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舒窈在兔栏里站了好久才慢慢缓过来。

  兔子的身体还是麻烦,腿短,每次都被孟鹤眠捉住。太敏感,只是揉揉背,她就快被潮水似的情/欲淹没了。

  都怪孟鹤眠,她摸兔子的技巧和她对兔子的了解完全相反。

  她好想去敲孟鹤眠的门,告诉她春天的兔子不可以那样摸。

  可她担心孟鹤眠会认为兔子敏感得要命,特别难伺候,连摸一摸都不可以。

  毕竟没有多少动物像兔子一样,光是摸摸就能“怀孕”。

  温舒窈撇嘴,软手软脚地挪到花园,从灌木丛里拎出个纸袋,再悄悄把门打开一条缝。

  纸袋里塞得满满的,全是涂山袖给她的衣服。

  哪怕没穿她也莫名的心虚,就好像自己是抱着别样目的接近孟鹤眠的一样。

  所以一听见孟鹤眠的声音,她就下意识地变回了兔子……

  “温舒窈。”那道熟悉的平静声音自楼上响起。

  温舒窈一个激灵,匆匆把纸袋藏在身后。

  孟鹤眠刚好下楼,就看见温舒窈偷偷开门,再蹑手蹑脚地进来。

  她不动声色地打量一番,自然发现了温舒窈的脸红得不太正常。

  像是倒映在荡漾春水中的桃花,花苞初绽,又娇又怯。

  连带着那身白裙子,看起来都不那么朴素了。

  她这是遇到了什么事?

  这个念头在孟鹤眠脑中闪过一瞬,最终草草略过,她自觉自己没立场去管温舒窈的事。

  “下、下午好。”

  温舒窈背着手,明明是在向孟鹤眠打招呼,却有意回避眼神的相接。

  就连声音也有气无力的,尾音绵软,不像往常那样活力满满。

  不知怎么的,这模样竟让孟鹤眠想起了那只被她搓得软乎乎的兔子。

  孟鹤眠就这样面无表情地盯了她几秒,突然道:“今天发生了什么事吗?”

  温舒窈肩膀微微一颤,又觉得腿软,尾椎上仿佛还残留有酥酥麻麻的触感。

  她连忙捏紧纸袋,小声解释:“没有呀,为什么这么问?我只是工作累了……”

  “哦,我看你心不在焉的。”

  孟鹤眠缓缓踱下楼:“既然这么累,那今天换我请你吃饭吧。”

  “哎?不用了不用了……”

  温舒窈连忙摆手拒绝,然而孟鹤眠已经走到她身边。

  她偏头,视线落在纸袋上:“把东西丢沙发上就行,回来再收拾。”

  温舒窈一个恍惚,不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答应过孟鹤眠了,否则这人的语气怎么如此自然!

  又或者,孟鹤眠根本不像表面上那么正经,其实私底下是个绑架小兔,拿小兔做“兔标”好随意搓弄的大魔王。

  她一边想,一边把纸袋放到沙发上,随后关好门,小跑几步追上了前面的人。

  察觉到身后有小尾巴跟上来,孟鹤眠有意放慢脚步。

  她余光瞥见温舒窈因紧张而咬紧的唇,看起来很软很润。

  这人明明都追上来了,却又停步,好故意落后她一截。

  四周静悄悄,只偶尔有车辆路过,梧桐街道似乎长得没有尽头。

  孟鹤眠从前都懒得做调节气氛的事,可今天不知怎的,一而再,再而三的主动开口。

  “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她放缓语气:“你请我吃了那么顿饭,换我请你是应该的。”

  “更何况,我们现在应该算得上熟人了不是吗?”

  温舒窈眨眨眼睛。

  她往前走了一步,刚刚好与孟鹤眠并肩,小心翼翼地用余光去偷瞄她。

  “那你要带我去吃什么?”

  “吃兔子——”

  温舒窈刚安放下的心转瞬又提起来。

  她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见孟鹤眠微微一笑,戏谑地补上后半句。

  “吃兔子布丁。”

  落日余晖就这么落进了孟鹤眠的眼里,明艳温柔。

  这下可好,温舒窈趁孟鹤眠看红灯时按了按胸口。

  “扑通、扑通。”

  怎么这颗心跳得不上不下的,多惹人急!

