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绒胡同……”

  宁向云眨眨眼,动作一滞,这个词一出现,犹如脑海记忆中的一个绳结,瞬间牵起了他过往的记忆。

  红绒胡同,坐落在B市的一片老城区内,说是胡同,但其实更像是个街道,绿树成荫,道路两边种满了合欢花,每年花开时节,整条胡同都会飘起红绒,红绒胡同也因此得名,那里的建筑老旧古朴,里面生活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孩子,很少见年轻人。

  而宁向云的姥姥家,就在红绒胡同的三百二十四号,父母离婚后,宁向云就搬去了那里,红绒胡同度过了自己的初中时期以及高中的前两年,将近六个春秋。

  那是他思想和精神最复杂的时候,对身边关注不多,常常沉浸在自我情绪里,因此留给他自己的美好回忆并不多,再加上后来的姥姥离世,宁向云更是将那段记忆埋藏,很少回忆。

  而越不回想,记忆就越零碎,里面的人物情节也就越模糊,宁向云如今连自己在姥姥家每日居住的房间摆设都记不太清,更何况商见宵说的那个小男孩。

  只是……

  宁向云看着商见宵期待的目光,抿抿唇,又努力回想了遍,终于抓住了一点碎片。

  似乎那时候,他周围确实有一群小孩子,那些孩子都是附近邻居家的小孩,年纪比宁向云小好几岁,经常聚到一起玩,每次宁向云放学往姥姥家走的时候,总会在路口的大榕树下遇到他们,偶尔遇上姥姥不在家、自己又没有钥匙回不去的情况,也会留下来,跟他们一起玩会。

  商见宵提起这些,是因为他也是那群小孩子之一吗?

  可是……宁向云左思右想,也没记起一个眉眼像商见宵的小男孩。

  他不想骗商见宵,只能抿唇道:“隐约有些记忆。”

  “隐约吗?”商见宵听到这,神情一瞬间有些失落,随后又想到什么,笑道:

  “时间确实有些久远了,哥记不清很正常,我住在哥后面那栋老宅里,那时我刚上小学,在跟奶奶一起生活,我奶奶跟哥的姥姥关系很好,有时做了好吃的,会让我给哥家送一些,哥也偶尔来给我们送果蔬,对了,哥还帮我辅导过数学题,还带我一起爬过你家院里的山楂树,我当时不小心,还推了哥一下,差点让哥摔倒……”

  商见宵一连说了很多细节,希望能唤起宁向云的记忆,宁向云也果然想起了什么,眼神渐渐不再茫然,而在他记忆被彻底唤醒的前一刻,商见宵又补充了一句:

  “还有,我总叫你,美人哥哥……”

  “小萝卜头?”宁向云突然记起一个身影。

  “对,是我!”商见宵坐直身体,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开心道:“哥你终于记起我来了!”

  “嗯。”

  宁向云看着这个五官立体的少年,抿唇一笑。

  红绒胡同里的小孩子,有好也有坏,有的小孩,每次看到宁向云,总会说他被爸爸妈妈抛弃、真可怜之类的话,而有的,则会一脸崇拜的跑过来,跟自己打招呼,缠着他要一起玩。

  这其中,有一个小男孩最是黏他,宁向云看他胖乎乎的,总是挂着笑容,很讨喜,见到他就叫自己美人哥哥,十分可爱,宁向云不记得他的名字,总学着他奶奶,叫他小萝卜丁。

  小萝卜丁每次得了时间,就会跑来自己窗前看自己,如果自己在写作业,就会迅速跑开,如果自己在做别的,就会问他有没有时间一起玩,星期六星期天的时候,小萝卜丁还会拿着小作业本,跑来问自己不会做的难题。

  宁向云那时虽郁郁寡欢,心情烦闷,但对于比自己矮了半个身子的小孩,还是很有耐心的,而且他的姥姥也想看他能多出门,多跟其他孩子一起玩。

  所以宁向云就渐渐与他玩到了一起,但后来随着他学业的繁忙,两人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再到最后,姥姥驾鹤西去,宁向云不想触景生情,也搬离了那里,彻底与红绒胡同分离,与小萝卜定丁断了联系。

