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总裁豪门>出狱商K主管,你吃窝边草了?>第123章 决定动手

挂断了夏舒的电话以后,我又接到了潘永强的电话,正是是用我给他的那部手机。

“记者同志,东西我拿到了。”我没对潘永强说出自己的名字,他就一直称呼我为记者。

“嗯~我这边也看到了目标,东西你会用吗?”我淡淡的和潘永强说这话,眼神却一直盯着烟酒店门口。

“那人教了我一遍,应该会用。”潘永强的声音有些颤抖,我猜应该是兴奋和恐惧交至所造成的独特情绪。

“那行,你把嫂子娟娟送走吧,我这边一有消息就联系你。”

挂断了潘永强的电话以后,我的脑中开始复盘这件事的过程。

“首先我是从范林口中得知潘永强一家的事,所以在北泉没人知道是我在背后撺掇潘永强报仇。”

“井均和老沙知道但不会对外说,华龙多少也知道一点,但问题不大,其次就是夏舒、上官郁还有钟慧玥知道了潘永强的事,但我没有和她们女孩说具体的计划,这一点上也没有问题。”

“最后是潘永强买枪的渠道,我也只是提供个电话,全程也都没有暴露,这里也没有问题。”

“所以接下来,我只要悄悄的提供孟家兄弟的行踪,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夏舒的同学会,我就能制造不在场证据。”

“这样的话,就算有人通过赵秀萍和娟娟查到我头上,也会因为没有证据拿我没办法。”

“行!就这样决定了!”

这些想法再脑海中反复推敲了几遍之后,我定了定心神继续盯着烟酒店的门口,就像一个耐心的猎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注意到斜对面的烟酒店虽然人来人往,但孟阳和孟三的车一直都在原地没有动。

直到天边最后一片晚霞消失,孟三终于一摇三晃的从烟酒店走了出来,看样子是要开车离开。

“可惜了!算你小子命大!”

就当我感慨孟三福大命大的时候,这时候从烟酒店里跟出来几个人,其中一个光头,八成就是孟家老二孟阳了。

只见这个疑似孟阳的大光头喊住了孟三,嘀嘀咕咕的招了招手之后,孟三竟然神奇的随着光头坐进了宝马7系。

“真是老天开了眼嘿!”

如此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让我喜不自胜,我已经确定那个光头就是孟阳了,毕竟北泉县的光头虽然不少,但能指使孟三,还能开四个八的宝马就只有孟阳一个了。

我立马启动了昌河的发动机,等着宝马7系一移动,就悄悄的跟了过去。

我压了压头上的毛线帽,没敢跟的太近,虽说现在路上的摄像头还不多,但小心无大错。

就这样慢慢的缀着,我一直跟着孟阳的车来到了县城中心的一处豪宅。

我把昌河面包车远远的停在街角,打量着远处气势恢宏的别墅群,知道这里就是孟家的老巢。

这处宅子占地有十几亩,一个大院里面有三栋别墅,分别是老大孟海、老二孟阳、老三孟远的家。

三栋别墅的外观更是雕梁画栋飞檐翘角,可以称得上是北泉的地标建筑了。

“怎么这时候回家了?回家吃饭吗?”

我看了眼时间,已经快晚上七点了,这要是吃完就睡那还怎么动手?成功率也太低了!

心里冒出这个想法以后,我决定下车冒险抵近侦察,先看看情况再决定是否通知潘永强。

下车以后,我先是走到大院的门口,看着将近四米高的院墙和巨大铁门,我放弃了让潘永强翻墙的想法。

继续绕着院子行走,我是越走心越凉啊。

“这孟家三兄弟很有自知之明啊,这宅子修的就差上面架机关枪了,毫无破绽啊。”

“要不今天就算了,让孟阳多活两天?”

就当我要放弃行动的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一辆厢式货车停在了孟家的后墙边上,而更巧的是货车的上面是一颗茂密的香樟树,碗口粗的树杈刚好顶在了车身中间。

看到这一切,我也不知道该说是自己运气好,还是孟家兄弟运气不好了。

长出一口气叹道:“老天爷还是有眼的啊!”

快速的记下位置回到了面包车里面,我给潘永强去了个电话:“目标就在县城老宅,他们家后院停了一辆货车,你爬上货车之后再爬树,就能进到里面了。”

潘永强的声音已经没有刚才的颤抖了,反而平静的可怕:“谢谢你!”

我没有接话,而是问道:“嫂子和孩子都安排妥当了吗?”

“嗯!都送走了,这会儿应该已经到老家了。”

“那就好,祝你顺利!”

“谢谢!孩子的病还要拜托你。”

“嗯!保重!”

挂断了电话以后,我的心情很是复杂。

本来我的确是想利用潘永强除掉孟三,所以在当得知真凶竟然是孟阳的时候,我当时就有些犹豫,试图说服自己就当没看到,不要因为多管闲事惹上一身麻烦。

但当我回到天临以后,每每想到潘永强和赵秀萍那冷漠、灰暗、绝望的眼眸我都有些憋闷,所以这才有了之后一系列的行动和计划。

可真当这一刻来临,我听到潘永强如此平静的声音,和娟娟那苍白如雪的皮肤,我就止不住的思考这一切到底是对还是错。

因为是我把一个可怜的生命推向了死亡,哪怕这条命已经苟延残喘,时日不多。

“哎~现在就看潘大哥你的了,希望你得偿所愿!”

心里叹了一口气,我把和潘永强通话的手机卡给抽出来掰碎,丢到了下水道之后开车回到了致远街。

把面包车停回原来的位置,清理了车上的指纹,把我留下的证据全部清除以后,我才回到了酒店换了身衣服,去参加夏舒的同学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