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老板给他们规定了返回的时间,很快,所有人都在她的催促下进入了根系森林中。

  楚千酩、祝凉和钱多走在一起,都拿出了自己的武器,警惕地往前探索。

  这里阴暗而潮湿,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雾气,密密麻麻的漆黑根系上都在往下滴水。几步开外的景象就陷入了一片昏黑之中,很难看清。

  高高低低的根须上生着奇形怪状的蘑菇,之前体验过饿绿了眼感受的楚千酩差点有种冲动,想摘下蘑菇来当存粮。

  但那些蘑菇闪烁着幽蓝、幽绿的鲜艳荧光,还是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一脚下去,踩进一片松软下陷的潮湿泥土,好不容易才把脚拔出来。

  “这都是些什么啊……”楚千酩嘀咕道。

  这里面水雾太浓了,不过走了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他的头发都被打湿了,边缘黏成一绺一绺,往下滴水。

  “嘘。”祝凉忽然拦住他,轻声道,“有声音。”

  咔嚓、咔嚓。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啃树根的声音。

  几人都精神了。

  听这个声音,感觉很像是唐老板说的蛀虫。

  他们警惕地压低身子,蹑手蹑脚地绕过纵横交错的根系,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那种咔嚓咔嚓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令人头皮发麻。

  几人在距离几米的地方停在了一大簇根须后。

  楚千酩借着几簇根须中间的缝隙看去,看到了一个佝偻着趴在树根上的身影,像是一只体型巨大的虫子。

  因为雾气太过浓重,看不清。

  楚千酩转过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见一道闪烁银光的寒刃径直飞了过去。

  祝凉的柳叶刀。

  但在柳叶刀即将碰到那只大虫子时,它猛地转身,“当啷”一声,竟然挡住了那把柳叶刀!

  楚千酩震惊地想,神木上的蛀虫都这么厉害吗?都进化到会用工具了?!

  但下一刻,那只“虫子”低声喝道:“谁?!”

  一股凉意猛然蹿上了楚千酩的后背。

  那个身影虽然弯着腰,但能看出有一颗头,两只手,两条腿,手上拿着个像斧头一样的东西,他刚才就是用这把斧头在砍树根,也是用它挡住了祝凉的柳叶刀。

  难道说……

  他们要杀的“蛀虫”,是人?!

  只见那人捏着那把暗算未遂的柳叶刀,警惕地环视四周,压低声音道:“我知道你就在附近。是第一次送来净制的药骨吧?”

  这么长又清晰的人类语言,楚千酩也不能说服自己这只是一个长得像人的虫子了。这分明就是人。

  那人看他们没动静,语气放缓了一点:“你知道吗,他们都是在骗你。他们养药骨,为的就是取你的血,获得你的灵赋!”

  楚千酩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听他这么说出来,还是心中一沉。

  他只猜到作为“药”最后恐怕有个很可怕的下场,并不知道竟然是以血的方式来用药,更不知道这是为了获得灵赋。

  “跟我走吧,你没发现我们才是同类吗?”那人道,“待在神木上,你会死的。”

  “你们药骨就是被养来用的,你属于谁,谁就会吃掉你。”

  楚千酩一听这话,忍不住探出头:“你在说什么鬼话?药骨到底是怎么回事?”

  属于谁?境灵碎片暗示他属于付一笑啊,他小叔怎么可能会伤害他!

  “小心!”钱多的惊呼声响起,楚千酩在同一时间寒毛乍起,感觉身后飞来一道凌厉寒光!

  当!

  另一把柳叶刀与那道刀光相撞,两者直直坠地。

  电光石火间,祝凉的第三把柳叶刀出手,径直飞向偷袭楚千酩的那把刀来的方向。

  “啊!”

  一声惨叫,阴影中扑倒了一个人影,咽喉中间正插着那把柳叶刀,血喷溅了一地。

  周围响起低低的咒骂声和金属摩擦碰撞的声音,楚千酩猛然意识到,黑暗中绝不仅仅只有这两个人。

  三人背靠背隐匿在阴影之中,浑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

  ——在这片根系森林里,他们不是猎手,而是猎物。

  ***

  孙谭和秦方正在潮湿的雾气阴影中往前走,避开高高低低纵横交错的粗大树根。

  孙谭忍不住去看秦方正拖在身后的长刀——刀尖上一滴一滴地往下滴落暗红液体。

  秦方正已经杀了十几个蛀虫了。

  虽然一开始发现蛀虫其实是人类的时候,他们也有些吃惊,但仔细一想,神木上的那些人都仿佛虫子和植物成精,那在他们眼里的“蛀虫”是人类,也可以说得通。

  孙谭和秦方正一直是日常工作和进魇境的搭档,秦方正面相凶悍、沉默寡言,仿佛没长嘴,但武力值确实很高。

  两人搭档就是因为互补,孙谭就是那个负责与人打交道、做文职工作的角色。

  在这片根系森林里,他们遇到了许多零零散散的蛀虫,有的甚至还颇为厉害,但在他们的配合下,最后都被秦方正解决了。

  但一直到现在,孙谭一个蛀虫也没有杀过。

  湿冷的液体沿着脖颈滑进衣服,不知道是雾气凝结出的水珠,还是他自己的冷汗。

  他之前在药骨中注意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叫秦从南,比秦方正大几岁,也是秦家人,和他们一样莫名其妙地进入了这个魇境。