  “难怪我没想起你,弟弟越长越帅气,我差点没认出来。”

  “帅吗?”商见宵摸了摸额前的发丝,有些不好意思地微微低头,“哥离开红绒胡同后,我就跟着我母亲去国外念书了,母亲对我的饮食看管比较严,没什么零食可以吃,慢慢就瘦了下来……不过出国后,我一直没忘记哥,哥对我那么好,我总忍不住想哥。”

  说着商见宵抬起头,看向宁向云,眼神饱含情绪,让宁向云忍不住颤了颤眼睑。

  他对商见宵那么好吗?宁向云有些想不起来,但他确实有刻意照顾过见宵,一部分原因,是商见宵确实很乖巧可爱,而还有一部分,源于他自己的私心。

  那时候,商见宵还是个小萝卜丁,身材肉肉的,跑起来墩墩的,整个人像是一只小皮球,在一群小孩子格外明显,总被他的伙伴取笑,说他太胖了,说他傻乎乎的,还给他起各种各样的外号,拿他的身材开玩笑。

  宁向云那时正处于自己被骂没爹没妈的时候,看着这个被同伴排斥的小萝卜丁,难免带入自己,想到了那些苦楚,担心他会难过,留下心理阴影,于是就尽可能的去照顾他,陪他一起玩,给他辅导功课,开解他的心情,这也就是两人走近的开始。

  只是后来慢慢相处久了,宁向云逐渐发现,小萝卜丁的心理素质超强,完全不理会别人的取笑,也完全不在乎那些恶意,甚至连记都不记得。

  回想当时自己发现时,哭笑不得的心情,宁向云忍俊不禁。

  虽然那时自己的照顾没什么必要,但也因此,少年的宁向云跟小时候的商见宵建立了友谊。

  “也没有那么夸张了,”宁向云低头摸了摸袖口,“只是你那时候特别乖巧可爱,我肯定要好好照顾你。”

  “我知道的,哥一直都喜欢乖小孩。”商见宵唇角勾起,看着商见宵,眼含深意。

  宁向云没注意到他的神情,回想着过去的时光,有些感慨道:“没想到会在遇到你。”

  商见宵点点头,“我也没想到,本以为出国后,就见不到哥了,没想到过了两三年,我就偶然在网上看到了照片,才知道哥已经成了演员,还拍了好多剧。”

  宁向云笑了笑,“那时我上了大学,有了空余时间,便接了些戏。”

  他大学时期很缺钱,为了赚取学费生活费,也为了尽快提升自己的演技,早日实现演员梦,只要没有课,他就会去周围的影视城面试,做群演配角。

  “哥好厉害的。”商见宵真挚道,“哥的那些戏我都看过,演技自然细腻,一点也没有刚演戏的青涩感,真的很有天赋。”

  “没有吧……”这段经历宁向云在过去几次采访时说过,但面对商见宵充满了崇拜的眼神,宁向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摆摆手。

  “那时正好有机会,就试了试。”

  “试试……”商见宵若有所思的看着宁向云,“向云哥,你知道我为什么现在才说我们以前的事吗?”

  “为什么?”宁向云也有些好奇。

  “因为,”商见宵眨眨眼,“我想不受其他情感影响的,跟哥确定一件事。”

  “其他情感?”商见宵的话,让宁向云更有些摸不着头脑,他眨眨眼,“要确定什么呢?”

  商见宵勾着唇,向前倾了倾身体,轻声道:“晚上我翻阅《答案之书》的时候,哥也给我说,有些事情,一定要去试试。”

  宁向云点点头,“对的。”

  刚才知道商见宵小时候就跟自己认识后,宁向云对商见宵有了一层弟弟的亲密感,对商见宵更加亲近,此刻看到他在为什么事纠结,忍不住想帮他一把。

  “很多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复杂,万事开头难,先试着做出第一步,慢慢地,你就会发现,并没想象中那么困难。”

  “那这样的话,”商见宵听完宁向云的话,勾勾唇。

  “我想跟哥在一起,哥可以给我试试的机会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中秋快乐!晚上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