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重生1982做顽主>第三百九十七章 小脚侦缉队
    听他这么说,当即有大也斥责道“不要听他胡说,我看得清楚,这两个人在那里拿着钥匙开了半天没能打开,后来用的铁丝,一下子就将门给打开了。

    分明就是小偷,来这里偷东西,我们不能放过他,必须将他逮到送去见官。”

    “我们不是。”

    “不是才怪,不是你用铁丝开锁,分明就是小偷,咱们将他抓起来送官。”

    李程儒无奈,怎么也没想到杜康用铁丝开锁被人看到,他也是服了,杜康开锁的速度很快,最多不超过两秒,结果这样都被人看到,误会成小偷。

    没办法,只能在那里苍白无力的辩解:“听我说,我们真不是。”

    “那你说你们是什么人,是不是这家的主人?”

    李程儒……

    我能说什么,难道我告诉他们我是这家主人的朋友,他们能信才怪。

    有心想说杜康是这家的主人,却又不好越俎代庖,只能无奈的看向杜康。

    杜康示意他让开,站出来说道“我是这家的主人,为何不能站在这个四合院。”

    “听听,他在这里胡说,四合院的主人我见过,是个年轻女孩,根本不是他。”

    杜康了然,他们看到的是招娣,四合院的事情都是由她处理,购买四合院的时候也是她出面。

    这么多四合院了,他哪里有空在购买的时候全都自己出面,当然是交给手下人处理,他只需监督手下行事。

    正要开口解释,李程儒已经在那里抢先说道“那就不能是我嫂子吗?难道四合院只能有女主人,不能有男主人。”

    “你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她穿着光鲜亮丽,长的又非常漂亮,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你再看看他,老式的布褂布鞋,像是配得上她的人吗。”

    杜康绝倒,你们能不能别从衣服看,我穿布褂布鞋怎么了。

    我帽子是马聚源的,穿的瑞蚨祥的,鞋是内联升的,差哪了。

    当年四九城形容有钱人就说头戴马聚源,身穿瑞蚨祥,脚踩内联升,腰缠四大恒。

    咱这一下占了三样。

    至于四大恒,拜托,四大恒早就关门歇业,哪怕是坚持时间最久的恒力号,也已经在民国时关门。

    你们这纯粹是以貌取人。

    但他又不能跟人争辩,指着自己的穿搭说我这是内联升,不是普通布鞋。

    且不说人家会不会听,这么说太过丢脸。

    笑着在那里解释,他们见到的是招娣,是他的朋友,帮忙购买四合院。

    然而几人根本不听,反而质问“你说你是主人,我们为什么没有见过?”

    “我刚买了没多久,第一次过来,你们怎么见。”

    “你也知道第一次过来,小偷不是第一次难道还能是连着来几天,这里的主人我都见过,他分明是说谎。

    再说是四合院的主人,你还能没有钥匙,会用铁丝进来?”

    “真的,我真是主人,不信不信你们看,这是我的钥匙,总有一把能配上这座四合院的锁。”

    看着杜康手中那串钥匙,众人刚要听信他说的,就听有人在旁边说:

    “别听他胡说,他就是用这些钥匙开门,结果开了半天没打开,最后还用铁丝打开。

    这串钥匙分明就是那种类似万能钥匙之类的,用来应对各种不同的锁,一把不行就换另一把。

    这么多钥匙,总有能将这个锁打开的。”

    众人纷纷点头,认为他说的对。

    身为四合院的主人,怎么可能连用哪个钥匙开门都不知道。

    分明是不知从哪来的毛贼,想要用这串万能钥匙打开门,以便冒充是这座四合院的主人,正大光明搬空这座四合院。

    结果弄了半天也没能打开,不耐烦之下,这才选择动用铁丝。

    杜康那个无语,你们这想象力也太过丰富。

    现在刚刚结束严厉打击犯罪的行动,即使有人想要偷东西之类的,也只敢偷偷摸摸,生怕被关进去来个铁窗泪。

    好吧,冲前两年对小偷的严厉程度,人家根本就不是铁窗泪,而是直接赏你一颗花生米。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不去吃那颗铁花生,没人敢轻易偷东西。

    你说你们的想象力怎么那么丰富呢。

    见他们不说话,众人还以为他们已经默认自己是小偷,想要前来偷东西,结果不小心被人看到,没办法逃脱。

    当即有人在得意道“敢在我们朝阳这片偷东西,一定要将他抓了见官。

    这是朝阳?

    杜康心中一惊,想了下,这好像就是朝阳那一片管辖。

    那眼前这群气势汹汹,想要抓着他见官的人,分明就是大名鼎鼎的朝阳群众。

    提到这个词,杜康也就知道为何会被他们抓住,毕竟人家朝阳群众,那是真正厉害的人物。

    后来更是号称世界第五情报组织,是四九城四大组织之一。

    其战斗力之强悍,比小脚侦缉队还要更胜一筹。

    不对,应该说这就是小脚侦缉队进化而来。

    杜康看看最后面那几个人,可不就是大妈奶奶级的人物。

    前些年流行裹脚,虽然到了民国以后已经废除,但在很多地方执行的并不给力。

    最后一批裹脚的这些人,到了现在就是大妈奶奶级的人物。

    她们一个个踩着三寸金莲,拿着蒲扇提着马扎,在胡同里跟人聊天,同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打探消息。

    各种事情都知道的清楚。

    之所以找到这里不用说,应该就是他刚刚开门的时候,开了半天没能打开,最后是用铁丝打开,而且打开的是那么顺滑顺畅,根本不像是普通的小偷,至少也是其中精英。

    既然被他们看到,不过来将他抓住才怪。

    试着辩解几句,众人根本不相信,反而气势汹汹非要将他们送去见官。

    更让杜康无语的事,怕他们逃跑,有人又喊来一群大爷大妈老太太,将小脚侦缉队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足足二三十人将两人围在中间批斗。

    大有你不承认,就把你们送进去的架势,搞得杜康那个无语,合着我就解释不清了是吧。

    把我当成小偷来偷东西的,任凭他们如何解释也没有人听。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