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古代言情>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第27章 怂小凡(修)

  【看上你就是倒了八辈子霉】

  连日来,叶凡配药酒、养金针菇、兑换大大小小的东西,明里暗里做了不少事。

  于家人和他朝夕相处,若说一点都没有觉察,肯定不现实。意外的是,他们对叶凡有一种盲目的信任,没有人质疑他身上的变化,更没有人站出来阻止或拆穿他。

  彼此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默契地心照不宣。

  叶凡很庆幸,也觉得十分神奇。

  实际上,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都像于家人这样,情感世界朴素而忠诚,他们谨守着内心的原则,遵循着这个时代特有的社会秩序,认同等级观念,安于自己的位置,纯粹而踏实地生活着。

  这些,都需要叶凡慢慢体会。

  眼下,第一茬金针菇就要收割了,虽然他技术不咋样,好在小东西们很是争气,长得又细又白,浓浓密密一大丛,十分喜人。

  叶凡拿眼瞅着,越看越觉得,如果就这么扔给系统,太可惜了。更何况,自己种出来的蘑菇,如果不亲口尝一尝,总觉得不够圆满。

  再者说,倘若能把金针菇的种植在当地推广开来,不失为一种改善民生的好方法。

  达则兼济天下,这是李曜教给他的。

  他思来想去,最终选了个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干脆进山一趟,就说是山崖下发现的。反正没人能拆穿他,除非这里有第三个穿越者。

  于是,叶凡打定了主意,背上柳条筐,特意选了条人多的路,遇到村民就主动打招呼,为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知道他要进山了。

  也算是煞费苦心。

  如今已是四月末,韩岭山比他第一次来时热闹了许多。

  野草长高了,灌木郁郁葱葱,偶尔能看到一两只山鸡野兔慌慌张张地跑过。

  叶凡干看着逮不着,心里直痒痒。

  他想到了陷阱,不会挖;扔石子,没准头;比速度,呵呵。

  所以说,为什么要让他这样的人穿越?

  胖团叉着腰,气势十足,“凡凡,让我来!”

  刚好一只羽毛斑斓的山鸡扑扇着翅膀飞出来,胖团鼓足了力气,把自个儿憋成一个圆溜溜的球形,紧接着,一道柔和的光从他身上发出来,咻的一下,射到山鸡脑袋上。

  那山鸡在半空中足足停顿了三秒钟,之后鸡眼一翻,脖子一歪,落到了草丛里。

  “呀呀,打中啦!”胖团兴奋地飞过去,抓着鸡冠努力拽。

  叶凡眨了眨眼,这就完了?一只大山鸡就这么到手了?

  跟白捡的有什么两样!

  “要点数!”胖团软软地提醒,“能量箭,要两点。”

  “不怕,咱还有金针菇。”

  叶凡当即卸下背筐,把藏在筐底的金针菇翻出来,底部不好吃的地方正好掐下来,一丛接一丛地丢进系统里。

  系统面板不断发出“叮、叮、叮、叮”的声音,提示有点数进账。

  原本停在个位数的贡献值嗖嗖地往上涨,叶凡笑得见牙不见眼。

  “儿咂,这些点数都给你,随便用,咱今儿个来票大的!”

  胖团激动地握住小爪子,“要打老虎咩?”

  叶凡嘴角一抽,“个头不大,志向不小。”

  呀,被夸啦,好开心!

  胖团趴到叶凡脑袋上,幸福地滚啊滚。

  他昨晚睡前洗的头发,经过一个晚上的翻滚,早起一看,像是被雷劈过似的,炸成了蒲公英。

  就连胖团都倒在被子上咯咯直笑。

  大清早,为了把那些桀骜不驯的头发丝绑成一个髻,叶凡举得胳膊都酸了。好不容易成了型,如今被胖团这么一滚,瞬间散成了蘑菇头。

  小家伙一点“闯祸”的意识都没有,反而顺势堆出一个小坑坑,满足地躺进去,“凡凡的头发软软哒,好好睡。”

  叶凡把山鸡放到背筐里,抬手捏捏它,“那你就‘好好睡’吧,看到兔子我叫你。”

  “好(⊙v⊙)。”又萌又乖。

  很多时候,叶凡都会不由地想着,如果胖团真是他的孩子就好了,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宝宝陪在身边,即使没了李曜,日子也不会很难过……吧?

