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现代言情>被标记的金丝雀>第一百零二章 毕生追赶的光明

“后来我才晓得,骆先生待我的确不坏。有些极度变态的事情,他不舍得对我做,才会找些男孩……”白鹿咳嗽两声,“他们是我的代替品,是替身。”

不过不同的是。

白鹿依稀记得男人的声音,是被香烟燎坏的烟嗓。

“他们的眼睛会坏了气氛,所以必须遮起来。”那人挑高白鹿的下巴迫使他睁眼看他,“而你的……”骆河的表情开始扭曲,眨眼之间已经变成Abla。

Abla皱眉,瞪眼,不可思议地质问他,“你为什么不闭上你的眼睛?”

白鹿被他的声音吓住,像只惊慌失措的小猫。

Abla痛心疾首,双手的十指抠成一个怪异的角度,“你为什么要让它们看到那些肮脏的东西?为什么不蒙住你的眼睛!”

那一瞬间白鹿浑身冰凉,从头到脚。

原来他全心全意依赖的男人,爱上的不是他的人,而是器官。对那人来说,这双眼睛是嵌在眼窝还是泡在福尔马林里,恐怕差别都不大。

乔晏仔细听完,并不十分惊讶。她一眼收尽他脸上颓靡,“都快夏天了,怎么还在咳嗽?”

白鹿心虚低头,含了满满一口凉白开,“这几天熬夜厉害,着凉了。”

乔晏上回见秦冕还是三人一起吃饭那天。那日的秦冰山虽然陌生,但好歹是从天上下来,沾了人性的烟火味儿。以至于往后每每看见白鹿外漏皮肤上的不明痕迹,她总会忍不住脑补。

医生也是人,医生也有小心思。

白鹿一句‘熬夜厉害’,她当场就想歪了。错把对方硕大的眼袋当成纵欲过度的后遗症。

“陈传承的电话来过之后,我只是犹豫。毕竟混成这样,怎么好意思回去那个地方。”白鹿不自觉地抱住手臂,“可骆洲来过之后,我就再也没有选择了。”

“什么选择?”

“山上已经没有家了,可骆河也不是我的家人。没有一个地方容得下我,连去留的选择,都从来不在我手上。”

骆洲离开后的一个月时间,白鹿都无法将状态调整回最初。陈传承的电话更是一根卡在喉咙里的倒刺,但凡吞咽就会疼痛,会缺氧,会反复地想起来。

于是他跟骆河开口,他想借钱,他想回去。

向来大方的男人第一回 冷漠拒绝,“那些愚昧贫穷的人,你管他们做什么?”

白鹿提醒他,“我就是从那种地方出来的,我曾经也和他们一样。”

“你不一样。”男人不以为然,“你以为换身份是件容易的事情?我花了那么多精力就是为了彻底洗掉你的过去。不管好坏,它都不符合你现在的身份。”

“身份?”可当白鹿进一步问他,“那你来告诉我我现在应该是个什么身份?”

骆河沉默了,好像还有些生气。他一拂衣袖,转身就走。

不过一周之后,男人到底是妥协。原因是白鹿比他更执拗,更偏激,更不达目的不肯罢休。

“如果我说……骆先生不要再找代替品了,那些事情直接对我做就好。”白鹿眼中晦朔,“我甘愿承受疼痛……但与之对等的,我需要您借钱给我。这次回去之后,我会彻底断掉跟那边的所有关系。”尽管说得面无表情,他的身体却一直发抖。毕竟恐惧来自内心,强装镇定的不过是张表皮。

这么短的时间,白鹿还无法忘记那天房间里撞见的可怕画面。陌生男孩绝望而声嘶力竭的尖叫,也犹然在耳。

小地方的愚昧根深蒂固,如蚀骨之蛆。讲道理没用,谈理想是狗屁。只有钱,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诱惑才行。

和陈传承上山之前,白鹿专程取出所有现金。他将一叠叠的真金白银砸在那些村民面前,一遍遍跟他们强调,“只有念出了大山,你们的孩子才有机会赚这么多的钱。”

不到一天时间,山上的消息像疯狂野窜的甜象草,炸开个遍。

他们口中那个得了疯病傻病的白鹿鸣,不仅靠读书出了大山挣了大钱,还治好了他的神经病!

