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影帝重生,回到妻儿死亡的暴雨夜>第10章 到手七十块!林清然的关心
  人群三三两两坐在卡座里,喝茶,喝啤酒,嗑瓜子儿,见着新人出来,十分配合的鼓了掌。

  程易的头上,是个旋转的彩灯。

  老式的旋转舞台灯,球形的,十二个面,用各种五颜六色的透光玻璃做灯罩子,一转起来,整个舞厅都是五颜六色的光。

  而舞厅顶上,则是拉了各种各样的彩带,那种亮片式儿的,叠在一起,一拉开,就成了一个蓬松形状的彩带。

  紫红色最常见。

  灯光一晃过,彩带反射着光,衬着整个舞厅里简直是耀眼夺目。

  程易往后退了一步,微微眯着眼。

  倒不是别的,只是这灯晃着眼睛实在是刺眼。

  “今天是我第一次来咱们金凤凰,唱的不好,各位大哥大姐请多包涵。”

  程易笑了笑,眼神慢慢梭巡了一圈,道:“那今儿个第一场,就唱一首咱们甜歌天后,邓丽君的《漫步人生路》,送给大家。”

  说完后,程易扭头对着放唱片的工作人员点头示意了一下。

  片刻后,熟悉的伴奏响起,程易微微闭了眼。

  “在你身边,路虽远未疲倦,”

  “伴你漫行,一段接一段,”

  “越过高峰……”

  ……

  这是邓丽君在八三年发行的歌曲。

  她人美声甜,圆润漂亮的脸蛋,甜美婉转的嗓音,将这首歌唱成经典。

  程易的嗓音偏沙哑。

  气息沉一点的时候,会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和沉淀感。

  重生回来,这幅嗓子比上辈子四十多岁的时候音色要亮上不少,唱歌也夺人耳朵。

  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气息,唱法,以至于程易微微闭起来的眼睛,甚至于一个细小的肢体语言动作,都让他们彻底沉入了这首歌里。

  从收音机里听到的,和在耳边响起的,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一首歌唱完,下方掌声雷动。

  杨受先一颗心也终于落回了胸腔里。

  他哈哈大笑,点了根华子,长舒一口气。

  妈的。

  瞧着今后谁还能从他金凤凰抢走生意!

  三个半小时,并不是连续不断的唱。

  不然的话嗓子都要废了。

  程易基本上唱三首,然后歇息十五分钟,喝点热水,含一含润嗓子喉片,之后就是唱客人点的歌。

  等成为台柱子后,一首歌是可以抽一块钱分成的。

  一晚上十几首歌下来,也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数目了。

  唱歌一直到十点钟,就算是到了下班的时间。

  杨受先笑得红光满面,点着烟,朝着程易迎了过来。

  “来来来!程易,干得不错!”

  他递了一支烟过来,程易赶紧伸手接了。

  “呐,这是七十块!”

  杨受先也不含糊,递了七张大团结过来,“十块钱算是你的奖金,今儿个唱得不错!客人反应很好!明天记得准时过来!”

  程易道了谢,接过钱,又和工作人员打了招呼,这才走出了舞厅。

  见着门卫,他将两只华子递给了他。

  “哥,供销社关门了,暂时买不着烟,这两只先抽着,明天再还上。”

  门卫受宠若惊。

  乖乖!

  这可是老板才抽得起的华子!

  他赶紧接了过来,对待程易的态度也顿时天差地别了起来。

  “哎呀,你,你这太客气了!”

  门卫大哥咧嘴笑着,接过烟,又道:“你不是在县城住的吧?回去小心些,路上不太平,要是真遇着事儿,就说是杨老板罩着!”

  程易点点头,和他告了别,抬腿朝着家里头走去。

  月光明明,澄澈透亮。

  衬着他的影子在路上被拉得老长。

  回程家村的三十多里路,道路两边都是及腰高的灌木,风一吹,刷刷作响,胆子小的压根不敢走。

  而且八九十年代来,元安县就一直不太平。

  黑恶势力抱团,抢劫那些路过的商人,不知道死了多少冤魂被扔在长江里。

  而在这里,普通人想要挣大钱,没有点本事手段,压根不可能。

  别的不说,就单单金凤凰歌舞厅的老板杨受先,黑白两道就都有拿得出手的关系。

  不然的话,一天弄点儿小事儿,这个来检查那个来看看,这歌舞厅压根就开不下去。

  程易将钱仔仔细细的藏在鞋底,又揣了一把刀子在腰间,借着盈盈冷冷的月光,一路小跑回去。

  三十里路,他因为跑得又快又急,居然四十多分钟就跑回了家。

  初春料峭,冷风一吹,后背猛地一冷,他才察觉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院子门虚掩着,他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转身将门栓落了锁,程易这才松口气。

