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仙侠武侠>吃掉我吧,种子>第69章 来自地球的朋友,丁三

混迹江湖多年的丁三并没有慌张,反而是一脸油滑世故的对着来人抱拳说道:“朋友莫急,有话好说!”

江流儿一脸气愤的指着对方大骂道:“你个不要脸的泼才,伙同那三人骗人钱财!还有什么好说的?走,跟我去见官!”

丁三识得对方是刚才看自己卖药的一个观众,便呵呵笑道:“少侠此言差矣!我的神药的确是有强壮身体的奇效,大家见猎心喜,这才花钱自我这里买下。我与买家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何来欺骗一说?!”

江流儿一时词穷,只能道:“那你给他三人钱财是怎么回事?肯定是坐地分赃的!”

丁三正要继续狡辩,胡同里又闪出一个年轻人来,对方冲自己说道:“那你表演时作假又该如何解释?”

丁三眨了下眼睛,“口说无凭的事,年轻人别瞎说。”然后推起车子作势要走。

对面两个年轻人不让路。

丁三大手一挥:“好了!爷们认栽了!钱分你们一半,算我倒霉。”说完假装往怀里伸手掏钱,趁对面愣神的功夫,丁三纵身往墙上跳去。

不料还未跳到两米高的墙上,一道黑影迎头撞来,丁三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了起来,“哎呀!”一声,身子跌落下来。

“喵呜”,伴随一声猫叫,刚才蹲在墙头的年轻人的同伙跳到了后来那位年轻人肩头。

阴险!丁三心里暗骂一句,看来老子只能用最后一招了。

丁三深吸一口气,憋住。

对面的江欢和江流儿发现在丁三的身体周围凭空刮起了一股怪风,丁三裸露在外边的皮肤竟如有了生命般上下浮动起来,同时泛起了亮闪闪的金光。

佛陀转世般的丁三张开嘴巴,露出了两排白森森的牙齿对二人大声说道:“我劝你二人速速离开,否则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了!”说完,似是为了增强自己的气势,他向前伸出了右手,本想做出一个挥手驱散的手势。

万万想不到的是,对面穿青衣的愣头青向自己踏来一步,抓住自己手腕,转身一个干净利落的过肩摔,丁三的身体如一张破布一般飞到一边墙上,“吧嗒”一声,重重滑倒了地面青石板上。

受到重挫的丁三知道自己今天遇到了黑吃黑的行家了,预见到荷包里的银票还没被捂热就要和自己说拜拜了,不由悲从中来,放开了声音大哭起来。

江流儿被对方这一下给整的手足无措,愣在了当场。

肩头的裂耳冲地上哭泣的大汉伸出了爪子,试图比出一个完美的中指。

欢哥也很无语,正打算和江流儿离开时,地上的大汉边哭边喊道:“老子当年也是什刹海一霸,谁曾想来到这么个鬼地方啊!”

“想回家回不了!摆个摊能让人给砸了!手机电话通通没有!想抽根烟都没地方买啊!老子真她妈不想活了啊!你打个雷把我带走吧!我想我老婆孩子了!哇!”

欢哥一把将地上的丁三拽起,对方被太阳晒得黢黑的大脸上涕泪横流,带丝的鼻涕挂满在黄黑相间的胡子上,随着哭喊声一颤一颤的晃动着。

看着对方,有点洁癖的欢哥没有感到一丝恶心,反而发自内心的倍感亲切。他用忍不住颤抖的声音问对方:“你是北京的?”

“嗯呐。”对方答道。

“我是山东的!”江欢答。

“山东哪———啊!”终于反应过来的丁三用袖子胡乱抹了把脸,瞪圆了双眼看着江欢。

江欢冲对方重重点了下头:“地球上的中国!中国的山东!”

“我的老天爷来!”身材壮硕的丁三一下抱住江欢,再次放声大哭。

许久,终于缓过来的丁三紧紧攥住江欢的手,“哥们,我来这儿十年,天天想着回家。今天见着你可算是见到亲人了,咱们大酒楼走起!不醉不归!”

江欢向他介绍起江流儿。江流儿听说丁三跟江欢都来自地球,满脸不好意思的冲对方道歉。

丁三摇头道:“别介!哥们还得谢谢你呐!要不是你那一下子,我哪里能认识江欢兄弟!话说回来,您那手是真帅,有时间教教哥们啊!”

重新变身话唠的丁三连手推车都不要了,扯着二人就往胡同外走。

三人先到武馆,听管事的说宗师还未回来后,就在路边找了家名叫“不醉”的酒楼,要了一间雅座。

一杯酒下肚,他乡遇故知的丁三打开了话匣子。

丁三二十八岁之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又在北京工作结婚,妥妥的一枚北京爷们。年轻时也曾顽劣过,跟一群哥们被人称为什刹海臭虫。

结婚之后终于收了心,娶了个爱自己的漂亮老婆,对方还给自己生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女儿。彼时的丁三可谓春风得意,人生美满!

直到二十八岁那年的某个星期六。自己正在家里喝着啤酒,看着电视里的nba常规赛,勇士对湖人。一双女儿在地板上玩着积木,当比分来到55:57时,丁三眼睛一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这哥们跟江欢一样发现:自己他妈的穿越了。

“哥们我发现身边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而且从穿着打扮上看,这地方的人跟哥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我当时好害怕!既害怕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自己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没法生活下去啊!”

“我还怕我回不去了!那段时间,哥们我每时每刻都在想我老婆!想我的一对女儿!想我在北京的家!当时人都快疯了!”

“后来,哥们想明白了。我要想回去,就得首先能活下去啊!于是我就给人做工,给场子里送货,各种各样的活都干,就为了挣点银子,养活自己。”

江欢问他:\"你身体闪金光是怎么回事?\"

丁三狠狠的闷掉一杯酒:“我在天海国时在山上给一户人家帮忙看守果树,被一伙盗贼给打了个半死扔在了峡谷里,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没曾想我在山下趴了整整三天三夜后,身体奇迹般的复原。从那以后,我只要刻意的去吸气,憋气,身体就会变的坚硬无比,不怕刀枪棍棒了。”

“所以你卖的药是假的,真正挡住刀枪的是你自己的异能。”江流儿在一旁求证道。

丁三老脸一红:“也不全都是假的吧,其中有几味药是可以滋阴壮阳的大补之物。”

“我这特异功能没什么用,挨打倒是一流!索性,哥们就靠着它在大陆上卖起了无敌药水,大力丸之类的东西,”

丁三冲江欢眨了眨眼睛:“不像地球上,这的人还就真吃这一套。这几年哥们也算薄有积蓄了,可回家的路却越来越长了。十年了,老子怎么来的这里都没搞明白,何谈回家啊?!”

“遇到你们之前,我都绝望了!我这十年,走遍了太古大陆,也没找到回去的方法!只道自己要一个人孤独的老死在这儿了!”

丁三难过的抹了一把泪。

江欢问他:“这些年就没有别的什么人找过你吗?”

“没有啊!什么人找我?找我干什么?我打架又不行!”

欢哥有点明白了,这哥们把自己隐藏的太好了。大陆上的地下组织疯了一样的找传承者,可这位有点市侩的,金刚不坏的变异者竟然因为看起来并不出色的变异能力,而被他们忽视,成了一条漏网之鱼。

他来异世界这十年,除了饱受思乡之苦的折磨外,至少远离了争斗仇杀。好像,貌似,还蛮无忧无虑的,过的还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