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穿越重生>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完结】>第56章 嫌贫爱富的黑月光(5)

  乌淳说罢,竟是一声不吭托着兔子转身走了。

  芒草划在那麻布裤腿上,草鞋泥泞。

  水鹊小小声和齐朝槿说:“我们惹到他了?”

  乌淳的脸色看起来实在难看,那天水鹊给他手肘复位都面不改色的人,方才脸上阴沉沉得仿佛能滴出墨水来。

  齐朝槿不解,他摇摇头,宽慰水鹊:“君子不夺人所爱,你要是想养,我明日去长州县给你带一只回来?”

  水鹊撇了撇嘴,他就是看刚刚那只白色兔子有些眼缘,才动了养兔子的念头,不行的话也不强求。

  他趴在齐朝槿肩上,闷声闷气道:“算了,我们还是养小鸡苗好了,到时候长大了下蛋。”

  齐朝槿随他心意,“好。”

  ……

  齐朝槿过了两天更加忙了,夜里抄书缝衣,水鹊睡迷糊的时候刚感受到身旁的竹席下陷,好像没过两个时辰,天灰蒙蒙的时候他再一摸旁边的位置连余温都没有了。

  齐朝槿赶在日市前画了扇领书画费回来,在晌午做了午饭,简单吃过后和水鹊说要到县里做庸书人,为人书写土地买卖的契约。

  水鹊眼巴巴地望着他又拉开竹门走了。

  【宿主,好时机,剧情里正有找野男人诉苦的情节呢。】77号趁热打铁,【就是那个乌淳,他一个单身汉,这么多年,肯定存了好多钱,程序推荐目前能刷软饭值的榜单,他的名字排在前列!】

  水鹊:“噢……”

  怎么感觉骗人家钱这种事好像从他入行之后就贯穿主线了?

  每次都是这样的角色,他以后说不定就成这个领域的专家职员了。

  但是作为软饭系统的宿主,擅长这一项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褒扬的事情……

  水鹊有点担心,他问系统,“77你还没和我说这个世界的结局呢?”

  77号心虚地解说:【就是你后来在长州县里结识了过路的侯爷,被人家天天吃山珍海味、日日穿绫罗锦缎的泼天富贵迷了眼,虽说当时齐朝槿已经中了举人,但就是中了状元也得从翰林院修撰做起,你就在你们新婚之夜,也是上京赴春闱之前,跟着侯爷跑了。】

  【但是侯爷就是和你玩玩,虚情假意,不愿意给你名分,没多久你就在侯府里郁郁而终了。】

  【男主后来打听到真相,也看清了你的真面目,痛彻心扉后断情绝爱,在官场青云直上,后面的才是重头戏。】

  水鹊毫不意外,毕竟寻常故事里的白月光都死了,他一个黑月光怎么有苟活的道理?

  何况原著是科举官场升级流,和他这个角色本来就是没什么关系的。

  他安安心心走完剧情,眼睛一闭就能脱离世界了。

  水鹊放宽心。

  估计青河村里谁也想不到,齐朝槿前脚刚走,原本在家中同望夫石一般等着他回来的小郎君,后脚就掩上竹编门,悄悄往村尾去了。

  乌淳住的地方比齐朝槿家还要不讲究,稻草芦苇编织物覆盖房梁,村尾山脚本就多雨多潮,顶上的茅草可能还是老鳏夫在生时盖上的,将近年深损烂、不堪居住,水鹊见那房檐底下还专有一个缺角的木桶盛渗下的雨水。

  没有独立围出院落的竹篱笆,单一间大些的茅草屋做居住,旁一间小屋是灶房与盥洗并用的。

  水鹊抿了抿唇,主屋木门的插销没穿上,说明人是在家里的,他上前拉着门环上下扣了扣。

  两页陈旧木门从里拉开,光透进去,短褐麻衣的男人居高临下地看着来访者,鹰目在身后沉沉的黑暗更显锐利。

  他似乎没想到是水鹊,一时间不知道作何表情,脸上有些木讷的,声音粗哑:“进来。”

  屋子里面倒没有水鹊想象中那样漏雨渗水蚂蚁蛀的场景。

  门户大开之后,屋里是敞亮的,窗户整洁,桌椅兀子案几一应俱全,摆的齐整,地上也干干净净,稻草和竹编的簸箕扫帚放在在门后的墙角。

  正对着门的墙面挂了桃木弓和棘箭,还有一面兽皮。

  水鹊瞳孔一缩,这人不会是能打虎吧?

