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穿七零后我携超强光脑带全家逆袭暴富>第141章 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
  傍晚。

  天边的晚霞渐渐散开,瑰丽的颜色,让人看着,心情就愉悦。

  此时,距离老林家二十米外。

  林家,一大家子人正慢慢悠悠的往家的方向走着。

  每个人脸上,都染上了几分轻松之色。

  粮食都保住了,那比什么都好。

  虽然身体累惨了,但心里却比喝了蜜水还要甜几分咧。

  砰——

  江晚晚僵硬着身体,走路的动作一顿。

  怎么回事?

  “阿娘,你怎么了?”长青虽然和几个孩子一样,都是蹦蹦跳跳的走着的。

  但他的余光却一直放在自个阿娘的身上。

  江晚晚晃了晃脑袋,待稍微好受一些之后,才出声安抚道:“阿娘没事。”

  就是脑瓜子有点嗡嗡的。

  江晚晚注意到这声巨大的响动,只有她一个人听见了。

  说明不是外界闹出来的动静。

  那就只可能是自个研究田内闹出来的动静了。

  一旁距离江晚晚距离不远不近的林暖暖和林长安,听到林长青的问话后,神情也有些紧张的将目光瞥了过来。

  还好,在女人说了没事之后,他们俩脸上的担忧之色,便一致的少了很多。

  ‘小不点?’

  江晚晚在脑海中呼唤着小不点,可好一会,都没等来小不点的回应。

  怎么回事?

  就在江晚晚思考间,一家人都走到老林家的大门口了。

  “俺的老天爷呀!”

  吴大妞托着肚子,三两步就冲进了林家小院。

  “媳妇儿,你慢点的!”林春实目光紧张的跟着吴大妞肚子的上上下下的起伏着。

  只见刚刚还在路上有说有笑的吴大妞,突然哭天抹泪了起来,“天爷啊。

  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跑家里来偷俺晾的衣裳啊!”

  “呜呜呜!”吴大妞满脸哀色的看向面前,如今已经空空如也的竹竿,“俺去送东西的时候还在的呢。”

  抢收期间,老林家一家子都没舍得穿好的衣裳,就连江晚晚穿的都是带补丁的衣裳。

  主要是抢收干活,都是些脏活累活,还是穿旧衣裳不心疼。

  所以吴大妞在家里洗的晾的,都是些不晓得缝缝补补了有多少次的破衣裳了。

  谁知道居然还会有那杀千刀的小贼,居然连自个这一家子的破衣裳都不放过啊。

  “啥?”

  院外面慢慢走着的林母,听到吴大妞这话,也皱起黄巴巴的小脸,嚎了句,“天爷啊,俺家的衣裳啊!”

  俺的命咋那么苦哟!

  这年头的布可是稀罕物,寻常人家,都要攒好久布票才能够换身新衣裳,更何况是林家这种情况呢!

  江晚晚在后面看的是一愣一愣的,“偷?”

  江晚晚不禁疑惑的出声。

  不可能啊。

  她和小不点,早做好了安保。

  那工具在检测到陌生人进入林家后,就会发送警报给小不点和江晚晚。

  可现在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真是奇了怪了,一些破衣裳怎么会丢?

  江晚晚这时有些许的沉默。

  主要是其他东西要是拿出来,杀伤力太强了。

  而且如果拿出来的高科技防卫装置,自动咔嚓了陌生人。

  回头要是被胆小的林家人,或者是其他人瞧见了。

  指不定得说老林家不干净,闹鬼了,或者整什么歪门邪道了。

  高科技防卫装置在这个科技思想都落后的地方,那不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鬼神’吗?

  所以江晚晚不敢冒这个险。

  况且如果有陌生人入侵,只要江晚晚在感知到警报之后,马上赶回家,那也就不会出现什么大乱子。

  这是江晚晚给予自己的自信。

  只是她没想到,这东西不久之后,还真就被用上了,以至于她头一次情绪失控。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

  “大嫂。”江晚晚也跟着众人一道进去了,“先进屋。

  你也累一天了,怀了身子的人,别哭了。

  大家先去吃饭。”

  江晚晚不管怎么想,都觉得这事蹊跷的很。

  总感觉她好像忽略了什么。

  “三弟妹...”吴大妞抽抽噎噎道:“俺对不住你啊,连这点小事都没干好。

  呜呜呜,俺哪还有脸吃饭...”

  林母也愁眉苦脸的。

  一家子在路上还轻松喜悦的心情,瞬间就沉寂了下来。

  “好了,光心疼有啥用。”江晚晚扫视一周,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后,她才出声道:“哭坏了身子,可还得花钱去找赤脚大夫看。”

  “啊!”吴大妞一听,是这个理,所以她忙把自己的眼泪给憋了回去,“俺不哭了,俺不哭,可这衣裳...”

  “衣裳的事我来查,你就别管了。”江晚晚三言两语将懵懵懂懂的吴大妞给糊弄了过去。

  最后江晚晚又面无表情的放出了重磅一击:“大嫂,我饿了。”

  一来是她觉得这事根本不是小偷干的,二来是抢收一天,江晚晚觉得自个都快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可不想在这件无头无尾的事情上,耽误时间了。

  “嗳!俺这就去盛饭!”吴大妞一听到自个三弟妹说饿了,忙就转移了注意力。

  毕竟她现在可是急需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对吴大妞来说,能为身为‘一家之主’的三弟妹排忧解难,那就是最好的赎罪方法。

  “...”

  夜色渐起。

  一家子吃到了吴大妞临行前做好的菜心蛋炒饭。

  这还是江晚晚之前抽空教会吴大妞的。

  因为蛋炒饭做好了之后金灿灿的,做起来方便好看又好吃。

  唯一不同的是。

  江晚晚要是做,那可是纯纯精米做的蛋炒饭,有嚼劲不说,味也香。

  因为舍得放料,所以江晚晚做饭味道都好吃的很。

  因为江晚晚向来做饭,都是一板一眼的,严格按照小不点给的菜谱,像是做实验的时候一样,按照大厨的标准去做的。

  火候分寸都拿捏的稳稳地。

  但吴大妞吧,就比较会过日子。

  她煮饭向来是五六把糙米配上一把半的精米,而且她的手还不大。

  所幸,在江晚晚软硬兼施的政-策之下,鸡蛋是加了四个!

  不这样吃的话,像老林家人的身体素质,这么高强度的忙碌着抢收,如果再吃点没营养的野菜糊糊,那估计早就累垮了。

  ps: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