  *

  孟鹤眠带温舒窈吃的是一家很老的烤肉店。

  从她有记忆起就一直开在巷子的最里面。

  地方虽然差了点,奈何味道实在香,烤五花肉的香气能顺着风飘到街头。

  如今故地重游,依旧热闹得不行。

  五花肉一沾上铁板就开始滋滋冒油花,奶味混合着肉类的荤香不断刺激着味蕾。

  而这家店的招牌甜品白兔布丁更是可可爱爱。

  勺子轻轻一戳,兔子形状的布丁就会跟着晃动,Q弹得不可思议。

  温舒窈吃了一口,眼睛都亮了,情绪看起来高昂不少。

  “好吃吗?”如今这话由孟鹤眠反过来问温舒窈了。

  温舒窈点点头,嘴角的笑容都压不下去。

  “好吃!就是它好小……”

  只够她吃两口的。

  孟鹤眠挑眉:“说起小,那只黄褐色的小兔是不是还没有成年?”

  那么小,比其他兔子小了好大一圈。

  从孟鹤眠口中听到自己,温舒窈有些怔。

  她渐渐收起笑容,埋头拿勺子在空瓷盘上画圈圈。

  纠结半晌后,缓缓开口:“不是,她已经成年好久了。”

  温舒窈好像开始纠结起措辞,说话的语速慢了不止一星半点。

  好在孟鹤眠并没有催。

  “她其实,是一只残疾的兔子。”

  温舒窈切下一块布丁,“小兔”顿时少了一截。

  “耳朵短,听不清细微的响动,个子小,跑得也没有其他兔子快。”

  她吃着甜甜的布丁,不带情绪地叙述道:“这样的兔子没办法在野外生存,所以她出生没多久就被抛弃了。”

  孟鹤眠轻轻皱眉,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温舒窈话音却是一转:“但她很好养,会很听话的。”

  落到最后,还是在推销她很看好的兔子,这样反而让孟鹤眠松了口气。

  “原来是普通的野兔吗,我还以为是侏儒兔。”

  温舒窈一脸茫然:“嗯?”

  见到这表情,孟鹤眠猜她应该不太了解兔子的品种。

  于是她拿出手机,调出百科页面。

  “侏儒兔,原本是野兔,后来经过人类多年的精心选育,形成了稳定的宠物兔品种。”

  “它们长相可爱、性格温顺,很多人都喜欢。”

  孟鹤眠向温舒窈展示标准的侏儒兔长什么样,果然和兔栏里那只很像。

  都有短耳朵,小巧圆润的身材。

  温舒窈睁大眼睛。

  孟鹤眠平铺直叙的语气反而多了分威信,让人不自觉地想要相信她。

  “这不能算是残疾,对于野兔来说它可能存在缺陷,但在人类看来它们非常可爱。”

  温舒窈愣愣地重复:“可爱?”

  她低头咬了一下唇,藏在碎发里的耳朵不知何时被染成了嫣粉色。

  “那你也会喜欢她吗?”

  “嗯。”

  是肯定的回答。

  温舒窈心脏跳得更快了,她突然抬头,一瞬不瞬地望着对方:“孟鹤眠,你挑好想要的小兔了吗?”

  “还没有。”孟鹤眠相当诚实地摇头。

  她就地开始数:“除了那只黄褐色小兔。还有只看起来像熊猫的,我也摸过。灰色的很光滑,应该也会很好摸。”

  最后做出总结:“都挺可爱。”

  温舒窈:“……”

  “孟鹤眠。”

  温舒窈坐直身体,好像要开始讨论什么大事。

  孟鹤眠不明所以:“嗯?”

  面前人的表情一下子就垮掉了,蹙着眉,看起来非常委屈。

  “你怎么这么贪心啊……”

  那一瞬间,温舒窈的耳边仿佛响起了涂山袖的嗤笑:“可爱在性感面前不值一提!”

  还得是色、诱!

  作者有话说:

  温舒窈:她太坏了,摸完我还去摸别的小兔!Q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