  他走到厨房,装了一碗水喝,缓了一会儿又觉得浑身上下冒汗,黏腻腻的不舒服。

  干脆脱了衣服,走到院子里,拎井水冲个凉。

  初春寒冷,可程易却浑然不觉。

  一整天忙碌下来,浑身疲惫困累,可他胸腔里这颗心,却越发滚烫真实起来。

  他回到了九零年的程家村。

  回到了他人生转折点的这一日。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完全不一样的路。

  冷水浇下,程易的思绪也越发清晰。

  上辈子他拿到了终身成就奖,大大小小的影帝也都拿了个遍,曾经的懵懂和天真,在肮脏污浊的娱乐圈里走一遭,也早就清洗干净了。

  梦想?

  光线靓丽?

  不过都是表面罢了。

  那个物欲横流的地方,只有资本才是睥睨一切的王者。

  即便他上辈子成了高高在上的影帝,可在面对资本的时候,仍旧不过是一条任人玩弄的宠物罢了。

  重生一世,他站在九零年,这商业沉浮的风口浪尖。

  再过两年,邓公南下,彻底拉开了经济浪潮的序幕。

  多少时代精英抓住风口,商海搏击,成就一代枭雄。

  明年娃哈哈成立,万科挂牌上市,后年,房地产开始崛起,多少大佬在这时候挣到了第一桶金。

  程易知道贪多嚼不烂的道理。

  可是,在这个遍地是空白和商机的年代,只要他能够抓住那么一两个商机,融资到第一笔可观的资金后,他就能投进自己熟悉的娱乐领域。

  他不要再成为被资本控制的玩物。

  他,程易,要成为资本!

  …………

  此刻,房间里。

  林清然翻了个身,睁开了眼。

  窗外月光盈盈,透着窗户洒落,她轻手轻脚的给晴晴朗朗拉了被子盖上。

  两只小家伙横七竖八的睡着,朗朗的脚丫子踩着晴晴的小肚子,而后者正趴着睡得正酣,小脸蛋都被挤成一摊小肉饼。

  可爱极了。

  应该是今天睡觉前吃饱了,这一晚上,两人睡得格外的香。

  林清然看了一眼窗外,忽然听见了细密的响声。

  像是有人在走动,还有水声哗啦。

  这是……

  程易回来了?

  实际上,她一晚上都辗转难眠,脑海里,没由来就会跳出来程易的脸。

  他的温柔,他唱的歌,还有他抱着孩子时候露出幸福且满足的笑脸。

  这一切,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还是他在做戏?

  林清然脑袋里乱糟糟的,她拧了拧眉头,翻了个身,到底是睡不着,披着衣服朝着门外走去。

  推开门,老旧的木门发出一声“吱呀~”的声音,在这个静谧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正拿着一瓢水往身上冲的程易,下意识地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两人齐齐一愣。

  此时此刻,程易全身上下衣服都脱了,只剩一条裤衩。

  年轻男人的身体,有着薄薄的一层肌肉线条,身体矫健,像是一只矫健的猎豹。

  可偏偏他生了一双温柔眼。

  朝着林清然看过来的时候,月光落在他的眼里,都多了几分温柔。

  “清然?”

  他笑着道,“你怎么起来了?是不是声音太大,吵醒你了?”

  林清然顿住了。

  眼前的程易,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即便当年两人刚刚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用这么温柔的语气对她说过话。

  他固执又大男子主义。

  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表现自己的占有欲。

  别说做饭了,甚至连袜子掉下地他都不会弯腰捡起来。

  可现在,他居然在初春这么寒冷的日子,不喊自己给他起来烧水擦澡,而是自己在院子里冲凉?

  林清然抿了抿唇,伸手将衣服拢了拢,快步朝着厨房走去。

  “我帮你烧热水,天冷,冲凉会感冒。”

  她说这话的时候避开了程易的视线。

  后者缓了一下才算是回过了神。

  林清然这是……

  主动关心自己了?

  程易心里一喜,胡乱用毛巾在自己的身上擦了擦,也跟着小跑到厨房。

  “不用烧热水了!”

  他赶紧伸手,拦住了林清然,“我已经洗好了,一路跑回来热得很,冲个凉好睡觉。”

  程易边说着,边指了指自己,“你看看,结实得很,一点都不冷!”

  他说的是实话。

  冷也就是头两桶水,冲下去熬过去就好了。

  林清然见他咧嘴笑得开心,正准备喊他赶紧穿衣服,一低头,却又看见他掌心上密密麻麻的红痕。

  那是早上摘笋的时候被草割伤的。

  “洗好了就赶紧换衣服。”

  林清然小声道,顿了顿,又别扭似的开了口,“等下到我房间来一下,轻一点,别把孩子吵醒了。”

  程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