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老师,我真不是贫困学生>第270章 最后一个喝可乐的人
  飞雪觉得自己祖坟上冒青烟了,陈根生竟然出手来了一个英雄救美的戏码。

  我请你们吃宵夜吧?为了救我,你们都受伤了,我挺过意不去的。

  东子说:陈根生肯定是认为像你这样的女孩应该在宿舍,图书馆苦读,而不是在夜店做气氛组,所以才会生气。

  飞雪看着陈根生伟岸又挺拔的后背,低声说:我也不想,只是我弟弟今年考上了大学,需要很大一笔钱,我也是想减轻我妈她的负担。

  陈根生说:爱心社好像有助学金申请,为啥子不申请?

  飞雪说:申请了,但是申请的人太多了,没有通过。

  黄海也开口为飞雪解围: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的,别烦了,一起吃个宵夜吧。

  飞雪说:我请客,你们选地方吧。

  陈根生对东子说:把那五万块钱的损失费给她,老子也没有心情吃饭咯,回。

  路边一直有一辆劳斯莱斯跟着他们。

  陈根生坐进车里离开。

  张德帅在和杨宝贝有说有笑的,两个人的关系逐渐升温了。

  飞雪慌了神,问:我是不是惹他生气了?

  赵勇说:他只是跟自己过不去,明天就好了。

  东子看向张德帅:帅哥,我们就先回去了。

  张德帅摆了摆手,什么也没有说。

  今夜,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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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没有一丝凉意。

  陈根生穿戴好,戴上耳机围绕着大学城开始了跑步。

  陈根生没有释然,他认为飞雪那样的女孩子在图书馆而不是在夜店。

  他不知道的是,他英雄救美的一幕早就在网络上火爆了。

  每个人都在为陈根生点赞,叫好。

  在跑步的时候,陈根生的手机响了,是陈老大打来的。

  咋了?大姐。

  突发事件,郑好最近要整你。

  啥子意思?她要整我?

  你俩不是一直都有隔阂嘛,她这几天去了一趟大不列颠国,并且找到了皇室贵族做靠山,咱妈她的意思是,暂时不要动威尔斯,因为咱妈跟皇室正在谈一笔非常重要的生意。

  陈根生也不明白郑好要怎么搞他,也就没放在心上:晓得了。

  挂断电话,陈根生一脸郁闷,这个郑好还真是阴魂不散。

  他可以不动郑好,但是轩辕胜月绝对会动她。

  跑完了十公里,陈根生,洗了个澡就去食堂吃饭。

  刚要准备去买饭,飞雪就端着一大盘子早餐喊住了陈根生,

  根生,我帮你买好了,坐下来一起吃吧。

  周围的学生投来羡慕的目光。

  尤其是女生们看到飞雪竟然能有幸和陈根生面对面的坐在一起吃饭,这是她们梦寐以求的。

  飞雪又端来了四碗粥,笑道:知道你特别能吃,不知道这些够不够吃的?

  够了,谢谢。

  飞雪说:是我应该谢谢你才是,我以后肯定不去那种场合了,我的钱也够了,足够给我弟弟交学费的了。

  陈根生没有答话,低头吃饭。

  飞雪幸幸地笑了笑:咱俩事情现在在网上都火了,都夸你是英雄救美呢。

  陈根生抬眼看着飞雪:我救你,是因为我烦,你也别往心里去,好好学习就行。

  飞雪问:那我们是朋友吗?就像朱崽崽那样的好朋友。

  陈根生笃定道:我们俩不是朋友。

  飞雪愣怔了一下,她听说过陈根生的性格非常的直爽,行就是行,不行就不行,也不会委婉的表达。

  陈根生低头吃饭。

  飞雪觉得被拒绝很尴尬。

  飞雪咬着嘴唇问:那怎么才能和你做朋友呢?

  我喜欢有特点的人,在某方面超过我,比如朱崽崽的唱歌这样的特点。

  这就是陈根生,他喜欢和优秀的人做朋友,不喜欢平庸的人。

  黄海是当年的高考文科状元,赵勇是理科状元,东子是计算机天才,张德帅在把妹这方面比较突出,他不是在谈恋爱,就是在追求恋爱的路上。

  尽管每天忙着谈恋爱,张德帅的学习却是一点都没有退步。

  陈根生的这几个室友都有特长。

  飞雪想了想,自己也没有什么特长,就是学习好一些,在系里是前三名的成绩。看書喇

  不过这对陈根生来说并不是什么特点。

  吃完了饭,陈根生站起身:谢谢你的早饭,好好学习就行咯,跟我做朋友没啥子意思。

  说完,陈根生离开食堂。

  在这个学校里,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想和陈根生做朋友。

  其实陈根生是最不会做朋友的那种人。

  影妹儿破天荒的没有隐蔽,而是坐在一家超市门口,喝着可乐。

  她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喝可乐的人。

  也就是在前天,她买了一瓶可乐,从此就爱上了这个饮料。

  每天五瓶,神清气爽。

  陈根生上课路过超市,看到影妹儿坐在小板凳上,喝着可乐,面前还有各种包装的可乐,正在一瓶接着一瓶的品尝。

  陈根生新奇的看着她:你怎么不隐蔽了?在这做啥子?

  影妹儿打了个嗝:郑好那个疯婆娘要搞你,大姐说让我必须拦住你,详细的事情你也晓得咯,大姐说,郑好可以打,贵族不能动。

  陈老大是担心陈根生把徐韫的生意搅黄了。

  陈根生撇嘴道:原来不是担心老子的安危哟。

  影妹儿咂了咂嘴:无糖的可乐是没得灵魂嘞。

  陈根生翻了个白眼,伸手抢走桌上的一瓶可乐,快步去上课了。

  大不列颠国的这位皇室贵族,威尔斯,是一个三婚中年男人,不过身材健硕,又很会打扮,骨子里透着绅士的气质,留着野性的络腮胡,在与郑好吃西餐的时候,举止优雅,迷得郑好一脸花痴。

  她之所以有机会攀上威尔斯,正是因为威尔斯才离婚不久,郑好以邀请他来华夏散心为由,一点点的趁虚而入。

  如果能与威尔斯结婚,郑好就真的跻身贵族了。

  威尔斯的爷爷是亲王,爸爸是公爵,威尔斯现在也是伯爵头衔。

  老贵族了,这正是郑好一直向往的贵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