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耽美小说>25小时【完结】>第29章 Ch29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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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当地报社小坐了一下午后,沈苫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了订单的电话。

  冰岛人口很少,首都雷克雅未克作为其缩影,更是一座非常典型的熟人社会。一方面,这里对于外地人的排斥与歧视很小,但另一方面,找工作、租房、银行贷款这些“大事件”在雷克雅未克几乎全都需要动用人脉,这种人情困境对于初来乍到完全没有机会建立根基的外地人来说,在某些方面几乎可以成为灭顶之灾。

  不过方法总比困难多,在磨磨蹭蹭又度过了几天摸鱼生活后,看完了房东书架里留存的所有报纸的沈苫在某个下午拿出自己提前一天熨好的衬衫与冰岛毛衣,裹上棉外套,按导航出门了两个小时,而第二天,他温和得体的笑容便出现在了占据抢眼地段的报纸版面上。

  当然,这也再一次印证了当地是多么缺少真正的新闻……沈苫在走进报社对上众人炯炯有神的目光的一刻就意识到了,就算自己只是个灰头土脸的普通中年无业游民,这广告其实也还是能打上去的。

  沈苫落户冰岛后的第一笔订单来自街对面的那栋绿色尖顶房子。

  我们的冰岛客人比较谨慎,即使沈苫在自我介绍时再一次强调了自己正期待有人定制吉他,对方仍然只想为自己的小孙子定制一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小提琴——这话沈玉汝好像也听到过。

  当然了,所有最终寻上专业制琴师的客人其实都会提出这个要求,而这也正是全世界沈苫最擅长的事,他几乎是在当天就完成了设计手稿的第一步沟通工作。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但也好像和沈苫最初想要来此的目的完全走上了两条不搭界的路途。

  今年的冰岛差不多已经再也观测不到极光了,沈苫到底还是不够幸运,磨磨蹭蹭,再一次错过了人生中也许已经只此一次的极光季。

  很遗憾。

  不过令人意外地,一向注重仪式感的他除了感叹两句“遗憾”外,这回好像也没有再生出更多真实的遗憾。

  沈苫开始清晰地察觉到一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微妙变化。

  也许是第一次认真地决定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定居下来的缘故,沈苫的心境似乎也正变得比以往更加平和。

  从前的他好像总是走在路上。

  飞机、火车、渡轮、各种交通工具,世界上除了沙漠以外的大多数景致,他几乎都看过或感受过。有的时候沈苫都忍不住怀疑,自己的睡眠质量越来越差是不是就是因为他总在和时差对抗,有时上午还在阳光明媚的海边小屋睡觉,晚上便又到了一座全新的城市开始新的一天。

  他的日子过得很灿烂,但也好像很模糊,仔细回想的话,沈苫甚至只能把那些片段简单地串起来,拼贴在自己原本便空白无一物的相册里。这种生活的确很精彩,但你要说他真的在某地经历了什么重要的人生时刻,他好像也只能第一时间想得起布达佩斯的往昔。

  可是现在,在这样一个如果你愿意的话甚至可以彻底结束社交的地方,他必须要为自己一日三餐能吃上正常合口味的饭食做出各种包括购买调料、研究食谱、寻找赚钱机会乃至解决电磁炉接触不良故障的具体努力。

  换句话说,就是他正在尝试着像一个普通人那样生活。

  这句话说出来也许有些可笑,但事实的确正是如此,一个漂泊无定了半辈子的家伙,现在正在研究怎么脚踏实地地、具体地活着。

  某种程度上,能把这件事做好,真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了。

  好在他也并不完全是一个人在努力。

  比如家里多出来的那些沈苫之前甚至都不认识的厨具和食材,便大多数都是秦峥第一次来的时候为他添置的。

  在自己把客人抛到脑后睡到昏天黑地的那十个小时里,秦峥修理好了他家直到下个工作日才有可能预约到工人的冰箱、点了中国餐馆的外卖(后来证明他点的外卖内容更多的是食材本身从哪里购买的信息)、研究了沈苫厨房里缺少的物件、出门采购、回来做饭……总而言之,秦峥做了很多无论是从能力还是从情愿程度上听起来秦峥都完全不会做的事。

