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思逸的犹豫, 外婆都看在眼里。

炉子上的小药壶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药香四溢。

外婆颈项间的珍珠项链在雾气中发着温润的光,老人站起身来, 用抹布隔着手指,端起小药壶。

将药液倒入一个古色古香的保温壶中,老人垂着眉眼开口:“你不愿告诉我也没关系,相信你的初衷并不是想要小酝为难。”

她抬眼看着桑思逸:“但我以过来人的身份建议你, 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 可以不告诉我们, 但一定要告诉小酝,毕竟你们是要过一辈子的。”

“好。”桑思逸点头,伸手接过保温壶, “我带上去吧。”

桑思逸上了楼, 坐到林酝床边。

小兔子睡得并不安稳,苍白着小脸皱着眉,脸上还有两道新的泪痕。

桑思逸把保温壶放在桌子上,拿手指轻轻地给他抹泪。

嫩白的皮肤被泪水浸了又浸,这会儿都有点紧绷绷地,手指蹭上去就红了一片。

忙不迭地收回手, 俯身换做嘴唇,却在挨上脸颊的前一秒,看见林酝睁了眼。

眼圈还是红的,眸子也没有光彩, 林酝糯糯地叫了一声“思逸哥, ”眼泪就又下来了。

“乖, 别哭了, ”男人低头吻去了泪珠, “再哭我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见他要起来,忙扶上一把,把枕头和靠枕塞在他身后,再去倒了一碗安神汤出来。

清淡的药香在鼻端弥漫开来,缓解了心里的不安,林酝就着桑思逸的手,慢慢把一碗汤药喝下去。

平日里怕苦怕得要死的人,今天一点苦味儿都没尝出来。

喝完了药,他有些无力的靠在男人怀里:“思逸哥,你当时给我送蓝宝石,是不是妈妈给你的那块?”

“嗯,我切了两块最通透的做戒指,那个时候戒指都做好了,放在银行的保险柜里。”

林酝在他胸前蹭了蹭。

抚上他柔软的发顶,桑思逸在他额边吻了一下:“那戒指就是给你的,我当时就想好了,要在你二十岁的时候给你,求婚。”

林酝拿后脑勺顶了他一下:“你说求就求啊,我又没答应你什么。”

男人轻声笑起来:“那时你才十二岁,还有八年的时间,足够我把一个小笨蛋,培养成为一个爱我的人。”

“讨厌,谁是笨蛋?”林酝锤了他的手一下,却舍不得从他怀里起来。

“思逸哥,你给我讲讲,后来那些年,你都是怎么过的?”

想到这里,忍不住又咬牙切齿起来:“就是你放我鸽子以后的那些年!”

笑着把人往怀里拢了拢,桑思逸亲亲他柔软的发顶:“那个时候的我很别扭,你发高烧之后,我就觉得,是我害了你……”

小兔子在他怀里摇头,把一头兔子毛蹭得乱飞。

伸手替他把头发理顺,男人叹道:“是的,我那时真傻。不过你病着的时候,我来看过你一次。”

那时他很担心,担心这个小团子,会和妈妈一样,突然有一天就消失了。

林酝被送回裴家后就由姥姥照顾,姥姥熬了汤药,一屋子的苦味,药还没到嘴边就被小团子推开不肯喝,好不容易哄着喝下去的一点也被他吐了出来。最后没办法,姥姥只好给他推天河水、灸大椎。

扰扰攘攘一晚上,高烧终于退下去不少,虽然还没正常,却已经不再危险。

姥姥累得不行,看他睡得稍微安稳了些,便回房去休息一下。

那时早上四点不到,天还是黑的。

桑思逸翻墙进了裴家的小院。

这里小团子带他来过,他熟门熟路地从院子里的海棠树爬上了二楼的露台,进入小团子的房间。

闹腾了一夜的小林酝筋疲力尽,正乎乎地睡着。

他在床边坐了一个小时,一直到天边泛了鱼肚白,才摸了摸林酝的小脸,准备离开。

“二哥哥……”小团子发出微弱的声音。

桑思逸脚下一顿。

梦里的小林酝还在撒娇,小手小脚一通乱动,踢了被子。

他只好走回去,替他把被子掖好。

却不防那小胳膊又跑了出来,还抱住了他的脖子。

“二哥哥你抱抱我……”林酝口里喃喃,闭着眼睛要求。

他就俯下身,隔着被子,轻轻把小团子抱了一下。

林酝终于睡安稳了,他临走的时候摸了摸他的头,一头细汗,烧已经退了。

“后来你妈妈知道了你落水的消息,吓得跑了过来,在这儿住了一个多星期,把你姥姥和你一起接回了A市。”

兴许是安神汤起了作用,窝在桑思逸怀里的林酝频频打起了呵欠,却不肯去睡,还接着问:“那后来呢?”