  他有那么点胆虚地瞥了瞥乌淳。

  乌淳才拿出一个蒲团子垫在木椅上,对上小郎君那怯生生的眼,斜睨了一眼挂了半面墙的虎皮。

  “嗯。”

  肯定了水鹊的猜想。

  “坐。”

  他拍了拍前几日采蒲花做出的坐团子。

  还算松软。

  只脑中又想起那日齐朝槿背着水鹊的画面,那穷书生的手绕在身后托着水鹊。

  小郎君的皮肤嫩生生,想来缠着齐朝槿腰背的腿肉也是绵软。

  乌淳又怕这蒲花团子不够松,底下的木椅硌着水鹊。

  水鹊不说话,静静坐了上去。

  乌淳给他斟茶。

  茶底沉淀的还有茶叶渣沫,不太精细。

  粗茶怎么好招待这般的郎君?

  乌淳的眉眼压低,问水鹊:“吃过中饭了吗?”

  其实水鹊在家里吃过了,但蹭饭这样的事更易得拉近关系,于是摇摇头。

  乌淳还没吃,他一般不吃晌午饭,早上吃好,上山打猎,去县里买卖回来,中午倒头睡一觉,下午打的肉就晚餐一顿吃了。

  一日二食。

  但人家肯定不和他一样。

  乌淳起身到灶房里,没多久炊烟升起,刀剁在砧板上的声音仿佛要把整间屋都震响。

  他不讲究饮食,只追求吃饱,因此肉质上好的野猪肉,也只会生火后撒上油盐,在锅里炖软炖烂,除此之外没什么别的花样。

  水鹊本来就吃了饭过来的,齐朝槿中午做了乳酿鱼,他就着吃了两碗饭,而这下乌淳又把肉做得油腻腻,也没有开胃的小菜,他吃了三四口就不再吃了,托辞自己吃饱了。

  乌淳目光沉沉地盯着他。

  不怪乎这么瘦。

  乌淳觉得他的胃和小鸟胃似的。

  水鹊只能顶着他的目光再吃了两口,乌淳的脸色果然就好看多了。

  “……”

  但他是真的吃撑了。

  水鹊晃眼,余光瞥见角落的竹笼,里面布着晒干的苜蓿草,白色的兔子就窝着在那,吃草的时候三瓣嘴巴动动,干草窸窸窣窣的响。

  水鹊惊讶道:“我那日以为你要吃了它的……”

  他还遗憾了很久。

  结果乌淳竟然把兔子养起来了。

  好像不太符合眼前人的气质。

  倒是他刻板印象了,没想到打虎的猎户也爱养小动物。

  乌淳沉沉应了一声,“你喜欢,就常来。”

  他是看水鹊喜欢才养的,但人到他家里眼巴巴盯着兔子,他也不说要送,指望着人为了他养起来的白毛小畜生天天往这里跑。

  水鹊以为是他实在喜欢这白兔子,舍不得割爱,那他自己要看的话,跑到人家里瞧一瞧也是应该的,总不能强买强卖。

  乌淳他问:“晌午怎么没吃饭?齐二不给你饭吃?”

  时机到了。

  水鹊眼前一亮,随之小心地敛起神色,支支吾吾地道:“齐郎做事辛苦,我花钱大手大脚,说养不起我就不让给我做饭吃了……”

  他扣了扣手,一说谎话就心底虚。

  乌淳鹰目牢牢锁在他身上,没有留意到水鹊的小动作。

  他说:“往后可以到我家吃饭。”

  剧情进度果然涨了一点,水鹊松一口气。

  乌淳念着之前山上听到齐二和水鹊的对话。

  是只要花钱给他买新衣裳,小郎君也会对他说一声心悦吗?