三人成虎,一旦一个人信了,一天之内所有人就都相信了。

白鹿出钱把村民收的好处悉数归还,飘摇欲摧的学校勉强保留下来。

山上大部分人仍然不愿意自己的小孩出去,他们说出去过的人,心会变野,会不肯回来。

白鹿将当年父亲跪着说了无数次却无人肯听的话再一次说起来,“外面的世界很宽阔,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谁都会向往去到光芒四射的地方。”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陈传承在他面前哭得睁不开眼,说不出话。那日并不是个晴天,白鹿分明看见女人身上笼着一层淡淡白光。她瘦小的身体,神圣又卑微,柔弱却倔强。

他望向她头顶的那片湛蓝天穹,视线所及,仍是一尘不变的深远和单调。

白鹿终于想起来,他并非从来孑然一人,曾也有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他指间夹着劣质难闻的烟卷,不厌其烦地指给自己,“像勺的那窜叫北斗星,春天山头上看到的是大熊星座。”

那人当年义无反顾捡白鹿上山。如今他留下来的带不走的执念,白鹿又替他好好地捡起来。

不问前程,不忘旧恩。

陈传承哭着哭着就笑了,她扯着一副难听的哭嗓,“鸣鸣,你和你父亲一定是这里的光!”

可惜故事到此并不是结局,女人流的眼泪也只是白鹿生命中一个微不足道的插曲。

回来之后,没人晓得他活得有多落魄。Alba以‘爱’的名义对他折磨变本加厉。白鹿甚至为自己口述了男人的那番话而惭愧不已,他竟把自己都看不到的渺茫希望强加给别人。

山里的小孩飞出来又如何?他们根本就没有太多可以容身的地方。一旦不小心跌倒,可能永远都翻不了身。

别墅里,当白鹿再一次撞见Alba跟陌生男孩作爱。对方恶毒地蒙上他眼睛,逼他站在墙角,听完全程。

白鹿对骆河的感情,在那个时候已经变质,像一碗放到发酸的米饭。从爱慕到心痛到绝望,最终仅仅是听见对方名字就怕得全身颤抖。

那段时间是他最坏的时候,可偏偏命运弄人。在这样黑暗麻木的日子里,竟毫无防备地让他窥见最耀眼的那一道光——秦冕出现了。

对方毫无征兆地站在骆河别墅的客厅里面,像一场温柔的飓风,无法阻止地闯进白鹿视野。男人气质绝佳,举止颦笑仍是当年在教室见过的模样,仿佛每一根头发都在熠熠发光。

躲在墙角偷看的那一眼,竟就成了白鹿甘愿毕生追赶的光明。

遇见秦冕,他再也无法自欺欺人地苟且。他想重新生活,至少先做回一个正常的人。可惜几次逃跑未遂都被骆河的手下抓了回去,被警告挨打后关进感受不到时间流动的小黑屋里,一关就是一周左右。

长时间的黑暗使他的大脑混乱不堪,心态极差,精神脆弱得近乎崩溃。

白鹿可以木僵着发呆一个整天,没有缘由的突然哭笑,或是像小孩一样频繁地尿床遗精。发展到最后,但凡看见任何尖锐的东西,他都忍不住抓起它,割开手腕自残。最严重的一回他点火烧了卧室的窗帘,险些拉着午休的骆河同归火海。

骆河逼疯白鹿的同时也将自己逼疯,他终于松口,“我放你走。”

但白鹿始终欠着一笔几乎不可能偿清的巨债。其中有他借走的一小部分,以及给他赎身的另一部分。

男人一如往常抓揉他的头发,揉着揉着却突然使劲儿。他拎起白鹿的脑袋像掂量一颗便宜的包菜,“如果哪天我想见你,你就得乖乖回来。”

白鹿离开别墅的那天,他擅自打开了所有的鸟笼。眼睁睁看着那些嘴尖的东西扑哧翅膀,飞出囹圄。

他手指虚点着笼条,“你们自由了。”

代替我,你们自由了。

两个钟头很快结束,临走之前,乔晏突然问他,“你现在还怕黑吗?”

“怕黑?”白鹿已经穿上外套,准备离开,“我不怕黑啊。”

“可是你之前……”

“曾经室友吸毒,我把自己关在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几天几夜。比起黑暗,我怕的是那一根对准我的金属针头。被按摩店前辈下药,我怕的是黑暗中突然摸我的那一双手。”白鹿微一停顿,迟疑着,犹豫着,却还是说出口来,“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被蒙上眼睛遭遇的那些变态的事情……在黑暗里,我可以轻易就想起来……”

似乎全部与黑暗有关,但他真正怕的,从来都不是黑暗本身。

是比黑暗更污浊扭曲的人心。

乔晏近日忙得三个脑袋都不够用,等白鹿出门了她才想起那通凌晨四点接到的奇怪电话。

刚追到门口,站前台的小姑娘捂住话。筒先一声叫住她,“乔医生,那个狂躁症又从医院跑出去啦!”

乔晏再回头时,白鹿的身影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三日以后。

秦冕刚一进门,就被堵在门口的白鹿吓一大跳。

男人皱眉,“你怎么站在这里?”他回家的九成时间,此人都在楼上,不是卧室就是书房。

白鹿背对他转过头来,精神竟比秦冕想象中要好,连脸蛋都是红扑扑的,“秦先生……”

“有事?”秦冕熟悉他这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一边松领带,一边将手里的拖箱滑到墙边。

“家里……”白鹿咬了咬嘴唇,琢磨着如何跟人开口家里又多了个活物。

“家里什么?”见白鹿低头,秦冕走近两步摸到他脸颊,“何亦说他这几天买的东西你都没吃。为什么不吃?”