“后来我回了桑家,继续读书,但那会儿很自暴自弃,和一帮社会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桑思逸笑笑,“还记得被你说成是坏人的那些孩子吗?我也染过那种颜色、也纹身。”

黄毛、花胳膊、长得凶,他居然占了个全。

林酝眯着眼睛想象了一下那个形象,瞌睡都被吓醒了,还打了个寒战。

“所以在碰到你的那一天,我没有出来和你相认。”

桑思逸很后悔,如果那时他不是那种形象,或许后来的一切都有不同。

“在A市碰到我吗?”林酝坐得累了,扭啊扭地躺了下来,把头枕在桑思逸腿上。

“是。”桑思逸轻轻拍着林酝的背,“那会儿你刚上初一,周五晚上有个竞赛培训课要上,放学很晚。”

那日是为了什么经过实验初中,桑思逸已经忘记了。路过校门口旁一个小巷的时候,他已经看到了那几个总在附近擂肥的不良少年,却并没在意,径直走了过去。

等回来的时候,那帮少年已经围上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个戴着眼镜的病弱少年,另一个,就是林酝。

小小的身影挡在那个眼镜身前,林酝脸上、身上滚上了灰尘,显然是已经动过一轮手了。

眼镜在哭:“林酝你快走吧,你打不过他们的……”

长成了少年的小团子咬着牙:“不行,难道你还想被他们欺负吗?”

桑思逸暗暗笑了:“原来这喜欢给人出头的性子还没改啊!”

他本打算上前去帮忙,都快走进那条巷子了,却突然停了下来。

这么多年没见,抱他一起玩的二哥哥突然变成了坏蛋的模样,小团子会不会觉得失望?

那一刻,竟近乡情怯起来。

他从手机里调出一段警笛声,躲在巷子后面,吓跑了那帮少年。

至今都记得,小团子当时明艳得意的笑脸。

默默尾随,护送着小团子安全到家,桑思逸去了理发馆。

他染回黑发,洗掉纹身,奋发努力大半年,考上了景明高中。

他想让自己,配得上他的小团子。

怀里的人呼吸渐渐均匀起来,桑思逸低头看去,林酝枕在他的腿上,已经沉沉睡了过去。

轻轻把小兔子放在枕头上,他低头吻了吻他的脸颊,轻叹:“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你,到那时,我们之间便再无隔阂,但无论如何,我都会爱你。”

他安顿好了林酝,慢慢站起身来,开始盘算未来的日子。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林檎赶着在初八的早上回了公司,作为公司的负责人,不得不以身作则,其中也包括了万恶的打卡考勤。

林酝在老家又休息了两天,其实那天睡醒后他就没什么事了,却赖着不肯走,第二天拉着桑思逸,把他们以前去过的地方又玩了一遍,还去找了当年围堵他们的三人组。

都已经是三十出头的男人,有两个还当上了爸爸,见到他们的时候,尴尬得无地自容。

林酝则要来了他们当年的照片,使劲从中拼凑桑思逸可能的形象,笑个不停。

等回了A市,他又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桑思逸后面,要去看他以前读的初中,去实验初中去找那条巷子。

“就是这里吗?”林酝歪着头看着那条小巷,手里还拿着一份热腾腾的鸡蛋饼。

回到实验初中,别的没想起来,倒是回忆起了当年的美食。

更加让他惊喜的是,他当年喜欢的几家店居然都还在,于是一路吃过来,看巷子都变成了顺便。

“嗯,当时我就站在这里。”

“从这里看到我,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帅?”林酝咬了一口鸡蛋饼,“我记得我当时为同学出头,和那帮人打了一架以后,他们就再也不来找我们了。”

“嗯,特别帅。”桑思逸牵起他的手,“那一日看见你,惊讶于你已经长高长大了那么多,也看见了一个值得我追求的少年。”

那一日的见面,少年精致的脸庞、坚毅的神情突然就触动了他的心弦,似乎生命的两个齿轮,在荒腔走板七年之后,突然间又严丝合缝地卡在了一起,从此,命运的钟声一声声响起,时光的流逝也有了意义。

“,思逸哥你什么审美啊!”林酝不屑,“滚了一头灰的小屁孩你也喜欢。”

桑思逸轻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放学的钟声响起,一群初中生涌出校门,说说笑笑地越过两人,挤挤挨挨地涌向小巷的店铺。

白蓝相间的运动服在阳光下,充满青春活力。

桑思逸看着那些孩子微笑,目光在一件件校服上打了个转,又看向林酝。

“你的校服还留着吗?”他轻声问。

“干什么?”林酝警惕地抬头,“就算留着,我现在这么高了,也穿不下。”

男人眼中似乎有遗憾,眼神又在校服上转了转。

林酝感觉手里的鸡蛋饼再也吃不下去了,扭头跑回了车上。

作者有话说:

嘿嘿嘿,校服蒲类安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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