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节当天, 乃是二十四节气中的谷雨,索性天公作美,蓉城晴空万里, 日照充足, 灿烂阳光穿透层层云翳,倾洒在城市建筑上,呈现出一种明亮的美。下午两点多钟, 谢辞雪打了一通电话过来, 说他到小区门口了。

  陆鸣秋听见这话以后,随口向爸妈报备了一句,就径直走出了家门。他今天的打扮可谓相当的低调, 纯黑圆领T恤,以及同色的短款外套和休闲裤,再戴一顶黑色的鸭舌帽, 全身上下没有半分艳色, 但如此极致的暗, 反倒衬出他皮肤的白皙,这一抹白便如同“窗含西岭千秋雪”中提到的雪,冷峻而透亮。

  银灰色的迈巴赫正静静停在马路边, 陆鸣秋拉开车门,弯腰坐进副驾驶座,随后他闻到了一股木质清香漂浮在空气里, 陆鸣秋鼻翼微动,发现这不是香水的味道, 而是香料燃烧过后, 衣物上不小心沾染的余韵。

  温和浅淡, 相当好闻。

  这时, 他才转过头,细细打量谢辞雪,对方今天没有再穿正式的西服,而是穿了一件宽松的国潮风对襟外套,看上去有些像唐装,但质感更加飘逸,衣摆用银丝绣着云纹,以及几只展翅的白鹤,看起来仙气飘飘,陆鸣秋还注意到,谢辞雪的左手上戴着一串佛珠,他不懂文玩,看不出珠子的材质,但这手串的颜色极其鲜亮,瞧着倒是好看。

  “喜欢?”谢辞雪注意到陆鸣秋的眼神,笑着问了一句。

  “嗯……”陆鸣秋反应过来,连忙摇头,“没有。”

  谢辞雪见到这反应,笑得更开心了,他摘下手串,递到陆鸣秋的手里,道:“这是我之前专门去潭柘寺求的佛珠,听说用料是上好的小叶紫檀,还有几位高僧开过光……但我平时不爱戴这些小玩意儿,既然你喜欢,那干脆送你了。”

  “佛珠是你求的,我怎么能要啊?”陆鸣秋连忙拒绝。

  “陆鸣秋,你当然可以要,因为这是我为你求的。”谢辞雪拿起佛珠手串,将它珍重地戴到陆鸣秋左手的手腕上,圆滚滚的紫檀木珠子卡在腕间,正好挡住了那条狰狞的刀疤。

  陆鸣秋一愣,旋即问:“这是为我求的?什么意思?”

  “来四川之前,我抽空去了一趟潭柘寺,我求佛祖保佑你平安康健,余生顺遂。”

  他的声音很淡,淡得好似春日里的晨雾,可话里蕴藏的感情又很重,重得像一座山。

  陆鸣秋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他摩挲着腕间的佛珠,心思浮浮沉沉,最终能说出口的,也只有一句——

  “谢谢。”

  谢辞雪轻轻一笑,比四月的春光还要温柔,“我说过,你不用向我道谢。”

  说完这句话,他发动汽车的引擎,驾驶着迈巴赫一路往城南的方向驶去。今天蓉城的车况良好,中途没有塞车,因此四五十分钟后,谢辞雪和陆鸣秋顺利地来到了音乐节的场地外,此时官方已经开始检票了,所以会场的大门口排起了长龙似的队伍。

  陆鸣秋懒得很,他没有挤内场的需求,又不愿意在外边干晒太阳,就和谢辞雪在附近找了个咖啡厅坐着,等人比较少的时候再进去。

  等他们入场之后,热情的观众将舞台围得水泄不通,放眼望过去,全是乌泱泱的人头,陆鸣秋站在外围,摆弄手上黑紫色的丝带,这是方才检票时,官方送的一个纪念品,上面用浅金的色彩印着音乐节的图标和名字。

  还怪好看的。

  就是丝带绑得有点紧,勒得陆鸣秋的手腕不舒服,周围一圈皮肤都快磨红了,他伸手想要调节丝带的松紧,可单手实在有点不好弄。

  谢辞雪看了一会儿,见他一直在扯手上的丝带,便说:“把手给我,我来。”

  低沉的声音飘入耳中,让陆鸣秋的动作下意识一滞,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左手就被谢辞雪握住了,对方先是解开了这截绑得死紧的丝带,然后又将其绕回陆鸣秋的腕间,调试完松紧后,他轻轻松松给丝带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好了。”

  谢辞雪话音落地的同时,前方传来一阵热烈的欢呼。陆鸣秋这才醒过神来,他用指尖搅弄着丝带尾端多出来的一截布料,感受着绸缎滑过肌肤的触感,不知为何,谢辞雪低头为他系蝴蝶结的一幕,久久地停留在他的脑海之中,连舞台上激昂的电吉他声都无法驱赶。

  他深吸几口气,按耐住自己莫名其妙的思绪,将注意力放到乐队的表演上。各种乐器配合组成的旋律爆裂而凌厉,女主唱声音高亢,穿透力极强,轻易便调动起了观众的情绪。

  陆鸣秋已经27岁,但置身露天会场之时,他仿佛又回到了自己高中的夏天。他偏过身子,凑到谢辞雪的耳边,大声道:“我第一次参加音乐节的时候,热场的歌也是这一首!”

