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古代言情>27岁俱乐部【完结】>第64章 “不努力就只能继承家业了。”

  宁念明未料宁骏今天会来,听到声音后有些意外,拄了盲杖,就摸索着直奔门口。

  “小心。”都春眼疾手快扶住宁念明。

  这是二人初次手指相触,都春心中泛上了一丝奇异的感觉,好似落梅坠入白雪,轻轻软软的。

  眼神如果有颜色,这会儿只怕他连睫毛都被熏成了粉红。

  都春喉结滚了滚:“宁哥,我搀你过去。”

  话毕他吓了一跳。

  虽然在心里疯狂吐槽,百城给自己强加了一个如此年轻的身份,但他的身体和嘴,都还是挺诚实的。

  “骏叔,我介绍一下,”宁嘉树似乎很怕宁骏,不敢怠慢,忙不迭跑到宁骏面前,“这是哥新招的店员,叫都春,人又老实又能吃苦。”

  都春听百城说过,宁念明是正儿八经的富二代,家中有一个挺大的园艺公司,由叔叔宁骏经营。于是他乖巧地打招呼:“宁总好。”

  和他预想的不同,宁骏十分接地气,从头到脚没有任何一处能和“总裁”二字沾边。他和宁念明眉眼相似,只是身形更劲瘦,青年时大概也是俊朗帅哥。

  宁骏的衣着相对而言朴素,灰色T恤和运动裤松垮地在身上挂着,若是配副白纱线手套,可以直接下地干活。

  宁骏眼眸深邃,有些像欧美人,他凉凉地看了一下宁嘉树,接着打量着都春。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出口是商人语调,和气而冷漠:“初次见面,你好。”

  都春心想,初次见面是不假,但这羁缘怎么算都得有几百年。

  宁家先祖是花神堂的花匠管事,曾照看过自己的原身。

  彼时,自己还是株只修炼了五百年的白梅,灵力十分有限,也未能化成真身。

  嫉妒如空气一般无处不在,都春被养在堂中,由于美得出众却又秉性孤傲,遭到了一众花木的排挤。

  是宁管事看它整日委顿,丝毫没有“傲雪凌霜、一树玉条”的气势;便将它单独移栽在瓷盆里日夜照拂。

  起初都春心情不好,白梅便病恹恹的,骨朵长在枝头就是不开。宁管事于是收集雨雪之水,泡着上好的龙井茶,长年累月以茶水浇灌。

  久而久之,都春被养得茁壮不已,连开出的花都含着甜滋滋的异香。

  宁家先祖早已不在,【宁氏园艺】越做越大。

  而因为宁念明,他如今和宁家有了新羁绊。

  都春正感怀日月跳丸命运玄妙,却听宁念明问:“叔叔您今天怎么过来了?”

  宁城今年夏天要举办青奥会,各大体育场馆都到了建造收尾的紧要关头,【宁氏园艺】是青奥会建设单位的供应商,因而宁骏近来忙得脚不沾地。

  宁骏亲昵地揉揉宁念明的头发,还不忘见缝插针扫视了都春一眼:“送了趟货去中心体育馆,顺道来看看你。”

  但中心体育馆和花神堂完全就是两个方向。

  都春接收到审视的目光,恭谨立在一旁,与此同时,已然明白宁骏来的真实原因。

  花店招了个新店员的事,宁骏不可能不知道,因而特意前来为侄子把把关。

  一时间,他又觉得,宁念明虽然幼时惨遭不幸父母双亡,还身有残疾,但能像个无忧无虑的快乐修勾一般活到现在,而没有自暴自弃或者成为反社会人格,宁骏和【宁氏园艺】功不可没。

  爱和钱,是做人的底气。

  “还记得明天是什么日子吗?”宁骏往店内走。

  宁念明随行:“去医院复查,我让都春,哦,就是新来的那位陪我去,您别担心。”

  刚进花店的门,宁骏不由得打了几个喷嚏。他奇怪道:“我是感冒了吗?”

  宁念明了然道:“店内全是花儿,叔叔您可能是花粉过敏了。”

  “不能够吧,”宁骏蹙眉,“我和花儿草儿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从来也没这富贵毛病啊!”

  宁嘉树在一旁赔笑:“堂哥是担心您,总之您多注意就是了。”

  都春总觉得宁骏对这个远房堂侄无甚好感——果不其然,宁骏不再说话,只环视着四周的花卉。

  【觉晓花店】的鲜花由【宁氏园艺】供应,每日清晨送至店中。宁骏此番前来,也有检查公司供应链的目的。

  都春瞥到店内角落里的狐尾百合蔫蔫的,刚收货的几把水红色玫瑰也垂了头,十分灵光地给百合浇了水,又准备去找把花剪,要去把枝干下端剪掉。

  浇水剪花只是做做样子,他一届花神,对付小花小草,手指随便一捻就行。

  果然见墙角的百合重新绽放,粉白花瓣生机勃勃。

  都春抱着花儿拿着剪刀,路过宁念明身侧。宁念明听到了剪刀开刃的声音,动了动鼻子:“都春,是玛丽玫瑰垂头了吗?不要剪。”

