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歌越来越火,甚至好多人用她的歌当作视频的BGM,邓红沾沾自喜,觉得这样的实绩足够让教授对自己刮目相看。

  但是教授却对自己越来越失望了,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教授摇着头对自己说:“你也是个没出息的人。”

  邓红不懂自己到底哪里没出息了,她唱的歌大家都很喜欢听,她能写出让大家喜欢的歌,这怎么就是没出息了呢。

  现在想想,邓红觉得自己之所以会跟娱乐公司签约,纯粹就是和教授赌气吧。

  自己这样,算不上随波逐流,随波逐流的人都在正常的轨迹中慢慢成长,最后成为社会的一部分,成为社会的根基。这样来看的话,她连随波逐流的资格都没有,她无知、懦弱、对未来没有一点儿规划。

  但是娱乐公司却认为她有极大的价值,并且真的用她来赚了一大笔钱。

  国民女神这个头衔也是公司炒作来的,邓红真的佩服娱乐圈儿的写手,死的给你写成活的。明明自己是个小县城出身、学习不好、脑子不好、也就唱歌还行的普通人,在他们公司的写手的键盘下,自己就成了清高孤傲不屑于人间烟火的女神。

  可能是这个头衔戴久了,邓红也渐渐有了女神范儿。

  她发现女神就是虚的,任何人、任何人,只要穿上十几万高定的服装,踩上十几万的高跟鞋,拎着几十万的Birkin,都会成为女神。

  于是公司给她的包装也就是如此,出入各种有钱大佬参与的社交场合,用上百万的一套衣服给她裹上,让她在灯光下找到事先贴好胶带的光线最好的地点,然后高级声卡一开、百万调音师上岗,她稍微开个嗓子,就能迎来资本家的掌声。

  “红姐喜欢这样的日子吗。”第一个跟邓红聊天的圈子里的人,就是邢天南。

  邓红起初不知道他是富二代,以为他只是个信心爆棚的二流明星,“这样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啊。”

  “就是……”邢天南笑了笑,“被有钱人当作商品的日子?”

  邓红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邢天南紧接着摆了摆手:“嗐,我瞎说呢,红姐别放心上啊。”

  邓红并没有自己的城府,而潜规则更像是别的世界的事情。她的闺蜜虽然总是让她小心着圈子里的男人,但是她一直觉得圈子里的男人对她都没有兴趣。

  她的经纪人说得非常直白,“你长得不太好看这件事儿也算是救你一命”,经纪人说完又笑了两声,“对不起,说不太好看可能过分了点儿,你就是普通人吧。但是你看那些上电视的明星,大家镜头里看着好看,真人那是更好看的。”

  邓红对此非常认同,因为她见过不少荧幕里的明星,顶流像是苏木那样的大帅哥自然不用说,就连不太火的小明星都出落得像是神仙下凡。她就只能靠着最贵的化妆师来拯救,只有化妆之后才能不被明星们比下去。

  说到底自己就是个唱歌的,因为自己唱的歌好听,大家才会喜欢自己。

  至于那些说自己长得漂亮的粉丝,邓红很感谢他们,但是她明白那是粉丝的爱屋及乌。

  她有自知之明,但总是嘴瓢,可能是脑子不好吧,所以说话很容易得罪人。她明明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可是一开口又总是带着点儿迷样的优越感,可能是因为她是中央音乐学院名师出身吧,她觉得这一点还是很了不起的。

  虽然教授最后不要她了。

  将来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

  “反正你是在娱乐圈,找个好看得明星嫁了呗。明星又有钱,长得又好看,根本不亏啊。”闺蜜向自己这样建议着。

  可邓红心底还是个小女生的,她多少年了一直期待着一场不同寻常的恋爱,虽然她的性格决定她不可能受男生欢迎,但她还是幻想着能有个男生来宠着她。

  她不是没遇到过心动的人,圈子里的人都太好看了,长相上都没什么可以挑剔的,性格上至少稍微绅士一点儿,她就会在内心幻想着可以跟对方聊一聊。

  但是她清高的人设不允许她主动跟人交流,公司也不允许她随便跟人说话,更是不允许她谈恋爱什么的。

  “把你养得这么肥,是为了让你将来能派上大用的,可别掉以轻心。”经纪人总是这样教育她,程总也时不时地给她做思想工作,她不是什么有想法的人,所以上司这么说,她也就只能听话了。

  签约三年,邓红终于等来了自己派上用场的这一天。

  程总直接通知她的,让她在跨年晚会上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

  邓红都不知道那是谁,自己喜欢谁呢?她问称程总“我应该喜欢谁”,程总笑了一声:“你喜欢谁你自己不知道啊?”

  “我……没有喜欢的人啊。”

  “将来会有的。”

  “但现在没有啊……”

  “没有就没有呗。”

  “那我为什么要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叫你说你就说,这又不是什么难事。”

  邓红懵了,但是命令又不能不听,所以在舞台上说得很暧昧,一想到自己其实没有喜欢的人,却偏偏要说有,就脸红脖子粗的。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表情在摄影大神的镜头下,竟然成了娇羞可爱。

  一夜之间,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和商陆传出了绯闻。

  就连母亲和闺蜜都信以为真,打电话跟她说:“勇敢一点儿,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