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玄幻奇幻>书中有鬼>53、吐槽四十九:话说显摆...

琅琊很镇定,“我已经学会开车了。”

“!”

腹黑将军摇摇头,“你现在的表情,好似看见有人夸赞晧紫耀知书达理。”

小青年忍不住咧嘴笑了,“……狼牙你真毒舌。话说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每日清晨,你尚在睡梦中时。”

小青年睁大双眼,“不是吧!要不是我了解你身手,真的会觉得你在吹牛皮。但是车身丝毫未受损坏,这未免也太神奇了!大师!你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没什么。一开始不熟练,便让皓紫耀站在车尾,若是快要撞到墙壁,至少还有他做肉垫。你放心。”琅琊平静地开口,英俊无俦的外形加上他鲜有对手的鬼畜属性,倒显出另外一种异样的性感。

为毛小爷不能放心呢……

“那到时候再看吧,若是需要,我给你打电话,记得接手机啊。”巫罗伸手指指床头柜上的诺X亚,又回头看了看琅琊,突然道:“我说从早上起来就觉得不对劲,现在终于发现——你那头发是怎么回事?”

几个月前,男子刚穿越到这个时代,小青年带他去理了头发。现在略微长长了一些,从韩式变成了日式。但是!琅琊却将左边的刘海编成了一股细细的麻花辫,松松的搭在左耳后。

这么一来,管他韩国花美男还是日本美少年,统统都不是对手!那本应是雷人的发型不知怎的与琅琊异常相称,异域风情的美感和男人的阳刚之气混合在一起,令人头晕目眩。

幸亏天天同吃同住同睡,小青年这才生出坚强的抵抗力来。要不然,那股男女通吃的荷尔蒙,实在叫人无法消受。更幸运的是,耗子药那厮不好这一口,而肉馍馍口味奇特,两人才能幸免于花痴的漩涡。

“风俗而已,不必介意。”琅琊脸上表情未变,胸中自有沟壑。这支发辫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象征,他有生之年,从未编过,亦绝不会再为他人编第二根。

瑞雪兆丰年。今年的雪很大,估计一定能有个好收成。

过年期间商店都关门了,出远门也肯定不成,车都开不动。于是小青年和三个门客天天窝在家里玩三国杀斗地主,有时候还去院子里打打雪球。

结果人来疯的小青年到了第四天,感冒还是没有痊愈,说话依然带着疑似卖萌的鼻音。

重感冒的人都喜欢睡觉,再加上前一晚和二逼皇帝比赛打僵尸,玩到凌晨三点才睡。某人于初四的早上,牢牢地粘在自己的雕花木大床上,对楼兰美男的唤醒服务充耳不闻。

明知道今天上午有安排,还特意求人家琅琊叫醒自己,小青年还是耍赖不起床。琅琊在床边默默看了一会这个装死的家伙,想起巫真前几天说过,这家伙的弱点是耳朵,扭耳朵可以叫他起床。

于是面瘫男伸出双手,用力地揪了揪小青年暴露在空气里的双耳,对方哼唧几声,在被窝里扭动了两下,最后还是不愿意起来。

琅琊想了想,伏下身来,轻轻对着小青年那红肿发痛的耳朵眼儿吹了两口气。

嗷的一声,巫罗扔开被子从床上跳下来,眼中含泪的指着他:“你,你这个鬼畜!”

小青年刚刚梳洗完毕,向寂慕就进门来了。

“你先坐会儿,我换个衣服马上就好!哎你说,我给阿姨带点什么好?这大过年的……”小青年提着裤子,跳到发小面前。“我记得阿姨一向喜欢漂亮的古董,刚好我这有几个小玩意,你帮我看看?”

向寂慕也不推辞,笑眯眯地跟着巫罗走进了一号储物室,里面放的都是最新收到的东西。然后他摸着那把封印了“类”的匕首道:“这个不错,我妈最近比较迷这种类型的。”

“这个……”小青年有点犯难,毕竟这是大凶的东西,类的血液都害死了霍傲海,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己最好的朋友和他的家人处于危险之中。“这玩意有点特别……我怕有什么危险。”

向寂慕皱了皱眉,随即笑了起来,“我妈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不会被这上千年的古刀割伤的!”

“不是这个,我是说,这玩意……不太吉利。”向家帮自己太多,恩情不是随便就能还的,所以只要寂慕开口,巫罗从不拒绝。但是这一次,实在是不比往常,他不能拿向家人的性命来冒险。“除了这个,你要什么都成!”