  “这是玛丽玫瑰,花期短,还对温度敏感,现在太热了才会垂头。它的花枝娇嫩,花架旁边有个醒花用的水晶盆,你把它们泡在冷水里,醒个一小时就可以。”

  都春一愣,很快从善如流说了句“好”。

  宁嘉树叹服于宁念明“闻香知花”的技能,忍不住来了句“绝了”。

  “念明,可惜了,”宁骏忽然长呼一口气,蹙眉道,“要不是……”

  宁念明知道叔叔要说什么,岔开话题:“记得啊,怎么不记得,明天要去医院检查眼睛。”

  眼疾和检查伴随了他二十一年——他是在六岁时那场车祸中受的伤,那场车祸夺走了他的父母,也夺走了他一对完好无损的角膜。

  宁骏曾不止一次问他可还记得些车祸细节,宁念明只是茫然摇头。

  这些年来,他差不多全忘了。

  回避痛苦,忘记过去,是大脑的一种自动保护机制。

  宁骏叹道:“你说说,都这么多年了,也没个人给你捐眼角膜。”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叔叔,想那么多干嘛。”宁念明反而安慰起了宁骏,“我养养花,种种树,守着我的【觉晓花店】,就很知足了。”

  宁骏找了把椅子坐下,面露担忧之色:“你一个人在这儿住着,终归不是办法。”

  听到哗啦啦的水声,他知道都春正在接水醒花,放下心来,又道:“店里以前有小树,小树走了,又来了都春帮忙,您不也说我是福星嘛!别担心。”

  宁念明大难不死,打小宁骏就爱用“福星”来安慰他。他若有所思:“今后我也会更努力一点。”

  “努力?”宁骏平时在工作中总是听到这个词,却没想到,现下说出口的,竟是他这个与世无争的咸鱼侄子。

  宁念明:“不努力的话,就只能回去继承家业了。”

  宁骏被他逗乐了,脸上愁云一扫而空,宠溺地摇了摇头。

  宁骏还有工作要忙,略略坐了几分钟就走了,宁嘉树本来就浑身不自在,兼之他的心早已飞到了京州培训班,借口和朋友吃散伙饭,也一并起身告辞。

  送走二人后,【觉晓花店】内只剩都春和宁念明。

  “都春,等我把玫瑰分完,再跟你说工作注意事项。”宁念明起身往玫瑰架边挪,温声道,

  “刚才面试了这么久,累了吧?你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或者去看看房间也行,楼梯上去左手边那间,在我房间隔壁。”

  “唔……”和宁念明“在一起”的愿望成真,都春一把心火烧得旺盛,忘了言语。

  他不自觉走上前去,与此同时眼神绕着宁念明打转。若是光线有颜色和温度的话,此刻宁念明身边,应该能出现一道道猝火的丝线。

  虽是有着千年修为的花神,但他“遵从本心”的秉性没有变;饶是想要扬汤止沸,强压住想要一把将宁念明抱住丢到床上的欲|望,目光却骗不了人。

  忽然间,宁念明被脚下的碎枝细叶绊了个趔趄,他和都春个头相当,在惯性作用下,恰巧歪在了都春的胸膛。

  四目相对。

  说是“四目相对”也不准确,宁念明的双眼大部分时间都闭着,此时睁开也是虚空无焦,完全撞不上都春炽热拉丝的眼神。

  “抱,抱歉。”宁念明咳了两声,从他怀里要起身。

  他越挣扎,都春箍得越紧,磨蹭之间,都春的唇堪堪擦过宁念明的耳垂。

  都春再也忍耐不住,舌尖轻探,含住了宁念明的耳垂。

  宁念明本该生气,但丝丝缕缕奇异又熟悉的梅香,伴着耳边清凉的湿润感,一并传到他脑中。

  多重的感官刺激,令他欲罢不能。

  不确定,再闻一下。

  后知后觉,宁念明这才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紧绷的身体倏然一抖。

  “都春,”宁念明脸色绯红,声如蚊蚋,“可以放开吗?我想……去换条裤子。”

  都春也反应过来,松开胳膊。

  气氛霎时凝滞,只余盲杖的笃笃声,越飘越远。

  宁念明回来时脸上红气依旧不减。他用手背蹭了蹭滚烫的脸颊,一言不发地闻起了玫瑰,似在十分认真地逃避着什么。

  宁念明以手做扇,将玫瑰香气拂至面前。他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匀称,动作之间,手臂鼓出一层薄薄肌肉,手指也被照出了莹白色,近乎透明。

  优雅又克制,像个中世纪的庄园绅士。

  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

  闻花需要非常敏锐的嗅觉和知觉,极耗时间;宁念明动作了许久,半步都未挪。

  都春目光黏在宁念明脸上手上不肯离开,却很心痛——

  这样的静气,不知是宁念明独自一人在黑暗中练了多久,才达到的境地。

  他本不应失去他的眼睛。

  感知到都春并未离开,宁念明有些意外,分花之际忽而道:“都春,你来。”

  心上人第一次召唤自己,都春心中狂喜,连忙靠近,动作间,不小心撞到了花架旁桌上的一个空瓶。

  应该是个香水瓶,香液早已用尽,只余瓶身上的两个烫金大字【盈袖】。

  暗香盈袖,清风徐来,做香水名正合适。都春握着瓶子默念了一遍,又听宁念明道:“喜欢玫瑰吗?”

