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快穿之炮灰只想咸鱼>第47章 除妖?我不行我不行!(1)
  庆元年间,妖物横行,人间灾祸不断,死伤惨重。

  于是各种除妖组织横空出世,以除妖卫道为己任,护天下太平,保一方安宁。

  落梅山庄便是其中之一,以强大的符咒之术在一众除妖组织中脱颖而出,成为四大魁首之一。

  说起这落梅山庄,就不得不说一说这落梅山庄新一代的天才人物水冰清,年仅十九岁就将符咒之术练的出神入化,一年之内接连降服两个作恶多端的大妖,扬名江湖。

  筱歌坐在茶楼里安静地听着下面的老者讲故事,说是故事也不准确,因为老者说的并非编撰,而是确有其事。

  因为坐在她旁边那个气质出尘的少女,就叫水冰清。

  这张桌子坐了四个人,除了她们之外的另外两人,一个是水冰清的青梅竹马宁晓,一个是她的哥哥水如镜。

  就她一个外人!偏偏原主还是个干啥啥不行,做梦第一名的废物!

  作为整个团队的拖后腿担当,她可以说是尽职尽责,总是在关键时刻弄出点幺蛾子,要不是确定她不是故意的,筱歌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妖怪派来的卧底!

  因为她的各种奇葩作死行为,团里的其他三人对她都深感不喜。至于她为什么还能跟着他们,甚至完好无缺地活到现在,那全都得益于她爹,青云门门主。

  青云门并不是什么大门大派,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帮派,只因为她爹叶青山和落梅山庄的庄主水无痕是八拜之交的生死兄弟,才在众多除妖组织中博得一席之地。

  但一年前,青云门惨遭大妖报复,门派中人死伤殆尽,叶青山拼了老命才带着叶筱歌逃出来,将她托付给落梅山庄后就撒手人寰。

  刚开始叶筱歌还沉浸在父亲的死亡中,收敛着娇纵的性子。

  只是时间一久,再加上落梅山庄的人对她都很客气,庄主更是把她当亲女儿一样疼,她就故态复萌了。

  甚至喜欢上了时常来山庄做客的宁晓,屡次向他献殷勤,所以在听说他们要出门除妖之后便自告奋勇也跟着来了。

  但她对自己的实力丝毫没有一点认知,总觉得自己特别厉害,所以一遇到妖物咋咋呼呼提剑就上,结果就是每次都给妖物送机会,因为救她,他们不知道放跑了多少妖。

  哎!这叫什么事儿啊!她本人对这种把脑袋别裤腰带上的事儿没有任何兴趣!她宁可做个混吃等死的废物啊!

  但来都来了,自己回去他们不会让的,所以从现在开始,她准备安安静静跟在三人后面,不作妖,不出头,不给他们找麻烦,做个合格的小废物!

  当然,最重要的!不能再向宁晓献殷勤!!!

  毕竟她已经确定过了,宁晓并不是她的大可爱!

  至于水如镜,那就跟个洁癖一样,她一天下来试了各种方法,愣是连他衣角都没碰到!

  原主手脚笨重碰不到可以理解,但她修过仙,杀过丧尸,手脚比普通人不知道灵活了多少,竟然连个病秧子都碰不到!!

  水如镜其实比宁晓长得还要好看一些,但从小体弱多病,妥妥的一个弱不经风的病秧子,原主最是不喜欢这种类型,所以对他向来没什么好脸色,一点没有寄人篱下的自觉。

  但筱歌觉得原主仿佛是瞎!水如镜明明才是这群人里最厉害的那个!!一手符咒威力惊人,用游戏里的话说,简直就是个挂b!

  也就他这病殃殃的身体太具有欺骗性,不然还有水冰清什么事儿啊!

  不过碰不到他就没办法确定他是不是大可爱,愁!

  忽然,她眼前出现了薄薄的一叠符纸,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冷冷的女声,“拿着,万一晚上碰到厉害的妖物,可没人有空保护你!”

  是了,他们是来除妖的,樟木镇最近接连有男童女童失踪,第一个孩子失踪之后,大家都以为是被拍花子拍走了,但无论官府怎么调查,都没有一点线索。

  仿佛孩子就是凭空消失的,直到第三个孩子在她娘旁边睡觉时被妖物带走失踪之后,人们才知道是妖物作祟,当地官府便联系了落梅山庄,于是有了这一出。

  筱歌忙不迭地接过符纸,“好的好的,谢谢!”她其实能自保,但便宜不占白不占,而且一个啥都不行的人忽然厉害了才更惹人怀疑吧!

  她这一行为倒是让水冰清愣了一愣。她警惕地看了筱歌一眼,这家伙忽然这么乖顺,甚至还和她道谢,难保不是在憋什么大招。“你别想着耍什么花样!”

  筱歌举起手,伸出四个手指头,“我发四!”

  水冰清撇撇嘴,“最好是!”

  至于另外两个人,他们是不屑和林筱歌交流的。

  “清儿,镜哥,休息好了吗?”宋晓放下茶杯,“天快黑了,咱们还是先找个客栈吧。”

  筱歌端起茶抿了一口,这针对性要不要那么明显,总共就三个人,就不问她……

  “好了!”

  “走吧!”

  三人起身就走,根本没有询问她的意思。她算是看清了她在团里的地位,那就是——没有地位!

  眼看三人就要走远,她只能屁颠屁颠地跟上。看看人家水冰清,左青龙右白虎,众星捧月,再看看她,人憎狗嫌!对比惨烈啊!

  樟木镇是个大镇,来往的人很多,所以自然是不缺客栈的,几人没有多远便看到一家。

  二楼支出来的竹竿上挂着一大块白布,上面赫然写着悦来客栈四个大字。

  “便这家吧!”宋晓作为掏钱的人,关于花钱的事大家不会反驳他的决定,便跟着他进去了。

  “掌柜的,四间上房!”宋晓将钱袋往柜台上一放,沉重的响声让掌柜瞬间扬起笑脸,“客官这边请!”

  掌柜将四人带上二楼,推开一扇房门,“客官,这儿就是咱们店里最好的房间了,几位看看如何?”

  眼前的房间虽然不算精致奢华,但胜在干净整洁,没有一点味道,还有一扇靠街的窗户,确实是不错的房间了。

  宋晓满意地点了点头,“可以。那清儿,你就住这一间吧!”

  水冰清微微一笑,拎着自己的包袱进去了,顺便关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