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历史军事>三国:原来我是第一猛将>第146章 初见糜竺
  “可李使君远胜你千倍万倍。”糜竺却是神色忽的一冷,声音也变得不近人情:“旁人做的不的事情,你做了,做成了,该你发财。旁的官员不肯做的事情,李使君做了,他能获利多少?”

  他目光如刀,看到糜芳脸色大变。已经年过二十五的糜芳不记得自己上一次见到自己大兄这般眼神是那一年,那一日了。

  可这透骨的冰冷,却叫他忍不住叫了一声,乖巧起来:“大兄,小弟知晓了。李使君心胸广阔,并非小弟能比的。”

  “只是父亲临终之前告诫小弟,凡是都要留上几分余地,为何大兄见到李使君,便想要与其结识一番?”

  糜芳疑惑不解,在他看来,糜家在徐州是妥妥的一霸,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样的身份,足以让他像陈登陈珪父子那样不动如山,而不是飞的寻找一个靠山。

  而且自己大兄选定的靠山并非是大佬,而是在徐州寂寂无名的李云义。

  “二弟,陶使君年岁不小了。”糜竺意味深长的看了自己弟弟一眼。陶谦作为外来户,极力在徐州培养自己的势力。

  可参天大树不是一天长成的,陶谦费心尽力,现在投效他的人也不过寥寥。除了张闿那样的破落户之外,谁不观望观望?

  现在天下乱成一团,陶谦的年纪跟身体,已经无力压制徐州的野心家了。不是谁都想要让徐州变成陶谦一家的,陈家,糜家,窝在泰山臧霸的想法都出奇的一致。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趁着陶家还没倒的时候,投资几个潜力股的话,等陶谦病亡之后,再做选择就已经迟了。

  “糜先生,我家县尊请二位县衙一叙,我家使君到了。”

  正说着,楼梯口“咚咚咚”的脚步声传入二人耳中,糜竺糜芳两兄弟当即住口,前者了然,后者却露出惊讶。

  高密距离黔陬的距离他们一清二楚,如果不是快马加鞭的话,李云义绝对到不了这么快。

  想清楚这一点,糜芳的脸上露出得意。

  在他眼中,李云义来得越快,就越证明自己在他眼中的地位越高。

  徐州糜家,值得被郑重对待。

  “善。”糜芳越过糜竺,他自称是这一行的首脑,受到宽待。糜竺则是暗中观察,估算李云义是否是一个合适的合作对象。

  官员有自己的政治倾向没问题,但商人绝对不能太过依靠某个人,更不能玩一出一荣俱荣,一辱俱辱。

  除了陶谦之外,徐州他能够投资的人,他都有所合作,只是力度不一样。

  二人相随而走,迈了不过百步,便看到县衙戒备森严起来。

  “二位,这边请,我家使君去了校场,二位是去校场拜会我家使君,还是在县衙等候。”

  糜竺闻言,脸上露出一丝好奇:“敢问这位大人,军营重地,李使君也敢叫我这等外人前去?”

  “自然。”那人闻言一笑,道:“我家大人善解人意,知晓二位对我青州义军虽有好感,却不够信赖。才想请二位大人见识见识我青州义军的真容。”

  糜竺听到这话,默默后退,将舞台让给糜芳。

  糜芳见大兄不动声色的后退,心中却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能跟青州黄巾打的有来有回的青州义军,不值一提。

  也亏他不是李云义那样的穿越者。不然也会觉得青州兵的战斗力跟青州黄巾,是卧龙凤雏的对比。

  “若是贵军觉得无妨,糜某愿意一见。”

  他心中直嘀咕,可回头一看自己兄长认真的模样,就只能将疑问压在肚子里面,再度转向,朝着军营而去。

  校场在城南,占地颇广。

  此刻足足五千人的军士,在接受短暂训练后,懵懂的聚在一起。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被召集,穿上统一的衣服,出现在人前。

  “直娘贼,就这是主公说的阅兵式?”满脸络腮胡,全然不像是郑玄徒弟的郭天一抹自己的大胡子,脸上满满都是得意。看書溂

  “慎言,使君就在旁观。”国渊惊异的看向队列,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整齐的队列。

  他是过来人,知道什么叫知易行难。看上去越是简单的事情,处理起来,便越是麻烦。

  黄巾征战南北,也不见他们有这样整齐的队列,高昂的战斗意志。

  偏偏李云义就能做到。

  另一边,也是头一遭见到此情此景的糜竺饶有兴致的关注着沙场上面整齐划一的队列。

  他身边的糜芳则是张大嘴巴,呆立原地。他在更多与人打交道,深知军纪对于战斗力极强的丹阳兵来说完全无用。

  打仗拖家带口,全军上下都是亲戚,同乡的丹阳兵一一旦哗变,那就是整个军营都乱成一团。

  任何一个想要严惩军纪的将领,都会被丹阳兵反噬。

  但在北海,他却见到了让人惊奇的一幕。看書喇

  无论是国渊还是糜竺,都将自己带入进去,以为李云义是在向自己秀肌肉。

  今天他临时抵达黔陬,最关心的军队只要安好,那一切就还在掌控之中。确定这一点的李云义,全然不在乎国渊等人的想法,靠着军中老卒的支撑,玩了一出阅兵。

  他内心清楚,越是简单的东西想要玩出花就越难,想要出彩更是难上加难。

  别的东西能作假,唯独士卒的精神面貌做不得假。

  “糜先生,使君到了。”

  忽的,去而复返的小吏到来,他不苟言笑,禀告了李云义到来之后,便站立一边。

  身穿狐裘的李云义在数名甲士的簇拥下到来,他年纪轻轻,出身豪族,脸庞的青涩却被华贵遮掩。

  纵然是走南闯北,见惯了富贵公子的糜竺也不免心中一赞。

  好一个翩翩美少年。

  “二位便是徐州来客?”李云义并未屏蔽身边的人,而是用徐州代指糜家。

  “正是。”

  糜芳一开口,李云义脸上便露出玩味的笑容。

  糜芳糜竺面容相近,打扮却不太一样。糜芳多行走各地,穿的是鹿皮靴子,外套也是藏青色的长袍,内里是紧身的戎装。

  长袍可以抵御风霜雨雪,内里的戎装则是用来保暖。他身上的装束跟李云义几乎一致,都是行伍老人传授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