  ***

  有句话十分灵验——说曹操曹操就到。

  似曾相识的山崖,似曾相识的护卫,似曾相识的前男友。

  叶凡扒着崖边的灌木往下看,正瞧见李曜带着众护卫,围住一头健壮的公鹿。

  那头鹿生得十分特别,雪白的皮毛,健壮的四肢,流线型的身体,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对粗大的鹿角。

  那角并非常见的枝杈状,而是像鸭蹼一般,有主枝,有相连的“薄膜”;又像蝴蝶的翅膀,以一种美丽的姿态向上弯折,似乎下一刻就要翩跹起舞。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这头漂亮的白鹿所吸引,除了叶凡。

  在叶凡眼中,还有一个比珍贵的白鹿更加耀眼的存在——那个挽弓搭箭的男人。

  他的眼睛仿佛不受控制似的,直往那个男人身上瞄。光瞄还不够,还要自己配上一段色气满满的画外音——

  嗬,瞧那肩膀,又平又宽,要多可靠有多可靠。

  还有胳膊,那么长,拉弓的姿势帅呆了!

  啊,还有腰,李曜的腰……劲瘦,有力,可以坐着,可以圈着,超级……好用。

  唔……不能想,腿软。

  叶凡咽了咽口水,这不是他第一次见李曜打猎。

  高中毕业那年,李曜带他去加拿大猎过熊,后来觉得略残忍就没再去了,当然,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

  眼前这个梳着高髻,戴着玉冠,穿着古装,手持弓箭的人让他觉得更加真实。

  就好像……李曜原本就应该生活在这里,骑马打猎,鏖战沙场,封侯拜相,甚至……荣登九五。

  叶凡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目光灼灼地盯着他。

  炽热的视线几乎要把人烤化了,李曜想装作没有发现都难。

  他定了定神,搭上羽箭,准备射鹿。

  叶凡不经意对上了白鹿的眼睛,黝黑,湿润,满截着留恋与不甘。

  他心下一软,鬼使神差地捡起一个大土块,朝着李曜扔去。

  李曜下意识一躲,羽箭脱手而出,深深地埋入鹿颈之中,好在偏离了动脉。

  生死关头,白鹿爆发出极大的勇气,不管不顾地朝着李曜冲去,那架势像是要与他同归于尽。

  护卫们大惊,纷纷围拢过去。

  就在这时,白鹿突然转了个弯,从破开的缺口中逃了出去。

  不用李曜吩咐,护卫们便迅速地行动起来,追鹿的追鹿,拔箭的拔箭,一派热闹。

  李曜坐在马上,沉默,冷静,克制,仿佛与他们处于不同的世界。

  他微微仰起头,看向叶凡的方向。

  叶凡本能地嗅到一丢丢危险的气息,转身就跑。

  谁知,崖顶土质松软,他动作又急,竟不慎踩塌土层,掉了下去。

  李曜眉心一蹙,明明还没有决定要不要救他,身体已经抢身一步冲了过去。

  叶凡闭着眼睛,再次闻到了熟悉的气息,忍不住弯起嘴角。

  “好玩吗?”低沉的声音近在耳畔。

  叶凡掀起眼皮,眸光晶亮,“还行。”

  “是吗?”

  叶凡刚想点头,便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等他回过味,竟发现自己被李曜夹到了胳膊底下。

  卧槽!多么熟悉的“体位”!

  小时候,每次挨揍之前就是这么夹着!

  叶凡头皮一紧,连忙求饶,“那啥,我错了,你你、你还是追鹿去吧!”

  “不急。”李曜淡淡地应了一声,脚下不停。

  并不明显的小路,蜿蜿蜒蜒地通到山崖上。李曜胳膊底下夹着一个人,依旧轻松得如同闲庭散步。

  叶凡突然生出一种不详的预感。

  “李曜!你要干嘛?”

  “你说呢?”

  李曜换了个姿势,像是拎狗崽似的把他拎到悬崖边。

  叶凡身体悬空,朝下边看了一眼,差点吓尿。

  “你抽的什么风?会摔死的!”

