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都市情感>争渡【完结番外】>第144章 小圆满

  三月的海风还带着寒冬的料峭,岛屿环绕,小镇寂静。清晨传来教堂的钟声,传到大片的田野之外,飞鸟落在高高的哥特尖顶上,宾客如约而至,花童携着装满了玫瑰花瓣的篮子,走在最前面,走过红毯,走过高高搭建的拱形藤蔓门,走过飞鸟,走过所有人的目光。

  时筝穿着白色的西装,手里拿着白色的玫瑰花束,他挽着叶老爷子,一步一步,坚定地走向站在不远处等他的新郎。

  两排的宾客静默而祝福地看着他们,他们在台上交换戒指,诉说誓言,在花童洋洋洒洒的花瓣中接吻。

  下面突然有个响亮的声音喊道:“要幸福啊!”

  接着便是热烈的欢呼和掌声。

  从此以后,生与死,疾病与痛苦都不能让我们分离,在遇到你之前,我没有家人,没有性别,没有对过去的留念,也没有对未来的向往,我像是一个宇宙里停滞的人,所有人都目标,有期许,有希望,可是我却犹如一潭死水。

  在遇到你之后,你给我了家人,性别,对回忆的怀念,对未来的信念。

  生命在我眼里成为了一种独一无二又珍贵的存在,我会重新认识自己,尊重自己,爱护自己,就像你认识我,尊重我,爱护我。

  时筝情不自禁地笑,也情不自禁地哭。

  梁蕴过来拥抱他,说“乖筝筝,以后我们就是真正的家人了。”

  叶慎也拥抱他,说道:“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时筝点头,他知道的,他一直都知道。

  他泪眼迷蒙地看向台下,在许多的面孔当中,看见了穿着芳姐,小助理,方崇山,沈炼,还有他们的小朋友在当花童,刘循导演,邹横导演,还有娱乐圈曾经有过交情的前辈,几乎都来了。

  那些脸一张张,走马观花一般在他眼前滑过去,就像他的色彩斑斓的人生,一个个片段,一个个建构起来的场景,有失意,有辛酸,也有喜悦,庆幸。

  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没有看到时佟吧。

  本来的婚礼安排是时佟挽着时筝进场的,算起来也是唯一的娘家人,但是时佟一直没有出现,就在僵持的时候,叶无行杵着拐杖站起来,说:“我来。”

  他态度硬气,叶家人自然没敢反对的,一是叶无行地位高,原本应该是站在台上当证婚人的,但现在挽着新娘进场,虽然错了流程,但是无形之中在告诉所有叶家人,时筝的地位,就算时筝没有一个娘家人到场,他叶无行也是给足了这个孙媳妇面子的,其他叶家人也必须给予时筝足够的尊重。

  在扔捧花的时候,那些年轻的伴郎伴娘都兴致勃勃地围着要去抢捧花,为了增加可玩性,有人提议让时筝蒙着眼,转五圈后再扔。

  于是时筝就蒙住了眼,转了五圈才扔,这一仍,不知道扔哪里了,发出了一声惊呼,随后是一阵笑声和嘘声。

  时筝摘下眼罩,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穿着白色西装,手里拿着捧花的时佟。

  他像是十分局促,显然不擅长应对这种场面,手里的捧花仿佛是烫手山芋,他面孔生,在场的人几乎都不认识他,却又长得英俊,因此有个大胆的叶家小姑娘上前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时佟低声说了两个字,但是婚礼现场十分嘈杂,那个姑娘没听清。

  想要再问一遍,却发现这个小帅哥拿着捧花向新娘走去。

  这么一看,竟然觉得这两人有些像。

  也许是亲戚吧。

  虽然听说这个新娘子家里没什么人,但好歹也有一两个到场的不是吗?

