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情深入骨:帝国总统不好惹>第811章 有必要吗
  “因为这么一条狗,跟霍斯墨吵成那样,有必要吗?!”苏媚很是不解,霍斯墨领着宴兰城和萧然,离开主宅的时候,那脸色,别提有多黑沉难看了,仿若凝结着厚厚的一层冰渣,浑身上下都涌动着怵人的杀气。

  时简安却冷声哼道:“霍斯墨就是控制欲太强了。明明他自己都养藏獒养宠物,怎么就不允许我养条自己喜欢的小狗了?!”

  “话是没错,但是你也知道霍家究竟是怎样的家庭,你自己都说过的,但凡能进入霍家的,哪怕是一只碗都千挑万选,每道流程都严苛到极致。你突然领着一条来路不明的流浪狗,是触犯家规吧。”苏媚拿了一枚苹果,狠狠咬了口,“按照霍斯墨那性子,没有第一时间把你丢出去,也算脾气好了。”

  时简安抬起眼眸,用非常怪异的眼神看向苏媚:“奇了怪了,你现在怎么帮着他说话了?!”

  “我有帮他说话吗?!我不是实话实说么?!”苏媚有点想翻白眼。

  “你虽然说的很也对,但,我又不是一直都有养狗的想法,只是昨天看见它那么小小的一只,蜷缩在草丛里,下那么大的雨,却没有一个多雨的地方,太可怜了。”时简安抚了抚小狗毛绒绒的身体,“苏媚,你别看它这会儿胖嘟嘟的,其实,它可瘦了。昨天毛被雨淋湿,全身瘦得只有一层皮。”看書溂

  时简安也不知道自己昨天看见这条小狗的时候,为什么不顾霍斯墨的想法,非要把它带进房子,而且,决定要养它。

  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去外祖父外祖母家里过暑假,时靳岩有次开车送她与宁苒过去,但是,却在途中,捡了一只她喜欢的小狗,养在外祖父外祖母家里。

  那只小狗,养了很多年。

  时简安那时总是期盼赶紧放假,然后回去看那条狗。

  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

  可,她每次去晋城的时候,远远的,那条狗如果发现了她的身影,都会欢天喜地跑过来迎接她,在她面前,又是跳又是蹦的,还不停打滚卖萌。

  那是时简安第一次养狗。

  时靳岩见她那么喜欢小狗,给它取了名字:小布丁。

  小布丁是被一辆车,撞死的。

  死的时候,嘴里还叼着帮她找回来的那只不小心遗失在什么街道角落的发卡。

  卡车,是懒腰从它肚子上碾压过去的。

  那时,她正坐在院子里,哭着给宁苒打电话,说她最心爱的发卡丢了。

  她听到邻居说她的狗狗被车碾压死的时候,跟着外祖父外祖母赶过去,小布丁漆黑的眼睛,正望着他们家的方向。

  她从它嘴里取下发卡,一直喘得很厉害的小布丁,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后来,她还养过很多条狗。

  但,再也没有第二个小布丁。

  而且,时简安在温哥华流浪的时候,为了生存下去,她总是做最辛苦的工作。

  时常忙到半夜才走路回家。

  记忆最深的那次,是她洗了五座大山那么多的碗,回出租屋的路上,突然下起了暴雨。

  那时候没有钱,时简安都是租最便宜的房子。

  地段,向来偏僻。

  那次下雨,她抱头乱窜,却硬是没有找到任何躲雨的地方。

  最后,她索性坦然地淋雨回去。

  一路上,车来车往,她却像被人彻底遗忘的幽灵,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死与活。

  长期的营养不良,她瘦到极致。

  就像这条狗一样,哪怕在炎热的夏天,却稍稍淋点雨,四肢百骸便冷得恍若沉在了最寒冷的深冬,而瑟瑟颤抖,是完全不受她大脑的任何支配……

  午后。

  时简安觉得有点无聊,索性领着霍时宸,带着小狗去外面随便转转。

  霍时宸还挺喜欢小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