  还有他带来的那瓶酒。

  那天他们两个人都忘了加热它,最后也还是放回到冰箱存着,连包装的蝴蝶结至今都没有拆下来。沈苫后来对着瓶身识图搜索过,网页显示这是冰岛推出的第一支威士忌。

  麦芽、辛香料、烘烤橡木、皮革、焦糖、香草。

  让人看到后不由地惊叹于其口感的复杂与……二少爷对于威士忌的执着热爱。

  沈苫记得,秦峥那天还告诉自己,这支酒是房东推荐给他的。

  说到这里……沈苫到现在仍然不太清楚秦峥如今住在哪里——他甚至都不知道秦峥到底是什么时候搬进了他口中自己租住的公寓。

  在沈苫离开酒店之前,秦峥似乎也一直住在他隔壁,而自己一退房搬家,二少爷便也火速拥有了他自己的“小家”。

  秦父对儿子这场远洋旅行的态度着实谈不上任何程度的赞同,能够提供给秦峥的经济支持估计也早就全部切断了,而我们二少爷竟然依旧有钱生活在异国他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比沈苫更早找到了一份工作。

  具体是什么沈苫不大清楚,但总应该不会是去餐馆后厨刷盘子。

  住哪里不知道,找的什么工作也不知道,神秘兮兮,令人无语,但他可别指望着沈苫主动去问,毕竟制琴师先生可忙着呢。

  半地下室的空间很大,相较于其他那些采光更好的房子,沈苫更喜欢这里,也是因为这里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安置他那些复杂的工具。

  模具、刨刀、粘合工具胶、刮片、开琴刀……

  他闭门工作接近一周,甚至都没想起来自己是不是忘了些什么。

  直到一个工作日的晚上,在冰岛仍然没有日落的夜里,他一个人徒步沿大教堂走到海边放空思绪时,沈苫才突然想起,他好像忘记了和一个人的约定。

  和“彻底忘记”相比,还是“没有忘但故意装作忘记”听起来更有良心一点。虽然不知道秦峥是怎么突然想起来要给他递个台阶下,但沈苫还是立刻配合他的步调,顺坡下驴,邀请二少爷本周末再次光临寒舍。

  在春天,“太阳航海者”雕塑遥望的海岸那边会有非常美丽的夕阳景致,橙、粉、紫混合在一起,淡淡的,很温柔也很绚烂,在冰岛的旅游明信片上,这幅景观总会被拓印在上面,并最终传递到世界各地。

  不过现在春天就快结束了,白昼越来越长,日落越来越晚,极光更是完全不见踪影,一切的一切好像都在笑话沈苫总在不合时宜地往返于不是他家的异乡。

  但沈苫仍然觉得无所谓。

  虽然嘴上说着要把“看极光”当做人生的最后一件事,但他的执念其实并没有那么深。事实上,沈苫的人生态度其实颇为摆烂,对于得不到的东西放下得永远很快,从来不会难为自己。

  那么,现在,系好工作围裙的沈苫坐在桌前,戴好耳机,调出自己新近喜欢的歌曲,刚刚握起刮刀准备进入工作状态,又忽然想起什么,平静地把物品归置,起身走出了自己的工作间。

  他差点忘了给我们尊贵的客人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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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峥在路上遇见了一场交通事故。

  事故不大,就发生在他自己家和沈苫家之间的街道一侧,当事人是两个骑着(仍带辅助轮的小)自行车的小朋友。

  远远地,秦峥就看见这两个孩子以看起来相当不妙的方向和加速度向彼此冲去,好在这条街一下午也不一定会有一辆汽车经过,一般而言,这种小型事故除了孩子们的哭喊外也不会产生更加严重的结果。

  对此,秦峥通常会装作没看见平静路过,但这次却出了点意外——那两个倒霉孩子的父母从屋里出来得太及时,而在他们询问儿子发生了什么事的过程中,其中一位小朋友忽然毫无征兆地抬起头,抽泣着把手指指向了街对面的秦峥。

  这就是秦峥选择丁克的原因。

  好在情况不算太糟,邻居家门口就有摄像头,简单调出来看一下就可以为他洗刷清白。

  秦峥平静地接受了大人邀请他进屋小坐一下的建议,但也没真正进门,就站在玄关门口的换鞋处,戴着耳机,懒洋洋地靠在墙上,沉默地等着他们随时宣告自己无罪释放。

  这家人的男孩有着一张漂亮的亚裔面孔,及肩的中长发微鬈,很容易让人想起某个他正要去见的家伙。

  也许有些荒谬,但在察觉到观察的视线、侧过头与那个冤枉自己的小家伙对视的一瞬间,秦峥确实想到了很多,主要是电影剧情,比如《蝴蝶效应》《星际穿越》《重返十七岁》,甚至是那部他只是听说过设定的《明日的我与昨日的你约会》。