“没有胃口。”兴许是被对方的手心凉到,白鹿竟下意识后退一步躲开。

若是往常出差回家,只要秦冕朝他伸手,这人肯定蹬鼻子上脸,迫不及待就往男人身上跳。可今天却反常躲闪,太突兀,两人同时一愣,先后想起那日酒店里的不欢而散。

秦冕面无表情,收回本就不多的一点耐心,“何亦给你的资料都看过没有。”

“在看。”

“看完就全部背下来,以后那就是你的新身份。若是被人问起来,可不许在外面说错话。”

白鹿垂着眼睛,抿住嘴唇。

“汪!”

小短腿的黑柴突然窜出来,蹭过白鹿拖鞋,围着秦冕嗅了一圈又一圈。

秦冕一惊,“哪里来的狗?”

“汪!”

白鹿俯身将小狗抱起来,“师兄给的……我……”期期艾艾半天,舌头跟打结了一样,“我可以留下它么?”

秦冕的脸色沉下来,笑意全收,心里已将秦蔚骂了个遍,“这种活的会掉毛,还有味道。”

“我可以每天打扫。我会用吸尘器,我可以给它洗澡……”白鹿见男人没有松口的意思,不由自主将小狗抱得更紧,“如果可以养它,我接受新的身份。我保证记住每一条信息,绝对不会说错。”

秦冕盯着认真的白鹿和他怀里摇头晃尾的一坨,眼神十分矛盾。两人对峙良久,好在总算没出现令人担心的字眼。男人转身的同时已经掏出手机,打给何亦,“买个狗笼子,尽快送过来。”

两米来宽的席梦思床上,新换了法兰绒的黑色床单。白鹿赤体躺在上面,秦冕同样脱光压在他身上。

床单的黑色和肉身的雪白,在视觉上大大取悦了对方。于是秦冕来了兴致,用皮带拴住白鹿双手。

正是最焦灼的时候,门外却传来扰人的狗叫。小鹿腿短,上不了高坎,两只前爪就搭在楼梯上嗷嗷直叫。

白鹿当即抽神出来,想要翻身起来才意识到双手被束,系在床头。

他好声与人商量,“先放开我好不好,它可能饿了……”

秦冕皱眉,并不搭理,从人胸口吻到下巴,又一低头咬住他喉结,“老实一点。”

白鹿只好闭嘴,可再也无法认真投入。没做几分钟,秦冕也停下来,指腹重重揩过他肩膀的咬痕,“扫兴。”尽管口气不好,可说完还是披了浴袍起身,“狗粮在哪里,我去喂它。”

“电视柜左边第一个抽屉。”白鹿晃了晃被束缚的双手,腿张开的地方,已经焉了半天,“不如我去吧,很快就好的。”

男人瞪他一眼,转身前突然打趣,“我们家里明明都有一只了,还不够吗,又捡一只回来?”

这只是秦冕被扫兴后的玩笑话,落进白鹿耳朵的瞬间,却变了味道。

他说他是他养在家里的小狗?

方书词的比喻又一次被男人印证,白鹿保持着一个羞耻的姿势,愣怔着,麻木着,倏地浑身一抖,连后背的寒毛都倒立起来。

楼下的狗叫听起来凄楚可怜,有一刹那,他甚至分不清楚那个声音是门外的黑柴,还是内心深处的自己。

连秦蔚都给它取名叫作‘小鹿’,是不是在外人眼里,他白鹿就是秦冕养在家里的一只宠物?

宠物至少还会看人脸色,可他却总惹秦冕生气,连向来擅长的情事都开始敷衍。

方才的作爱,是他们第一回 貌合神离。

白鹿分明听见有东西在一点一点碎掉,如同钢笔帽上无法弥补的裂痕。原来到此为止,梦想和爱情,他什么都没有抓牢。那些本以为私有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渐渐脱缰。

男人手指一拨,卧室的门扉敞开又关阖。白鹿突然辨不出自己身在何处,甚至说不清楚此时被男人关在门外的,究竟是狗,还是他自己。发呆之际,秦冕喂完黑柴又回房间。这回对方刚一上床,白鹿就迫切地张开双腿,缠住他腰。

是个大胆的求爱动作,像在拼命弥补,又像物极必反。尽管心中凄恻,身体却无比热情地迎上去,又骚又臊。

“怎么了?”秦冕察觉古怪,可刚一问完就被白鹿咬住嘴唇,下一瞬间,舌头也气势汹汹地顶进他口腔。

男人热情回应,念了几日却碰不到的美好身体竟毫无克制地,在他怀里激烈地配合了半个晚上。

待换到第无数个姿势,第三次***时,白鹿满头是汗,大喘两口,直接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