  “是吗?”李曜的语气轻描淡写,“不如试试。”

  “别别别!”叶凡双手合十,皱着一张嫩生生的小脸,可怜兮兮地恳求,“哥,我错了,回头我赔你一只,好不好?”

  若是旁人,一准儿就心软了,李曜却是不然。

  梦里,他经历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叶凡每回都是主动认错,可怜巴巴,一双湿漉漉的眼睛让人甘愿放弃所有的规矩和原则。然而,回过头来,坚决不改。

  这个小少年,表面软软糯糯,极具迷惑性,实际上芯儿里却是个芝麻馅的。

  好在,李曜不是“他”,不会那么轻易心软。

  “自己交待。”

  “对不起,我不该捣乱。”

  “还有呢?”

  叶凡眨眨眼,还有?

  护卫们注意到崖顶的情形,纷纷停下手中的动作,或惊奇或兴奋地看过来,调侃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传进叶凡耳朵里。

  他扁了扁嘴,怂兮兮,“这么多人看着呢,你先放我下来,成不成?”

  李曜淡淡地扫了一眼,护卫们登时噤了声,不约而同地转过身,假装自己很忙碌。

  叶凡苦脸,“给、给点提示?”

  李曜面无表情。

  叶凡耐心告罄,炸毛了,“李曜,你混蛋!”

  李曜不仅没生气,反而勾了勾唇,“嗯,除了混蛋,还有什么?霸道、专.制、暴力……”

  呃……

  叶凡尴尬地吞了口口水,黑亮的眼睛看上看下,要多心虚有多心虚。

  “你这是打击报复……”超级小声地控拆。

  “嗯。”李曜承认得坦坦荡荡。

  叶凡呲开一口小白牙,作势要咬他。

  李曜松了松手。

  “别——”叶凡连忙抓住他的手。

  纤长的手指贴在他宽厚的手背上,李曜禁不住心旌微漾。

  叶凡的手纤细白嫩,柔若无骨,很少有男子能长出这样一双手。

  李曜记得,梦中的“他”很喜欢这双手。

  闲暇时,两个人靠坐在一起,或看电视,或吃零食,“他”时常把他的手抓到手里,捏揉,亲抚。

  床笫间,这双手或攀在肩膀,或置于腰间,抑或抵在胸口,半推半就……

  李曜心头一颤,手臂下意识地收回来,做出拥抱的姿势。

  叶凡却不打算配合,双脚刚一着地便迫不及待地推开他,逃也似的跑到了一丈开外。

  李曜不自觉地拢起手指,感觉……空落落的。

  叶凡躲在一丛灌木后面,大声喊:“承认吧,你就是霸道又暴力,还特么的超级大男子主义,谁喜欢上你就是倒了八百辈子霉!”

  李曜挑了挑眉,作势上前。

  叶凡嗖地一下跳起来,一口气跑到了山崖下。

  谷地中,红枣正垂着脑袋美滋滋地啃草叶。

  叶凡一把抓过缰强,姿势标准地翻到马背上。

  红枣发现不是李曜,正要尥蹶子,叶凡熟练地拍了拍它的颈侧,又揉了揉那对尖耳朵。

  红枣晃晃脑袋,打了个响鼻。

  叶凡双腿一夹,“驾——”

  红枣扯下最后一口草叶,踢踢踏踏地跑了起来。

  护卫们一个个地傻了眼。

  谁都没想到叶凡会把马抢走,更没想到红枣居然会听他的。

  “要不要追?”众人纷纷看向李曜。

  李曜依旧站在山崖上,看着那一人一马离开的方向,一言不发。

  场面有种诡异的尴尬。

  护卫甲清清嗓子,讷讷地说:“侯爷,红枣八成认错人了,要不然您吹个口哨……”

  话说了一半,他自己就停住了——河曲马王的种,比猴子还精的红枣会认错主人?开玩笑呢!

  护卫乙粗声粗气地开口:“那小子看着白白瘦瘦,弱鸡似的,没想到——草!你踩我干嘛?”

  护卫丙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笨蛋!我这是在救你,没瞧见侯爷脸都黑了吗?

  李曜冷冷地看过去,直到所有人都绷紧了皮,再也不说三道四,方才收回视线。

  他的原则很简单,他的人只能让他欺负,别人哪怕说上一句,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