  嗯哼,这个总是一脸警惕地盯着他不说话的锯嘴小葫芦,不会是小时候的沈苫……不,是沈嘉映穿越时空过来找他、找他……姑且就当做是报复吧。

  报复秦峥一次次突然出现打乱他的计划,又自顾自地和沈苫做出诸般约定纠缠不休。

  自从来到雷克雅未克,近一个月来,他们两个见面的机会很少,不是秦峥主动,就是碰巧在街上遇到。可其实作为旅伴、同伴、在异国他乡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他们能见面的理由太多,而以两人的关系,彼此邀请对方来到家中做客甚至都可以不需要什么理由。

  但或许是冰岛冷冽的风让他们两个也变得足够地谨慎和内敛起来,除了偶尔约在外面一起转转,更多见面的机会可能还真得靠在这座小城里偶遇。

  三天前,秦峥在海边见到了沈苫。

  他就坐在那里,在雷克雅未克标志物的旁边,裹着自己的外套,安静无声地望着海岸的另一侧。

  海风将沈苫的长发吹得肆意飞扬,但他却好像对此毫无所觉一样,只是入迷地注视着那座看起来遥不可及的雪山,或是雪山背后更多秦峥看不到的东西。

  某一刻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眨眨眼睛,人也坐得端正了些。但久坐后的麻痹还是瞬间击垮了沈苫乍现一瞬的抖擞。秦峥在不远处叼着戒烟糖,看见他缓慢更换坐姿的笨拙模样,思索片刻,给沈苫发了一条短信。

  都不用看对方拿起手机后的错愕与嘀咕,秦峥也知道,真正忘记二人约定的并不是自己。对于这个他早就做好准备的事实,秦峥几天来保持了相当程度的平和心态,但在看见对方拿起手机思索拨弄了一会儿、自己揣在兜里的手机便在沈苫狡黠的笑容里迎来振动的瞬间,秦峥还是就像现在这样,一时没忍住,悄悄加快了心跳。

  而现在,当秦峥面上平静地和这孩子对视时,他几乎差一点就想要开口询问:你是不是认识我?

  好在一通电话及时打来阻止了他。

  对着目光仍然保持警惕的孩子晃了晃掌中的手机,秦峥在耳边接通了来电。

  他的思绪依旧被“大小沈苫”的乌龙牢牢钳住,没顾上看清屏幕上闪烁的来电显示,而也是在听到沈苫声音的一刻,秦峥才忽然恍神意识到,这好像是自己第一次正式接通沈苫清醒状态的来电。

  秦峥背靠墙壁和那孩子对视,嘴边噙起一抹笑意:“快了,我遇见了小时候的你,稍耽误一会儿。”

  “……”

  沈苫噎了噎,把手机拿起来放回耳边:“那你和他说话时小心点,沈嘉映很擅长笑着从背后踹你一脚。”

  很明显,对方完全没有把秦峥的“胡话”放在心上,但还是配合着做出了善意的提醒,不得不说,他提醒得很周到,但并不及时。

  十几分钟后,当沈苫慢吞吞地打开房门,连“hi”还没说出口,他的目光已经被秦峥裤腿上那道惹眼的小孩足印吸引了全部注意。

  沈苫陷入了沉思。

  “我被踹了一脚。从正面。”秦峥解释道。

  “我看得出来。”沈苫皱起眉头,意外地看起来有点烦躁。

  “这是哪家小孩踹的?好没礼貌。在哪个街区、哪栋房子,我要去讨个说法。”

  自然界的猫科动物们对自己的领土和所有物好像都有很强的占有欲,如果领域范围内出现其他同类的气息,会让它们瞬间恼怒炸毛,且气息越相似,炸毛越严重。

  秦峥没能忍住以动物纪录片导演的视角默默观察起沈苫。

  他好像是真的有点生气,甚至都没顾上数落秦峥为什么要顶着这一拍就掉的鞋印一路走到他家卖惨。

  但他气的是什么?是秦峥被欺负了,还是秦峥被“像自己”的小孩欺负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这个玩笑好像开得不大好。

