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玄幻奇幻>暗黑之狂怒>第一百七十二章 过场
  格林跟随的商队在经过修道院所在的山脉后便进入了沙漠,所有人的衣服也从深色系换成了浅色系以减少吸热,头上也从皮帽子换成了裹头用的长头巾.至于用于坐骑的骆驼只需要在进入沙漠前的最后补给点吃饱饭,喝饱水就可以了.

  沙漠地带里的骆驼是至关重要的驮物,甚至是比驮马都宝贵的生物.因为骆驼的脚趾比较软,而且接触面积相比于马匹的硬脚趾更加大,更不容易陷进沙坑里.更重要的一件事情,骆驼在沙漠里的生存能力比马匹要强许多,而且还比马好养活.

  所以驻扎在鲁高因的商队都会养几十驮骆驼当作商队的重要资源,抢占了商队的商道可以商量着来,但是抢了骆驼就是想了别的商队的活路,就和断人财路没有区别,就是十九世纪末的美国偷牛贼一样断了大农场主和牛仔的财路.

  中午的沙漠气温来到了将近四十摄氏度,每个人的脸上都挂满了汗珠,骆驼也喘着粗气的驮着乘客以及背上的货物围在一圈休息.负责领头的队长叫做布鲁斯南,是一名上了年纪的圣骑士,而他的副手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德鲁伊,叫做默罕默德.

  十几个人坐在火堆前面吃着牛肉炖豆子加面包的基本组合,布鲁斯南和副手默罕默德小声地说着一些商队的事情,格林端着自己的盘子静静地吃着午饭,心里面盘算着自己到了鲁高因后是先去杀恶魔还是先找一个地方住下.

  而这个问题很快就被自己身边的一个有钱的德鲁伊解决了,他的父亲是鲁高因城里的建筑设计师,名下有好几栋卖不出去的房子,所以格林花了一点他认为不多的钱从这个德鲁伊手里买下来了一栋房产,等到了鲁高因后他就可以住进自己的新房了.

  而在格林离开罗格营地,前往鲁高因的路上的同时.伊娃和戈登回到了罗格营地重新招兵买马,准备在罗格营地的家族乱战中占到一些便宜,甚至加入某个家族势力成为他们家族的一员.而这一对爱情鸟在谋划这一切之前就在旅店里面先来了一次,玩了整整一夜都不带停的.

  第二天的戈登都基本上下不来床,伊娃走路都觉得下面疼的境界.两个人躺在床上,思考着自己的未来以及自己在大家族中的发展趋势,伊娃不禁说道:"如果我们当时没有离开格林该多好呀,现在的我们应该已经在去往鲁高因的路上了.我听路上的职业者们说格林单枪匹马的打死了替代安达利尔的家伙,而且是脑袋崩碎的那种."看書溂

  "我们可不可以暂时不聊他了,我听见他的名字就烦.而且他是一个混蛋,无耻的,没有脑子的大混蛋.",搂着伊娃的戈登在听见格林的名字后非常愤怒的说道,"他竟然侮辱我的荣耀,我成为圣殿骑士的使命以及我活下来的信念.要不是我害怕成为一名落道者,我早就把他一剑刺死了."br>
  "不要生气了戈登,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况且你不是也和我说过,要成为某个家族的头目后就结婚.我们不能为了一个人而耽误我们的计划,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我亲爱的大戈登.",伊娃轻轻地抚摸着戈登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