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年轻的埃德蒙并没有接收到他的敬意。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建筑系学生,还有两年才会毕业,却在上周得知自己的父亲不是什么警察,也没有在他小时候“出车祸身亡”。

  他老人家不仅活得好好的,而且还是贝克家族的现任家主——没错,就是那个“贝克”,让人提到就会联想起纸醉金迷的贝克。

  埃德蒙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是什么心情。

  很显然,他是个私生子,那位大名鼎鼎的马库斯·贝克一开始并不想认他;而他的母亲玛丽亚则选择隐瞒他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直到死前最后一刻也没说出来。

  无意识地,埃德蒙摸了摸手臂上的伤疤。

  他打定主意,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尽可能地远离贝克家族,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金钱还是地位,都与他无关。

  他只是个学生,那些不是他可以触碰的东西。

  绿灯亮起,老人大步走向埃德蒙,彬彬有礼地请他上车,眉间却皱出一条纵深的沟壑。

  他委婉地请求埃德蒙收起那把破烂似的格纹伞,站到自己伞下。

  ——贝克家的人什么都喜欢盖戳,连雨伞都不能随便用,只能用印着家徽的黑伞。

  埃德蒙有些为难,但他不忍心拒绝一个老人。

  于是,他站到了那把黑伞下,又等了一个红灯才顺利过街,老人为他打开驾驶室后座车门,埃德蒙坐进去,座椅已经加热到最舒适的温度。

  宾利低调地滑进夜色,埃德蒙盯着自己裤脚的泥点看了片刻,突然扭头转向窗外。

  雨更大了。

  ……

  贝克家族的总部坐落于城西。

  那里到处都是金碧辉煌的舞池和歌厅,酒店一栋接一栋拔地而起,私人会所鳞次栉比,烂醉的男女随处可见,耀眼的霓虹几乎永不熄灭;

  迷乱的氛围下,某栋一般辉煌、一般庸俗的建筑藏于其间;它看上去是那样普通,完全和四周的景观融为一体,然而,在无人知晓的暗处,森严的守卫层层铺展,几乎把这里围成了一个铁桶。

  外人面前,贝克家的儿女夜夜笙歌,挥金如土……回到总部,他们脱下那身沾满金粉的皮囊,换上低调的西装,反复背诵戒律,聆听家主教诲。

  他们从不以享乐为耻,也不以享乐为荣;纸醉金迷只是一层用来遮挡的幕墙——只要外表够蠢,就没人会关注深渊里暗藏的屠刀。

  现在,奚佑就在这间“平平无奇”的会所里,准备接待他的教子——埃德蒙·本顿。

  他深吸一口气,单手撑住衣柜门,苦大仇深地看着这些衣服。

  清一色的黑,清一色的白,几十条一模一样的领带……贝克家的人是有什么受虐倾向,还是审美都被狗吃了?

  “林,你换好衣服了吗?”

  有人在外面敲门,是卡洛斯·林的朋友。

  刚刚奚佑从这具身体上苏醒时,他正在和朋友聊天,手里端着一杯酒。一个不小心没拿稳,洒出来大半杯,现在浑身都是那股酒香。

  “快了!”

  奚佑闭上眼,随便拽出一套西装,三下五除二整理好自己,重新打开门。

  他现在不是奚佑了。

  他是卡洛斯·林,一个因为老爹被嘎,匆匆回国收拾烂摊子的商业奇才,心黑手也黑,在国外时天天逛画廊,看艺术展,看秀,回到家却要陪着这些中二病发疯,每天在“穿金戴银”和“□□杀手”之间无缝切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奚佑确实也算本色出演。

  “林,你看起来太年轻了,可能比那小子大不了多少。”李尔煞有介事地摇摇头。

  卡洛斯的一贯表情就是面无表情,这倒省了奚佑的事。

  于是,他模仿卡洛斯的样子,冷淡地瞥过去一眼:“那小子?”

  “呸,我乱说的,说错了,”李尔私下看了看,紧张道,“我的意思是,你看起来比少主大不了多少。”

  少主。

  埃德蒙本人还被这场大雨堵在路上,他在家族中的角色就已经确定。

  ——他必须,必须代替那位未曾谋面的亡兄成为新的继承人,没有任何拒绝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