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快穿之炮灰只想咸鱼>第3章 农女日常(3)
  东西都塞到手里了,筱歌就不好再推辞了,“那就谢谢婶子了!”

  筱歌拿着东西刚走,苏瑾言就拖着一头野猪回来了。

  他得套上马车,把这三头猪送到县里卖掉,不然等到明天就卖不上价了。

  就见他娘怀里抱着一只小兔子,爱不释手地摸着。

  “哪来的兔子?”

  苏音眼睛一亮,不枉自己特意抱它出来。

  “还不是你张婶子家的筱歌丫头,”说着用下巴往筱歌家那边示意一下,“就前几日搬到茅草屋那家,那丫头今天弄了一窝兔子,来咱家换点盐。”

  “哦。”苏瑾言从小记忆力惊人,之前他就知道在山里碰到的小丫头是宋家村的,但不知道叫什么,从来也没问过。

  其实这村里的女孩子,他都不知道名字,只知道是不是村里的。

  他也不关心她们叫什么。

  不过现在从他娘那认识了一个,宋筱歌。她的金疮药很好用。

  至于她为什么备着金疮药,那不是他考虑的问题。

  苏音被她儿子这毫无延展性的回答噎了一下,不死心地上前一步,“就没什么问的了?”

  刚问完就看到了他儿子腰侧的暗红血迹,顿时大惊失色,“你伤口裂开了?”

  苏瑾言动作不停,“已经没事了,上了药,血止住了。”

  苏音自知她儿子的性子,死不了的都叫小伤,哪能放心的下。

  “不行,我看一下。”

  苏瑾言这次还真没骗她,无奈只能让她看一眼。

  看完苏音才安心,“看来恢复的不错。”

  “嗯。”

  苏瑾言把野猪一头一头搬上车,然后赶着车去了县里。

  这边筱歌抱着满怀的调料,手里还拿着一碗猪油,满手的东西让张氏对苏音升起了无限的好感。

  “娘,晚上我来做饭,你歇一歇。”筱歌脚步不停,直接进了厨房。

  “好。”

  张氏已经烧好了水,筱歌便直接拎出一只野鸡杀了开始褪毛。

  然后把褪好毛的鸡去除内脏,剁成小块。

  热油翻炒,加入各种调料和水,小火慢炖,她还额外加了八角,桂皮和香叶。

  炖了整整一个时辰。

  趁着炖肉的时候,筱歌做了几个粗面窝头,虽然喇嗓子,但也没有办法。

  揭开锅盖的瞬间,浓郁的香味飘散开来。

  往里加上一小撮盐,喝上一口浓汤,鲜香暖人。

  这只野鸡不小,在山里吃的膘肥体壮,所以直接炖出了半锅。

  筱歌用一个大碗盛出一碗。

  “娘,我给苏婶子送去一碗。”

  张氏点点头,“应该的,去吧。”

  两家离得不远,以后就是邻居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所以为了长久的可持续发展,还是要多进行友好交流。

  筱歌到的时候,苏音正在扫院子,“苏婶子!”

  “筱歌丫头,吃了没?”苏音笑着招呼道。

  筱歌扬了扬手里的碗,“正准备吃呢,这不家里炖了野鸡,拿来给苏婶子尝尝。”

  苏音赶紧接过,要说她吃的肉也不少,她儿子基本上每天都能带回来野鸡野兔什么的,但一闻到筱歌做的就觉得之前自己吃的简直是太粗糙了。

  哪怕是之前,她也没吃过这么香的鸡肉。

  这浓郁的鲜香,勾人的很,“那婶子就不客气了,你这丫头手艺好的很,馋虫都给婶子勾出来了!”苏音端着碗让她等会儿,然后拿了两个白面馒头出来,“呐,婶子蒸了不少馒头,拿回去吃。”

  筱歌看着白面馒头也双眼放光,根本生不起拒绝的心,“谢谢婶子!”

  毕竟粗面实在是难以下咽,吃过一次就不想吃第二次。想她以前哪怕是刀口舔血的日子,也没吃的这么粗劣过,食之无味,还喇嗓子。

  筱歌回去的时候,张氏已经把肉盛出来了,在院子里摆了个破旧的小木桌,一边放着一个小凳子。

  筱歌发现凳子还有一道大大的裂痕,坐上嘎吱嘎吱的,一晃还容易夹到肉。

  哎……她明天就去把野鸡和大兔子卖了!

  ……

  县城离宋家村不远,但也不近,赶马车也需要半个时辰。

  所以等苏瑾言卖了猪又买了些东西回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刚到自家门口,就闻到了空气中飘散的淡淡肉香,不是她娘的手艺。

  光是闻着就让他的肚子发出了抗议。

  卸了车洗好手,果然见桌子上摆着一碗野鸡肉。

  苏音清了清嗓子,“哎呀,你说筱歌这丫头,做了野鸡肉还特意给我来送一碗,你别说,做的是真不错,我特意给你留的,让你也尝尝。”

  “哦。”

  苏音等了半天,发现她儿子确实没有下文了,不由跳脚,“我这么活泼可爱的娘,怎么就养出了你这么闷的儿子,也不知道随了谁,活该你娶不到媳妇儿,哪个小姑娘受得了你。”

  苏瑾言:“……”

  他不是因为没有看得上的吗?

  而且他才二十。

  这些话苏瑾言左耳进右耳出,安静地一块接一块吃着肉。

  不得不说,真的很好吃。

  等苏音话落,发现一碗肉已经被苏瑾言吃了一半。

  她顿时也顾不得碎碎念了,赶紧拿起筷子跟着一起吃。生怕一个不注意,肉就没了。

  第二天筱歌起了个大早,用昨天的鸡汤煮了点粗面疙瘩当早饭,吃完便背着野鸡和兔子去了镇上。

  镇上比县城要近的多,但走路也要走半个时辰,坐马车要快得多,大概两刻钟就能到,但马是稀罕物,一个村里都不一定有一家买得起。

  大多都是乘坐跑线的马车,一次一个人两文钱。

  别说两文,她一文都没有。

  镇上虽然不比县城,但也是很热闹的。

  筱歌背着背篓直奔镇上最大的酒楼,因为在镇上摆摊需要先租赁地块,签了官契才行,所以好多村里的猎户打到野物都是直接卖给酒楼。

  门口的小二眼尖,直接迎上筱歌,“姑娘可是要卖野物?”

  筱歌点点头,“对。”

  “那姑娘随我来!”

  小二把她领到了酒楼的后门,让她等在那。

  不大一会,掌柜便从后门出来了。

  往背篓里看了看,发现都是活的,心下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