  乌淳想着。

  他这几年一个人过,风里来雨里去的,花销不多,肉也不用花钱买,还真存得了几万钱。

  不声不响地到卧房里,从衣箱里取了昨日在成衣铺买的衣衫。

  他问过了铺子的伙计,娇娇贵贵的小郎君一般都爱穿什么样的料子和款式。

  伙计瞧他的样子便知道这人大抵是什么心思的,神神秘秘地将他带到二楼一个角落的样衣前。

  那是件窄袖桃红的禅衣,通体素纱,只袖边精细地挑绣了鹤纹。

  乌淳皱眉头说太素了。

  伙计神色莫测地让他将手掌隔在素纱下,贴近的掌心连粗茧纹路清晰可见。

  他说京城、江城的富贵人家,都喜爱这样的款式,这种纱最是夏日清凉,格外适宜在家中偷凉消夏穿。

  乌淳怔怔的。

  比帮他复位手肘的时候,对方一身花纱的料子还要轻薄得多。

  薄如蝉翼莫过于此。

  伙计高高兴兴地收了七贯钱。

  感慨这粗野猎户虽说穿的不怎么样,但有那么一把子钱。

  不像前头那个穷书生,带个天仙似的郎君出来,连好衣衫都买不起。

  就是不知道这猎户又是念着哪位,伙计瞧他一身腱子肉,手掌粗糙,也不知道会不会心疼人。

  乌淳捧着桃红素纱的禅衣出来,讷讷道:“试一试。”

  这素纱轻薄,乌淳捧着不敢用力气,生怕给扯坏了。

  【宿主,程序评估值七千钱。】77号高兴地说道,【辅助程序果然靠谱,这猎户就是好刷软饭值。】

  水鹊抬眼看他一眼,谨慎道:“这……是要送我的吗?”

  对于百姓来说,七千钱可不便宜了,大融的底层农民一日只能赚一百文钱,不过乌淳日日上山打猎,赚得肯定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多。

  乌淳点头,诚笃道:“嗯。”

  他老实巴交地一字一顿说:“试一试衣,让我背一下,送你了。”

  怎么有人白送衣衫还上赶着当脚夫让人背的?

  水鹊犹疑了一会儿。

  反正都是男的,他也没多在意,直接脱了外头的素色凉衫。

  里面就是单扣无袖的薄薄夏衣,粉润的肩头,藕节似的手臂,还有阳春雪一般白生生的胸脯。

  对襟领口开得低,款式又宽松,水鹊换衣的动作一大,乌淳高头大马的,视线不经意中往下一瞥,整个人就痴了。

  平平粉粉的。

  乌淳只感到一股燥热。

  今年的夏日天气怎的和炙烤似的?

  他屏了屏息,好歹把燥热压下去,而不是没出息地化作热流从鼻间涌出来。

  水鹊手臂绕着,总算将这素纱禅衣系好。

  果真是薄如蝉翼。

  清清凉凉地透着气。

  窄袖方便活动,袖边还挑绣了鹤纹。

  他抬眸去看乌淳,却见到这人脸色沉沉,唇抿成板直的一根线。

  水鹊诧异:“怎、怎么了?”

  他是现代人,没觉得这素纱禅衣有哪里不对。

  但哪怕大融社会风气已较之前朝开放许多,这样的衣衫,轻薄薄的透气,光影照过来,通身雪白剔透的肌肤根本掩不住,还是仅仅能在家中穿,外出的场合则多有不得体。

  乌淳不敢再细看,他背过去,屈膝,“背一下,送你。”

  他还是想着前几日齐朝槿背着水鹊的样子。

  哪有表兄弟会这样?

  他给他买衣衫了,总得让他也背一背吧?

  乌淳想着。

  但他没背过人,人高马大的也不知道蹲低一些,水鹊趴上去就溜溜往下滑,布着粗茧的大掌托住他底下,乌淳匆匆直起腰来,手托着人向上颠了颠。

  水鹊蹙起眉,从背后揪住他的领口,细声小气地说了句:“疼……”

  这人穿的也不知道什么麻衣,料子比齐朝槿的还差,粗糙得不得了,上面缝的补丁针脚也乱七八糟的,磨得水鹊胸口火辣辣发疼,尤其是乌淳背肌铜筋铁骨似的起伏,整个人硬邦邦的。

  “什么?”乌淳听他说疼,有些紧张,以为是自己背人没背好,又托着人往上颠一颠,水鹊连着大腿根一块遭罪。

  他没忍住忿忿地拍了一下乌淳的背,“下来,我要下来了,你这什么衣衫,磨得人发疼。”

  都给他买了纱衣,怎么不知道给自己也买件好点的衣服?

