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历史军事>薄刀谍影>第159章 肠子悔青
  “哦,还有这种事?”

  平西正荣倒是个真棋迷,而且属于那种水平不低的,要不然,他的办公室里,也不会放着那么一副高等级的玉子。

  对于专业棋手不愿意和业余棋手对局这种事,他自然是很清楚。

  如果真像小泉山夫说的那样,熊本清五贬为二等兵,没事了缠着小林弘光下棋,倒真是会让小林弘光大为光火的。

  但不管怎么说,熊本清五是之前的长官,年龄上更是比他一倍都不止,小林弘光敢怒不敢言,实在弊不住了,才选择当逃兵,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半大孩子,一时气恼,做出傻事来,也不是没有可能。

  或许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他心里暗道,“要真这样,事情倒是简单了不少。”

  反正,只要不是和“风一号”扯上边边的,眼下,就都不算是什么大事----

  “这种事,也简单,问一问小林弘光,或许,一切就会一清二楚。”

  小泉山夫看平西正荣脸上露出的笑,不再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知道应该是听进去了,就主动说道,“要不这样,我去提审曹顺,将军你亲自和小林弘光聊聊,双管齐下,等情况搞明白了,再作处置决定,如何?”

  “可以,暂时先这么办吧。”

  平西正荣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小泉山夫的这个提议。

  同时,他还特别交代了一句,“曹顺这个人,既然是土肥原贤二都如此看重的,我们更要小心一些,免得到时落个审查不严的责任。”

  “那----我这就派人把他的未婚妻阮玲带过来,她那边也同步审问,这也算是给泽野会长的死一个交待吧。”

  小泉山夫听出了平西正荣的言外之意,当即立正答道,“事实上,我昨天晚上把曹顺打入死囚牢,也是有这样的考虑,我们绝对不能把一个有问题的曹顺交给土肥原君。”

  停顿了一下之后,小泉山夫又补充了一句,“即便是曹顺有问题,我也得把他的问题解决掉,等土肥原君到上海之后再交给他一个没有问题的曹顺,不,川岛鹰。”

  “嗯,小泉君,你考虑问题很全面,这一段时间,你的进步真的很大,我看好你!”

  这一次,平西正荣脸上的笑,才是真正的可以称之为灿烂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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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媚走了之后,阮玲真正开始感觉到害怕起来。

  她并不是害怕李媚会害她,这种恐惧,是来自曹顺被抓走的消息。

  刚才和李媚较着劲,她倒没这种感觉,那时的她,顶多就是心里不安罢了。

  可是,这会,心里像是空了似的,完全是一片茫然。

  李媚让她三个小时后再出门,这三个小时的等待,远比三年甚至是三十年还要漫长。

  三个小时一到,她马上就着急要走人。

  可临出门前,阮玲还是决定,把曹顺留给她的那把枪带身上。

  事实上,阮玲她自己有枪,但她是从来没有用过,不,来到上海之后,她是连摸都没去摸过,完全是过上富家少奶奶的生活了。

  可这会,她感觉手里有一把枪,才能让她跳得比小鹿还要快的心脏,稍稍那么跳得慢一点点。

  枪拿在手上,阮玲突然想到:“旗袍,恐怕是不能穿了吧。”

  于是,阮玲转头又回去换了身男装。

  她穿的是曹顺的衣服,虽然显得宽松,但是,万一遇到什么紧急情况,撒开腿跑或者跳,那可不是方便一点两点。

  换了男装,对着门边的镜子照了照。

  “我这长头发----穿着这衣服,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的。”

  阮玲爱美,觉得衣服和头发搭配的感觉不好,就动起心思来。

  她顺手拿了曹顺挂在衣架上的鸭舌帽,把头发往帽子里一盘,戴上,居然还是蛮合适的。

  “不行,一看我这脸,人家就知道我这是女扮男装呀。”

  女人这种生物,只要沾上与美相关的事物,那就是老房子着火,没救了。

  阮玲这会已经全然忘了李媚交代的时间,自顾自的打扮起来。

  最后,过了整整大半个小时,穿着男装,戴着墨镜,罩着顶鸭舌帽的阮玲,才按照李媚说的路线向红房子那边过去。

  过了菜市场,走过淀浦河上的一座桥,阮玲向李媚曾经以“苦蝉”代号潜伏过几天的楚友家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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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蝉’说的那个女叛徒,怎么一直没出现呢?”

  桥头那边,以擦鞋匠身份为掩护的楚友,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

  楚友手中一直在擦一只特大号的鞋子,因为鞋肚子里,藏着一支精巧的手枪。

  这支手枪,是李媚的,是李媚以“大刀”的身份来上海,向戴老板辞行时,戴老板亲自送给她的。

  这一带,日军管控十分严格,楚友的擦鞋摊子摆在桥头边,十分显眼,说不定会有巡逻的日军士兵检查。

  将行刺的手枪藏在鞋肚子里,且是捧在手上擦的鞋子,目标相对隐蔽,不容易被查出来----

  为了置阮玲于死地,这一次,李媚是真的拼了。

  不仅是自己的佩枪拿了出来,她还特意从阮玲家偷了一张照片出来,让楚友好好认了一番。

  万事俱备,只欠人到!

  可是,楚友等了半天,眼睛都望穿了,阮玲却依旧没有出现。

  李媚吩咐的时间都过了半个多小时了,楚友才看到桥上走过来一个年轻男子。

  楚友忍不住嘟嚷了一句:“这人戴了墨镜,还戴着帽子,这大夏天的,也不怕闷?”

  不过,楚友要等的是一个女人,对男的不感兴趣,所以,根本没多看,目光直接跳过面前这个男的,盯着后面空荡荡的桥面,好像生怕那个女叛徒会变成风从桥上吹过来似的。

  然而,在离楚友一百多米远的地方,准确的说,是一个路边凉亭上,一个穿着粗布花衣的女人,却是气急败坏了。

  事实上,当阮玲从桥那边走过来,一进入视线,李媚就发现了。

  要说看人,还是女人的眼睛毒。

  虽然阮玲穿上了男装,且是宽松肥大的男装,但女人特有的身姿却依然依稀可见。

  甚至,这样的装束,在李媚看来,隐藏在宽大男装里的躯体,反倒是更加妩媚妖艳了几分。

  “这阮玲,居然还说她自己是处子之身,就看她这骚样,分明是被男人调教过无数回的模样。坏了,楚友应该是没认出她来!”

  嫉妒心起,李媚眼睛里都要喷出火来。

  尤其是看到阮玲大摇大摆大桥上走过来,楚友只是看了一眼,竟然没有任何反应,她更是要气得吐血。

  显然,楚友那个呆头鹅,根本没认出穿男装的阮玲。

  对楚友的“忠诚”,李媚是没有半点怀疑的。

  两个多小时前,当李媚利用楚友迫切想参加除奸队行动的心情,告诉他,一会要处决一个女叛徒,让他去执行时,楚友眼睛里冒出来的光芒,那才叫一个亮。看書溂

  仔细一想,也是的,就算楚友看出眼前这人是女扮男装,他也未必能够看出这人就是照片上的那个“叛徒”阮玲。

  因此,这个时候,李媚能做的,只能是后悔将自己的佩枪给楚友了。

  要是枪还在身上,那么,一会阮玲从凉亭这边过去的时候,无论是迎着她一枪,还是等她过去后,从背后开一枪,都能够置她于死命。

  顿时,李媚的肠子都悔青了----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