种硬的。这庄子里都没有鹅,我上哪里找?”

  初月的样子都要急哭了。

  因为她感觉到了小姐现在在生气,要是没找到的话,可能小姐会更生气的。

  月娘想了一下道:

  “你跟我来,我这里好像有。”

  月娘到屋子里拿出来针线篓子,从中找出用四根鹅毛绑在一起的一个小毛刷,这是用来给小姐和夫人刷他们冬天的狐毛大衣的毛的,有时理不顺,可是清理毛间的一些灰尘。就用这个轻轻刷,倒是又干净又能刷得整齐。

  为了方便用。月娘是用布把这个绑了起来的。

  “小姐要多少?这够不够?”

  “够了,小姐只要两根。”

  “这样,你先都给小姐拿去,看小姐用得上不。我让你管叔明天去镇上买菜时,给我们找一些新的回来。”

  “是。”

  找到了,初月又忙跑到书房交给关晓曦。

  “小姐,庄子里没有鹅和鸭子,只有这个了。月姨说,要是不行,就明天让管叔买菜带几根回来。”

  关晓曦点了一下头,她也不是那种专门挑丫头错的人。接过来就先解开那绑的布,还好。四根鹅毛,有一根的那个毛管是破了。其他三根都能用。

  “初月,你从那边的盒子里给我拿剪刀和针过来。”

  初月也不知道小姐是要做什么。倒是把东西拿了过来。

  关晓曦小心翼翼的把一根看上去最大的鹅毛的毛管连接毛的那里,轻轻剪了一个小小的口子。

  然后用针在毛管的尖上试着探刺一下,倒还好,不是很硬,中间有点小孔,倒是正好。

  然后关晓曦又把另一根的毛管尖也剪掉,这就成了一根吸管一样。

  关晓曦小心的用这个吸管到墨水里,捏一下上面的空管再放手,有些墨水就被吸进了这个管里。

  虽说很少,但总是有。多捏两次后,就吸到了半管的墨水了。然后小心的把这半管墨水小心的从那个小小的口子处,挤到准备做笔的那只毛管里。

  不小心漏了一点儿在外面。但大多数都挤进去了。

  这根毛管还是略小了一些,但好歹有些像现代的水笔了。

  然后,关晓曦小心的拿过一张纸,用鹅毛笔轻轻写了两笔。还不错,粗细刚好。

  嘿嘿,自我感觉良好的关晓曦的一直黑着的小脸儿终于阴转晴了。抬头仰脸看着庄子毅,有些得意的说道:

  “现在我让你看看,是我不会写字还是那笔不行!”

  然后坐了下来,另拿了一张纸,不是从右到左的竖着写,而是从左到右,一排一排的把会背的那本千字文给默写了下来。

  庄子毅看着那坐得笔直认真在写着字的关晓曦,用那鹅毛笔写出一排一排的小巧工整的字来,字迹娟秀挺拔。

  字虽小巧,但都有力隽秀,居然这鹅毛笔也写得出铁画银钩的字来!

  庄子毅很是惊叹,不由凑近了,直接走到了关晓曦的身后去俯身看关晓曦一笔一画的认真的写着。

  鼻间轻轻飘起一种温馨的香味。这才发现,自己凑得太近了。不由有些脸红,忙退开一步。看着那烛光下认真写着字的关晓曦。庄子毅暗暗的做了个决定!

  关晓曦是好久都没写字了,当年自己读书时,为了要得到一些奖品,实实的苦练过书法的,就是为了去参加比赛,久了没写,笔也不是很顺手,倒是感觉写得不是很流畅一样。

  读书时曾厌恶写作业,但这久了不写,真的还有些怀念了。

  “初月,你去跟管叔说,明天给我弄最大最好的鹅毛回来,要这种硬的,更粗一些的都好。多备几支。”

  初月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写字这个东西自己是不会,但还是知道应该是用毛笔的。没想到小姐真厉害,能用鹅毛也能写。还能写得比庄先生的还好看。

  当然,初月是这么认为的,小姐写的,就是最好看的。

  庄子毅伸手拿起关晓曦刚才写的,一排一排的,虽说这顺序与自己看书的习惯有些不同,但不碍于他欣赏她写出来的这些字。

  “好!不错!没想到,字还可以这样写。”

  看了后首先是表扬。只是关晓曦刚扬起的嘴角,再听到下一句后,直接拉下来了:

  “可是看这笔锋,你可不像是没写过字的。这字没练过些日子写不出这些笔锋来!”

  会鉴赏一些字,是一个会写字的人的基本功。

  庄子毅有些疑惑的打量了一下关晓曦。关晓曦就知道,自己又搞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