  秦峥及时止损,双手扶住沈苫的肩膀,动作温柔但不容抗拒地把他推进了自己早已半深度造访过一次的屋内。

  “你觉得我会让自己吃亏?”秦峥安慰他。

  “这倒好像也是,那你是怎……算了。”

  沈苫叹了口气,好像有点为自己刚才的失态感到困惑和无奈。

  搞不懂,这有什么好生气的。

  秦峥被陌生小孩踹了一脚,这不是个好笑的事吗?而且他还是被长得像自己的小孩踹的,这也太神奇了吧!

  沈苫在心里嘀嘀咕咕,最后把自己情绪的起伏又全部推到了别人身上:“随便吧,我都不知道你刚才是不是又在忽悠我。”

  也许根本就没有小孩,更没有“像自己的小孩”这一说,但沈苫刚才竟然像个笨蛋一样被别人不知道是不是谎言的玩笑牵动心绪,他可一点儿都不喜欢这种不受掌控的感觉。

  秦峥紧紧跟在他的身后:“你厌烦我了?”

  “不,不至于,我只是对自己有点厌烦。”沈苫站在橱柜前打开高于自己下巴的柜门,取出洗净的茶杯。

  “我喜欢这个。”秦峥打断他,故作叛逆似的抬手从橱柜里又挑出另外一对唯一成对的杯子。

  沈苫意外的好脾气,和少爷交换完手中的杯子后便又走到水槽前重新清洗,而秦峥在把被自己淘汰的茶杯塞到橱柜最里面之后,关上柜门,很快又重新回到了沈苫的身后。

  秦峥:“你厌烦自己什么?你还没有说。”

  沈苫擦干杯子的水迹,转过身,端着杯子的手差点撞上秦峥的胸膛。

  他深吸一口气,把障碍物推开了:“你离我那么近干什么?少爷,恕我提醒你,你从刚才进门后就一直在不合形象地做我的跟屁虫,这让我不得不想起沈甯养的那条名为‘粘人精’的金毛寻回犬。”

  秦峥老实地站在被沈苫扒拉开的原地,好奇问道:“你妈妈养过狗?外婆不是有哮喘。”

  沈苫撇着嘴耸了耸肩:“谁知道,我胡扯的。现在你忘记刚才问我的问题是什么了吗?”

  秦峥点头:“还有点印象,但我可以当做忘了。”

  “很好,”沈苫又纠正了一下,“下次只用回答‘忘了’就好。”

  他的情绪来得快去得更快,转过身的工夫,沈苫已经将刚才的小插曲完全抛到了脑后。

  秦峥来早了,今天的工作还有一点没有收尾,沈苫一边往工作间走,一边随口问道:“你上次没有进我的工作间吗?”

  秦峥摇头回答:“没有。”

  二少爷自己的领土意识极强,最讨厌被他人入侵私人领域,自然也不会在造访他人家里时做些有悖于自己原则的失礼事件。

  而对于沈苫来说,厨房、卧室、洗手间……这些其实都只是用名字来定义的功能区,唯独工作间,他才真的会在走进门的那一瞬间立刻变成另一个人。

  ——当然,这些都只是秦峥自己之前的想象。

  他还没有见过工作时的沈苫,今天是第一次。

  当想象变成现实,秦峥倚在门边,看着伏在案前认真雕琢琴身的沈苫,忽然间,他觉得对方好像变得更陌生、也更亲近了一些。

  沈苫停下动作,抬头看了过来:“怎么不进来?”

  秦峥微微直了直身子,但整体依旧保持一种拘谨的姿势——他甚至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在大人面前背过了双手。

  “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你。”他说。

  沈苫扬起嘴角:“嗯哼,那张照片我还算满意。”

  沈苫点头:“是的。”

  秦峥没有预兆地接话:“我要过生日了。”

  沈苫似有所觉地眨了眨眼,与秦峥对视。而秦峥看着他,一字一顿,认真地咬字:“我想要把吉他,沈苫。”

  沈苫没有回答,尊贵的沙皇陛下便又柔和了他那副总是冷漠失神的眉眼,歪过头,轻轻笑道:“我可以给你唱歌,沈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