  他回过神,将香水瓶放回原位:“嗯。”

  “玫瑰是世界上种类最多的鲜花,香气和而不同,”宁念明尝试着开启了教学模式,“最常见的三种香型,是荔枝香、茶香和杨桃香。”

  “荔枝玫瑰,”他挑出一枝纯白花朵,绽出个笑脸,“花如其名,荔枝香的代表,香气浓甜馥郁。”

  都春虽是花神,然而对这种人类生造出的知识和概念一头雾水,这就好像让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去考GRE,都未必能考及格一样,但他见宁念明正在兴头上,便配合着嗅了嗅。

  鼻头翕动的同时,他手掌上托,荔枝玫瑰似有感应,瞬间完全绽放,恨不得把每一片花瓣都敞开,欢迎花神“莅临指导”。

  宁念明拿起一旁的咖啡豆醒鼻,接着稳准狠地拿了另一束:“伊斯班纳玫瑰是典型的茶香,清新淡雅,哦,市面上大多数玫瑰香型的洗手液洗发水,就是这种味道,若是你喜欢,以后我给你留几束洗手洗头。”

  他话音未落,都春已经脑补完两个人一同坐在浴缸里的刺激画面了。

  “至于杨桃香,比较罕见,”宁念明看不到眼前人春心萌动的脸,摸了半天,才摸到一束粉白相间的含苞骨朵,“这种叫长相思,你闻闻,是不是有杨桃味儿?”

  说话间,他将“长相思”送至都春面前。

  都春现在脑子里自带恋爱滤镜,他觉得眼前的玫瑰悉数幻化成了粉色泡泡,在这片梦幻中,宁念明下一秒就要单膝下跪,向自己求婚。

  “宁哥,”都春被粉玫瑰熏昏了头,下意识唤他,“你知道什么叫做爱吗?”

  “……”宁念明被都春舔湿的耳朵再度泛红。

  现在的年轻人这么热情奔放的?

  回过神来才意识到问题有多离谱,都春连忙改口:“你别误会,我是想问问你,有没有谈过恋爱。”

  虽然这千百余年,他就住在花神堂,和宁念明挨得很近,但毕竟人花有别,他仍是对宁念明的一切,充满好奇。

  “才认识不到一天,就这么关心我啊。”宁念明开他玩笑,“打探老板隐私,当心扣工资。”

  都春也觉得方才十分莽撞,怕自己在宁念明心中塌房,便接过宁念明手中的花,陶醉地闻着:“我是听到这花儿的名字叫‘长相思’,有感而问。”

  宁念明的字典里就没有【骗人】一词,他头上似乎也飘起了大团乌云,衬得眼眸渐暗:“谈过。”

  都春正盯着他的脸,闻言手指一紧,被玫瑰刺破。

  他偷偷打量着宁念明,不知为何,在谈及恋爱话题时,宁念明脸上总是笼着清浅的忧伤——这份忧伤,却又不是眼疾所致。

  “好痛!”都春低呼一声,拍了手中的“长相思”一下,那小玫瑰立刻瑟瑟发抖地卷起花苞。

  都春正准备施展灵术让伤口消失,宁念明拄着盲杖奔过来:“被刺到了吗?”

  此时不嘤更待何时,都春立刻要往宁念明怀里靠:“痛……”

  宁念明视力不行,其他感官就异常灵敏,觉察到哪里不对,他向后一退,都春扑了个空。

  “都怪这朵带刺的玫瑰。”都春尴尬不已,一腔怨气全发泄在“长相思”上。

  下一秒,只见小玫瑰违反生长规律一样,完全合拢缩成了个小骨朵儿,彻底自闭了。

  “你刚才不是问我,有没有谈过恋爱?”宁念明低笑着,“谈过啊,我的爱人是各种各样的花。”

  他将都春手中的花枝接过,重新在花架上放好。

  宁念明剑眉星目唇红齿白,但看相貌是英气挂,此刻却露出与外表截然不同的、柔软的神色:“世界上只存在一种‘花朵英雄主义’,那就是在你发现,花儿没有那么美丽之后,依然很爱它。”

  都春跟着百城读过诗书,腹中很是有些墨水,只是都是经史子集风花雪月的中式墨水,对西方哲学一窍不通。

  正揣摩着这个什么“英雄主义”的意思,门口传来怯怯之声:

  “老板,您好,我要买花。”

  “请问,有玛丽玫瑰卖吗?”

  作者有话说:

  伏笔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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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春你小子,刚来就勾引老攻

  猜小宁为什么要换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