  他和秦方正一样,也是武力型的境客。

  因为是认识的人,孙谭自然就多留心了些。昨晚秦从南验药骨的时候开了许多朵小花苞,但并没有开花;而今天,他开出三朵花,成为了红尘骨。

  昨晚和他一起泡水的也是秦家人,但她成了一具湿淋淋的尸体,被拖走了。

  今天进入这片根系森林后,孙谭带着秦方正悄悄地跟了秦从南一段时间,发现他在意识到蛀虫是人之后,几乎毫不犹豫就杀了对方。

  唐老板说,他们进来杀蛀虫就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药骨,如果偷懒,结果自然会看出来。

  孙谭心里产生了一个隐隐的可怕的猜测。

  他忍不住联想到秦方正——昨晚秦方正验药骨时,几朵花都只是花苞,但今天,有一朵花眼看着差一点点就要开了。

  孙谭想起昨晚他们一起在水洞里时,自己好几次差点被淹死,全凭他拼尽全力顶上去大喊自己没气了,秦方正才意识到自己被他按到水里了。

  那种窒息濒死的恐惧实在太深刻,孙谭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浑身发凉。

  前方隐约传来人声,两人警惕地停下来,藏在黑暗里。

  那声音有些语无伦次,带着哭腔拖长了声音,感觉疯疯癫癫的:“天火从天上来……都会结束的……再也不要做药骨了,逃不掉了……放过我……”

  孙谭心中一紧,探出头去。

  他看清那是一个药骨。这里的蛀虫是标准的人类长相,反而药骨的皮肤滑得看不到任何皱褶,脸上也是几乎认不出长相的凹陷和凸起。

  那个药骨浑身是血,头顶的发间露出半截残缺的树枝,树枝上也满是血迹,看着很是吓人,就像是被树枝插进颅骨还活着一样。

  秦方正身形一动,径直飞扑过去,一刀切断了那个药骨的喉咙。

  温热的血溅成飞雾,空气中满是血腥味。

  孙谭忽然感觉胃里翻江倒海,闻着这片潮湿雾气中浓郁的血气快要吐出来了。

  就在这时,一道冰冷的刀刃忽然抵上他的后颈。

  孙谭大惊,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已经被反剪双手狠狠地按在面前那截粗糙树根上,脸颊上擦出了血,火辣辣地痛。

  “那个药骨不错,和你是一起的?”有人问他。

  “……是。”孙谭心惊胆战地回答。

  他心里开始飞速思考,这些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和秦方正一路杀过来,已经发现不仅是他们在猎杀蛀虫,蛀虫也想杀他们——不,他们更想抓活的。

  “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身后的人说,“你等下配合我们活捉了他,我们就放你走。”

  孙谭犹豫片刻,“可你们要是说话不算话怎么办?”

  身后传来许多个轻蔑的低笑声。

  孙谭心一沉。这一伙人少说也有近十个,他们两人一起也不是对手。

  抵着他脖子的冰凉刀刃贴着皮肤划拉了一下,让他冒出一身鸡皮疙瘩。

  “你有资格跟我们要保证吗?你可以拒绝,我们现在就杀了你,然后慢慢去料理那个也没关系,不过是多费点工夫。”

  刀刃压紧了皮肤,“怎么样,想死,还是想活?”

  孙谭止不住地发颤,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三。”

  “二。”

  “一……”

  “我我我愿意!”孙谭猛然呼出一口气,感到后背衣服贴在背上,一片潮湿冰凉。

  “这才对嘛。”

  ……

  孙谭走出那片阴影的时候,手不自觉地有些发颤,他下意识把手藏在身后。

  秦方正一眼看到他,拖着一具血淋淋的身体走过来。

  “给你的,”秦方正把那个奄奄一息的身体扔在他面前,“你杀了他吧。”

  “……呃?”孙谭疑惑道。

  秦方正抿了抿唇:“抱歉,我突然想起来之前那只螳螂说每个药骨都要杀蛀虫,还习惯以前那样你探路我打架……”

  他揪了一下断开的染血衣袖,把那个抽搐的身体往前踢了踢:“这个只剩一口气了,你抹了他脖子,应该就算你的了。”

  孙谭眼前忽然就冒出一幕画面,当时一个蛀虫突然从他背后袭来,眼看就要挥刀砍断他的脖子,结果秦方正猛撞了他一下,把他推到一边,接着一刀结果了那个蛀虫。

  但他自己的肩膀也被砍伤了,衣袖割开一道口子,血染红了衣服。

  孙谭感觉自己的手抖得更厉害了,声音也有些嘶哑:“……好,好的。”

  他蹲下去,用刀划过那人的脖子。

  鲜血喷溅出来,早已目光涣散的人头歪到一边,不动了。

  孙谭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将手里的水壶递给秦方正:“谢谢你啊……辛苦了,喝点水吧。”

  秦方正也没道谢,接过水拧开盖子就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

  孙谭看着瓶子的倾斜角度逐渐加大,感觉心跳越来越快。

  秦方正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水才停下,把盖子拧上。

  但刚拧两圈,他就摇晃一下,头晕一般往旁边的树根上倒去。

  就在这时,孙谭看见周围的阴影深处冒出了许多黑黢黢的人影,每一个都手持利刃。破空之声响起。

  孙谭看见秦方正脸色突变,猛然朝他扑来!