  时佟走到了时筝的面前,说道:“你扔歪了。”

  他的意思是,他根本没想要去抢这个捧花,却意外地落到他怀里。

  时筝眼里有泪,嘴角却是笑容。

  又哭又笑的点头。

  时佟隔了好几个月,才有勇气再站到时筝的面前,他再来之前,思想工作做了很久,甚至是想过时筝会对他鄙夷,冷漠,或是打他一顿,不认他也好,但真正站到面前时,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仿佛幼儿园的小朋友,在等着老师的批评一样。

  “我航班推迟了,不是故意迟到的。”

  时佟绷着脸说道。语气硬得像石头,时筝却看得出来,他其实在忐忑,在害怕。

  “没关系。”

  时筝说道。

  时佟听到这句话,像是突然呛进了水一样鼻酸。

  他忍不住红了眼眶,手紧紧地捏紧,捧花几乎都要被他捏碎。

  叶津渡往左侧看了眼,看到时筝和时佟在说话,他想了想,还是选择不去打扰了。

  正在这时,有人走到了他身边。

  “哥哥。”

  叶蘅的头发长了许多,他在脑后松松地扎了个小揪揪,露出线条精致的侧脸,加上苍白的皮肤和乌黑的眉眼,像个艺术家。

  “恭喜你。”

  叶蘅浅浅一笑,眼神璀璨而真诚。

  叶津渡也笑了。

  “谢谢。”

  叶蘅听见这两个字,楞了下,眉宇间闪过一丝忧郁,只是很快就烟消云散。

  “这两个字,我也要对你说。”

  叶蘅说道。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

  他感谢在他最幼小无助的时候那个拿着水枪挡在他身前的男孩子,也感谢在他黑暗和绝望里徘徊要一脚踏入地狱的时候拉住了他的男人。

  他以为,陪在那个人身边的人,会一直是自己,享受被保护,被疼爱的自己,差点因为嫉妒和羡慕而走错了路的自己。

  直到在生死面前,才知道这份感情有多么地脆弱和渺小。

  他的执念,和高郁森的执念,有什么区别呢?

  要是有一天,他变成了高郁森那样,他才是真正的不可饶恕,才是真的辜负了所有对他好的人。

  “听说,你要去非洲?”

  叶蘅弯起眼,说:“是啊,马上就要动身了。”

  他向导师辞行的时候,还记得伍尔德老师吹胡子瞪眼的神情,活像是叶蘅疯了一样,的确啊,这种辛苦不讨好的外派工作,一般也只有资历浅或者不怎么重要的医生才会被派遣,像叶蘅这样的,完全不需要通过这种志愿行为来增加自己的履历。

  “想清楚了?”

  家里人一直都担心,毕竟是那种资源短缺疾病泛滥的地方,叶蘅从小到大几乎没吃过苦,谁能想到他会突然要去这么一个地方。

  叶蘅点点头,说:“我也想看看这个世界不同的一面。”

  就像当初一意孤行报了军校,进了C督查组的你一样。

  叶蘅在心里默默补充,他从前听旁人说过,或是听叶津渡提起过,太平盛世的另一面,往往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堆砌而成的。

  从前他报考医学,是为了叶津渡,现在,他想继续叶津渡的梦想,想要把光明和生命带到那些黑暗肆虐的地方。

  叶津渡敛眉看着叶蘅,已经不再是用平常的目光,而是更加地严肃端正。

  “保护好自己。”

  叶津渡说道。

  叶蘅微笑,说:“我很惜命的。”

  “津渡,小蘅,过来拍照。”

  梁蕴在远处的草坪上朝他们招手,那边已经聚集起了一大片人,打算来一个大合影。

  叶蘅看了眼不远处的时筝,说:“我先过去了。”

  他转过身,走向热闹的人群。像是金色的麦田里,转身消失的狐狸,狐狸只是被善良的小王子驯养过一段时间,他教会狐狸不再孤独,但是小王子心里真正的牵挂,是无数星球上,比五千朵玫瑰还要重要的唯一的玫瑰。

  ——你还好吗?

  ——这是抑制剂,你只是发个情而已,别弄得我这里像凶杀现场一样。

  ——巧了,我也不认识你。

  ——闭上眼。

  ——舒服吗?

  ——叶,津,渡。

  ——不吃药烧成傻子……

  ——我现在就开始想你了。

  ——很漂亮,很可爱,我很喜欢。

  “叶津渡!”

  清脆的声音穿过人群,似乎梦里千万次见过的那样,就算是大火燎原,兵荒马乱,也有人在等,带他脱离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