向寂慕见青年话都说到这份上,也不再坚持,眯着眼睛想了想,伸手指向一个刻有八卦图的微缩木柜。巫罗见事情有回旋的余地,立刻就答应下来了。

巫罗在向家坐了一会,和向阿姨聊了些家常。快到十一点的时候,他和向母道了别,然后留下那小木柜,就和向寂慕一起离开了。

竹马很尽责地把小青年放在帝豪酒店的门口,眼见他走进去了,这才发动了车子开向自己的公司。

帝豪大酒店本市最大的交际场所之一,卖点在于价格昂贵,且是老字招牌。十几年前的时候就开始崛起了,虽然那时候还只有三层楼高——不过也是方圆三十里内最高建筑了。

一进门,两边的waiter穿着整洁的黑色套装,齐刷刷地弯腰致意。小青年虽然银行账号惨淡,不过出身太好,本质不是土狗,大场面也是见识过的,所以只是挑了挑眉,淡定的从赤红的地毯上踏了过去。

冯晔溪的小弟之一站在门里不远的地方,见到巫罗进来,免不了上下打量一番。

小青年感冒未好,穿着棉乎乎的羽绒服,里面就搭了件普通的T恤,下面一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牛仔裤。那小弟当下就撇了撇嘴,心道这些年这厮还是没崛起,仍旧一滩烂泥。于是也没了招呼的劲头,只是伸出一根指头随便指了指,“喏,老大快到了,进去坐吧。”

青年点点头,也不和他计较,径直向前走去。

冯晔溪据说是班里混的最好的,好像是开了家公司,最近要上市,貌似能大赚一笔。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就是为什么发迹的人都喜欢跑回家乡,做点什么投资之类的贡献,赚足尊重与艳羡。

冯大款架子摆的足,久久不露面,当年的校花杨菁菁也是姗姗来迟。大伙儿都三五成群的聊着八卦,羡慕的语气里总是有些酸溜溜的东西。小青年不耐烦听那些无聊的事情,就坐在角落里喝红酒,喝了两杯之后很有节制的停下,开始百无聊赖的把玩手里的高脚杯。

大厅里突然热闹起来,所有人都站起身来,迎接今天的主角。

杨菁菁早已蜕变成了性感火辣的大美女,身着一袭火红的晚礼裙,亲密的搀着冯晔溪的胳膊走进大厅。郎财女貌,莫名其妙的掌声就那么响了起来。

两人满意的巡视了一圈,最后一起将目光停留在某个懒懒靠在窗边的人身上。

大厅里又突然静下来,小青年抬抬眼皮,发现大家都在看自己,还夹杂着窃窃私语。有人回忆起当年,嘲笑说那个不长眼色的家伙不就是巫罗吗?没钱没权没长相没学历还阴霾。还有人阴阳怪气地说,别看人家那废物样,曾经还是恒生集团的四少爷呢,可威风了。更有人大惊小怪的问道,他怎么也来了,谁邀请的?

人类有着劣根性,总是嫉妒巴结比自己好的,看不起比自己差的。

巫罗对于这种事情早在学生年代就习惯了,来之前也有了心理准备,所以面色平淡如初。然后他想想好歹也是冯大款买单,要给些面子,于是小青年站起身来,眼神空洞的冲两人皮笑肉不笑的挑了一下嘴角。

曾经的校花短暂的愣了一下,似乎在回忆什么,然后也礼貌性的冲青年笑了那么一下,又很快转开脸去,找她中学时期的几个姐妹去了。

冯晔溪却站在原地没动,他看着青年问道,“你是巫罗吧?是我特意叫人找你来的,等下有事找你,先别离开。”

他声音不大,不过附近的人都听见了。大家都一脸惊讶,似乎对于冯大款找这么一个扶不上墙的烂泥感到万分不解。更有甚者,一脸羡慕,好似这是多么大的荣耀一般。

小青年斜了一眼旁边的人,心道,难道你们希望看见小爷跪下,三呼万岁,谢主隆恩,承蒙召唤,感激不尽?

都他妈神经病吧!

冯晔溪说完就转身走了,留下一个挺潇洒的背影,几个女同学就忍不住发了花痴。

巫罗不置可否的笑了一下,又转身坐下,敬候佳肴。

十个做工精致的圆桌摆成环形,放置在大厅中央,众人五人一桌,依次坐下。

大家一起举起价值不菲的高脚杯时,巫罗突然想起了在黑虎寨喝酒的情形。他摇摇头,将注意力重新放在食物上面。

一道道古怪而又昂贵的菜品被送了上来,整个筵席弥漫着一种坑爹的气息——这碗叫做武则天汤羹的是个神马玩意?竟然要八百八一盅?还有那好似榨菜的玩意……啧啧。它旁边的松阪牛肉号称是喝啤酒听音乐长大的牛,结果苦的要死,还动辄上千。不过最可笑的还是那盘麻团,竟然一百九十九一个……真不知道是哪个死暴发户点的单,估计是冯大款某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弟吧。

这时候,同学聚会的高潮来了!

所有人好像心有灵犀一样,纷纷开始撸起袖子,有意无意的秀腕上的名表。更有傻缺直接掏出一把车钥匙,或者张口闭口我家车库不够用了之类的话题。高级点的,就会说我公司我那度假村什么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