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三十,不惑之年>第134章罪犯
  我好好安慰了王乐一整天,晚上陪她一起吃饭,我点了她最喜欢的菜,她的精神还是提不起来,没什么胃口,一整天话都不多。

  晚上她一直在我旁边躺着,我跟她说了很多心里话,她渐渐睡着了,之后我也回去了。

  晚上我有些失眠,但强行用心里暗示法让自己睡着了,因为我还得为王乐抓住那凶手。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就起床了,去了一趟警察局,我一直在等待警察同志的消息,等了一上午。

  下午的时候,我心急如焚又去了一趟警察局,警察同志却告诉我,那条华达北路的监控摄像头本身就比较少,而且画面很模糊,看不清凶手,是旧监控了。

  我也看了一眼,从监控摄像头里面看到,现场之中那个男人原本是戴着口罩行凶的,但是在挣扎的过程中,被王乐扯下来了,所以露出了脸,但是那张脸却不是面对摄像头的,只有王乐自己知道那个男人的长相。

  王乐体内的jing液样本已经提取出来了,现在只等着核对。

  通过我的透露,警察核对了上次在夜总会里面出现的富二代,可是检测结果显示,那些富二代的dna全部不匹配,富二代们还在警察局咆哮了警察和我一顿。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们跟我们的纠纷并不是很严重,弄不到要强奸杀人的地步,根本就不可能是他们。

  我向警察提议让我去交通部门给我看一下路况监控,看看那个人是不是我认识的,警察通过了我的请求,理由是让我协助破案。

  那个人戴上了口罩,在摄像头底下行走,我通过他的衣服和身形去判断认不认识他。

  认了半天,最终我摇了摇头,因为始终看不到正脸,那个罪犯非常清楚摄像头的位置,他早在奸污王乐的前一天就到过案发现场查看过路况和监控了,那天他也是戴着口罩的去的,因此这是有预谋的犯罪。

  我问过王乐了,她说自己没得罪什么人,而她财物又没有损失,那么理由很简单,就是见色起意,或者存心报复我,我隐约觉得这是叶天宇在用奸污王乐这种方式报复我玩弄了叶轻眉,因为叶天宇可能以为王乐是我的女朋友。

  我从监控底下看见,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强行将王乐奸污的画面,触目惊心,特别暴力,看的我都于心不忍。

  我握着拳头的手在颤抖,指关节嘎嘎作响,指甲深深陷入了掌肉里面。

  我咬着后槽牙,狠狠地盯着摄像头,就像当初我看见叶天宇跟何冬雨那一幕一样,怒火攻心,王乐使我痛心。

  我主动要求和警察同志一起观察路边的监控,因为我也懂得一些侦探学。警察同志同意了。

  监控显示,那个男人进入了一个工地,可是对那个工地的前后门进行观察,却发现只有那个男人进去的画面,却没有出来的画面,出来的人里面没有一个是那个男人。

  这很伤脑筋,警察人员和我都百思不得其解,那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们到过工地,工地有一圈的围墙,围墙非常高,有前后两个门,我们询问了所有员工和负责人,他们都说没有陌生人到过现场。

  围墙的外面是没有监控的,因此我们不能确定那个男人有没有翻墙出去。

  警察都认为那个男人一定是翻墙出去了,因为我们对工地进行过地毯式搜索,却没有搜索到那个男人的行踪。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那个男人翻墙出去了,因为他知道,围墙外面没有摄像头,他应该是熟悉这里地理环境的人,或者就是这里的员工,又或者他之前研究过这个地方,知道围墙外面的道路没有装摄像头。

  这就意味着要断线索了,警察们纷纷摇头放弃了,因为他们根据身形和穿着询问过工地上的职员有没有印象,职员们都说,没有印象出现过那样一个壮汉。

  想到壮汉,我忽然想起了那天叶天宇身边打我的那些保镖,个个都是身强体壮人高马大的。

  我在监控摄像头上不断地记忆,回去之后我不眠不休地回想着摄像头中的画面。

  一夜没睡,凌晨的时候,我灵光一闪,终于想明白了。

  那些从工地前后门出去的职员里面,必定有一个就是那罪犯。

  只是他换了衣服,他可能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

  第二天我去了警察局,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摇头说这可能性太低了,几乎不可能,不过可以尝试一下。

  于是我们就过去了工地,在工地的垃圾桶里面专门搜索那个罪犯的衣服,结果果然在一个垃圾桶里面发现了一身的黑色衣服,那身黑色衣服就是那罪犯穿的,很明显。

  这也就是说,那个男人当天穿了两身衣服过去行凶,里面一套紧身的黑色衣服,外面一套宽松的黑色衣服,他是有预谋的犯罪,之所以里外都穿黑色,就是怕被摄像头发现他穿了两条裤子,只不过这两条裤子有些不一样,里面那条黑色是有花纹的,我知道这是罪犯故意弄成不一样的。

  经过验证衣服上的dna皮屑,最后确定就是那个罪犯的。

  于是我们就开始在工地的前后门里面观察,有哪个员工是穿紧身衣黑色裤子的。

  最终通过身形比对和黑色衣服这两条线索,我们确定了,有一个男人是完全符合那个强奸犯的条件的。

  于是再通过交通部门的监控去沿途跟踪,调取了几十个监控摄像头,花了很多时间,最终看见那个男人回了一个小区,进入了一间套房。

  警察立即采取行动,当天就赶到了那个套房,我们抓到了那个罪犯。

  见到那个罪犯的那一刻,我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