  他的嗓音是清亮的,他的语调是飞扬的,他说话时整个人朝气勃发,充满了活力。

  与先前的陆鸣秋截然不同。

  恍惚之间,谢辞雪差点以为自己见到了七年前的青年,他盯着陆鸣秋纯然的琉璃色眼瞳,一时目眩神迷,喉咙干涩,竟然产生了一种想要亲吻他的冲动。

  谢辞雪握紧拳头,极力克制自己的念头。

  他想,他不能胡来。

  于是谢辞雪抬起头,不再去看那双迷人的眼睛。

  对于他复杂的心理活动,陆鸣秋全然不知,他振臂一呼,跟着主唱一起,轻声跟唱这首十年前就耳熟能详的歌曲。

  春风吹起他的长发,春光落到他的身上,他徜徉在春天的气息里,眉眼舒展,这让他俊美的脸多了几分明丽的亮色,自成一道绝赞的风景。

  这样的陆鸣秋实在耀眼,即使谢辞雪不去看他,也无法忽略他的存在感。

  因此,对谢辞雪来说,这样一场富有激情的音乐节,反倒变成了漫长的折磨,他的心为陆鸣秋而跳动,他的眼睛忍不住去描摹陆鸣秋的轮廓,他爱他,他特别想吻他。

  ——可他不能。

  谢辞雪发出一声叹息,叹息融进风里,瞬间消失不见,没有人知道他有多煎熬,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忍耐什么。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他想,这句话说得真对。

  中场休息的时候,陆鸣秋终于蹦哒累了,他打着哈欠在外场附近转悠,远远望去,如同一株蔫儿掉的藤蔓。

  外场设了许多的饮料摊和小吃摊,陆鸣秋逛来逛去,突然瞥见一家卖冰淇淋的店铺,他刚想站过去,却被谢辞雪一把拦住。

  “吃太凉了对胃不好。”

  陆鸣秋知道是这个道理,可他就是想吃啊……他站在原地,眉头微蹙,纠结了老半天。

  谢辞雪正想开口,用别的说辞劝他打消主意,余光里却突然闯进来一个熟悉的身影,于是他拍拍陆鸣秋的肩膀,说:“我看到小时了。”

  “岑时?”陆鸣秋的注意力一下子就从冰淇淋上移开了,“我怎么没看见啊?”

  “喏,他在买啤酒呢。”

  谢辞雪伸手指了个方向,陆鸣秋往前一看,果然在一家饮品摊前见到了岑时。岑时将波浪般的长发扎成一条马尾辫,上身穿了件白色皮衣,下身是一条墨绿色的苏格兰方格裙,他接过摊主递来的啤酒,抬头随意一瞟,正好看见了他哥和他嫂子……

  岑时神色一僵,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冲两人挥挥手,笑吟吟道:“好巧。”

  “是挺巧的……”谢辞雪没有兴趣和弟弟寒暄,他看见旁边的饮料摊在卖热饮,旋即转头问陆鸣秋:“要不喝奶茶吧?”

  “好啊。”

  陆鸣秋低头去看饮品单,然后挑了个甜度中等的草莓芝士奶盖红茶,付完款,他才有空和岑时聊音乐节的事。

  “你怎么在外场啊?”像岑时这种摇滚发烧友,遇到音乐节应该会直奔内场抢第一排才对,此时在外场看见他,真是蛮奇怪的。

  岑时耸耸肩,答道:“内场太挤了,憋得慌,就出来了。”

  陆鸣秋眨眨眼,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对了,你不是说你和朋友一起吗?怎么现在就你一个人?”

  “……”因为我骗你的啊,岑时虽然在心里这么吐槽,但嘴上他肯定要换套说辞,“他们还在内场待着呢。”

  “噢。”陆鸣秋点点头,完全没怀疑他的话。

  他们又聊了几句别的,等奶盖红茶做好,音乐节中场休息的时间也快结束了,岑时是个相当有眼力见的人,自然不准备打扰这两人,他找了个借口离开,临走前却听他嫂子问:“岑时,你什么时候回首都啊?过两天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呃……”岑时看了眼他哥,见他没什么异议,才说,“我准备自驾游去西藏玩,所以会在四川多待几天,这几天你随时叫我,我都有空的。”

  说完,他拔腿就走。

  音乐节的后半场,陆鸣秋虽然有意继续跟着一起嗨,但无奈体力跟不上,可即便不蹦哒,光是站几个小时也够累人的,所以晚上九点多钟散场之后,陆鸣秋坐进车厢里,很快倒头就睡。

  回程的途中,谢辞雪的视线总是不受控制,直直落向陆鸣秋的睡颜,车内昏暗无光,可蓉城的街道光影缭乱,为陆鸣秋白玉般的脸涂上斑驳的色彩,使得他看上去迷离又梦幻。

  对于谢辞雪而言,这种可以随意打量所爱之人的时刻,便如同一场绮梦,他不想轻易将其打破,因此,迈巴赫抵达陆家小区门口后,他没有直接开口叫醒陆鸣秋,反倒让他继续睡。

  暖黄的车灯散发光亮,为封闭的室内提供了暧昧的热源,谢辞雪伸出手指,虚虚勾勒着陆鸣秋的面部轮廓,他的指尖从眉峰开始,一路往下滑,经过高挺的鼻梁,最终到达饱满的嘴唇。

  大抵是受音乐节上分泌的荷尔蒙影响,谢辞雪今天的思维总是过于跳脱。

  他看见陆鸣秋的嘴唇,就想起他的笑,继而想起吻。

  谢辞雪不是什么圣人,他有爱恨、有嗔痴、有欲望,他喜欢一个人,也会忍不住触碰他。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陆鸣秋睡得这般沉,让谢辞雪冒出一个放纵的念头。

  于是鬼使神差之下,他倾身低头,在陆鸣秋的嘴角落下轻柔又郑重的一吻。

  这个吻好似蜻蜓点水,半点痕迹都不留。

  然而当谢辞雪直起身时,他看见一双眼——

  一双琉璃色的眼。