  他吓得肝胆欲裂,下意识拿起刀,却见秦方正一把将他往旁边按倒,一支箭“嗖”的一声从他后脑原先所在的位置穿过。

  孙谭震惊地回头看去,发现他身后竟也有人提着武器包抄过来!

  噗的一声,他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却感觉有温热的液体喷溅在他脸上。

  一只大手猛地将他提起来,竟直接将他扔进了树丛深处的黑暗里:“你快跑!”

  混乱的脚步声和金属撞击声传来,“抓住他!先把手脚砍了!”

  惨叫声响起,秦方正几乎破音的叫声淹没在这些混乱声音中:“别管我,你快跑!”

  孙谭整个人都在抖,他爬起来慌不择路地狂奔,没几步就被树根绊倒了,膝盖火辣辣地痛。

  再爬起来,接着跑。

  他脑中一片空白,全凭本能一路狂奔,直到肺部和喉咙里都泛起撕裂般的血腥气,才力竭地倒在地上。

  那些人声、脚步声、金属声已经全然消失不见,他只能听见他自己急促的喘息和剧烈的心跳声。

  可能是跑得太厉害,他感觉到剧烈的头痛,仿佛有人拿钻子钻他的天灵盖一样,忍不住抬手去摸。

  没想到一摸,就摸到头顶一个凸起,一摸就痛得他一哆嗦。

  是热的,软的。

  就像是从他颅骨上长出来的肿块。

  孙谭浑浑噩噩地在原地坐了一会儿,感到有液体从他的下颌滴落。

  他下意识用手背一蹭,发现手上一片血红。

  那不是他的血,是秦方正的血。

  ……

  孙谭最后走出根系森林时,看到其他已经出来的药骨也像他一样浑身狼狈,身上到处都是泥土和血污。

  一个苔民一看到他就点了点头,在手上一个本子勾了一笔:“又产了一个骨茸。不错,还挺高产的。”

  孙谭没注意他在说什么,低着头径直走了过去,甚至没有认出从他旁边擦肩而过的药骨就是秦家的预备家主钱多。

  钱多目不转睛地看着孙谭头顶冒出的凸起,回想起自己之前听到那个“蛀虫”说的话。

  “他们养你们,是像养蛊一样养。养到最后剩下的,就是最好的药骨。”

  “……长出骨茸就更好了。你知道割鹿茸吧?你们的骨茸也是这样收割的。骨茸是连着皮肉带着血的,热的,软的,上面全都是神经。一刀下去,鲜血四溅,药骨就会惨叫起来,把锁链扯得哗哗响。”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他攥紧了拳头,痛苦地闭上眼。

  他终于明白,这个魇境是为何而生。

  形成这个魇境的魇,是从何而来。

  某种巨大的窒息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眼珠充血,瞪着眼睛一遍遍在旁边的药骨人群中搜寻——没有,没有,没有。

  他没有找与言文到舟倾。

  这也是正常的,舟倾没有被带来净制,他已经被他们带走很久了。

  钱多一想到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就觉得胃抽搐着缩成了一团。

  他必须赶紧去找到他。

  等到这一次开饭前再验药骨的时候,只剩下九个药骨了。

  从根须森林里走出来的药骨们,眼中都有一种和之前截然不同的神情。

  仿佛是仇恨,也仿佛是麻木。

  这一次,所有人都开出了花。

  孙谭验药骨时,漆黑根须上足足绽放了十几朵花,甚至比至少杀了十几个蛀虫的秦从南还要多。

  但他从头到尾其实只杀了两个人——那个一刀抹了脖子的蛀虫,以及秦方正。

  唐老板笑道:“你们看,经过净制,你们灵魂的纯净度都提高了不少。在神明面前,一切都是无所遁形的。”

  “不错不错,今晚加餐,给你们好好休息一晚,明天的开光是重头戏,要好好表现。”

  几乎所有人都已经明白了如何让神木根开花。

  ……这哪里是“灵魂的纯净度”?

  这分明就是灵魂的罪孽。

  孙谭忽然想起之前被带走的那个涅槃骨。

  他背上蓦然冒出一层冷汗,就像是突然间发现自己曾和死神擦肩而过的后怕感。

  他依然清晰记得,那人验药骨的时候,整个阴暗地洞里瞬间燃成了一片火红花海。

  ……仿佛他身上的罪孽,能让整个地狱的花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