  小郎君绵绵软软的肉陷着,感觉都要在他烫烫的掌心里融化了,乌淳虽然舍不得,但还是听话地将人放下来。

  一听水鹊连着两句话都说疼,乌淳更是愧疚,他嘴拙,性格木讷甚至说得上愚钝,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

  一边担忧一边内疚,焦心如焚,于是笨手笨脚的,“是哪里疼?我看看。”

  水鹊正生气,尴尴尬尬的不知道和他说什么。

  薄薄的夏衣底下,粉粉白白的翘起小圆珠抵着衣料。

  腿根也蹭得红红烫烫的。

  乌淳凑过来,焦急不安但又粗手粗脚的像个登徒子,水鹊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抬手就是一声脆响。

  愚拙的男人好像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行为不得当,哑口说不出话。

  黝黑的皮肤脸色深红,顶着个显眼的巴掌印,磕磕绊绊地说:“对、对不住。”

  “衣衫是你的,”乌淳张了张口,开开合合几轮,最终闷声道:“不要穿给齐二看。”

  ……

  水鹊气息憋闷,换回了素色凉衫,垂眼看锁骨也因为方才而磨出浅淡的红色,他更是气闷了,带着那薄纱衣回去就压了箱底。

  怎么觉得自己明明应该是赚的,但又亏了?

  齐朝槿回来看他一副怏怏不乐的样子,关切道:“怎么了?”

  水鹊坐在小圆墩上,支着脑袋,摇摇头不说话。

  随后感觉自己太冷淡,起身亲亲热热地问齐郎能不能晚上给他炒鲜茭白片,要多加花椒。

  齐朝槿颔首:“嗯。”

  他放了包袱,转步到灶房去。

  穷书生定然想不到,他在城南为人书写田契时,家里平日爱黏着他的小郎君,跑到野男人的破落茅草屋里,为了件七贯钱的衣衫,给人磨红了胸口尖尖。

  甚至那素纱衣还压在他们卧房的衣箱底。

  ……

  过了两日,齐朝槿给水鹊缝的一身衣衫好了,之前买的一匹雪青色小绫,先做了身对襟小立领的广袖衫,剩下的小绫还能再做一件。

  他绣纹样的时候,晃了晃神,再一回神过来,广袖口给他绣了几朵牡丹和花叶中的小鸟。

  和长命锁的纹样别无二致。

  水鹊喜欢这身衣衫细密整齐的埋线,袖边的小鸟也是灵动可爱,他直接就换上了。

  齐朝槿前头到县里书院交了一批抄本,回来的时候又抱了一堆,手上还提了一个竹笼,里头两三只小鸡苗。

  他一边说这次的孤本落尘久了,前两日偶有下雨,受了点潮气,趁今日大晴天,得先晒一晒,另一边也说着应当要给鸡苗儿搭个鸡窝。

  水鹊挽了挽袖子,兴致勃勃地要帮忙晒书,让齐朝槿赶紧去搭鸡窝。

  几个年纪相仿的青年打马而来,个个皆是眉目分明,一表人才,当中以领头的神采英拔为最佳。

  马儿越过青河村口前的木桥,田间小径一时尘土飞扬。

  时值书院田假,城里都给他们荒唐够了,什么消夏饮食活动都提不起精神。

  他们这次骑马出来,是要往城外西南方向的山上竹林避暑的。

  骑的都是良马,崔氏好马,京城皆知,到了这江南地界也不改,几个跟崔三关系好的同窗,和崔时信一同出游的时候,就能借上他们家的马匹。

  邓仓一眯眼,“那不是齐朝槿家么?知道他住青河村,原来他家就在村口啊。”

  齐朝槿?

  崔时信忽地却想起那日见到的齐二的表弟。

  眼角余光一飞,瞧见篱笆院落里晒书的雪青身影。

  崔时信猛地一拉缰绳,马一仰前身,咴声稳稳落地。

  跟随其后的同窗也扯马停下来。

  “崔三公子,这又是怎么了?”其中县衙主簿之子邓仓和他关系最好,抱怨道,“都到青河村了,你不是不想上山了,要打道回府吧?”

  另一人叹道:“别啊,县里让人闲得发慌了,好好的田假,总不能回家温书……”

  崔时信遥指河流边的篱笆院落,线条凌厉的下颚一抬,斜睨道:“齐二的远房表弟,见过没?”

  邓仓:“什么啊?”

  几个青年探首往那简朴的院落里瞧。

  雪色的小脸闷得泛粉,宽袖挽上一些,就露出了细伶伶一截手腕,抬手擦擦额际的汗,还在忙活把书卷摊到案桌上。

  院角的齐朝槿正在用荆条编成矮篱笆,说了什么,那人就唇角翘翘,脸颊漾出一个小窝。

  院外的青年们看得痴痴的。

  崔三越想越不对,冷嗤一声笑道:“什么远房表弟,我说齐二忙呢,原是忙着和小郎君田园牧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