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罗小说>其它小说>遇见你的日子里>第九章 终究会结束
    “哎,我说,你叫我来不会就是在这喝酒吧。”孙宇手握着啤酒瓶,摇了摇里面剩余的酒。

    叶尘浩脚边散落着一堆啤酒瓶,看着地面发呆。

    “孙宇。”

    “干嘛干嘛?”孙宇好奇地凑到了叶尘浩的身边。他被叶尘浩叫来,还要他带一箱啤酒,干看叶尘浩喝了几个小时的酒,一句话也不说。

    “读书去。”

    孙宇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用小拇指掏掏耳朵:“我是不是最近没挖耳屎,幻听了。”

    “我说,读书去,去望城高中。”叶尘浩瞥了一眼孙宇,脸上没一点表情。

    “不是吧,我可不是读书的料,你认真的啊?”孙宇看到叶尘浩一言不发,紧绷着嘴唇,叹了口气,“你可真会派遣我。”

    “我看你八成是因为你的小保姆吧。”

    叶尘浩又往口里灌了几口啤酒,眼神很深邃。

    “我真是服了叶大少爷了,真是个痴情人种。”

    孙宇拿起手上的啤酒和叶尘浩的相碰:“哥们今天就陪你喝到饱,为了缅怀我即将失去的自由!”

    孙宇和叶尘浩是七年前认识的,当时叶尘浩离家出走碰见了刚好也离家的孙宇,两人曾经在公司联谊上见过,一拍即合,一起住在这间屋子里。

    不过孙宇不久就被家里人抓了回去,但两人的友谊持续了下来。

    第二天雨洛打开门,扑面而来的酒气让雨洛皱了眉。

    雨洛看到孙宇躺在地上,怀里抱着酒瓶子,叶尘浩瘫在沙发上,烂醉的两人。

    雨洛从二楼的一间空房子里找出两床毯子,盖在了两人身上。

    叶尘浩醒来的时候,雨洛刚好从厨房端着两杯水出来。

    叶尘浩揉揉太阳穴,想把脑袋里的疼痛减少些。

    “醒来了?你才多大啊喝这么多酒干嘛,我刚给你们做了两杯蜂蜜水,醒一下酒吧。”雨洛把一杯递给叶尘浩,另一杯放在了桌上。

    蜂蜜水甜度适中,不太烫,叶尘浩一口闷了下去,只觉得温水顺着喉咙而下流遍了全身。

    “要不要叫孙宇起来?”雨洛指了指还在流口水的孙宇。

    叶尘浩瞥了一眼孙宇,靠在沙发上:“先别管他,帮我揉一下脑袋。”

    雨洛双颊有淡淡绯红,还是走到了叶尘浩的背后,双手覆上了叶尘浩的太阳穴。

    雨洛的力度不轻不重,柔软的小手碰到叶尘浩的皮肤,很舒服。

    叶尘浩闭着眼,享受着脑袋上传来的舒适感。

    雨洛看着叶尘浩,柔和的太阳光洒在叶尘浩的半边脸上,甚是养眼,雨洛脸颊的绯红又加重了几分。

    “嘿嘿……美女姐姐。”孙宇在梦里吧唧着嘴,打破了美好的画面。

    叶尘浩睁开眼,青筋在额头上一鼓一张,往孙宇屁股上狠狠来了一脚。

    “怎么了怎么了?”孙宇猛地惊起,伸直了腰板,看到眼前的两个人相敬如宾的模样,嘴角抽搐。

    “叶尘浩,你这就不地道了。”

    “桌上有蜂蜜水,喝完滚。”孙宇转头看着还冒着热气的水,一股脑全喝下,向雨洛比了个大拇指:“小保姆真是好手艺,一定是个贤妻良母!”

    雨洛心猛地一跳,手上的力度加重了几许。

    “你要谋杀我吗?”叶尘浩“嘶”了一声,雨洛瞬间收回了手,嘴微微嘟着,眼珠子左右看,仿佛在说“不关我的事”。

    “那我走了,你们慢慢聊。”孙宇起了身,对叶尘浩挑了眉,贱兮兮地笑着,然后飞快地跑出去。

    “你先去洗漱吧,一股酒气味,我来整理。”雨洛绕过沙发,蹲在桌子旁清理杂乱的酒瓶。

    “你可以不用来了,工作结束了。”

    收拾瓶子的手顿住了,雨洛的长发随意披在肩上,衬着脸很小,很久才听到微弱的答应声。

    叶尘浩只觉得心里又被塞了朵棉花,闷的可以,起身上了楼。

    淋浴中迸出的水洒在叶尘浩坚实的身体上,浴室里满是氤氲。

    水顺着叶尘浩的碎发滴下,叶尘浩心里还是莫名地烦躁。

    穿好了衣服下楼,雨洛已经不在屋子里了,客厅干干净净,开了窗,只有微弱的酒气,桌上摆着一碗刚下好的面。

    面的卖相很好,叶尘浩拿起筷子,夹起面往口里送,面很好吃,只是对于现在的叶尘浩来说,味嚼如腊。

    雨洛站在楼下,手上提着装着酒瓶的垃圾袋,往叶尘浩那一层楼望了几眼,垂了眸,深深地叹了口气。

    垃圾桶上凹进去一大块,雨洛看着垃圾桶突然想起昨天的事。

    不会是他踢的吧。

    破坏公共资源,真是有钱人一贯的做法。

    雨洛蹲下身摸摸垃圾桶的凹处,轻声地说:“小垃圾桶,真是可怜你了。”

    雨洛从包里拿出马克笔和一张纸,纸放在垃圾桶上,用石头压住,上面写着:对不起,昨天发酒疯了。

    出了临沂社区,雨洛包里的电话响了起来,是晨希的电话,她说去咖啡馆聚聚。

    雨洛挂了电话,双手拍了拍脸颊:“就这样吧。”

    她只是为了赚钱,他也只是为了找保姆,各取所需罢了,完成了工作也该散了。

    毕竟他和她不是一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